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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转眼就是一月,苍梧渊派人召孟谨川回去,孟谨川直言还有要事,那些弟子却不依不饶,孟谨川只得避而不见。

    好在书翠鬼友遍天下,终于在一月零三天的时候查到叶凌的消息。

    孟谨川已经不在客栈居住,在小镇上买了一座小小的院落,书翠去找他时,他正在拨弄院子里的花草,院子不大,打扫得干干净净,孟谨川一向怡情养性,在院中养了许多花草,看来格外雅致。

    书翠见他这般从容不迫,想起还在镇上转悠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的苍梧渊弟子,幽幽叹了一口鬼气,若是叶凌不来,孟谨川莫非要在这里等她一辈子?

    “孟公子,苍梧渊催得这般紧,你要不还是回去看一看把。”这些天接触下来,书翠觉得孟谨川除了脸色臭点待人还是极温和的,所以对他的惧意少了几分。

    孟谨川低头修建一株兰草,头也不抬道:“不必,过段时间,他们找不到我,自会回去。”片刻,孟谨川抬起头,问道:“叶凌有消息了?”

    还当真是什么都瞒不住他,书翠站在阴影处,踌躇许久,终于道:“有是有,不过——罢了,我想这其间肯定有什么误会。”

    孟谨川失手剪了一只长势极好的修长叶片,沉声道:“快说。”

    书翠吓了一跳,急忙道:“叶凌在朝云谷,我说怎么没有她的消息,今日我听从朝云谷来的吊死鬼说,叶凌在一直在朝云谷住着,过段时间就要嫁给梅氏的小公子了,这里面,肯定是有误会。”

    话音刚落,嘭一声巨响,孟谨川手下的花盆裂成碎片,四下爆开,吓得书翠浑身一哆嗦,虽然鬼没有实体,但是她还是被花盆突然碎裂的磅礴气势吓得连连后退。

    孟谨川一身霜白衣袍,脚下躺着花盆和兰草的碎片尸体,书翠不懂花草,但是还是能看出那株兰草极其名贵,已经结了小小的花苞,开花就是这三两天的事了,如此毁了当真可惜,孟谨川手里拿着一只小剪子,箭头已经扭曲变形,神色未变,一向波澜不惊的眸中冷蛰如冰,让书翠这只素来喜冷的水鬼都打了一个寒颤。

    ——

    叶凌向来不是多想之人,她心里慌得厉害,只想即刻赶去百兽山一探究竟,计起便施,叶凌定下五日之期,五日之内,必定赶去与孟谨川会和。

    没有翠玉束缚,叶凌召了一只灵兽,一路疾行,叶凌伏在灵兽背上,寒风凌厉,像刀子一样割在叶凌脸上,叶凌泪流满面,说不清为什么哭,眼泪刚流出来,就被狂劲的风刮进浓稠的黑暗里。

    到百兽山时,是两三个时辰之后,叶凌看见一群人浩浩荡荡的从山上下来,百兽山位置一向隐蔽,近些年御兽大宗发展迅速,竟将手伸到了这里。

    灵兽驮着叶凌往山上去。

    夜色逐渐褪去,重重巨山在晨光中显现出来,像一个个身披翠绿铠甲的巨人,沉默的立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

    叶凌记忆中的百兽山,灵兽遍地,像城镇一般热闹,而今处处透着萧瑟,空气中流动中不同寻常的血腥味,每隔不远处就躺着一两具肢体不全的尸体,有的尸体周围,趴着数只毛茸茸的幼崽,舔舐着断气已久的灵兽尸首,发出断断续续的低鸣。

    终于行到儿时居住的山洞,看着眼前的景象,叶凌全身的血迅速倒流,像被人强力抽去,叶凌身体发颤,一股巨大的前所未有的恐惧从心中生起,眼泪毫无征兆的流出,从灵兽背上跌落下来。

    山洞前,上千只灵兽的尸体围成一层层圆圈,圆圈中间躺着两个人影,一个青灰,一个雪白,每只灵兽都死得很惨,身上全是咬痕,破肚开膛,内脏外露,尸块堆积,躺在最中央的叶晟阳,青灰衣裳被血染得通红,身体上全是咬痕,每一道都深可见骨,有些地方凹陷下去,安如芙白衣如雪,面容祥和,雪白的脖颈间有一道骇人的口子,那道口子极大极深,可以看出动手的时候,完全没有留有余地,鲜血染红了她的半只肩膀,像在肩上开出了一朵馥郁芬芳的血色豆蔻。

    叶凌的膝盖磕在一块尖锐的石头上,但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叶凌站起身,趔趄几步,又摔在地上,浑身的力气消散,叶凌感觉到呼吸困难,像被人扼住喉咙,喉咙又干又涩,有一块巨石压在叶凌心口。叶凌想喊,但是发不出任何声音,浑身的肌肉紧绷着,身体抖如筛糠,叶凌长大嘴巴,猛吸几口气,肺里像吸进了数块刀片,生疼无比。

    泪水模糊了叶凌的双眼,她不断擦拭,想让自己看清楚,新得眼泪很快又流出来,眼前一片水泽朦胧。

    叶凌猛烈的咳嗽几声,吐出一口淤血,喉咙里像滚进一把刀子,终于放声大哭:“爹——爹——啊!娘——娘——”

    叶凌像一个找不到家的孩子,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丛林中走出许多小兽,跪伏在灵兽尸体前,发出低沉的呜咽声。

    叶凌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声音沙哑,嘴里一股铁锈味,叶凌扭头,又吐出一口血。

    叶凌挖了一个巨大的坟,将所有灵兽的尸体掩埋,立了一个兽冢,又另挖了一座坟,将叶晟阳和安如芙的尸首收拾干净,将他们两人埋在一处。

    叶凌所有事做好之后,已是第二天夜,她坐在山洞前,洞口的血腥味还未散去,黑黝黝的林中走来一只步履蹒跚的老灵兽,浑身毛发黯淡无光,双眸耷拉着,嘴里携着一只梅枝,跪伏在叶凌面前。

    叶凌取过梅枝,握在手中,上面的凸起硌得手心生疼,叶凌眸色淡淡,道:“梅氏?”

    老灵兽发出一声沉重的喘息,兽首轻点。

    叶凌眸中流动着滔天的怒意,化为晦涩波谲的寒光,看向无边无际的黑暗,道:“他日梅氏朝云谷,必是一片血海。”

    叶凌声音很轻,顷刻消散在腥风中。

    叶凌即刻下山,有兽助行,不过一日就到了朝云谷外。

    叶凌抬眼望去,朝云谷周围的结界在阳光下闪着淡淡微光,伸手触及结界,被数倍之力反弹回来,指腹立时破开一道口子,血流如注。

    叶凌眯起双眼,打量眼前的结界,不多时,里面走来两个年轻男子,见叶凌孤身一人站在此处,刚想呵斥,又见叶凌生得俏丽美艳,双眸懵懂,许是误入此处,不忍斥责,温言提醒道:“小姑娘,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速速离去。”

    叶凌看着那两张年轻的脸,半响才从衣袖里摸出一块血玉,举在手中,娇唇微漾,笑得天真纯良,人畜无害:“我是梅公子的朋友。”

    那两人见女子手中之物,果是梅兴思的贴身之物,不敢怠慢,急忙将叶凌请进谷内。

    朝云谷,御兽大宗之一,谷中弟子上万,灵兽无数,叶凌走进,只觉里面青山俏丽,绿水潺潺,人来兽往,一派和乐气象。

    两人将叶凌请到一处精致水榭,便对叶凌道:“姑娘稍等,家主不在谷中,我们这就去请少主过来。”

    叶凌道:“有劳。”

    第三十八章 请你自重

    朝云谷家主以及掌教外出未归,谷中只有梅兴思和千兰。

    叶凌环视周围,楼阁重重,各类珍奇树木,鸟兽花草,清气郁泽,朝云谷果是一块福地。

    “叶凌,果真是你?”梅兴思的声音远远传来。

    叶凌望去,只见那红衣公子面若冠玉,欣喜奔来,叶凌咧嘴一笑,语气如常:“外面实在无聊,思来想去,还未见识过朝云谷的景色,所以特来找你。”

    梅兴思笑着,不好意思的抓抓脑袋:“我没想到你真的会来,其实朝云谷也没什么好看的,和云中相比,还差得远了。”

    叶凌笑道:“云中固然好看,我呆了十几年,早就看腻了。”

    梅心思笑着连连称是,拉着叶凌逛了一遍朝云谷,梅兴思的心情似乎格外好,不断有人上来打招呼,用或怀疑或惊奇的目光打量叶凌。

    行到一处花林,花树茂密,各种颜色的花朵堆满枝头,芬香阵阵,梅兴思站在花木中央,一身红衣与鲜花相得映彰,恍若一只花中精灵。

    叶凌虽然笑着,不是和梅兴思打趣,实则暗中记下朝云谷的大致地图,看着梅兴思,纵然少年美如画,叶凌也只是勉力微笑。

    “叶凌。”梅兴思贵为梅氏嫡子,行事一向果断磊落,如今却不知为何,再三踌躇,云中初见,叶凌一袭紫衫飘飘,俏然立在擂场上,原本是她赢了,她却只伤手臂,甘心认输。

    那日人群熙攘,闹声震天,梅兴思站在台下,看着飘然离去的叶凌,心想这个姑娘当真是有趣极了。

    后来妖巢之行,叶凌对同门师姐见死不救,梅兴思后来才知道,叶凌虽是云中嫡子,但身为叶晟阳之子,身上流着异族的血脉,在云中受尽欺凌,叶姝离为人蛮横毒辣,对叶凌针对最明,梅兴思最后悔的,就是没有留下陪叶凌。

    追寻叶姝离去后,几人遭逢埋伏,当时梅兴思就在想,幸亏叶凌没一起跟来,否则就一起涉险了,梅兴思思量了好久,他大概是喜欢上叶凌了。

    离开云中的时候,梅兴思本想去找叶凌表明心迹,但看她与孟谨川走得很近,想起前日种种,心想叶凌莫非喜欢的是孟谨川,梅兴思从不是犹豫不决的人,独独叶凌,让他心生欢喜和害怕。

    叶凌一向去留随心,她能到朝云谷来,当真是天大的幸运,梅兴思决定,不管叶凌喜欢的是谁,他的心思都要告诉叶凌,万一呢——

    没有把握的事情,梅兴思一向不会做,在这件事上,他确实不敢猜度叶凌的心思,只能拿出孤注一掷的勇气。

    他看向叶凌,少女面容姣好,眼睛微红,眸色幽亮,立在花木中,恍若落入凡尘的神女,一刹那,梅兴思觉得叶凌和往常有些不同,但又说不来是哪里。

    “梅公子,这里真好看。”叶凌赞道,眼中流露出欣喜的光。

    梅兴思习惯性的抓抓脑袋,伸手摘了一只开得正艳的花,捏在手中,来回揉搓:“叶凌,我有些话想和你说。”

    叶凌眸中寒色一闪而过,迅速换上迷茫懵懂的神情,道:“梅公子,你有话直说。”

    梅兴思转过身去,背对着叶凌道:“我也说不上来,叶凌,我总是想着你,想着你的时候会莫名笑出来,你在我身边的时候想和你说话,不在我身边的时候就想着你,我想我大概是喜欢上你了,叶凌,你——你——喜欢我吗?”

    少年将自己的心虔诚而热烈的摆在叶凌面前,小心翼翼的询问叶凌的心思。

    叶凌看着梅兴思的背影,发现他手臂在轻轻颤抖,叶凌抽出叶晟阳给她护身的剑,对少年热烈的爱意恍若未闻,剑身幽冷,发出摄人的寒芒,在梅兴思的心口比划着,叶凌想,若是他死了,梅氏的人应该很伤心吧?

    过了很久,叶凌没有答话,有风拂来,花香浮动,叶片花朵相互摩擦发出簌簌声。

    梅兴思叹了口气,一颗热切的心跌落到了谷底,好像在街上看见一件很喜欢的东西,想拿钱去买,店主却不肯卖:“叶凌,没关系,你不喜欢我也没关系。”

    “梅公子,你转过来。”叶凌温声道。

    梅兴思依言转过来,却不敢看叶凌一眼,双眼看着手中的花枝,枝木上的树皮给他扣掉,忽然,一只纤纤素手伸手拿过他手中的花枝,梅兴思不可思议的抬起头,心中死掉的部分好像又重新活过来。

    叶凌把玩着花枝,语气三分自嘲:“梅公子,我是个不值得你喜欢的人。”

    梅兴思的胆子忽然大起来,他紧紧盯着叶凌,看着她因为低头只露出的小部分精致侧脸:“叶凌,你喜不喜欢我。”

    叶凌将树皮扣掉一块,眸中光芒流转,似有无奈,又似有欢喜,几种复杂的情绪交杂其中,终于她下定决心般的抬起头,看向梅兴思,道:“我喜!”

    梅兴思的心中像有万多烟花一齐盛放,他高兴的揽过叶凌,道:“太好了,我还以为你不喜欢我,我还以为你喜欢的是孟谨川呢。”

    听见孟谨川的名字,叶凌心中蓦然一疼,像被一根针刺了一下,疼痛集中在一个小小的点上,叶凌眼前浮现出一个衣诀飘飘的白衣公子,鼻子忽然有点酸。

    第二天醒来,叶凌就被家主夫人请了去,家主夫人名叫千兰,是个模样端庄的普通女子,平日里最上心的就是梅兴思和他爹,梅兴思是她唯一的儿子,听说儿子有了喜欢的人,她赶着要见。

    见叶凌模样俏丽,千兰心中十分欢喜,又因为听梅兴思说起叶凌的身世,对叶凌存有几分怜悯,她不懂修仙,一向不管异族人族之分,自然不对她另眼相看,只觉得叶凌身世可怜,自己儿子又难得有喜欢的姑娘,每日不是送首饰就是送衣裳。

    幸而书翠待在叶凌身边的时候,平日里就爱唠叨,叶凌去和千兰谈话,也十分懂得怎么接话,几天下来,千兰更夸叶凌伶俐,梅兴思看着十分欢喜。

    一日,叶凌被千兰换去谈心,梅兴思也在,千兰拉着叶凌的手,说着自己年轻时候的事,三人谈笑晏晏,怎么看,都像是一家人其乐融融。

    千兰喜欢叶凌,想起叶凌在云中颇受排挤,不如早早娶进门,让叶凌过上好日子,也要她早点抱上孙子。

    “叶凌啊,我家梅兴思平日看着傻头傻脑的,待人却是十分好的,不如让梅兴思早些娶你进门,省得你长得这般貌美,被外面的人惦记。”千兰道。

    叶凌还未回答,梅兴思就道:“娘!”似在责备千兰的唐突。

    千兰白了梅兴思一眼,转而笑着看向叶凌,变脸的速度让梅兴思眼皮直跳。

    “夫人,师兄,家主和掌教回来了。”门外探出一个年轻弟子喊道。

    叶凌的心突突跳了一下,家主梅越和掌教梅麒外出已有月余,千兰一向不过问外面的事,自然不知道他们是去干什么了,现下他们回来了,当即带着叶凌和梅兴思出门去迎。

    朝云殿外,远远走来一队人,为首的梅越和梅麒坐在两只上品灵兽背上,看向站在殿外的三人,表情微不可查的僵了一下,旋即恢复正常。

    千兰熟稔的走上前,道:“可算是回来了,我有一件好事要告诉你们,咱们梅兴思要成亲了!”

    “什么!”梅越,梅麒,连同梅兴思三人一齐惊道,声音聚在一起,引得后面的弟子疑惑的往这边看来。

    梅越脸色有些发白,显然是受了重伤,咳嗽几声,又道:“你说什么?”

    梅越为人沉稳,极少失态,千兰疑惑的看了他一眼,紧接着指向远处的叶凌,道:“瞧见那个姑娘了吗?是叶家的嫡子,咱们梅心思喜欢她,她也喜欢梅兴思,我昨晚翻了翻黄历,下月初六,是个好日子。”

    看着自己妻子一脸无知的样子,梅越发出一身厉喝:“谁让你决定的,简直是胡闹!”

    梅越和千兰成亲数年,两人举案齐眉,情深甚笃,梅越从未对她说过一句重话,家中大小事务,悉数交给她定夺,而今却失态怒吼。

    千兰不明所以,心想梅越素无门第之见,叶凌好歹还是叶氏嫡子,就算是个普通女子,只要梅兴思喜欢,还不照样和他当年一样,让梅兴思把叶凌娶进门。

    千兰也是个性情中人,而今年纪虽长,但被梅越惯得脾气未改,当即道:“胡闹什么!我看你才是在胡闹,这件事就这样定了,下月初六,婚事办也得办,不办也得办!”

    梅越顿了一下,意识到自己失态,急忙扶住千兰肩膀,低声下气道:“好好好,夫人,咱们进屋说。”

    千兰被梅越半推半请进朝云大殿,叶凌站在殿前,遥遥望着站在下方的梅麒,梅麒也回望着叶凌,对峙良久,梅麒转身离开。

    梅兴思走过来,道:“叶凌,你别介意,我娘在朝云谷作威作福惯了,你若是不愿,我们自然不能强迫你,我们年纪还小,成亲的事以后再谈不迟。”

    叶凌看着朝云谷上方隐隐发光的结界,道:“梅公子,我早就想离开云中了,若是成亲的对象是你,什么时候我都愿意。”

    梅兴思惊道:“你真的——真的愿意嫁给我,下月初六,叶凌,你不是在开玩笑把。”

    叶凌咧嘴一笑:“我从来不做后悔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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