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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谢忘之自然只中意李齐慎,但不想和阿耶起冲突,就得跟着去,何况李齐慎还点名提到了这个。她抿抿嘴唇,不为难绿珠:“不必,就按我往常出行的样子准备。不用准备太多,横竖只是小住,半月内一定会回长安城。”

    “是。”绿珠想想,又觉得不对,“娘子这段时间还有新裁的衣裳,不如洗晒后一同带去,也好趁早穿?至于首饰……娘子平常不怎么戴,奴婢不敢做主。”

    “新做的衣裳挑一挑,若是有显眼的,就不带了。”谢忘之又不是去出风头的,她只求个平安顺遂,心甘情愿当个灰扑扑的陪衬。首饰这个倒确实难说,她想了想,“……首饰也如此吧。挑些玉、珍珠和檀木的,和衣裳能搭即可。”

    绿珠应声,叫了青玉,准备一同去收拾。

    刚转身,谢忘之忽然开口:“对了。”

    “娘子还有什么吩咐?”绿珠转回去,茫然地问。

    “我刚刚想起来的。既是秋狝,恐怕要上马,戴镯子不方便,尤其是玉。”谢忘之想着李齐慎送的那对金镯,却不能直说,编了会儿理由,尽可能装作无事发生,“我想着……就带那对金镯吧,若是有个磕碰,也好修补。”

    绿珠当然不会怀疑,拉着青玉行礼,绕过屏风,去后边收拾箱子。

    谢忘之示意红云也下去,等内间安静下来,忽然一个转身,没管刚梳好的长发,原样扑回榻上,脸颊贴着软枕。贴了一会儿,她闭上眼睛,任由红潮漫上脸颊,睫毛犹自轻轻发颤。

    **

    今年秋狝定在八月底,自长安城出发,到骊山猎场时刚好是八月三十,一脚踩在**月的交界处。

    骊山猎场分内外场,里边再各自划分,行猎前里边危险的猛兽,诸如老虎或是熊,会提前猎杀或者驱逐,免得到时候正面撞上,不知道谁是谁的猎物。而鹿和狐狸一类稍大的,也驱到内场去,外场多的是兔子这样连反击都不会的,方便游玩之余过一把打猎的瘾。

    当朝尚武,猎场又提前做了准备,自长安城来的贵女当然不会拂这个好意。郑涵元打头,温七娘再一哄,一众贵女各自换了骑装,带上特制的弓箭。领头的几位贵女一合计,还约定比赛,比谁猎到的猎物多。

    这些贵女性质高昂,尤其是郑涵元,显然是又一个众星捧月的表演场,长宁跟在后面,只觉得好笑。以她的性子,该跟着那些郎君进内场去猎鹿,但她答应李齐慎,得在外场看顾着谢忘之,故而特意放慢马速,和前边的贵女渐渐拉开距离。

    谢忘之陪同,跟着长宁的步调,过了两刻不到,就和郑涵元她们岔开了,看不见她们的人影儿,还被长宁拐去了僻静处。

    “可算是安静了。叽叽喳喳的,听得我脑仁疼。”长宁随口抱怨,抽出马鞍边上的弓,问谢忘之,“不过我自夸一下,若只是猎兔子,我至少五箭四中,你爱吃兔肉吗?”

    “多谢公主。不必了。”谢忘之想想就地给兔子放血剥皮,在厨房里时没怎么,在野外就让人起鸡皮疙瘩,她赶紧拒绝,“说来惭愧,说是游猎,其实我骑射不佳,马术也不好,仅能代步罢了,恐怕不能陪着公主尽兴。此外也不缺一口兔肉,若是想吃,总能吃到的。”

    “什么尽兴不尽兴的,说这种话有什么意思?我出来打猎,也是出来玩,哪怕两手空空,玩得开心就好。至于猎来的野味,内场肯定不会少,我们等着晚上回去吃就行。”长宁顿了顿,故意往谢忘之那边靠了靠,稍稍眯起眼睛,带着善意的调笑味道,“放心吧,只要你别嫌我放空箭,比不得雁阳郡王!”

    前半句尚且能接话,后半句乍提到李齐慎,谢忘之面上蓦地一红,清清嗓子,故作正经:“公主别这样说……让人误会。我不会骑射,怎么可能嫌弃公主?”

    这反应不太对,脸红归脸红,看着却坦荡,长宁盯了谢忘之一会儿,揣摩着她和李齐慎得到了哪一步。但她自己也没什么经验,生性又豁达,哪儿知道李齐慎都干出了翻墙夜会的事儿,只按身边娇娇怯怯的贵女猜,以为谢忘之这个反应,就是没成。

    “对了,你怕鹿或是狐狸么?”长宁在心里为李齐慎叹息,想了个法子,“若是不怕,我带你混进内场去,我们去看恪衡猎鹿,如何?”

    谢忘之抿抿嘴唇,低声说:“好啊。”

    第86章 流箭

    毕竟是山脚下的林地, 开辟出来做的猎场, 内外场其实没有明显的界线, 无非是以特地栽种修剪的灌木做分割,再加几根充当标志的木桩。不同于外场那种闹着玩,内场是正儿八经逐鹿的地方, 郎君用的箭更重,箭头也更锋利,让流箭刮到起码得掉一块肉,故而一到木桩附近, 长宁立即勒马。

    “就在这儿吧, 再进去就要被当做抢猎物的了。”她转头和谢忘之说,“退开点, 等着他们过来, 能见一面。”

    谢忘之不通骑射, 没法让马后退,只稍稍掉转马头,让马往开阔的地方走了几步。

    刚找到合适的地方停步,里边马蹄声滚滚而来,重且急,听着是成群的奔马。谢忘之一惊, 本能地朝着马蹄声的方向看过去。

    果真是群马, 匹匹矫健高大, 蹄铁踏在草皮上, 杂草倒伏, 踩出成条的跑马道。跑在前边的则是大群的鹿,年轻郎君们控着马,有些追在后边,试图拉近距离,甚至拉弓跃跃欲试,有些则往别的方向跑,像是要玩个包抄。

    “这就是比马和鹿,谁能坚持更久了。”长宁眼尖,和谢忘之分析,“不过我看这次悬,这群鹿跑得快,过了这个点就进林子里,林子里不好跑马。可这里也没法放箭,人太多……”

    她兀自苦恼,不由自主地代入这群逐鹿的郎君,想着若是自己混在里边,该怎么才能拔得头筹。谢忘之却不,她不懂这个,跟着长宁往里看,只看见跑在前面的李齐慎。

    说来也怪,李齐慎今天穿的是骑装,近似翻领胡服,谢忘之见过他穿轻铠,也见过他骑马,按理说总是天德军的轻铠更飒爽些,但现下这么一看,却觉得这身骑装潇洒利落,衬得那张冷丽的脸都添了三分英挺。照夜的笼头也换了一副,皮革的面具覆住半张脸,马鞍边左弓右箭,箭筒里的箭羽支支分明,看着更像是轻骑兵的战马。

    李齐慎控着照夜,跑了一段,忽然掉转马头,朝着侧面的方向跑,但他看着的确实是鹿,浅琥珀色的眼瞳锁死在领头的雄鹿上,十足是猎手的架势。

    谢忘之不由想,此刻的李齐慎像是小将军,像是草原上的猎手,又像是行猎游玩的贵族,那真正的他又该是什么模样?

    她有一瞬间的心惊,无端地想起了当时东市上的那只面具,松松垮垮地挂在李齐慎脸上,用黑猫面遮了漂亮的脸,眼睛却露出来,瞳子里清晰地倒映出她。

    谢忘之闭了闭眼,再睁眼时,恰巧李齐慎控着照夜跑过一个弯,隔着葱葱茏茏的草木,刹那间和她对视。

    李齐慎面上浮出略微的错愕,旋即变成个清浅的笑,他朝着谢忘之说了什么,下一瞬一挽缰绳,反倒让照夜加速,直直地朝林子里冲,继续追前边那群鹿。

    隔得这么远,又是匆匆一眼,谢忘之不会读唇语,愣了一下。

    “他说让你等着。以郡王的本事,我猜是要猎只鹿送给你呢。”好在长宁会读,她戏谑地看了谢忘之一眼,慢悠悠地掉转马头,“行啦,人也看了,我们回去吧。我猎几只兔子玩玩。”

    “好。”话挺正常,谢忘之却有些莫名的羞涩,没敢抬头看长宁,只跟着她的步调换了方向。

    马术不精,谢忘之没敢立即跑起来,只让马姑且按着自己的意思,缓缓加速。往外场的方向跑了没几步,长宁控着的马忽然一声嘶鸣,惊得谢忘之的马脚下一乱,直直地往前跑,若不是特地挑出来的性子温良的马,恐怕要把马背上的女孩摔下去。

    谢忘之不怎么会控马,只好紧紧挽着缰绳,尽可能安抚,等一路跑到外场休息的地方,马才惊魂未定地停下来。

    “这马性子倒是温顺,不像我这匹,发起病来控都控不住。对不起了。”长宁苦笑一下,在马头上敲了一下,“你没事吧?”

    “没事,就是有点儿累。”谢忘之说的是实话,她的马受惊,跑起来也就这样,大概就是照夜在长安城里憋屈的跑速,“不过我得歇歇。”

    “也好。那我过会儿再来找你,你且休息会儿。”长宁应声,转头和候着的驯马师说,“替娘子看看,这马有没有惊惧过头,若是不行,带娘子挑匹新的,要温顺听话的。”

    驯马师应声,又有几个仆役上前,扶着谢忘之下马。谢忘之一身严严实实的骑装,大庭广众,也不矫情,下了马,抬头和还在马上的长宁说:“公主的马好像受惊了,不换一匹?”

    “没事。惊什么惊,再跑一轮就行了。”长宁浑不在意,掉转马头,抽了一空鞭。马听见这声音害怕,撒开蹄子往前跑,带着长宁跑回了先前惊马的地方。

    场地还是那个场地,蹄铁踏出的痕迹都没多添,看来是没人来过。长宁松了口气,放慢马的速度,控着马转了几圈,找到了她想找的东西。

    她立即翻身下马,俯身拨开半长不短的草,捡起那支朝着谢忘之射来的箭。

    惊马的说辞纯粹是糊弄谢忘之,欺负她没什么行猎的经验罢了,长宁用的马也是特别挑的,不求跑得多快,但求一个稳。这马在猎场里养了两三年,见惯了狩猎起来的箭羽,别说一支箭,只要不是朝着自己来的,千支万支也不动如山。

    偏偏当时事出突然,那箭是朝着谢忘之来的,长宁不能打草惊蛇,谢忘之马术又不是特别精湛,喊出声吓着她反倒得不偿失。她也是实在没辙,不得已才让自己的马去惊谢忘之的马,好在两匹马都挺给面子,一匹听话,一匹胆小,这才顺顺利利回了暂且休息的地方。

    猎场里的箭都是特制的,为的是能分清是谁猎的猎物,长宁顺着箭羽往前摸,摸了两下,就感觉到了上边的刻字,当即推断出这箭是谁放的。

    她捏紧这支箭,往箭筒里一放,动静大得马都焦躁得叩了叩前蹄。

    “……蠢货。”长宁眉头紧皱,一拽缰绳,重新上马。

    **

    一支箭破空而去,带起呼啸的风声,领头的雄鹿来不及躲闪,光泽寒凉的箭就这么直直地破开,穿透眼睛,钉进里边更柔软的地方,浑浊的液体混着新鲜的血泼出来,打得雄鹿的前腿和脚下都湿了一小片。

    雄鹿吃痛,发出长长的呜咽,但它瞎了一只眼睛,视野受限,又处在剧痛里,胡乱地换了几个方向,只堪堪躲开和先前入眼的箭并来的那支箭。剩下的箭雨就躲不过去了,它没跑几步,从颈部到腿,一支支箭钉进去,破开的口子里喷出淋漓的鲜血,让风一吹,全是鹿血的腥气。

    中了这么多箭,还能爬起来就是神鹿了,显然这头鹿不是,它挣扎两下,倒在了地上,砸起烟尘和草灰,胸腹处仍在微微抽搐,身下渗出的血染红草皮,只是撑着最后一口气罢了。

    头鹿死了,被追逐的鹿群更加惊慌,当即分成了不少小群,三三两两地往不同的方向跑。

    打头逃跑的雄鹿倒了,打头狩猎的郎君也停下来,一同行猎的人自然也不再追,只最后朝着那些鹿放了几箭,运气好的倒真猎着几头跑不快的雌鹿或是幼鹿。

    战况尚可,霍钧率先去检查,他本来就在军中领职,这回算是陪同,万一遇着什么麻烦也好处理。他控着马绕了一圈,回来和李琢期报告时神色寡淡:“雄鹿一,雌鹿二,幼鹿一。另有两头幼鹿伤着腿。”

    李琢期点头。

    他表现得平静,同行的孙远道却活跃得很,看着地上半死不活的鹿,摇摇头:“可惜了,都是死鹿,放不出鹿血来。幼鹿太没意思。”

    “这雄鹿不还活着吗?若是着急,现在下马放血还来得及,直接对着伤口喝也行。”李齐慎认出说话的人是谁,开口呛他,“鹿群四散,应当还没跑远,郎君不如去猎头活的。”

    孙远道面上的笑一僵,他不擅骑射,带着小娘子同骑跑跑还行,真到猎场上,马上连支箭都放不出来。李齐慎这么说就是当众打他的脸,偏偏还不能还嘴,只能赔笑:“我哪儿有郡王这般的好本事,猎不到的。”

    “行啦。”自从李齐慎回来,兄弟俩就没怎么说过话,中间还横亘着太子妃当年惹出的事儿,李琢期对弟弟多有退避,出声打个圆场,“去收箭吧。”

    先前放了箭的郎君先后下马,去各自的猎物那儿把箭收回来,李琢期和李齐慎当然也得去。挺巧,他们盯着的都是领头的那头雄鹿。

    李琢期猎鹿爱射颈子,一箭毙命,也省得鹿痛苦。这回也是,他追了好一阵才找到个合适放箭的位置,本来这一箭稳了,背后不知道谁放了支箭,直接穿透了雄鹿的眼睛,雄鹿剧痛之下乱跳,反倒把他的箭避了过去。

    不过反正是猎着玩,谁拔得头筹也无所谓,李琢期在雄鹿身上找到自己后来放的箭,不慎射在了鹿颈下方,口子倒是开了,但鹿还没死,往下的胸口犹在微弱起伏。

    李琢期不由有些怜悯,轻轻一叹:“这鹿也可怜。”

    “有什么可怜的,身在野地,逃过猎杀,也有可能死在泥潭里。”李齐慎则毫无怜悯之心,伸手抓住自己放的支箭,猛地一拔。箭头带着倒钩,这一拔,把雄鹿眼眶里的东西全带了出来,黏黏糊糊地往下滴。

    这一下痛得雄鹿嘶鸣,反倒榨出了最后的力气,它猛地抬头,鹿角对准李齐慎,竭力撞过去。李齐慎丝毫不慌,一把抓住鹿角,迅速丢箭取刀,刀锋一闪,一刀切断了雄鹿的喉咙。

    鲜血喷溅,两人身上全是淋漓的血,腥得李琢期一阵恶心。李齐慎收了短刀,一道细细的血线正好淌过眼下,衬得他犹如修罗。

    但他擦都不擦,反而笑吟吟的,“阿兄,看来这回,是我赢了。”

    第87章 雉鸡

    李琢期下意识地低头, 瞥了一眼地上的雄鹿。

    一刀断喉, 干脆利落地切断了气管和并生的两根血管, 那雄鹿哪里还能起来,肢体残存着最后的力气,在草地上微微抽搐, 血染红了身下的草皮。风吹过,断喉的位置像是破旧的乐器,漏出嘶哑的声音,混着浓烈的鹿血腥气。

    李琢期先是一阵恶心, 再是一阵恶寒, 好像被切断的喉咙的不是雄鹿,而是自己。

    “阿慎如今也是骑射的好手了, 为兄惭愧。”让鹿血的腥气熏着, 他都怕自己当场吐出来, 赶紧翻身上马,“身上溅了鹿血,趁早回去沐浴吧。”

    这时候内场里收拾猎物的仆役也来了,猎鹿归猎鹿,总不能让这些出身优渥的郎君亲手提猎物。这回猎到的鹿不少,领头的管事在人群里找了找, 找到李琢期:“殿下, 大的都死了, 那几头伤了腿的小鹿怎么办?”

    “……先带回去吧。”李琢期沉默片刻, “别杀, 养在猎苑里也是好的。”

    管事当然无有不从,应声,招呼了几个仆役去抱幼鹿。李琢期则一拉缰绳,率先往回去的方向跑。

    太子一走,其他人也不能久留,在场的郎君纷纷丢了箭,上马跟着他走。没过多久,猎场里除了还在处理猎物的仆役,就只剩下李齐慎,还有几个近来混得不错的郎君。

    霍钧也在此列,不过他没什么站队的意思,一张英挺的脸冷冰冰的,从怀里掏帕子时倒还有点温情:“郡王,脸上有血,擦擦吧。”

    “哟,你还会关心我?”李齐慎不推拒好意,胡乱擦了一把,戏谑地看回去,“可惜这个表情……若不是和你熟,我以为你是要拿帕子闷死我。”

    霍钧懒得理他,从他手里抽了帕子:“郡王,回去吧。”

    “好。”李齐慎应声,在照夜脑袋上拍了一下,翻身上马。

    照夜驯得好,背上一重,立即往前跑。李齐慎骑在马上,闻着风里隐约的血腥气,忽然想起先前切断雄鹿喉咙的瞬间。

    一刀下去,再强劲的雄鹿都动弹不得,那对分叉的鹿角只是装饰或者药材。浓稠新鲜的血泉喷出来,泼湿他胸前的衣衫,和李琢期不同,他不觉得恶心,那一瞬反倒无比酣畅,好像斩断了束缚自己的锁链。

    **

    鹿算是大猎物,回回进猎场,能猎鹿的郎君出来也是让人吹捧着,这回猎到鹿的事儿自然也传遍了。且猎到的还不止一头,晚上自然是鹿宴,甚至还有新鲜的鹿血送过来。

    鹿血性热,年轻的娘子自然不喝,谢忘之当年在尚食局,后来回家,这么多年鹿脯都吃厌了,对鹿肉也没兴趣。她更不想参与贵女间争奇斗艳甚至争风吃醋的戏码,推说身体不舒服,偷偷溜了出去。

    猎场在骊山山麓的林地里,草木葱茏,还有条蜿蜒的河,河水清澈,偶尔能看到在河边喝水的飞禽或者走兽。谢忘之手里没弓箭,也没打猎的心思,隔得不近不远,就这么慢慢地往前走,四下无人,反倒是来了猎场后心情最舒畅的时候。

    走了一阵,她忽然闻到烟熏气,里边又混着隐约的肉香。好歹在尚食局混了那么多年,少时的记忆还没忘,她仔细嗅了嗅,断定是有人在林子里就地烤肉,本该避开,人却没防备,已经进了林子,要避开也来不及。

    好在守着火的是个熟人,李齐慎换了身圆领袍,也不怕脏,大喇喇地往地上一坐,托着下颌,漫不经心地往火里加了簇草。他面前则用枯枝支了个小烤架,上边扎了只褪了毛去了内脏的雉鸡,还挺肥,油脂滴滴答答地落进火里,溅起点点火星。

    上回一别,谢忘之没再迎面见过李齐慎,没想到会这么见着,简直是狭路相逢。她一惊,脑子还乱着,手倒是先抬起来,摸了摸衣襟,确定自己的仪容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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