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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
    但是有那么一瞬间,照亮了她的前路。让她能在黑夜里看到光。

    让她能觉得,活着,真是太好了。

    “谢谢。”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不断重复道:“谢谢,谢谢。”

    “我只是做出了正确的评价罢了。”老板的眼中闪过一抹讥讽,“梵高死后,人们才懂得欣赏他的画作,卡夫卡一生默默无闻,直到他死后作品才问世,埃德加·爱伦坡把写作当做谋生的事业,却一生穷困潦倒……”

    “有人歌颂苦难,说苦难造就伟大。”青年挑了挑眉,眼中的讥讽之意更重,“这是一个悖论。苦难就是苦难,不会给伟大增添更多光辉。伟大之人难道必须和苦难相伴吗?一个从小顺风顺水长成的伟人就不伟大了吗?”

    路苗苗迷惑地看着他,虽然她也觉得老板说的很有道理,不过……“梵高,卡夫卡,埃德加·爱伦坡是谁?”

    老板一噎,有那么一瞬间脸上的表情很是复杂

    “这不重要。”老板摆摆手,问了她一个出乎意料的问题:“我想知道您有没有经纪人?”

    “经纪人?”这对路苗苗来说实在是个离她太远的词汇,她苦笑着说:“像我这样不入流作家那里会有经纪人看得上我?”

    “那您觉得我怎么样?”老板勾唇一笑,眼中是足以驱散长夜的自信和肆意:“我来做你的经纪人怎么样?我会让你成为传奇。”

    ……

    “lonely,i'm mr.lonely。i have nobody for my own,i am so lonely,i'm mr.lonely……”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打断了路苗苗的思绪,她手忙脚乱地接通了电话,那端传来好友莘于恩的有点神经质的声音:“苗苗,我最近画了一幅画,你要来看吗?”

    莘于恩是个画家。一个不能卖出一副画的画家。

    跟路苗苗一样落魄。一样穷困不得志。

    路苗苗不懂画,但是她能从莘于恩的扭曲的画中看到那个孤独而寂寞的灵魂。和她一样的灵魂。

    “好啊,我明天去你那里。”

    “好,我顺便给你介绍一个朋友。”

    “……我会给你们带酒的。”

    不用见也知道,莘于恩的朋友只能是跟他一样的怪人。他们之间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同样落魄,也同样爱喝酒。

    “嗯,没事的话我就挂了。”

    “……等一下!”路苗苗下意识喊了一声,话到嘴里又开始犹豫了起来。她不知道她这样选择对不对。

    莘于恩等了半天,不见路苗苗回答,问:“什么事?”

    “如果……我是说如果……”路苗苗声音犹疑中有种古怪的亢奋:“如果有个人能理解你的作品,他想要成为你的经纪人,并信誓旦旦地说你会成为传奇的话,你会怎么做?”

    莘于恩毫不犹豫地回答:“选他做经纪人。”

    莘于恩如此干脆利落地回答反而让路苗苗傻眼了,她连忙问道:“为什么?”

    “因为他理解你的作品啊。”莘于恩语气惊讶得好像路苗苗在问1+1等于几一样,他理直气壮地回答:“这个世界上能理解我们的人那么少,所以每一个人都值得我们付出信任。”

    路苗苗松开了紧皱着的眉头,唇角终于露出了舒心的笑意:“你说的对。”

    “明天上午,带上你最得意的几幅画,跟我去一个地方。”

    莘于恩不悦的控诉道:“你刚刚答应了明天要去我那里看画的,我还要把一个新朋友介绍给你。”

    “那就把你那个新朋友也带过去好了!”路苗苗眼神灵动,笑容明媚:“我们这次换个地方看画!”

    ※

    “所以……”乐景抬眼看着笔直地坐在对面的青年,古怪问道:“这是你画的?”

    莘于恩点了点头,眼神中有种艺术家特有的神经质,看向乐景手中画的目光温柔地宛如在看自己的情人:“她很美不是吗?”

    乐景再次把目光投向手里的画,心中越发升起一股巨大的荒谬感。

    ‘乐灵。’

    【我知道,我已经查过了,这幅画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出现过。也就是说……】

    乐景默默补全了后半句话:‘这个人是这幅画的原作。’

    “是啊,很美。”乐景苦笑着回答青年的问题。梵高的《星空》能不美吗?

    他不知道这个世界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那些闪耀人类文明史的大师们竟然改头换面,以另外的性别、身份活着。而且这丝毫没有影响到他们的伟大和作品本身。

    这真是命运给予的玩笑。

    莘于恩执拗地看着他,声音因为久不跟外人交流有点干涩:“从这幅画里,你感受到了什么?”

    “狂躁,忧郁,不安,格格不入。”乐景以一种局外人的身份冷静点评道:“世界对你来说是漩涡,你在漩涡中挣扎,想要获得心灵的平静,却只是徒劳。”

    莘于恩定定看了他一会儿,有一瞬间乐景在他漆黑的双眸中同时看到了绽放的烟火和燃尽的尘埃。

    这是一个无比矛盾,却活的很清醒的人。

    正因如此,他才如此痛苦。

    “莘于恩。”他矜持地冲乐景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乐景。

    “乐景。”乐景把手里价值连城的画递给这位伟大的怪物,真心实意地说道:“很荣幸能遇到您。”

    ……一个还有两个耳朵的你。

    “我叫桑青。”一旁一直微笑围观的女人懒洋洋地用胳膊肘捣了捣莘于恩,“是这家伙的朋友,勉强算是个写字儿的。”

    “我听苗苗说,你想做她经纪人?”她好奇地看向乐景。在得到乐景肯定的答复后,她笑了:“你这人真有意思。你是喜欢扶贫吗?”

    路苗苗困窘的涨红了脸,这人嘴巴真讨厌,早知道路上就不给她说那么多了。

    “当然不是了。如果你知道你只要稍微伸手就能把钻石从泥里捞出来,你会不伸手吗?”

    “对啊,不伸手。”桑青耸耸肩,不在乎地说道:“钻石爱待在哪儿待在哪儿,我管不着。”

    乐景平静说道:“我不能。我会忍不住把钻石捞出来,细心打磨,让他发光,让他耀眼,让他倾倒众生,让他永垂不朽。”

    第68章 织梦师(3)

    天刚蒙蒙亮,人民公园里就热闹开了,大多是一些晨练的人,瞿广谦也是他们中的一员。他舞了一阵太极剑,出了一身汗。下场时老远就看到象棋角里挤了一群老头儿,那激烈的叫好声勾的他心里痒痒的。

    他知道那些老头儿叫的这么大声一定是遇到妙手了。他兴冲冲地跑了过去,隔着围观人群掂着脚看过去,呦呵,是老王在跟一个年轻小伙子下棋呢。

    这个小伙子是生面孔,他第一次在这里看到他。不过年纪轻轻,棋艺还真不错。就这短短几分钟,就把老王杀的片甲不留。

    “承让了。”就算赢了,年轻人的表情也不见张狂,他笑着给老王找了个台阶下:“我也是占了年轻的便宜,您要是年轻个几十岁,我肯定不是您的对手。”

    瞿广谦拨开人群,“来来来,小伙子,我们来过几手。”

    俗话说得好,棋品如人品,如瞿广谦这样的老派文化人就喜欢通过棋面来揣摩下棋人的心性和品行。

    瞿广谦越下越是心悦口服。他刚才观棋时就已经有所觉察,如今他亲自与这个年轻人下了一盘,终于应证了他的判断——此子心思缜密,计谋深远,不动声色间给予敌人雷霆重击,非池中物。

    “将军。”青年移动小卒吃掉了他的帅,脸上依旧是不动声色的温和笑意:“承让了。”

    瞿广谦输的心服口服,“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

    老王也在一边摇头叹息道:“老瞿啊老瞿,你可太让我失望了。我还指望你给我扳回一局呢!”

    “要扳回一局你来。”瞿广谦呛道:“我可没那么大本事。”

    瞿广谦和老友说笑也没忘记这个年轻人。老友们都对这个进退有度的年轻人评价很高,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就聊开了。

    瞿广谦是省文联的主席,他的老友们也都是省文娱界的老前辈了,是以大家聊着聊着话题就转向文学艺术方面了。让瞿广谦吃惊的是,这个年轻人可以轻松跟上他们的话题,而且就他们提出的一些问题还能做出富有哲理的回答,可以看出他学识渊博不逊于他们。如是几次后,众人都放下了指点他的架势,开始和他平辈相交起来。于是他们便聊到了最近看到的书上面。

    “你们最近看了什么书?”瞿广谦有些郁闷地说道:“有好看的也推荐给老头子我看看,我书荒好久啦。”

    虽然现在流行织梦师编织出来的梦境小说,可是像瞿广谦这样的老派人,他们虽然也是出色的织梦师,但是还是会时不时翻阅一下传统书籍的。只是现在市面上有深度的传统作品越来越少了,取而代之的是无数良莠不齐的梦境小说。着实让瞿广谦郁闷不已。

    乐景仿若不经意般随口说道:“我最近在看《1984》和《动物农场》,我觉得这两本书挺不错的,荒诞中却是对人类社会的绝妙讽刺,读来让人汗毛倒竖,脊背发凉。我觉得这两本书的作者,不是天才就是疯子。”

    他这一说,瞿广谦彻底提起了兴趣,“我没听说过这两本书,作者是谁?”

    “路苗苗。”青年说出了一个让在场众人都感到陌生的名字,言辞灼灼地说道:“她走传统作家的路有几年了,却一直默默无闻,这真是世界文坛的损失。”

    瞿广谦半开玩笑道:“你这么卖力夸她,别是跟她有什么关系吧?”

    让他惊讶的是,年轻人干脆利落地点头承认了:“我是她的经纪人,也是她的粉丝。”青年露出一个不好意思地笑容:“所以总是忍不住跟别人推荐她的书。我认为她的书会成为传世经典,现在只是缺少伯乐而已。”

    瞿广谦眼中闪过一抹精光,笑容微敛,看着青年的目光没有之前那样亲热了,“你认为我们会是她的伯乐?”

    如果这位青年是把他们当做跳板,怀着如此不单纯的目的接近了他们,他会很失望。

    乐景当然看出了瞿广谦笑容的冷淡,他没有多加解释什么,只是轻轻背诵起了《1984》的第一章节的内容:“这是一个明朗清冷的四月天,钟刚刚敲了十三下。温斯顿·史密斯快速溜进胜利大厦的玻璃门,下巴紧抵着胸,试图躲避冷风,然而他的速度不够快,没能阻止一股打着旋儿的沙尘跟着他进门……”

    瞿广谦表情从刚开始的不以为然慢慢变得严肃起来。他的直觉在拼命尖叫:这会是一个好故事!他收敛心神,全神贯注开始听这个故事。

    “……你只能在这样的假定下生活——从已经成为本能的习惯出发,你早已这样生活了:你发出的每一个声音,都是有人听到的,你作的每一个动作,除非在黑暗中,都是有人仔细观察的……”

    “……他将要开始做的事便是写日记。写日记并不违法(没有什么事情是违法的,因为根本就没有什么法律),但是一经发现,就有理由被处以死刑或者至少二十五年的劳教……”

    “……打倒老大哥,打倒老大哥,打倒老大哥,打倒老大哥,打倒老大哥,一遍又一遍,写满了半页纸……”

    在青年的清淡平静到几乎有些毛骨悚然的声音中,一点点的凉意自瞿广谦脊背中沿着全身的肌肉纹理蔓延全身凝聚成无数鸡皮疙瘩。他头皮绷紧,脑浆发麻,好像有人掀开他的头盖骨,在舔舐他的脑浆。

    他缓缓,缓缓地打了个哆嗦,下意识恐惧的打量四周,好像真的有老大哥在时刻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思想的警察无时无刻在窥探他们的大脑。然后他看到了老友们一张张恐惧而惊惶的脸——和他一样的表情。

    这个青年并没有用什么演讲技巧,也不是织梦师,却轻易把他们带入了文章的世界里。用织梦师的术语来讲,就是他们同时“入梦”了。

    不需要任何矫饰,文章本身就足够打动人心,它带有一种能让人“入梦”的诡异魔力。

    这些在文坛上叱咤风云的前辈们此时宛如小学生一样规规矩矩的坐着,如饥似渴的听乐景讲话,饥渴得不愿放弃一个字。

    “……这时,外面传来了敲门声。已经来了!他像只耗子似的坐着一动不动,在徒劳地希望着不论是谁,敲几下就会走开。事实并非如此,敲门声还在继续。最糟糕的就是迟迟不开门。他的心跳得像在打鼓,但他的脸由于长久的习惯,极可能还是面无表情。他站了起来,脚步沉重地向门口走去。”

    乐景停下了背诵,目光冷静地对上了无数双惊惧惶恐的眼睛,淡淡说道:“第一章,完。”

    “然后呢?然后呢???”瞿广谦冷汗淋淋,声音轻得近乎耳语,好像怕被别人听到一样:“门后面,是谁?”

    乐景站了起来,不负责任地说道“这点,要等你们买书自己看了。”他对着难得陷入呆滞的瞿广谦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放到了桌子上,“如果你们在吃了母鸡下的蛋后还想见见母鸡的话,那么就拨通名片上的电话吧。”

    乐景轻飘飘地走了,留下一群惊惧兼半,挠心掏肺想要知道接下来故事情节的老头儿们。

    瞿广谦手疾眼快把名片装进口袋里,“我先走了!”

    “哎哎哎!!!”老王也反应过来了,腿脚敏捷的追了上去:“老瞿你不厚道啊!走那么快干什么?等等我啊!”

    “老头子急着回去买书呢!你快点儿!”

    《1984》的作者路苗苗是疯子还是天才他不知道。但是他可以确定一点——作者未来会是青史留名的大师级别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