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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节
    “舒儿。”男子低声叫了一声,一旁的小童闻声连忙拿过手中的食盒,放在地上,缓缓的打开了盖子,然后看了一眼对面的孩子,慢慢的,慢慢的,推了过去。

    孩子冷冷的看了男子一眼,眼角微瞄了下面一下,很普通的饭食,雪白的馒头,红嫩的烧鸡,还有一小碗飘着蛋花的清汤。这在大户人家甚至有些寒酸的菜肴,在如今这个地界,却是饕餮的大餐。即便在想要忍耐,可是孩子的喉咙还是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但是也紧紧是咽了一口口水而已,她随即便抬起头来,目光戒备的看着青衣男子,那里面,是浓浓的怀疑和凶狠,似乎只要他现在轻轻一动,这孩子就会拼死的扑上来和他决斗一般,哪怕用牙齿,也会将他咬死。

    男子嘴角缓缓牵起,慢慢的蹲下身去,拉过朱红色的食盒,他这样清雅的人物,也不用筷子,伸手就抓了一块馒头咬了一口,然后,又吃了一口鸡。

    随即,将一切放回远处,缓缓的站起身来。

    孩子一直死死的盯着他,仿佛要在他的身上挖一个洞出来一样。小童舒儿甚至觉得她会永远那么站着,动也不动。然而下一秒,那个倔强的孩子却猛地坐在地上,抓起食盒抱在怀里,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就像是一只恶狼一般,没有半点仪态和庄重。

    青衣男子微微一笑,从腰间解下一只银白色的酒壶,这是从更北面的罗利国传来的,上面雕刻着精美的花纹还有风韵的女子,银质的表面银白剔透,打磨的十分光滑。他伸出修长的手,将手中的酒壶递了过去,轻声说道:“那。”

    孩子正埋头苦吃,突然感觉到一只手触碰到自己的手臂,登时紧张的抬起头来,一双眼睛带着浓浓的警惕,戒备的望着男子。

    嘭的一声拔开盖子,男子轻轻的晃了晃,说道:“这是男孩子才能喝的。”

    甚至不再担心有毒,孩子劈手一把夺过酒壶,仰头就是一口。辛辣的酒气登时入口,刚刚灌进气管,还在就猛地大声的咳嗽了起来。可是还没待对面人的笑意滑到眼睛,她就又举起酒壶咕咚咕咚的全都灌进了肚里。

    “嘭!”

    酒壶被狠狠的掷在地上,在地上骨碌着打滚,里面空荡荡的,已然空了。孩子脸颊通红,可是仍旧一抹嘴,倔强的看着男子,眼里是小兽一般的顽强。

    “呵呵……”

    男子轻声一笑,沉声说道:“跟我走吧,不用再饿肚子,将来有一天,还可以报仇。”

    孩子站起身来,身材虽然很矮小,但是站在那里,却有着说不出的气势,她眼睛微沉,看着男子的笑脸,心下反复的思量,终于,一仰头,冷冷的吐出两个字来:“条件!”

    男子轻轻一笑,说道:“当我的孩子。”

    “孩子?”

    “是的。”男子笑着说道:“当我的女儿,养在深闺,享尽世间荣华富贵、玉食琼浆、奢华生活,但是我需要你献出你的身体。当我的儿子,手握大权,为我冲锋陷阵、阻挡杀手、战场杀敌,但是很有可能,我需要你献出你的脑袋,你自己选择吧。”

    孩子紧紧的盯着男子的笑脸,漆黑的眼睛灵动的眨巴着,想了许久,终于抬起头来,沉声说道:“我当你的儿子。”

    番外卷  千年孤独——秦之炎

    生命,是一条看不到尽头的河流,百转千回,长河十曲,永无止息。

    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三百年后,青木大殿中的一切如昨,微风轻抚,林叶摇动,书卷幽香,兰草清幽。他缓缓的坐起身来,感觉就像是睡了一个午觉,窗外风景犹自很好,就连竹林前的几只白兔也仿佛是当年喂养的那几只,时间从不曾在这里流逝,落英纷飞,清风悠然,万事静谧。

    商丘的后人们缓缓的退出房间,保持着他们世世代代的恭顺、谦卑、和忠心。

    青布的鞋底,踏在岁月的年轮上,推开淡青的竹门,门前,是一溜青色的石砖小道,两旁开满了细碎的小黄花,迎风而展,恍若是孩子单纯的笑脸。竹叶滔滔作向,细微沙沙,他坐在石台旁的竹椅上,开始三百年来的第一餐饭。

    清粥小菜,一壶浊酒,独饮自斟,指尖流逝的,却是三百年来安睡的光阴。

    很多时候,他都以为,或许,所有的一切都不曾发生,就像是当年离开的那六年一样,只要他走出去,就可以见到那张心心念念的笑颜,然后,理智却也不在不停的提醒着他,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无情的尘土早已覆盖住曾经的过往,就算他有勇气离去,所面对的,也不过是沧海桑田的辛酸。如果这样,莫不如就留在这里,继续织梦,酣然沉睡。就如梁先生那般,大梦一场,千年光阴。

    清风拂面,清脆的铃声突然响起,心头一惊,就转过头去。

    高高的竹枝上,一串已经发黑的链子正高高的挂在上面,随风摇曳,声音叮咚。

    仿佛是一记惊雷,猛地炸在心底,他不由自主的放下酒杯,站起身来,走到树下,却发现,即便是伸出手,也够不到那链子的末梢。

    岁月,原来竟是这般的无情,多年的岁月转瞬而过,竹节拔高,枝叶繁茂,昨日的人儿早已不在,未变的,只是你罢了。

    那一刻,突然有了醉一场的冲动,原来,他并没有自己所想的那般坚强,只要动了心,就再也做不到云淡风轻,隐藏在淡漠之下的,都是那般浓浓的无能为力。

    因为无法抓住,所以装作漠不在乎,可是谁知,那一个个黑暗低垂的夜晚,那一个个独饮自斟的酒盏,究竟是怎样刻骨铭心的怒已不争?

    依玛尔,他的长生……

    既然无法相守,莫若两两相忘,再一次沉睡之前,他只奢望,不要再一次陷入三百年的噩梦,一次次的看着她离别的背影,于滚滚黄沙中,泪落满襟。

    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商丘的族人告知他,他身上的毒素已消,梁先生百年前曾苏醒过一次,嘱托若是他想要离开,可以不必阻拦。

    竟没有过多的惊喜,突然间,有些不知道该何去何从的茫然。他一生都在和这个病痛为伴,若不是它,可能早就已经死在六百年前,化作青灰,曾经是多么的憎恨这个身体,然而现在,却有淡淡的不舍盘踞心间,世事巨变,所有的一切都已经呼啸而过,现在,就连这个病弱的身体,也已经不在了。

    苍凉一笑,出去又当如何,他的双眼太过沧桑,沉淀的是千古的孤风古道,早已不适合去看外面的柳绿花红了。

    时光转瞬逝去,沧海化作了桑田,沟壑里崛起了高山,还记得一天早晨,梁先生亲自叫醒了他,他告诉他,他就要远行了。

    听到这句话,他突然知道,两千多年的岁月匆匆而过,这个惊才艳绝的男人,终于决定放弃这孤寂漫长的永生了。就连心底那个执念了千年的梦想,也不再坚持。历史巨变,大潮迭起,也许从他来到千年之前,改变了秦二世胡亥命运的那一天起,就已经注定他永远回不去了,清鹏七部,一生受命于将历史拉回轨道,却最终只是一个荒谬的笑话,该改变的早已改变,世间早无汉唐,更何来明清?而这个心心念念思念还乡的异乡游子,也终于成为了时空的弃儿,他放弃了这样无始无终的沉睡,要离开了。

    梁先生离去的那一天,皇陵大开,他站在古朴的甬道里,看着那个渐渐远去的身影,鼻息间,突然嗅到了苍凉的味道。梁先生的样貌仍旧是那样年轻,可是不知道为何,他却感觉他的背脊有一些弯了。

    若大的皇陵里,就此只剩下一个他。等待了两千年的千古一帝梁思还,将会在几十年,或者十几年之后,死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蒸汽机前。

    三日之后,他继续陷入沉睡,这一次,将会是一个相对漫长的日子。

    五百年之后的苏醒,或许,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妥协。商丘一族守护皇陵三千年,到了今日的这一代,终于无法再继续下去。物太飘零,人口零落,看着眼前这仅剩下的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家,他突然觉得,或许,是自己太过于自私了。

    老人害怕自己死后,再无人照看他,将会使他一直这样沉睡下去,于是大胆的叫醒了他,而没有依照之前定下的时间。

    于是,他终于做了和梁先生一样的决定,当天下午,离开了秦陵。

    看到阳光的那一刻,他突然流泪了,眼泪顺着眼角流了下来,他微仰着头,打湿了鬓角的头发。那一天,是他清醒的活在世间的第二十四年,但若是加上沉睡的时间,则正正好好是一千四百年了。

    世间的改变,令他震惊,七部的后人在陵外等着他,他随着他们一路去了本部,接受了长达五个月学习,然后,就独自一人踏上了旅程。

    他并不是茫然没有计划的,他想要沿着她曾经走过的那条路,再走上一遍,就如同她曾经寻找他的那般。只是,曾经横在他们之间的,只是相隔的空间,而如今阻挡住他的脚步的,却是漫长的时间了。

    沙漠的面积扩大了,昔日存在的绿洲也早已不见,在改了名的龙牙沙漠上,他终于见到了那座寿塔。它如今已经千疮百孔,但却成了一个很著名的旅游景点,上面雕刻着飞廉女将陆华阳的生平,这座塔也被称为是当年当地百姓感念华阳的宽厚而修建的。已经被政府修葺了很多次,也很多游人站在那里拍照。导游小姐在一遍又一遍的讲述着陆华阳的生平事迹,将她和西川昭南少将并称为当世双壁,是仅次于大荣皇后的绝代二姝。那些覆雨翻云的战绩在后人的眼里,只是一个精彩绝伦跌宕起伏的故事,一声声的赞叹声不断响起,像是轻柔的风,不合时宜的回荡在大漠的各个角落里。

    他站在外围,看了很久,干澡的风吹在他的脸孔上,被太阳炙烤了上千年的沙土像是着了火的林子,散发着熊熊的热量,面色苍白的男人沉默着,任长风吹过他的风衣,吹过他洁白的衣领,穿过他乌黑的头发,天色渐渐暗了下去,一辆一辆中巴车消失在沙漠的尽头,日落西斜,夕阳红透,他终于还是没有走过去,只是缓缓的转过身去,牵着骆驼,一步一步的渐渐远离。

    时间那般急促,又那般漫长,他一路走去,形单影只,背影单薄。

    一晃眼,五年的时间转瞬而去。江南水乡、南疆荒地、北地冰原、西荒沙漠,沿着丝绸之路从玉门关,一路到了喀什清,只是,昔日繁华热闹的精绝古城已经消失不见了,烈性的警觉烈马也淹没在时间的长河之中,曾经的大夏改名成了阿富汗,罗马的百姓们也不再动乱了。他去了波斯湾,去了印度河口,去了巴斯坦,他走出大漠,乘风破浪的去了遥远的北欧、南非,还有曾经她口中的极北冰寒之地,见到了蓝眼睛的白种人,黑皮肤的非洲人,不怕冷的爱斯基摩手……

    他见到了那么多人,那么多的秀丽的山河景致,那么多各异的风俗文化,然而,却终究再也见不到那张屡屡缠绕在脑海中的清秀脸孔。无情的时间在他们之前斩下了一道巨大的鸿沟,他过去,她也回不来了。

    那一天,在波斯湾口,他终于见到了大荣皇后亲自派兵修建的白塔,塔身高八十多米,全部由白石垒成,朴素无华,洁白干净。这坐白塔除了有纪念价值,如今已被政府征用作为指引远航船只的灯塔,夜里,塔顶明灯高燃,高若星子。

    他站在塔下,仰着头,静静的看着。一名印度的老人蹒跚着走来,看到他很是热情的上来搭话,老人告诉他这座塔是当年大荣皇后率军打大夏后亲自督建的,取名为西罗嘉,是精绝语,翻译成维语是依玛尔,汉语则叫长生。

    西罗白塔,守望长生。千古已失,白塔仍在,可是他的长生,却永远也找不回来了。

    他摘下背包,蹲在海浪无法波及的沙滩上,点起了一处篝火,将背包里的东西拿了出来。

    那是一沓厚厚的已经泛黄的白纸,若是被懂行的考古学家看到,只一眼就会知道这是通过秘制的手法保存了上千年的珍贵文物。白纸上,满满的都是略显潦草的毛笔字,仔细看,还可以辩认上面书写的内容。

    带着海浪腥气的海风迎面吹了过来,掠过他沧桑疲惫的眉眼上,有着令人心酸的味道。细密的沙子被他踩在脚下,发出轻微的沙沙声响,它们似乎还记着,在很多年前,也是在这片土地上,有一个单薄消瘦的女子万里来此,伏地大哭。

    究竟是谁负了谁?又是谁抛不下过往,执着的活在回忆里面?千古的时代已过,依玛尔,你,可忘了我吗?

    “之炎,今天是离开你的第六十九天, 我终于有勇气写下你的名字,踏上寻找你的征程。我不知道这条路会走多远,会耗费多少年的光阴,世界虽大,但没有双脚走不到的地方,我坚信,只要我想去找,就一定会有找到的那一天。你曾经说过,我是这世界上最坚强的人,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会被打倒,我不会就这样认输,你也不可以。我一定会带着你,回到我们的家,你不要走太远,就站在原地,等着我吧。”

    “之炎,今天是分别的第一百九十四天,我到了洞庭湖,现在正是秋天,这边的百姓都在忙着收麦子,这里的风景很好,山清水秀,静谧安详。湖山下的这位老丈人很好,他同意让我将信件留下,他会保存着,给过往的行人看,帮着寻找你。我昨天去城镇里,回来的路上遇见一只白色的小狗,样子很像大黄,也是一样的胖。大黄自从你走了之后就愿意运动了,变得越来越胖,半个月前我经过彭阳城,进去看了看,没有回家,只是远远的瞅了两眼。我看到程筱抱着它去米店,回来的时候没抱着它,而是捧着一袋米。大黄很过分,它懒得宁肯咬着程筱的裙子吊在半空也不肯自己下来走。程筱还惯着它,若换了是我,一定儿狠狠地踢它两脚。之炎,你将来回来的话一定要好好的修理它,把它关在连舟的臭靴子里,熏死那个家伙。”

    “之炎,我到了上京,枫叶红彤,落英缤纷,我想你一定会喜欢这里。我在天朗山的枫树上刻了很多字,我想也许有一天你经过这里,看到我刻的这些字,就会突然想起我,然后回家去看看我。上京城的于记老板答应帮我传信,只是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可以看到。之炎,已经一年了,你在哪里?”

    “之炎,我现在是在彭阳湖边的宅子里给你写信,已经两年了,关内我几乎走遍,却仍旧没有你的半点消息。那天在南疆的偏九寨,我突然觉得你也许会在彭阳等我, 快马加鞭的赶了回来。到家的时候门是开着的,我一瞬间真的以为是你回来了,结果却是程筱在打扫房子。之炎,我还是不够坚强,我又哭了,你走之后,除了第一天,我已经很久没哭过了。眼泪永远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可是有的时候,我真的控制不了它。”

    “之炎,我决定离开关内,到西域去。程筱说我应该在这里等着你,也好过这样漫无目的的四处奔波。可是总是有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叫嚣,它说只要再往前一点,只要再坚持一点,也许就能见到你了。之炎,我要出关了,关外大漠茫茫,沙黄如海,你会在那边吗?”

    “之炎,已经三年零两个月了,昨天经过喀什湖,我突然在头上发现一楼白发,大漠的风沙很大,日头很毒,我的脸被风吹的很粗糙,手指长满了茧子,上个月遇到了沙暴,我的骆驼和行李全都丢失了,若不是遇到了商队,我可能就再也不能写信给你了。之炎,你的依玛尔终究不能长生,她渐渐的老了,漫天的神佛都在注视她的脚步,可是却无人能给她一点提示。之炎,前面就是皮山了,翻过那座山,会见到你吗?再往前,就是精绝城,你会在那里吗?再往前,就是夏,就是罗巴,就是波斯……之炎,你会在那里吗?”

    “之炎,我很相惟独,我很想家,我想念那个和你一同生活过的宅子,我想念家里的床,想念东方的稻米,想念江南的泉水,想念胖的不像话的大黄。我不想再吃干瘪的囊,不想再喝带着沙子的水,不想睡在冰冷的沙地上。之炎,我终于到印度河口,大海一片漆黑,海风冰冷,我突然发现这个世界真的很大,真的有双脚无法走到的地方,我的力量原来只有那么小的一点。之炎,在白略沙漠上,我独自走了两个月,没有遇到一个人,今天见到了一个老妇人,我想问她前往波斯湾口的路,却发现自己几乎不会说话了。之炎,我的眼角已经开始有皱纹了,我真的渐渐不再年轻了,到底还要多少年,还要走多少这样的路,我才能找到你,带你回家呢?”

    “之炎,我终于决定回去了,前方的路太长,我没有力气再走下去了。我侥幸的想,或许你早就已经回去了,现在正在彭阳湖边的宅子里,喝着清茶,坐有摇椅上,半闭着眼静晒着太阳,等着我回去开门。或许,我一踏进彭阳城就可以看到你,你正在那家豆汁店里吃早点,见了我,会为我也要一碗豆浆。之炎,我想好你,昨天,在波斯湾口,我见到一个和你一样穿着青色长衫的汉人,那一瞬间,我甚至以为我找到你了。我像是发疯一样的跑上前去,却发现只是错了人,他叫陆成斯,也是从中原来的,他说他的妻子被匈奴人抢了去,他一路来寻找,一直走到了这里,还要继续的找下去。多好,他的妻子不见了,他还有一个目标可以去寻找,可是我,却不知道到底该去哪个方向。东南西北都是路,我又该选哪一条?之炎,我已经好久没哭过了,可是今天,我真的再也无法抑制自己的疲累和失望,眼泪像是七月的雨,大滴大滴的落在波斯湾的海浪里,之炎,如果你看到我这么难过,看到我这样辛苦,会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后悔?会有会有一点一滴的心疼?会不会就不再离开,会不会就守在我的身边,和我一起面对生命将会来的那些风雨,会不会?”

    “之炎,我回到彭阳了,我见到了之翔,到家的那天,他坐在你平常靠着的躺椅上,喝着你喜欢的清茶,看着你常读的书,阳光从窗角射进来,照在他的脸上,那眉眼和你竟是那般的酷似,然后,他却终究不是你。之炎,我又要离开了,我想要扬帆出海,我想去找你,你别生气,别怪我任性。他们都说你已经不在了,但是只有我知道,你是不会死的,你是这样聪明的一个人,一定可以想出法子来保护自己。你一定是在某个地方,静静的等着我,等着我来找你,带着你回家,一定是这样的。之炎,你要等着我,等着我跟你说,被你保护,有你在,我就不会受到风雨,不会受欺负,不会难过、流泪、伤心、永远都可以幸福的笑,想和你生一个漂亮的孩子,然后看着他慢慢长大。想要看看你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什么时候掉牙齿,什么时候生白发,想要躺在阳光底下,握着你的手,让你给我摇扇子。想要和你种一院子的青菜,自己施肥浇水,教你做糕点,每天早晨等着你叫我醒来,吃你亲手做的早点。想要和你相伴着走过一生,在老了的时候跟你说一句,这辈子和你在一起,真的没有后悔。”

    ……

    大风呼啸而来,呼啦一声吹起了烧着尾巴的纸张,他仰着头看着,眼神沉寂,带着千古的寂寞和无力的沧桑。所有纸张上文字都是一样的,只有结尾的落款上略有不同,书写着一个个地名。有龟慈、大宛、高丽、乌孙、大夏、罗马、新罗……

    没有人知道,那些个日日在生死间徘徊的日子他是怎样渡过的,那个残破不堪的身体将他束缚在皇陵的青木大殿之内,连走出竹屋都需要人来搀扶,他是怎样的自怨自艾,怒已不争?

    上天与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他空有齐天之志,有惊世之才,却没有一个足以支撑他完成霸业的身体。最后,就连他想要安安稳稳的活着,只是活着,都不能满足。在楚皇派出重兵远随她走遍天涯海角的时候,他也只能用尽全部的心力,来安排那些跟随远行的影子,静静的守望,远远的守护,将那些血泪字句,一点一滴的收集起来。来铸成自己在这些艰难的岁月里,唯一的信念和希望。

    如果呆以,依玛尔,我宁愿自己只是一个凡夫俗子,即便是一无所有,但至少可以拥有去争取去努力的立场和权利,不像这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你伤心流泪,看着你满身伤痛,却伫立原地,无能为力。我一生所为,最幸运与自豪的就是我曾有勇气去争取你,而最为后悔与自责的,也却是这件事。世事变故太多,我曾以为可以做到的,最终化作水月镜花,独独害了你,凄凉半天,踏遍青山。

    他站在漆黑的天幕下,微微扬起头来,闭上双眼,紧锁眉心,燃烧的纸灰像是黑色的蝴蝶,随着海风漫天飞舞,团团环绕着他,纷纷扬扬。巨大的海浪一层一层的拍击着崖岸,冰冷的巨石沉默了上千年,孤独的见证了历史的变迁和时光的流逝。连同那座静静矗立千年的白塔,一同为这睡沧海桑田做了时间的证人。

    别人的参商,却终究成就了他的永离。

    如果可以,多想饮一口忘川的泉水,将这浮华的一世通通忘却,大梦一场,千年孤独。

    番外卷 飞花擒龙——馨花索

    明月清辉普照大地,大漠黄沙夜凉如水。

    万狼围绕一池月潭飞奔。一个白衣少女站在月潭绿草中央,长发随风飞舞,猛然银鞭甩出,飞旋成一个又一个圆圈,绵绵不绝,很快光影笼罩她的四周,少女的身影早已模糊不清。狼群仍然不知疲惫围绕她疯狂奔跑,掀起漫天黄沙,将海市蜃楼的美景淹没,留下长长凄厉的嚎叫,惊天动地霍霍不息的巨响证实眼前的一切绝对不是梦。

    龙格阿术靠在一株古老的胡杨树下,震惊地望着远处的狼影与少女矫捷的身姿,瞪大双眼,瞌睡虫早不知飞去何处,尽管自己历年游遍西域,看尽妖娆美女,经历各种怪事,眼前的一幕仍然令人匪夷所思,出乎意料之外。身下黄沙清冷寒凉,一念掠过心头,身形暴起迅速踏灭火堆。龙格一动不动,蓄势待发,他嗅出一股危险的气息在逐渐靠近。手下木屠等人也不自觉都向龙格靠拢。马帮的巴伊大叔也带人无声聚集过来。

    大漠白天黑夜温差变化极大。白天烈阳炙烤,人人焦渴欲死。夜晚寒冷刺骨,人人身披皮袄围火取暖。逊达天神似乎给众生开着一个玩笑,嘲笑世人冰火难相调,正如参商不相见。

    不知过了多久,又好像只呼气吐气一霎那,众人瞪大双眼,来不及眨眼,瞳孔不住放大。狼群铺天盖地,奔腾咆哮飞奔而至,继而迅速从众人身边呼啸而过,一只接一只,仿佛永不停息,似山洪暴发,更是猛兽出闸。隆隆的蹄声震耳欲聋,却盖不住狂猛的心跳声。巴伊大叔惨叫一声,喷出满口鲜血,一头扑到流沙里。咚咚的倒地声接连不断,沉重地压在众人心头,又有十几个胆小的马帮商客受不住这恐怖的恫吓,直接晕死过去。

    一身雪貂大氅的女子高傲地端坐在墨黑剽悍的战马上,冷冷地睥睨众人。那份无形的逼迫让人遍体生寒。女子身后耸立着一个个精壮的男子,骑在马上全都那么嚣张跋扈。他们穿着打扮各异,有的毡帽皮袄,有的棉袍束冠,有点干脆袒胸露臂。他们的肤色各异,有黑发黑眼,红发赭眼,甚至金发蓝眼。黑压压的粗豪男人簇拥着这个清冷美丽的女子,浮显一幅诡异的画面。龙牙沙漠连接西域各国、北秦、西川、草原各部,外结俄罗斯等国,是一个多民族融合之地,千百年来人们在这广袤的沙漠争夺水源食物马匹财物,甚至掠夺女人,互相厮杀,从来没停止过争斗,民风剽悍凶狠。没有人在乎种族不同,向来只敬服英雄。

    “怎么,这就怕了么?”女子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龙格却敏锐地发现那笑意并没有送达女子的眼角眉梢。迎面撞进一双黑亮有神的眼睛,眼里分明流露嘻戏嘲讽神情,马上女子微微一愣,素手轻扬,一朵雪白的绢花便飘落入健壮男子手中,轻飘飘的丝带上书写着清秀的三个字“花溶月”。

    “花-溶-月”众人倒吸一口气,声线在清冷的空气中颤抖。花溶月是近十年纵横龙牙沙漠的马贼首领,天下最凶悍的强盗。

    见花丧命,这朵精美的雪莲绢花是花溶月发出的催命符,大漠人人见之丧胆,避之唯恐不及,握住雅致绢花,龙格心一凛冽。据说已经有九十九个霸道人物命丧花溶月的飞花之下,没想到自己变成第一百个倒霉鬼。木屠已经拔出弯刀挺身挡在龙格前面,刀锋雪亮,闪耀冰冷寒光。几十柄弯刀一起亮出。一触即发之际,一阵爽朗的笑声突兀响起,猛地惊起飞鸟,呼啦啦飞离这块是非之地。

    “花大当家,声名如雷贯耳,今日得见真颜,龙格阿术三生有幸!”龙格心知花溶月定是探明自己的行踪,今天万难脱身,不如大方告诉她,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龙格阿术王子,辉殿下向你问好。”花溶月声音清脆,字字听入龙格阿术的耳中偏偏很不是滋味。兄长们始终对自己心怀不轨,游历西域,也是一路追杀,这次龙格辉竟然下作到买凶杀人。想起父汗龙格沙罕的殷殷期望,自己身上奔腾的黄金家族的血液,他不禁浑身豪情顿生,我的生死由我掌握。

    “花大当家,我们也可以做一笔交易,保你稳赚不亏。”龙格阿术侃侃而谈,不理会周围人的白眼冷淡,自说自话。

    “花大当家智勇双全、人比花娇、美如秋月,我龙格阿术今日一见倾心,有心求凰。谅那龙格辉也无法在我父汗面前生事。奉上龙泉宝刀为凭,不知意下如何?”一席话如惊风暴雷炸开,滚过人群,众人倒吸一口气,心知这傻小子死定了,竟敢向老天爷借胆,胡言乱语轻薄花溶月。花溶月面如白玉观音,温和淡笑,静静瞧向龙格俊朗年轻的脸庞,那双黑亮的大眼分明流露戏谑嘲讽神情。

    一席话惹恼了花溶月身畔的黑衣大汉,此人身形高大,丰神玉朗,右脸上一道红色刀疤更增添一种阴郁之美。此时双目喷火,恨不能将龙格阿术剜出两个大洞。大吼一声“大胆狂徒,放浪轻薄,狗眼不看地方胡乱撒野,看今天乔大爷剁了你去喂阎罗王!”单手舞动狼牙棒、催动坐下战马就向龙格阿术冲去。

    花溶月一挥手,“乔克力,退下!”二当家乔克力愤愤然退后,胸膛仍然气怒得一起一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