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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节
    他道:“那人说,是南王的人吩咐他射箭的。”

    叶孤城眉头皱起道:“南王?”

    这答案他是真的没有想到。

    下属道:“是。”

    叶孤城道:“还有什么重要的。”

    下属道:“无非就是南王以金钱高官诱之,那人并不知道什么机密。”

    连为什么要射箭,他的动手对象是谁都不知道,只不过为了搭上南王的线,讨好一二,便如此胆大包天。

    他甚至都无法判断,来找他的人,是不是真的南王下属。

    没有大智慧,只有小聪明,也难怪被丁大打成了鲜血淋漓的模样。

    叶孤城道:“我知道了。”

    下属知道,现在已经到了他退出去的时候,剩下的事情只要城主一个人决定便好。

    叶孤城道:“你把这也带出去。”

    伸手一指大半桶水。

    下属道:“是。”

    抱着桶就走了。

    等他出去一定要好好研究,水里有没有其他什么东西。

    他们白云城的下属,不会放过蛛丝马迹。

    叶孤城皱眉道:“南王?”

    西门吹雪道:“南王与叶城主莫非有什么恩怨?”

    叶孤城道:“确实有,不过我也知道,这件事定不是南王所为。”

    他可不相信南王与宫九联手了,如果这样,宫九就绝对不会坑南王似的找金九龄的下落,毕竟叶孤城可清楚南王与金九龄之间的关系。

    至于当时来的那个男人,帮的是宫九,想来找他的人应该也是宫九的人,他很相信丁大,也知道对方的手段,只要是他审问出来的消息肯定没有错。

    所以,对方应该是一开始就准备嫁祸南王,只不过被委托的人什么都不知道。

    叶孤城在心里悄悄拉出了一张表格,各方关系原本很杂乱,现在却因为宫九和南王都多此一举的举动,变得明晰起来。

    如果他不是读过剧本的男人,肯定理不清楚其中的关系,但坏就坏在他未卜先知,所以一些小漏洞,根本难不住他。

    叶孤城心道,不管怎么样,南王和宫九是牵扯进了这件事情没错,而且看他们的模样,似乎还在互相拖后腿?

    至于是不是装的,只要接着看就行了。

    叶孤城道:“现在的关键,就是金九龄。”

    西门吹雪道点头道:“我们也要去找他。”

    只有找到了金九龄,才能进行下一步打算。

    相貌普通的男人进了一家客栈。

    他的打扮像是走南闯北的商人,但却是一个很没有钱的商人。

    衣服虽然暖和,但却很旧,洗得倒是干净,想来这商人原本也有很风光的时候。

    只不过出了什么变故,从富有衰落到贫穷。

    或许是运货途中出了什么事,赔了一大笔钱,只能暂时留在应天等待时机。

    又或者是在运货的途中遇上了劫匪,将一车的货物都赔了个干干净净。

    是山匪还是强盗?

    没人知道。

    只不过他那只能躺在床上的兄弟,却已经说明了这个男人有多倒霉。

    掌柜还坐在柜台后面算账,看见男人走过去,眼皮子都不抬一下。

    他做了二十年的掌柜,这二十年中看过无数与那男人经历差不多的商人。

    世道艰险,无论干哪一行都有风险,之前哪家酒楼的店小二不就被牵连得死了,甚至连一具完整的尸体都没有,更不要说是外面走南闯北的商人,什么时候死了,都很正常。

    这个男人虽然没有挣到钱,但钱袋子里起码还有几两银子,能够让他住一间不错的房子,甚至还给他倒霉的兄弟抓药,这就证明,他的运气并没有坏到极致。

    比他运气更差的人,掌柜见得多了。

    陆小凤一脸镇定地走上楼,然后小心翼翼地将门关上。

    他并不害怕被人发现,因为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地方,满城的人都在找金九龄,却没有人想到他被陆小凤藏在了旅馆里。

    不过发现不了也正常,因为金九龄的脸已经不是金九龄,他变成了刘三郎的哥哥刘二郎。

    陆小凤自己,就是那个刘三郎。

    刘三郎长得平凡无奇,只有一双眼睛可以看,他还很木讷,就算是看见了需要讨好的掌柜官兵,也不会扯出笑脸。

    因为一旦扯出笑脸,他脸上的易容,便很容易看出问题。

    陆小凤不会易容,但他的朋友会,说得再具体一点,是司空摘星会。

    司空摘星这个人虽然损,但和陆小凤的关系却很铁,是实打实的,他绝对不会干出什么出卖陆小凤的事情,只会为他赴汤蹈火。

    所以,陆小凤能把司空摘星找来,让他为自己和昏迷的金九龄易容。

    司空摘星看见金九龄也没有说话,只是惊讶地挑眉毛,然后利落地在他过于苍白的脸上涂涂抹抹。

    金九龄已经晕了好久了,自然不会因为脸上的动静而突然醒过来。

    司空摘星什么都没有问,但他仿佛已经从两人的神情,两人的状态中知道很多,所以他意味深长地对陆小凤道:“你真是喜欢惹麻烦。”

    而且一个麻烦比一个麻烦大。

    陆小凤苦笑道:“不是我想惹麻烦,是麻烦喜欢找我。”

    他这人,虽然很有几分侠气,很有几分江湖人的冒险精神,却并不喜欢找死。

    就像陆小凤现在,已经知道自己被卷入了一个巨大的阴谋之中,如果他不好好走下去,不想着解决,他绝对会成为阴谋之中的牺牲品。

    司空摘星耸耸肩道:“你好自为之。”

    陆小凤能救走金九龄其实也很凑巧。

    凑巧到他当时正好在金九龄身边。

    那天本来他是去找丐帮的人帮他盯着金九龄的,但在找到丐帮人帮忙之后,却意外发现已经有人盯着金九龄了。

    他当时便想到了叶孤城的话,心中猛然一紧,也或许是隐隐约约有所预感,竟然像是个贼似的,跟了这男人大半晚。

    偏偏没有人发现他。

    甚至连丐帮的人都不知道。

    所以等到不知那里蹿出来的刺客,一榔头把店小二的后脑勺敲碎时,陆小凤才能突然出手,救下已经受了重伤的金九龄。

    他甚至来不得多做遮掩,只能在脸上套一个黑布袋子,但陆小凤依旧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被认出来。

    因为他身上的标志性特征太多,比如说过分长的两根手指头。

    那想要杀金九龄的如果看见了他的手指头,定然会知道谁救走了金九龄。

    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被发现,也庆幸于自己当天晚上突发奇想的跟踪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甚至没有告诉他嘱咐着要盯人的丐帮。

    要不然,他的营救计划也不会这么顺利。

    至于那个举着榔头的人,当时好像是想把陆小凤一起杀了,但谁叫他剩余的时间太短,功夫又不够好。

    他扔出了几枚暗器,没有一个是打到陆小凤的,他的主人怕也是下了命令,看见另几个盯着金九龄的人要来了,赶忙撤退。

    人可以下次杀,但他却不能被抓到把柄。

    但即使陆小凤救下了金九龄,情况还十分危急。

    因为他的后脑勺,是实打实被榔头敲了一下。

    人身上最坚硬的骨头是头盖骨,因为头盖骨要保护柔软的大脑。

    人被撞到了头变得特别聪明或者特别笨都是常有的事,由此可见,人的头脑非常重要。

    金九龄不是手断了,也不是脚断了,而是头被来了这么一下,陆小凤不担心他是不是傻了,只担心他能不能活下来。

    所以他只能找一个人帮他。

    一个绝对不会出卖他的人。

    他找了正巧在外面有事的岚风。

    岚风甚至都不知道陆小凤是怎么找到她的,但她在陆小凤找到她的瞬间,岚风就做出了判断。

    她要帮城主保住金九龄。

    即使岚风也不知道叶孤城究竟想要做什么,但她至少知道一件事。

    这后脑勺都要被敲破的男人,是个重要人物。

    所以她一手安排陆小凤和金九龄住进了张婉柔在的客栈,甚至就一个楼上下,也一手把金九龄从生死线上拉回来,甚至还给陆小凤开了方子,告诉他金九龄之后要喝什么药。

    然后还帮陆小凤把司空摘星给找了过来。

    也是非常贴心了。

    陆小凤知道,找到岚风就是找到了叶孤城,同理,岚风做的事情很大程度上都代表了叶孤城的态度。

    正是因为叶孤城什么都知道,陆小凤才心安理得地玩起了失踪。

    因为有人接应他。

    至于听见岚风汇报的叶孤城有什么反应。

    他什么反应都没有。

    叶孤城道:“就当不知道这件事。”

    这才是对陆小凤最好的保护方法,当然还有那应该失踪了也应该死了的金九龄。

    过了一会儿,叶孤城又道:“让张婉柔知道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