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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
    老板真的很昏庸。

    欧文都是靠将工资条存在手机相册里,点上“?”,什么时候不顺气了,看看工资条才能对金兰殊重展笑颜。

    欧文微笑着问金兰殊:“老板中午想吃什么呢?”

    金兰殊冷笑:“我没什么主意,倒是你们宋总监主意最大。你问他想吃什么吧?”

    ——操你妈啊,宋风时不就在你对面么?

    欧文干笑两声,转脸问宋风时:“小宋先生,想吃什么?”

    宋风时其实也尴尬,笑笑说:“我哪有什么主意?不还是应该以金总为主么?”

    欧文便又转过头,与金兰殊说:“小宋先生说要以您为主呢。”

    “他还知道以我为主?”金兰殊冷哼一声。

    欧文心想,按这样“传声筒”的玩法,到下午六点都没能决定好中午吃什么呢。

    但是,欧文也饿了,没法子,欧文硬着头皮提议:“附近有家餐厅的西湖醋鱼,听说挺好的……”

    宋风时看着金兰殊那张棺材脸,又听着欧文这话,忽然觉得好笑,玩笑道:“别了吧,吃醋还吃不够?”

    欧文听了,也觉得有点好笑,但死命憋着。

    金兰殊发现自己被揶揄了,分外恼怒:“谁吃醋了?”

    大感丢脸的金兰殊“唰”的站起身,大步流星地往外走了。欧文反应最快,连忙站起来,跟着金兰殊跑了出去。欧文又说:“金总,别生气……气坏了身子不值当……”

    金兰殊停住了脚步,回身盯着欧文:“你追着我干什么?”

    欧文一怔:“我……我……我当然是誓死追随老板呀,您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欧文这一番“表忠心”的宣言并没有感动到金兰殊,反而让金兰殊非常不满。

    “你懂不懂做事?”金兰殊严肃地批评,“你追过来了,那不就留小宋一个人在那边了吗?你有没有脑子?”

    “我……”欧文心想:操你妈。

    欧文只得折回车站大厅去找宋风时了。

    宋风时见欧文回来了,却不见金兰殊,便有些焦急:“金总呢?”

    “金总……金总去吃醋鱼了。”欧文开玩笑地说。

    宋风时无奈一笑:“都是我这张嘴呀!”

    “没事,他自己去别处了,晚上会回酒店的。”欧文也不太担心金兰殊。

    宋风时想了半天,又说:“其实,刚刚是不是应该由我追出去呢?”

    欧文心想:你才想到呀?这个脑子,怎么泡到金兰殊的,真是个未解之谜。

    宋风时也挺烦恼的。

    他也是无处倾诉了,就跟宋媚钗说起来:“金兰殊好像在生我的气。”

    宋媚钗回复:“你的‘大小姐’又怎么了?”

    “别开玩笑。”宋风时也是没办法了。自从宋媚钗知道了金兰殊是宋风时的“女友”后,就常常开这样的玩笑,并乐此不疲。

    “不是开玩笑呀。”宋媚钗说,“既然只是生闷气、闹别扭,那就不是什么大事,你哄哄他不就得了呗。”

    宋风时也是犯难了:“怎么哄?”

    “不是吧,大风哥,哄女孩子你也不会吗?”

    “金兰殊又不是女孩子。”

    “是吗?”宋媚钗说,“我觉得没差。”

    宋风时也是无言以对了。

    说起来,虽然他没和女孩子恋爱过,但他却有不少女性朋友以及客户,有道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宋风时也算是个“妇女之友”,对于哄女孩子的伎俩还是略知一二的。

    “这真的有用吗?”金兰殊看起来还蛮酷的,真的会吃这样的招数吗?

    第五十九章

    “看起来蛮酷”的金兰殊依旧在生着宋风时的闷气。

    所以,从吴郡回来之后,金兰殊依旧是浑身低气压的,弄得办公室里人人自危。

    “旮旯电影节”的日期越来越近,而高定礼服还没有着落。

    这次出征“旮旯”对“云想”这个品牌至关重要——如果能在“旮旯”上打响名号,不但对于新品牌知名度有很大帮助,而且还能让“云想”加入巴黎时装周官方日程的机会大大提高。

    金兰殊将这件事当成“重中之重”来解决。

    这一天,金兰殊再次带着宋风时和欧文到了工坊里监督进度。

    工坊里空调凉凉,黄老热心也凉凉,但额头却都是急出来的汗。原本定好的礼服,何玉容并不买账。在被金兰殊批评了“水桶腰”之后,何玉容更加抗拒了。

    除此之外,还有原料的问题。

    黄老热抱怨道:“金总您呀,要指定丝绸供应的事情怎么不早说呢?这个事情啊……真的很棘手。如果我们用吴郡那边的丝绸,那肯定不能符合我们高定礼服的要求的呀。”

    黄老热的设计不是很顶尖,但却很懂得推卸责任、媚上欺下和职场撕逼,所以在职场上也算混得挺好的。

    金兰殊冷笑,道:“那你说怎么办?”

    “这个……”

    欧文在一旁说道:“事实上,我们虽然指定了吴郡那边的厂家做供应商,但却没有签订协议说是‘唯一指定’,所以,还是能用进口货的。”

    黄老热转念一想,却说:“说起来,我要的科莫小镇出口的丝绸怎么还没到呢?没有到,那怎么弄?”

    金兰殊说:“那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问题。”

    ——标准的大老板发言。

    “那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问题。”

    “我不想听原因,我只想要结果。”

    “你给我死都把他死出来!”

    这几句话,作为金兰殊“近臣”的欧文听到耳朵都起茧子了。

    宋风时作为混过基层的人精,都看透黄老热的路数了。他不想继续听这个老油条扯皮,便借口走了出去,在工坊里逛着。他随意踱步,推门进入一个缝纫间,只见里头空荡荡的,只有一个年轻男人在面料上进行刺绣。

    别看这个男人五大三粗的,那手指拈着绣花针,一根蚕丝劈成三根的去绣,灵巧不已,指尖灵动,仿佛蝴蝶穿花一般。

    宋风时瞧这个新鲜,便靠着墙去观摩这个男人的手艺。

    而这个男人也非常专注在自己的工作上,并没有察觉到宋风时的存在。只是,他绣了好几针之后,忽然一个不慎,绣花针顶入了他的手指,他的指尖顿时冒了血珠。

    “哎唷!”年轻男子立即捂住受伤的手指往后退,仿佛被火烫着一样,一蹦三丈远的。

    宋风时觉得好笑:“布料也不咬人,你吓成这样做什么?”

    年轻男人这才察觉到了宋风时的存在。可是,他并不认得宋风时,便只说:“你看看,我的血有没有滴在绣品上?要是染污了,那可不好了!”

    宋风时瞧了一眼,说:“没事。没有染污。”

    年轻男人才松了一口气,说:“谢天谢地。”

    这个男人刺穿了手指,却第一时间关心刺绣,这还是让宋风时挺感动的。宋风时笑笑,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程锦,是这儿的裁缝。”程锦看着宋风时,说,“你是……?”

    “我是宋风时。”宋风时说,“是营销部门的。”

    “哦,您好。”程锦一心扑在工艺上,从来不关心这个公司的架构,只知道金兰殊是最大的老总、黄老热是他顶头的老总,其他的“总”,程锦都一概不知。

    宋风时又问:“你的刺绣手艺很好啊!很少见到这么巧的男绣工。”

    “那您可说错了。”程锦一脸骄傲地说,“我们祖上是做宫廷绣的。您知道么?‘闺阁绣’是绣娘居多,但是‘宫廷绣’呢,基本上是传男不传女的。男绣工的手艺可不比绣娘差呢。”

    宋风时笑了:“那你还是个家学渊源的宫廷绣传人了?怎么没听黄老热提起过你?”

    程锦便说:“黄总啊?”程锦露出为难的神色:“黄总说我安心做裁缝就好,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但其实……”

    “其实什么?”宋风时好奇地问。

    程锦看到了宋风时的友善,便敞开胸怀说:“说起来你别笑我,其实呢……我想做设计师。”

    宋风时微笑:“只很好啊?我为什么要笑你?”

    “可是……可是我都没学过设计呢,也没读过大学。”程锦嘟囔说,“他们都说我异想天开!”

    宋风时却说:“那你会设计吗?”

    程锦点点头:“我尝试过的,也有认真在学!我其实本来就是想做设计的……但因为没有相关经验,只能从学徒做起。没想到一直做裁缝,上不去了。”

    宋风时倒是有些明白这个人的处境了。就跟他本人一样。他宋风时一开始也就是想做管理的,但因为客观条件的限制,只能先去门店,结果一就一直在销售岗上混着,要不是机缘巧合,也上不来了。

    这不禁让宋风时对他产生了“惺惺相惜”之感。

    宋风时便鼓励道:“金总今天刚好来了呢,也为定制礼服的事情犯愁,如果你有什么好理念的话,不妨和他说一说呀。”

    程锦却很害怕:“我听说金总很……很……”

    宋风时看他的脸色就明白了:金兰殊的烂脾气声名在外啊,把人家小孩子都吓坏了。

    程锦又说:“而且……黄总也跟我提醒过,叫我不要再金总面前现眼,免得我不会说话得罪金总。”

    宋风时微笑,说:“你别怕。我天天在金总身边工作呢,没觉得他就吃人了。”

    程锦眼睛瞪圆了,仿佛是吃惊:“你天天在金总身边工作呢?你不是说自己是营销部门的么?”

    宋风时便说:“是的,但我是营销总监,平常要报告、要开会、要商量方案,见的机会还是很多的。”

    “啊!”程锦吃惊不已,“您也是个‘总’呀!”

    宋风时却笑了,说:“可以这么说吧,但大家都是为公司做事,各司其职而已,没什么‘总’不‘总’的。”

    程锦一下子就局促起来:“嗯,宋总说得对。”

    “你准备准备你的设计,”宋风时说,“我找机会给你推荐一下。”

    程锦一直惊讶不已,仿佛不敢相信:“您说的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