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啸云攥紧了双拳,双眼泛红,一想起当年全家的惨祸,依旧难以自持。他抬起头,一张脸因仇恨而扭曲,他仰头大笑,再无否认:“是!李寻欢他爹害死了我全家,我就是来找李寻欢报仇的!我全家上下几十口,死的那么惨,我怎么能让李寻欢轻松的死去?我要他众叛亲离、声名扫地、痛苦一生!凡是李寻欢的东西,我都要抢过来!都要抢过来!”
众人哗然。
李寻欢的心情可想而知,他没想到,原来一切都是阴谋,而他因着这个阴谋,险些失去了表妹。若是龙啸云找他索命报仇,夺走李园,他都可以不计较,唯有算计表妹不行!
李寻欢穿过人群,站在龙啸云面前。
“李、寻、欢!”龙啸云本就情绪不稳,一看到他越发情绪激荡,“啊”的大叫,就冲上来。
李寻欢心中也有恼恨,也就没躲。
龙啸云名声虽大,却不是因他武功高,而是他会做人,也可以说是情商高。龙啸云的武功实在一般,至少比起李寻欢差远了,这两人打起来毫无悬念,李寻欢飞刀都不必出,已是几掌就将龙啸云打的吐血,打的倒飞了出去。
“爹!不准你伤害我爹!”龙小云扑了上来,直接扑在龙啸云身上,一双带泪的眼睛恨意满满的瞪着李寻欢。
凌攸彤此时也不能再置身事外,不得不忍着屈服跪在李寻欢面前:“李寻欢,我相公、我虽不知他竟做了那些事情,但是,请你看在他也是苦者的份上,看在你们曾经兄弟一场的份上,看在我们孤儿寡母的份上,你就饶了他一命吧。”
说完凌攸彤就磕头,磕起头来也是毫不含糊,马上便磕破了脑袋,满是鲜红的血。凌攸彤是副美人相,此时眼中含泪语带哀求,说不出的娇弱可怜,越发引得一众看客同情怜悯。
李寻欢本就没有要龙啸云性命的意思,但凌攸彤这番作态,反倒弄得他不好下台。
林舒雅气的咬牙,几个跨步上前,俯视着凌攸彤:“龙夫人,我表哥他本就没有下杀手的意思,若不然飞刀一出,龙啸云哪里还会有命在。”
凌攸彤垂下头,掩盖了眼中闪过的冰冷杀气。
李寻欢一叹,说道:“龙啸云,过往恩怨我都不愿再纠缠,从此以后,你我兄弟情分断绝,彼此各不相干。”
龙啸云又羞又愤,一口血又吐出来,最终在凌攸彤的搀扶下站起来,冷冷看了李寻欢以及林诗音一眼,咬牙道:“走!”
事到如今,所有阴谋被当中戳破,又不敌李寻欢,龙啸云自然没脸也没资格再留在兴云庄。凌攸彤与龙小云作为妻子自然跟着走,另有其他一些依附者,他们心知李寻欢不会欢迎他们,众目睽睽之下,自然也得先跟着龙啸云离开,至于以后去向,那就不好说了。
凌攸彤朝人群中瞥了一眼,看到了檀香,暗暗打了手势。
虽说这会儿他们不得不走,可兴云庄内还有好些东西,那却是不能丢的。她估摸着李寻欢等人的脾性,若是婢女们收拾他们惯常用的东西出来,李寻欢一定不会阻拦。
今天的事实在始料未及,她该好好儿想一想了。
热闹散了场,众人一面议论一面散去。
林舒雅仰头看着“兴云庄”的牌匾,撇嘴道:“什么兴云庄,还是李园好听!”
李寻欢此刻却是心绪复杂难言,好在,表妹没事。
“贤侄啊,表妹失而复得,家业重归手中,又认清了一个伪君子,戳穿了一个阴谋,这可是大喜事,不好好儿庆贺一番?”循着话音,众人视线中出现一个身姿修长,俊美风流的绯衣男子。
此人之风采,令人一见心折。
在其身旁又有个白衣公子,气质卓然,容貌脱俗,都是世间少见的人物。
“王前辈,桃前辈,让您二人见笑了。快请!”李寻欢早已见过二人,知晓二人驻颜有术,倒不如何吃惊。
林诗音都疑惑这二人身份,更别说其他人了。
徐彦华跟了进去,林舒雅走在一边,绞尽脑汁的想了又想,突然一惊:“王怜花!”
王怜花脚步一顿,扭头望过来,露出一个别有深意的笑。
林舒雅惊的一个哆嗦,居然不敢再看了。
众人来到前堂,各自落座。
李寻欢牵着林诗音的手,与她介绍:“这位便是王怜花王前辈,你应该知道。这位桃朔白桃前辈,乃是王前辈此生挚友。”
林诗音骨子里是个大家闺秀般的书香女子,哪怕她如今是幽灵宫中大师姐,学了那颇为邪肆毒辣的《百毒淬心》,骨子里的气韵却始终未变。林诗音敛衽盈盈施礼,如行云流水,似弱柳扶风,说不出的好看。
“诗音见过王前辈,见过桃前辈。”
林舒雅在一旁感慨,哪怕她们做了七年同门师姐妹,依旧觉得林诗音美的不像话。那种美不是外表,而是骨子里透出来的气质和韵味。
徐彦华暗暗皱眉,看着自己的师姐,原来不是林诗诗,而是林诗音么?想起临来时母亲那般郑重其事的交代,难道母亲也知道?再一个,眼前这几人瞧着都有几分古怪。
“你母亲是江晓语?”王怜花突然问徐彦华。
徐彦华一怔,点头道:“正是,前辈认识家母?”
“旧识。”王怜花将徐彦华上下仔细的打量了一遍,又问:“听说你还有一双十岁的弟妹?”
“……是。”徐彦华难掩吃惊。他们幽灵宫久不在江湖走动,他如今都是第一次出入江湖,家中弟妹因年幼,父母看得紧,更是不曾出来过,幽灵宫又不与外界来往,这人如何会知晓的这般清楚?
“你去给你母亲送信,告知她,不久后故人到访。”王怜花说道。
徐彦华微微皱眉,忽而又看向在座这几人,了然。送信是真,但眼下这般说辞,显然是让他避讳的意思,想来这些人有私密话要讲。徐彦华倒也识趣,当即便从善如流的离开了。
王怜花道:“他这性子倒像江晓语,不像他爹。”
桃朔白见堂中再无外人,便问道:“林诗音可想再回到原身中去?”
一句话把李寻欢、林诗音以及林舒雅三人都给吓住了。
李寻欢最先回过神来,神色又惊又喜:“桃前辈,你是说可以帮助表妹?表妹……”
林诗音望向林舒雅,二人都沉默着,面有犹豫。
林诗音在十年前换了新身体,自然是各种不习惯,可已经十年了,她已经习惯了自己如今的模样,况且她花费十年时间,吃了十年的苦,终于练成了《百毒淬心》,她舍不得放弃。再一个,她日日与林舒雅相处,几年了,她不再觉得对方是顶着自己的脸自己的身体,反而觉得那就是林舒雅师妹,她深知觉得自己原本的容貌都有些变化了。
林舒雅同样不想更换身体,倒不是舍不得这副美貌的身体,要知道,如今林诗音的身体也一样很美。她不想换,是怕将来荆无命认不出她。
十年前,她下定决定从李园逃出,本来躲在庵堂中很是清静安全,谁知意外遇到了上官飞……
当初她就疑惑,总觉得上官飞这名字耳熟,后来才想起,上官飞就是金钱帮上官金虹之子。十年前的上官飞还很年轻,才十五岁,但性格却已经显现了出来。上官飞无疑是爱美色,所以当初才会和她搭讪,可后来将她掳走,却并非是为霸占她。
上官飞将她送给了荆无命!
荆无命与上官飞同岁,但学剑身份刻苦,他是左撇子,总是左手使剑,可实际上他的右手比左手更厉害。十年前荆无命的能力就已被上官金虹看好,多有夸赞,让上官飞和其多学习、多切磋,却使得上官飞越发看荆无命不顺眼。上官飞嫉妒荆无命,不仅是嫉妒他的剑术,更是嫉妒父亲对他比对自己这个儿子还要好。
当年的上官飞还很稚嫩,又因他正是少年慕艾的年纪,见荆无命一天到晚只知道练剑,便生出个主意来。他想,若是送个惹人怜爱的美人给荆无命,使荆无命爱上女子的好处,许就消磨了他的意志。
仿佛天意一般,上官飞就遇到了林舒雅,顺理成章将人带走了。
荆无命对上官金虹十分忠心,对上官飞自然“爱屋及乌”,哪怕上官飞偶尔讽刺或小动作,他也不以为意。
上官飞送来林舒雅,只说:“将她当个婢女,为你收拾屋子,安排杂事,你也好一心练剑,为帮里办事。”
荆无命自然收下了,却不是贪图美色,而是以为上官飞有心和缓彼此关系,他自然要接受。
林舒雅不禁叹气:这荆无命的剑术倒是好的很,就是有时太天真。
林舒雅为求安身立命,做起婢女自然兢兢业业,一晃就是三年。别看三年很长,其实她和荆无命真正相处的时间只有半年,荆无命总是要出任务,一出去短则月余,长则半年。有一回荆无命回来,带了半身的血,脸都白的不成样子,显然伤得不轻。她处理伤势已经很熟练了,偏生那次手抖的厉害,眼泪一直没断过。
她知道,她爱上荆无命了。
荆无命虽对她有份温柔,也十分尊重她,但是,他的眼睛里没有情爱,只有剑,只有对上官金虹的忠心,只有金钱帮。
一次,荆无命又去出任务,上官飞却喝得醉醺醺的过来:“他凭什么,他凭什么越过我!父亲眼里只有他,什么都是他的!哈哈,我知道了,他是我爹的私生子!他母亲气死了我娘!”
林舒雅听到这个秘闻惊得目瞪口呆,可接来下上官飞的举动却吓得她面色惨白。上官飞竟然想强占她!
林舒雅三年来也学了点拳脚功夫,上官飞又喝醉了,她一狠心,将对方砸晕,摸出其身上的出入令牌,立刻逃离了生活三年的金钱帮。上官飞到底地位不凡,她这么得罪了他,是决计不能留下了,哪怕荆无命肯维护她也不行。
摸黑逃跑很有风险,她脚一滑就顺着山坡滚落,摔的七晕八素昏了过去。再醒来,却已在幽灵宫,原来是外出寻觅毒草的林诗音救了她。
这时林诗音开口了,她说道:“十年了,我和舒雅都早已习惯,不必再换了。”她又望向李寻欢,略有歉意:“表哥,我……”
李寻欢理解她,虽然遗憾表妹换了模样,可只要表妹好好儿的在身边,容貌皆是外物,又有什么关系。所以他说道:“只要表妹觉得好,我自然没意见,表妹如今的模样也不是很陌生,总有从前的三四分相似。”
“我如今也是占了大便宜,白白年轻了十岁。”林诗音难得说句玩笑话。
林舒雅却是小心翼翼看向桃朔白,忍不住揣测他到底是谁。
王怜花突然盯住她:“《怜花宝鉴》的消息是你放出去的?”
林舒雅先是一惊,点点头,随之面色一变:“我、我当时是气愤龙啸云的所作所为,本来是想给他们弄点麻烦的,没想到……”
没想到事情变化这么快,今天兴云庄又变回了李园,李寻欢又成了主人,所以——她不小心坑了李寻欢一把?
第94章 《小李飞刀》
龙啸云众目睽睽之下被赶出兴云庄,可谓颜面丧尽。
龙啸云除了兴云庄,在别处自然也有产业,以前都在暗处,如今也没必要再藏掖了。以往依附来的人见他这般光景,登时走了大半,理由也光明正大,龙啸云竟然是如此卑鄙无耻的阴险小人,他们不耻为伍。从前交好的江湖同道,厚道些的叹息连连,自认正直的则是言语愤慨。龙啸云本就受了很重的内伤,现在境况令他越发愤恨难平,伤势越发严重,好的越发缓慢。
凌攸彤服侍着龙啸云吃了药,看他睡着,这才回到自己房中。
“仙儿,现在可怎么办?”在房中早有一人,乃是刚刚见过龙啸云的百晓生。此时百晓生失了冷静,满脸焦急。
“龙啸云怎么说?”龙啸云是个大男人,况且对凌攸彤没什么真心,自然会防着她。但龙啸云却不知道,他的合谋者百晓生却是凌攸彤的情人。凌攸彤不同于原本的林仙儿,虽对贞洁不看重,但她却是个大女人,迷惑男人是她达成目的的手段,若要选择情人却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百晓生本身的价值以及长相气质算是合乎她的心意。
百晓生皱眉:“龙啸云当初找我的时候自信满满,谁知如今……他口口声声痛恨李寻欢,但他现在这个样子,还能做成什么事?”
凌攸彤哪里不知百晓生的仇恨,冷笑道:“他当然恨李寻欢,难道你不恨李寻欢?我也恨李寻欢!当初,不正是同一个仇人才让我们走到一起的么?”
凌攸彤当初接近百晓生除了利用美色,便是伪装被李寻欢抛弃而生恨。百晓生抵挡不住美色诱惑,同样仇恨在他心里根深蒂固,他自然希望多个盟友,况且他看得出林仙儿很聪敏,很会利用本身优势,所以他们才能背着龙啸云行事。
“龙啸云的身份本来最好用,可惜现在废了。”百晓生一想到十年筹谋尽付流水,不禁更恨了。
“我们太弱了。”凌攸彤略带试探,她对李寻欢的仇恨是伪装出来的,她的目的只在创建自己的权势,所以眼下势弱,她并不想去以弱碰强。
百晓生当初将重伤的师父杀死,就是遵从师命一定要杀了李寻欢复仇,如何肯放弃。他没有疑心凌攸彤的话,却是随之思索:“的确,兴云庄没了,龙啸云声名狼藉,若要对付李寻欢,一定要找人合作,亦或者……请天下江湖人士代我们杀李寻欢!”
“哦?”凌攸彤一听便知他有了主意。
“十五年前,江湖上曾出现一个梅花盗,作案无数,却没能落网。当时这梅花盗闹的江湖人心惶惶,如今,我们或可借来一用。”
凌攸彤听他细细讲述了一番,心里一动,软身依偎在他怀里,笑的妩媚:“不愧是百晓生,真是好计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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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云庄的牌匾已经换了下来,重新挂上了李园。
李寻欢失而复得表妹,深深后悔当年举动,更怕夜长梦多,要与林诗音成婚。林诗音自然是欣喜应了。被寻回来的李叔等旧仆欣慰不已,立刻操办起来,很快李园要喜事的消息就传遍了,李寻欢亲自准备了喜帖,广邀亲朋好友,更要在李园外摆三天流水席,与众人同乐。
李寻欢想起之前认识的阿飞,有心请对方来喝酒,便向王怜花打听阿飞的行踪。
王怜花道:“他在梅二那里。”
“梅二先生?阿飞受伤了?”李寻欢与阿飞颇为投契,闻言不免担心,当即觉得去看看,也亲自将喜帖送去。
李寻欢心中也犯疑:他记得,阿飞是去寻金丝甲的,难道没得到金丝甲?若有金丝甲,那金丝甲刀枪不入,不该受重伤,寻常轻伤也犯不着去寻梅二。
到了梅二先生处,果然见阿飞在这里,除了面色泛白,倒没见有什么伤。同在屋中的还有一对爷孙,那位老爷子在一旁闭目养神,笑容灿烂的粉衣姑娘则与阿飞说话,殷勤的端茶递水。
“大哥,你来了!”阿飞一见他就特别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