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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我只是听人说,你是从上海来的霍少爷,那天你在长寿桥边,买了我的花......”

    霍锦宁点头,将自己衬衫左右袖口上了两枚蓝宝石袖口解下来,递给她:

    “这几天麻烦你了,我如今不方便出去,可能还要在这里养几天伤。”

    他不是没有安排,只是做戏做到底,现在阴差阳错能藏身这里,似乎是更好的选择。

    阿绣连忙推拒:“不,我不要,我知道有歹人要害你,你放心,我不说出去......”

    “你怎么知道有歹人要害我?”

    “因为,因为......”阿绣垂下头,小小声说:“因为,你是好人,伤你的人一定是歹人......”

    这话说得幼稚极了,委实是个单纯的小孩子。

    不经意瞥见她低垂着头,黑发绑成辫子,露出尖尖的耳朵,白得透光,小小耳垂上一点点耳洞,什么也没戴。

    他把袖扣塞进她的手里,笑道:“不是什么贵重东西,成色尚可,回头找工匠改成对儿耳坠子你带着玩吧。”

    阿绣摊开手,只见两颗蓝色的宝石躺在她瘦小的手上,精致的切割工艺,让宝石折射出剔透的光,比何太太那条宝贝的西洋项链上的宝石光泽还要美。

    她轻轻的合手握住,好像握着两颗璀璨的星星,又好像是两颗晶莹的糖,凉凉的,甜甜的。

    吃过饭,换完伤药,阿绣收拾着东西,霍锦宁看见那本桌上放着的旧书,伸手拿了过来。

    书皮已经略旧,封面上写着《红楼梦》,却是很薄的一本,随手一翻,只有前三十回。纸张软踏踏的,显然有些年头了。

    阿绣一惊,好像被发现了心底的隐秘一样:“那个......”

    这是她最宝贝的一本书,从小看到大,一字一句倒背如流。这几天她日夜照顾他,不敢合眼,困极了,便又把书拿出来翻了一遍。

    豆蔻之年,还不懂什么男女之情,对情生意动的所有念想,不过是那一句,这个妹妹我曾见过。

    “你识字?”

    阿绣轻轻嗯了一声,手指不自觉揪着衣角,揪来揪去的:“没有正经念过书,是跟人学的。以前隔壁住了个教书先生,姓范,我央他,他就教我了,这本书也是他送我的。”

    “教了多久?”

    “三个月。”

    “上面的字你都认识?”

    阿绣点点头,又有点不好意思:“但是不大能看懂。”

    霍锦宁笑了笑:“这是残本,况且你年纪小,读起来也艰涩些,没请教那位范先生吗?”

    “范先生离开笙溪好些年了。”阿绣说,“听说他是以前的秀才,但没去做官,跑去和人闹革命,被官府抓进大牢,差点杀头,后来才逃回家乡的。”

    这些都是邻里街坊的闲言碎语,范先生自己不承认,只是他经常独酌自饮,酒酣耳热会兴冲冲的谈起当年在京城的事,然后欣慰的说:皇帝倒了,民国成立了,中国有救了,有救了......

    “可是后来,没过多久,听说外面又乱了,说京城有个姓袁的当了皇帝,范先生又生气又伤心。第二年南边打起来了,范先生就坐不住了,他卖了所有家当和书,去一个叫云南的地方参军了,然后就再也没回来。”

    说到这里,阿绣不禁有些难过。

    范先生其实是凤姑的心上人,是凤姑从小就想嫁的人,范先生义无反顾的走了,只跟凤姑说,别等他。

    凤姑哭得昏天黑地,一边哭,一边骂:“哪个要等他?哪个要嫁给他?他以为我方阿凤没人娶吗?!”

    第二年春天,凤姑就赌气一样匆匆的嫁了人。

    霍锦宁轻叹了一声。

    “那是十年前的事了,你才四岁?那么小的年纪只学了三个月的字就能读《红楼梦》,你很聪明,可惜......”

    可惜生在穷苦人家,没机会读书。

    “你想上学吗?”霍锦宁忽然问。

    阿绣眼睛一亮,而后又慢慢黯淡下来了,低低道:

    “想也没用。”

    笙溪镇上的女孩子从来都不上学堂,很多连字也不识一个,她要是读书会很奇怪的,会让周围的阿婆阿公都指指点点的。

    霍锦宁自然明白她心中所想,轻轻摸了摸她低垂的小脑袋,没有说话。

    炽热的温度透过发丝头皮传来,阿绣再一次羞红了脸,但她心中有别个事,她咬了咬唇,鼓起勇气问道:

    “我,其实不太懂,范先生有学识,也有见地,为什么要去参军?”

    为什么抛下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为什么去选择一条生死未卜的路?是为名,还是为利?

    她读书不多,但经常听镇上茶楼里评书演义,也知道历史上朝代更替,今天赵家坐天下,明天李家坐天下,谁当皇帝有什么打紧?反正日头还是要一样的升,河水还是要一样的流,老百姓的日子还是一样的过。

    这话她憋在心里好久了,不敢问谁,也不知道该问谁,自从范先生走后,在凤姑面前,她连这个名字都不敢提。

    眼前这个人是上海的富家少爷,通身贵气,西洋做派,和小镇上的人都是顶不同的,他一定见多识广,他会不会知道呢?

    霍锦宁沉默了很久,他看着小姑娘水汪汪的眼睛瞧着他,这是一双江南水土滋润出来的眼睛,就像白水银里养着两丸黑水银,她见风吹,见花落,见水流,见云起,就如同这小镇一样,依山傍水,幸而又幸的在这乱世偷得浮生片刻。

    不知外间战火纷飞,动荡不堪。

    他轻轻叹了口气,低声道:

    “因为他想让千千万万个小阿绣都有书念。”

    民国三年,袁总统复辟登基,蔡将军在云南宣布独立,护国战役轰轰烈烈打了两年,无数热血青年舍生忘死,把年轻的生命献给了民族未来。

    这世上还有许许多多抛家舍业的范先生,许许多多与爱人生离死别的凤姑,许许多多想上学却不能上学的阿绣。

    他们需要一个太平盛世,他们需要一个强大而自由的新中国。

    作者有话要说:  1915年袁世凯复辟称帝,蔡锷将军对袁彻底失望,但为了打消袁的戒心,他表面装作赞成帝制,整日里出入风月场所,醉生梦死,私下里和梁启超等人密谋“倒袁”计划,后来在名妓小凤仙的掩护下逃离北京,假意前往日本治病,辗转奔赴云南,招兵买马,组织了反对袁世凯的护国战争。

    最广为流传的,是蔡锷离京临别时,对小凤仙说过的那句话吧

    ——奈何,七尺之躯已许国,再难许卿。

    这一走,就真的是诀别。

    第14章

    “姐姐!姐姐!今天先生的测验,我得了一百分!”

    萧珏高兴的把试卷拿给萧瑜。

    萧瑜接过扫了一眼,笑道:“还成,想要什么礼物?”

    萧珏小脸涨红,小声说:“姐姐,你上次说要带我出去玩的......”

    “还记得呢?好,我言出必行,让金环给你换套衣服,我悄悄带你们俩个出去玩。”

    “姐姐万岁!”

    萧珏乐的不停拍手,他今年七岁,走出这个小院子的次数屈指可数,他对外面的世界好奇的不得了。

    “小姐?”金环有些迟疑,也有些激动。

    小少爷被关在这个锦屏苑多久,她就陪了多久,她都快要忘了外面是什么样的了。

    可她还是有些担心,怕老太爷怪罪。

    “没事儿。”萧瑜示意她安心。

    自从她和霍锦宁从国外回来,全家都在等着她嫁进沪上霍家,谁敢惹她?而最近政坛局势又变,萧老太爷每天几乎快搬到府衙住了,哪有闲情管家里这些事,也许他早就忘了锦屏苑里还有这么一个孙儿。

    “霍祥,备车,我们出去。”

    霍祥有点为难:“小姐,那听您的意思,咱们是从后门走?”

    闻言,萧瑜脸上笑容淡了几分:“他还等在那里?”

    “是啊,云老板已经在后门等您七天了,天不亮就来,入夜了才走,不见到您誓不摆休。好歹是没杵在前门,这要是让别人看见了,可不成样子。”

    萧瑜失笑:“他这是跑这儿来点卯了?”

    那天陶然亭,梁瑾反串了一曲《山桃红》,端得是情意绵绵。然而萧瑜丝毫不为所动,客客气气的起身告了辞。

    然后萧瑜就再没上戏楼听过戏,也没再见过梁瑾,再后来他就每天来萧府后门等着。

    “也罢,那就见一面吧,把话说清楚。对了,霍祥,把我昨儿个让你卖的那盏八角琉璃宫灯拎着。”

    “好勒——”

    萧瑜换了一身黑白骑马装,领着萧珏出了门,果然见门外梁瑾还站在那里。

    他穿了身洗得发白的蓝布衫子,脸色苍白,脸颊肉眼可见的消瘦了不少,衬得那双凤目幽深执拗。

    他看见萧瑜,眼前一亮,他从怀中拿出一方雪白的手帕,上前一步:

    “二小姐......”

    萧瑜抬手制止了他,伸手接过霍祥手里的宫灯,拍了拍萧珏的头:“和金环姐姐先上车。”

    然后她示意梁瑾跟他走到一边,没等他开口,先将宫灯递给了他:

    “云老板,那天一盏牡丹纸灯,云老板有心了,今日薄礼回赠,还望不要嫌弃。”

    梁瑾垂眸看了一眼那盏精美的琉璃灯,没有接,他睫毛颤了颤,捏紧了手中的帕子,轻声说:

    “二小姐这是打算与我恩断义绝吗?”

    “云老板说笑了,本就无甚恩义,何来断绝一说?”

    梁瑾使劲抿了抿唇,切切道:“二小姐是在下知音。”

    萧瑜无奈失笑:“云老板也是明白人,不过风月场上逢场作戏,你怎么也当了真?”

    梁瑾脸色一白,却仍是固执的望向她,一字一顿道:

    “我认定的事,就是一辈子。”

    话已至此,萧瑜有些失了耐心,脸上笑意转冷,

    “云老板,你当我是孝子还是凯子?捧过戏子不过图一乐呵,你要想找靠山真的找错了人。满城皆知,我早许了人家。”

    “你当我是什么人?”梁瑾眼眶发红,“我不求,我什么也不求。”

    “那就更不行了,过去年少荒唐也就罢了,如今你让霍家二少爷的脸面往哪放?”

    “我对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