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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节
    他必须马上找到她,不能让她去送死。

    路过阿堇身边时,他气得没控制住自己的脾气,抬腿就要踹她的一脚。

    “连个人都看不住,还要你做什么!”

    “王,饶命!”阿堇哭叫。

    “该死!”说着,他一脚就踢了上去。

    阿堇觉得自己死定了,没反抗,闭上眼睛准备承受这一击,但疼痛没有如期而至,她怯怯地睁开眼,发现踢向她的脚多了一只,那脚穿了一只绣工极为精致的海棠鞋,和蜀都的大黑鞋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海棠鞋挡住了蜀都的脚劲。

    巧的是,这双鞋她认识,整个天狼境,这样漂亮又精致的海棠鞋只有一个人会有。

    “针羽小姐!”她喜极而泣地看向来人。

    名唤针羽的女子,一张芙蓉秀脸,丽若春梅绽雪,虽生得纤巧削细,十分柔弱,但面色很冷峻,她高昂着头,瞪视着蜀都,气势分外惊人,像个在战场上杀敌无数的女将,也美得惊人,她面凝鹅脂,唇若点樱,眉如墨画,神若秋水,穿着一身翠绿的裙子,夺目鲜润,如池中最秀美的碧荷,说不出的空灵轻逸。

    “阿堇,下去吧。”她冷声道。

    阿堇哪里敢走,怯怯地看向蜀都。

    针羽道:“我说你可以下去就可以下去,不用问他。”

    “可是……”

    “下去!”她喝了一声。

    阿堇颤了一下,“是!”

    “谁让你走的!”蜀都恼怒地吼道,放下脚就要去追。

    针羽闪身,拦住了他的去路,“我!”

    “又是谁让你来的?”蜀都气得已经跳脚了。

    针羽呵呵了一声,“想来就来,你管得着吗?”

    “你……你让开!”

    “不让!”

    她娇小的身躯和蜀都一比,生生小了两圈,但速度很快,力气也很大,蜀都完全拿她没办法,对着她发脾气道:“你又胡闹个什么劲儿!”

    “我胡闹?”她仰头,又是呵呵一声,然后伸出青葱玉指,指向他的鼻子,“到底是谁在胡闹,身为王竟然欺负一个小丫头,廉耻还要不要了,竟还有脸说我胡闹!”

    “针羽,我告诉你,别以为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你就可以对我没大没小的。”

    针羽是狼妖族族相虚云的独生女,与蜀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比他大两个时辰,幼时一起拜大长老孟机为师,不仅青梅竹马,还是同门,因长了两个时辰,所以她算是师姐,由小到大两人便常常混在一起,幼时性别意识还不明显,两人就像好哥们,不分你我,时常勾肩搭背地在天狼境捣蛋,但总是要长大的,当蜀都成年后,这份感情就有了变化,变化来自针羽,她是天狼境的贵族之女,不只貌美,才学出众,妖力也是一等一的强,在天狼境论武的话她的排名至少在前五。

    因蜀都和她感情太好,她被认定了是未来的王后,不光是别人这么想,她自己也是这么想的,因为她喜欢蜀都,从小就喜欢,满心期待着他玩够了,逍遥够了,会来娶她。

    但是蜀都对她没有男女之情,从来只当她是最好的玩伴,或是师姐。

    好一个师姐,既然是师姐,那她就不客气了,一定要将这混蛋好好教训一顿。

    什么人不好喜欢,竟然喜欢个人类,还是个心里有主的,这让她情何以堪。

    她不甘心,更不服,决定让他明白什么才叫好女人。

    “我问你,为什么欺负阿堇,你应该知道阿堇是我的侍女!”

    人类女子的事,她一清二楚,因为阿堇就是她的眼线,雨默来天狼境的时候,蜀都对宫里的侍女一个都不满意,不是嫌弃粗手粗脚,就是嫌弃她们不够灵活,所以针羽毛遂自荐将自己身边的阿堇拨给了他。

    阿堇对她极为忠诚,每日都会将雨默的事情写成小纸条派人送给她,包括蜀都对雨默的那些柔情蜜意和宝贝呵护,每次看完,她都会气得将纸条撕得粉碎。

    “她办事不力!”

    “哪里办事不力了?是伺候的不好,还是不够细心?”

    “她连个人都看不住!”

    “腿生在人家身上,拦得住吗?你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我不跟你啰嗦!走开,我要去追默默。”每次面对针羽,他的心情就会特别焦躁,小时候她很爽朗,相处在一起很快活,现在却是越大越啰嗦,总喜欢对他管头管脚。

    “你知道上哪追?”

    “我当然知道!”除了蓬莱岛,还能是哪里。

    “既然知道去哪能追到,还怪阿堇做什么?”

    “……”蜀都一和她说话,就会觉得额头突突地疼。

    他决定不再和她扯这些有的没的,想从跟旁边过去,但针羽不让。

    “我话还没说完!”

    “你还要说什么?”

    “我要跟着去!”

    “什么?”他瞪大眼睛地吼道。

    “吼什么吼,嗓门大是不是?”她不客气地吼了回去,比他吼得还大声。

    “你跟去做什么?”

    “见情敌啊!”

    蜀都被她的直白震得傻住了。

    他知道族中的人都以为他会娶针羽为后,其实在遇到雨默前,他也觉得针羽是王后最合适的人选,和他谈得来,感情又深,虽然不是那种男女之情,但她除了越大越啰嗦,脾气很臭,力气比他还大外,可以说是完美地没有任何缺点,要是没有遇到雨默,他肯定会娶她,但是现在他爱上了雨默,除了她,他不会娶别的女人,而且他不觉得针羽喜欢他,每次见面,她对他总是大呼小叫的,挑剔他那个不好,这个不好,现在突然说要去见情敌……他没办法消化这句话的含义。

    “喂,说话,傻站着干什么?”她脸上一点女儿家的羞涩都没用,在他眼前摇着手。

    蜀都只觉得脑子发胀,“针羽,你是不是病了?”

    针羽踮起脚,想往他脑袋上拍,但她太娇小,踮起脚也够不到,只好捶向他的胸口。

    “你才有病,我喜欢你,有那么不可思议吗?”

    “不是……不是啊……”蜀都急得舌头都打结了,“你不是喜欢时雨吗,从小你就说他长得好看,头发漂亮,还说时雨一定会是个好丈夫,这是你说的吧?”

    她点头,“嗯,我说过!”

    “那……”他指指自己。

    “时雨是时雨,你是你,你要是嫉妒我说他好,那你就争气点,别成天不学无术地瞎晃悠,一件正事都不干,你看老孟,从你登上王位开始,头发全白了,我爹说你就是欠个能管住你的女人,我觉得……”她拍拍胸脯,“我很合适!”

    蜀都很不雅地翻了个白眼,避过她就往外头走去。

    “我要的是能在床上快活,又像小棉袄一样暖和我的女人,不是管家婆。”他走到门口突然回过头瞟了一眼针羽的胸。

    针羽感受到视线后下意识捂住胸口,你……你看什么?”

    他叹了一声,“没得比啊!”

    没得比三个字瞬间像座大山似的压向针羽。

    因为天生娇小的关系,她胸前的两团肉也跟着……很小。

    她捂着胸的手气得抖了起来,脸儿更是通红,操起脚边的一个水壶就往蜀都的脑门砸去。

    “下流!”

    说完,她跑了出去,擦过蜀都身边时,抬起脚就往他身上踹。

    蜀都先是被壶砸了,又被她踹了一脚,整个人往前冲去,趴在了地上。

    针羽大概是气疯了,直接从他身上跑了过去,一边跑,一边哭,喊着他不要脸,是个大混蛋。

    待她走远了,蜀都郁闷地爬了起来,捂住自己的后脑勺,还好他脑壳硬,没流血。

    “臭丫头,力气还是这么大!简直就是一只母夜叉。”

    “呵呵……”

    时雨悠哉地从一棵树后走了出来,身上落了不少桃花瓣,可见站了许久了。

    “你呵呵什么,别学她的样,没事就呵呵……也不知道从哪学来的。”他放下捂头的手,问道:“你怎么也来了?”

    “来给王那个又能在床上快活,又能暖和王的女人看病啊。”

    蜀都脸一红,“她跑了!”

    “臣听到了!”他啧了一声,“王,老实说,您的品味不是一般的差。”

    蜀都瞪眼,“少惹我!走开,我要去找默默。”

    时雨让开了路,“王,一路走好!”

    蜀都没理他,立刻飞升入空。

    时雨摇了摇头,“真是关心则乱啊,我天狼境守卫森严,怎会让一个人类女子毫无动静地逃走,哎……这爱情呐,果真不是个好东西。”

    **

    针羽一边跑一边哭,从春岛跑到了秋岛。

    秋岛顾名思义就是秋天的岛,所以望眼而去的风景便是一片秋色。

    这里天空风轻云淡,原野一片丰收的景色,虽然是晚上,但到处都有灯笼照耀,宛若白昼,凉爽的风吹着花的香气扑鼻而来,又夹杂着果实的味道,神清气爽。远处是一片金黄,田里的禾苗正值秋收,在灯火的照耀下,许多狼妖族的族人在田里忙活。

    除了金黄,岛上还有一片火红。

    红色枫叶就像天边燃烧的火团,成了秋天的盛装,美丽地在秋风中轻轻飘荡。

    一棵最大的枫树下,阿堇探出了脑袋,脸上丝毫不见刚才在宫殿里的胆小和怯懦,看到针羽后,欢快道:“小姐,这里,这里。”

    针羽跑的时候捂着脸,看似在哭,但放下手,一点泪痕都看不到,比起在宫殿中母夜叉似的模样,此刻她沉稳,平静,优雅,更是风华万千,双眼明亮。

    “辛苦你了!”

    阿堇摇头,“不辛苦,亏得小姐赶来的及时,不然阿堇真要受罪了。”

    “谁让你做得那么离谱的,又是五花大绑,又是塞在床底下,你也不怕露了馅。”

    “阿堇也是想逼真点吗?”

    “逼真的过头了,你也不想想,她是人类,怎么打得过你,又如何能从背后偷袭你?”

    “她有饕餮,还有烛龙啊!”

    “凶兽岂是可以随便放出来的!不用脑子,笨!”她勾起食指,用关节敲了敲她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