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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
    “这肉太多了吧?”

    凌甜犹豫了片刻,颠了颠手上那块猪五花的重量,对方这么做买卖不怕亏本呢。

    “我们闫家人的本事就是掂肉不过秤,我说是两斤就是两斤。”

    闫肃心里美滋滋的,他喜欢的姑娘就是那么实诚,有便宜都不乐意占的。

    他以为自己是好心 ,却没想过因为他那张过于粗犷的脸和他严肃的表情,看上去颇为吓人,反正凌甜是被他吓了一跳,下意识的给钱接过他递过来的肉,然后一溜烟跑进铺子里找妈妈去了。

    他的甜甜真可爱。

    闫肃心里冒着粉红色的泡泡,看着小姑娘害羞地结果肉跑开,看着手里还留有温度的几粒硬币,咳嗽了几声将钱放到了自己的口袋兜里,没和案板上放着的那个铁盒子里的钱混在一块。

    “闫家小哥儿,你的本事既然那么厉害,切肉都不用过秤,不如给我也来两斤五花肉呗。”刚刚那一幕看见的人可不少,他们觉得难道是闫老屠这儿子学艺不精就想卖弄本事,想着沾点便宜,赶紧围过来买肉。

    闫肃还是那张僵尸脸,看了说话的那人一样,利落地割了一块肉,用油纸包好递给他。

    “不对吧,这斤两不够啊?”刚刚那小姑娘也要了两斤肉,他给的可比现在他手上的这块肉多多了。

    闫肃没有解释,直接把肉往秤上一放,不多也不少。

    想要占便宜的人拎着肉给了钱灰溜溜的跑了,剩下的人也知道这闫家的男人不论大小都不是徒有其表的,也息了占便宜的心。

    只是好奇,刚刚那小姑娘买肉的时候这闫家儿子怎么就失手了呢。

    “奎哥,你来接摊子。”

    闫肃心里还惦念着进铺子里的甜甜和未来岳母,直接将手上的活抛给了店里的一个学徒工,用抹布擦了擦手,解下皮围兜就朝屋里走去。

    一个黑壮的汉子应了应声,从铺子里走了出来,麻利的接过闫肃手里的活,继续替顾客割肉。

    “闫老板,咱们卤味店明年生意要扩张,需要的猪肉恐怕长和街的这个铺子吃不下,我打算等明年开年,买一辆三轮车,每天去你们的养殖场装肉,你看怎么样?”

    闫肃进去的时候,万金枝正和闫雷霆面对面坐在沙发上,至于凌甜,拿着刚刚买好的五花肉,坐在万金枝的身边。

    闫雷霆的几个养殖场在市里也算是小有名气了,不仅一些饭店餐馆爱找他买猪羊肉,一些村镇进猪仔羊仔也爱来找他,养殖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必要的派头自然也得摆起来。

    他在养殖场有一个小办公室,以前别人要大批量买猪羊或是耕牛,都会去那里找他,后来讲究了些,便在长和街的这个猪肉铺子里也隔了个小办公室,这里干净,又不用让人特地跑去郊区的养殖场找他,渐渐的,他也习惯了这个新办公室,还在养殖场和这个猪肉铺子安装了两个座机,有事随时都能沟通。

    闫雷霆这摊子比凌家暂时小打小闹的卤味铺可大多了,除了几个养殖场,他已经在市里开了五家猪肉铺,还在一些经济条件不错的县镇开了分店,隐隐有取代供销社的肉制品销售站点的意思。

    做到这一点,和闫家这么多年的人脉以及闫雷霆自身的本事是离不开的,就凭这一点,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那个早年丧妻,一个人把儿子抚养长大的男人不一般。

    “每日需要的猪肉供应量是多少,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们卤味铺子需求量最大的是猪头、猪蹄、猪腿以及一些猪下水,至于正经猪肉,反倒是你们需求量里最少的。”

    真正谈到做生意的事,闫雷霆还是很正经精明的。

    说起来他不仅喜欢凌家卤味店做的各种卤味烧腊,他还喜欢因为卤味铺子的存在,帮他解决了最麻烦的边角料的问题。

    猪头猪蹄之类的部位是很难卖的,猪下水还好一些,毕竟那玩意儿一般人不会做,凡是会做的都爱它爱的要死,而且猪下水便宜,买一斤猪肉的价格都够买七八斤猪下水了,再往前几十年,那玩意儿白送都不一定有人要。

    而卤味店的招牌菜其中两样就是卤猪头肉和卤猪蹄,闫雷霆自己也喜欢吃,每天餐桌上要是少了这一道菜,喝酒都没劲了。

    可问题来了,一个猪头、四个猪蹄就意味着要宰一头猪,而整个白舟市,就闫家所掌握的市场反应来看,一天杀十头猪到十五头猪差不多就是极限了,现在家家户户的购买力还没到达后世的程度,一个星期,甚至一个月吃一次肉,才是城市居民的标配。

    闫雷霆暂时没有把摊子扩张到周边城市的意思,这一年闫家的铺子已经摊都够大了,步伐再大点,他怕扯着裆。

    这么一来,这几部分猪肉的供应量就受到了限制,按照万老板描绘的前景,恐怕他没办法提空那么多的边角料。

    “就按照闫老板你能供应的程度来。”

    万金枝想了想,光是这么点分量满足三家店的供应估计是不够的,不过好在现在铺子里的货品种类多了,现在烧味和腊味卖的也很好,而且另外两家铺子还没开,具体是什么情况也说不准。

    “那好,咱们来谈谈价格。”

    闫雷霆笑了,他就喜欢和爽快人做生意。

    这一高兴他就想抽烟,可看了看坐在自己对面的漂亮妇人和一个俏生生娇滴滴的小姑娘,这掏烟的动作一顿,将手又放了回去。

    “猪头和猪脚本来就不好卖,价格也便宜,当初万姨你过来的时候是按零售价卖的,一斤七毛三,现在肯定不能按这个价格算了,来个吉利点的数字,就六毛八一斤吧,还有猪下水,那东西便宜,划掉之前的零头每斤就算三毛,还有猪肉,现在市场价一块二一斤,既然那么明年打算加大猪肉的需求了,每斤就算你一块一,出了咱们这店,其他找不到更便宜的地方了。”

    闫肃不知道在旁边观察了多久,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插嘴的机会,十分稳重的从后边走了过来,做到亲爹身边,对着未来岳母说道。

    嚓纳!!!

    闫雷霆想要把口袋里的火柴盒砸儿子头上,有他那么做生意的吗,店里的老主顾,一个开饭店的朋友从他这儿进猪肉都是一块一毛五进的,划零头是那么划的吗,别看数字差的不大,一年下来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闫雷霆心里痛心疾首,偏偏面上还不能表现出来,他总得给儿子留点脸面吧。

    好在这个价格也不是不能接受,自家还是有利润可图的,他一边在心里骂着败家儿子,一边笑着点头,表示认可儿子的说法。

    万金枝这些日子也没少和猪肉打交道,明白闫肃给的价格是再公道不过了,心里满意极了,说实话,本身她来的时候还没想过真能把价格拉到现在这个地步。

    闫家的儿子虽然长得不好,可性格还是很不错的,万金枝表示他要是能把自己养的白一些,以后还是能找到媳妇的。

    “别看了,人都走远了。”

    闫肃看着小姑娘跟着她妈离开,就是背影都那么可爱,舍不得挪开眼,可惜闫雷霆不懂他的少男情怀,在后头踹了他一脚,打断了他的小幻想。

    “说吧,你是不是对人家有意思。”

    闫雷霆越想越不对劲,以前他儿子不是没帮他处理过养殖场的事,可从来没有像今天那般好说话过。

    他思索着卤肉店老板娘那张过分艳丽的脸,心里有了不好的猜想。

    都怪他让孩子早早没了妈,可是儿子,就算你没妈,你也不能娶个能当妈的人给你爹当儿媳妇啊,最主要的看万老板那架势,你估计降不住人家啊。

    人都走远了儿子还痴痴的看着,闫雷霆都来不及思考万金枝已经有夫有子的情况,一心考虑着两人的年龄差。

    他心里是又气又心疼,不过不能骂孩子,这孩子已经够苦了,他得温柔,他得好好劝劝孩子,把他从那条错误的道路上掰回来。

    第63章 禽兽

    “你是不是喜欢人家?”闫雷霆略显沉痛的问道。

    闫肃没想到自己居然表现的那么明显,连他爸都看出来了,那他的甜甜是不是也察觉到了这一点,所以刚刚在他进来后就一直低着头没看他一眼。

    闫肃心里狠狠一揪,她是不喜欢他还是害羞呢?

    看着儿子沉默的样子,闫雷霆再也没法欺骗自己了,这死小子还真看上了卤味店的老板娘了。

    他说呢,他这个从来不在意家里吃什么,只要吃饱就成的儿子怎么现在每天那么积极的去卤味店买卤味小菜,以前不怎么喜欢念书,一有空就和他泡在养殖场的人突然间就提出要复读一年初三的事。

    如果他没记错,卤味店那老板娘的丈夫是大学生吧,这孩子是着了魔了,他还想着干翻人家原配丈夫,自己上位当便宜爹不成。

    闫雷霆痛心疾首,可是看着儿子那张脸又不知道该怎么骂醒他,绞尽脑汁想着该怎么委婉的开口劝解,在不伤孩子的心的前提下,让他放弃这段不可能的感情。

    “你不觉得你们年龄差的有点大吗?”万老板今年三十出点头了吧,他家这小崽子的年龄才她的一半呢。

    “这个年龄差……大吗?”

    闫肃想了想,甜甜只比他小四岁八个月零三天,四舍五入那就是四岁,这年龄差不是正正好吗,等甜甜能嫁人的时候,正是他最稳重富有魅力的时候,想想就很配啊。

    这么一想,闫肃不由的板着脸鄙视了亲爹一眼,这样的年龄差他都接受不了,承受能力也太差了点。

    闫雷霆听着儿子厚颜无耻的回答都快吐血了,他还嫌妈妈级别的年龄差不大,难道他还想着给他找一个奶奶级别的儿媳妇回来吗。

    他觉得儿子病的不轻,已经不是委婉的劝解能够拉回来的了,想了想,只能从道德层面上抨击他了。

    “你想想人家是有自己的家庭的,听说她和自己的丈夫还很恩爱,夫妻俩一路从乡下来到市里,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不容易,再说了,他们家最大的闺女只比你小一岁半呢,真让人家叫你爸,你别不别扭?”

    闫雷霆想了想上次跟万金枝一块过来的那姑娘,小小年纪气势就不小,幻想了一下叫自己爷爷的画面,他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话都说的那么直白了,闫肃哪里还不清楚从一开始他爸就想歪了。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他面无表情的瞪了他爸一眼,挽起袖子就朝屋外走去。

    他觉得他爸肯定是单身太久,把脑子都憋坏了,他的甜甜那么可爱活泼娇俏,到底是什么给他的错觉,认为自己喜欢的是甜甜她妈。

    看儿子气的脸都青了,闫雷霆隐隐意识到,或许真的是自己误会了。

    回过神来想一想,刚刚凌家的小闺女似乎也在场吧,只是她从进门就低着头,也没说过话,闫雷霆并没有注意到凌家的小闺女长什么样,下意识的就联想到了外表明艳,一点都看不出是三个孩子的妈的万金枝身上去了。

    凌家的小闺女好像比他们家大闺女小两三岁,看身高和刚刚惊鸿一暼的模样,完全就还是个孩子啊。

    闫雷霆看着儿子的背影,忍不住默念了一声——禽兽!

    不过儿子那么小就能帮自己找好媳妇,闫雷霆心里还是挺开心的,这一点儿子又随了他,当初他就是早早的把孩子娘给叼回自己的地盘的,两人年纪差不多了就立马结婚,很快就有了儿子闫肃。

    想起那段他人生中最开心的记忆,闫雷霆忍不住掏出一根烟,用火柴点燃,透过氤氲的烟气,隐隐能看到那微红的眼眶。

    过完年儿子就十六了,转眼她也走了那么多年了,时间过得太快,儿子都有自己的心上人了。

    闫雷霆抽烟的动作太凶,烟气吸到肺里,忍不住呛了好几声,眼泪都呛出来了。

    他粗鲁的用袖子抹了抹脸,总归他就一个儿子,既然那臭小子有了喜欢的人,他总得帮着争取一下的。

    这死小子,就知道在他爹面前横,不知道喜欢上人姑娘多久了,看他那德行,恐怕人家姑娘现在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吧,这种事,还得他这个当爹的来指点指点。

    闫雷霆捻灭烟头,嘴角向上翘了翘,配合着泛着红血丝的眼睛有点滑稽,他撸起袖子,拿起挂在墙上的皮围兜,现在他得去敲敲边鼓,看看他那个傻儿子喜欢到什么地步了。

    *****

    “爷爷奶奶,吃饭了。”

    凌甜站在两家院子打通的那道门上,冲着另一个院子的海公公和兰姑姑叫了一声,今天早上家里没一个大人在家,弟弟就被干爷爷干奶奶给带去隔壁去了。

    “来了来了。”

    兰秀梅牵着小太子的手,另一只手上还挽着一个小竹篮。

    “今天做了什么好吃的了?香味都窜到屋里去了。”

    一起相处了那么些年,兰秀梅是真的喜欢上了小太子在这个时代的家人,她和大富这辈子虽然成了真夫妻,可都这个年纪了,不会有属于自己的孩子了,在他们看来,万金枝和凌国栋就是他们的儿子女儿,凌娇姐妹就是老天爷补偿给他们的亲孙女。

    反正孩子的亲爷爷和亲奶奶不稀罕这几个孩子,他们把人抢过来,也不必有负罪感。

    一开始凌娇凌甜唤他们的时候前头还带着姓或是干字,时间久了连前头的干字也省略了,直接喊爷爷奶奶。

    “上次我去百货商场看到一块大红色的布,颜色可漂亮了,就适合你们小姑娘穿,我给你和你大姐都做了一条裙子,等会儿吃完饭试试,看看合不合身。”

    兰姑姑摸了摸小姑娘的头,上辈子的日子过得苦,可这辈子老天爷把一切都给她补上了,没有了后宫的勾心斗角,一家人平平淡淡过日子,有时候太过幸福,她都想不起以前过得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了。

    即便身体里是个成年人,看对于新衣服的喜欢是任何一个女人都不能免俗的,凌甜笑着点了点头,兰姑姑的刺绣手艺可是一绝,只可惜她那双手的灵活劲都点亮在厨艺上了,跟着奶奶学了那么长时间的刺绣,至今也只是能粗略补衣裳的程度。

    倒是爸爸学的有模有样的,凌甜想着亲妈捧着针线篓子,亲爸在那贤惠的刺绣的场景,就忍不住抖了抖。

    “什么味儿那么香?”

    凌国栋从屋外进来的时候大伙儿都已经坐齐了,他给自己倒了盆水擦脸洗手,也赶紧坐到自己的位置上。

    “甜甜今天做了东坡肉。”对于妹妹的手艺凌娇一直都很捧场的,不仅仅是出于妹控的无条件支持,还出于凌甜的手艺确实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