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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
    伏瑾:我不习惯和人合租。

    雨田石:他是工作党,基本只有晚上睡觉才会在家。他那儿环境之类的挺好的,你不是还要参加晋江原创音乐大赛吗?正好啊,决赛是要在b市进行的,这样多方便。而且我朋友说了,价格你看着随便给,不给也行!

    伏瑾: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是我?

    雨田石:这不是有我嘛,我和他关系可好了,我给他推荐了你,而且他听了你的歌,他还挺喜欢你的。

    伏瑾:我考虑一下。

    雨田石:还考虑什么啊考虑,还不赶紧拎包入住!

    伏瑾:……地址。

    雨田石:我朋友刚好出差在我这儿住着,你要不要跟他一起去?

    伏瑾:不用了,你给我地址和联系方式就行。

    雨田石:对了,我朋友很高兴有了新室友,于是准备给你报销飞机票和车费,怎么样,是不是感觉很幸福?

    伏瑾:谢谢。

    这已经不是幸福的问题,而是,十分的不对经。

    但是谭莳胆子大,心也挺大的。

    他确保自己不会被别人坑,反而是别人一个不好就会被他坑了后,订好最近的去b市的航班,带着行李直奔b市。

    而就在他风尘仆仆的往b市赶的时候,微博上又疯了。

    【好听到哭,妈妈问我为为什么跪着听歌。】

    【我差点以为是两个人唱的,那中间的戏腔,我的天哪,美哭了!】

    【这首歌听哭了。曲美,歌词美,故事美,意境美,唱的更美!】

    【我跑去听了原唱,也挺好听的,伏瑾大大没有重新编曲或者改动,但是却唱出了更特别的味道……不知道怎么形容了,我现在还在循环中出不来了,眼泪也停不下来了。】

    【听了后心里酸酸的,鼻子也酸酸的……伏瑾大大让我把被子给哭成下水了的海绵宝宝了。】

    【之前谁说这曲子选的不好的?这首歌其实很有名的,是由古风圈两个大神联手打造的一首歌好吗?你没听过说明是孤陋寡闻!这首歌本身就好听,伏瑾大大唱的更是惊艳死了好吗?!】

    【兰花指捻红尘似水~你一牵我舞如飞,你一引我懂进退,苦乐都跟随,举手投足不违背。将谦卑 温柔成绝对。你错我不肯对,你懵懂我蒙昧……每一句歌词都很美,美到心碎。仿佛真的有一个甩着水袖的戏子,媚眼如丝,缓缓走来。仿佛真得看到了那个红衣美人决绝的纵下火海,仿佛真的看到了她和她的主人一进一退,温柔暧昧,仿佛真的看到了那人流下了悔恨的泪……】

    【之前还有人说伏瑾大大不会唱古风歌,说他唱功不好,怎么样?打脸了吗?啪啪啪,我走过去就是三个巴掌把你拍到墙上o( ̄ヘ ̄o#) 】

    【实力圈粉!我发现我爱上了伏瑾大大,跳过了普通粉和死忠粉,直接成了脑残粉!】

    【只是翻唱而已,歌再美也不是他创作的,有什么好夸的。好吧,唱的还算可以,可惜是个死胖子呵呵。】

    【楼上的,看你听力有点问题还想可怜你,但是没想到你的智商也很感人,你还是原地爆炸吧!】

    【伏瑾的粉丝都这么没素质吗?路人转黑,再见。】

    【一堆的脑残粉。】

    【我们脑残粉,你们还智障黑呢!】

    【你说谁呢?!白痴!】

    【说你呢,balabalabala……】

    人红是非多,人多矛盾多,而且掐起来了也是敌我不分,也分不清是水军还是自导自演,还是真的因为粉丝年纪小的缘故,总之,谭莳的微博上掐的如火如荼。

    而谭莳已经到了雨田石的那个朋友家里。

    当他摁动门铃,看到了从里面走出来的人之后,他整个人都在呆住了。

    第48章 第五个剧本(三)

    眼前的少年大约只有十六七岁, 唇红齿白,嫩的能掐出水来。一双眼眸白的分明,黑的纯粹,黑色的碎发点缀在额前,让少年看起来很萌软。

    黑色的衬衫让他身形看起来更瘦削,但是胸前没有扣住的两颗扣子露出了他精致的锁骨,皮肤白皙却不难看出皮肤精致,覆着薄薄的肌肉,散发出与外貌不相配的爆发力。

    谭莳看的呆了几秒,然后故作淡定的扬起了一抹笑意,询问道:“请问这里是周先生的家吗?我是伏瑾。”

    “嗯,我就是周慕。”周慕瞥了一眼谭莳手中提着大箱包,在谭莳诧异的眼神中走前两步,伸手提起他的行李。

    他一言不发, 抿唇的模样看起来既严肃又认真。当他走到了玄关处,见谭莳还呆呆的站在原地,他才皱眉道:“进来吧?”

    “好。”谭莳有些尴尬的笑了笑, 跟了上去。

    玄关处的鞋架上摆了两个花盆,一盆红的大气庄重,一盆黄的雅致鲜嫩。谭莳下意识问道:“为什么放一红一黄的盆栽呢?”也亏得这花儿本身好看的紧,否则这配色可说不上好看。

    周慕说:“这是让风水先生给拿的主意。”

    谭莳见周慕没有要解释的意思,也就不再追问。

    谭莳换好周慕递给他的拖鞋后走进了客厅,同时打量着这个地方。奢华却并不给人厚重感,清新雅致却不带任何的轻浮和浮躁, 现代和传统相结合的元素搭配,让人耳目一新的同时也不由的喜欢上了这里。

    当他坐到沙发上的时候,感觉柔软的不可思议,像是坐到了棉花上,让这两个月都在睡硬木板床的他觉得整个人都圆满了。

    周慕给谭莳拿了一杯鲜榨的橙汁,在谭莳慢慢放松下来的时候,他也在打量着谭莳。

    和声音相比,伏瑾的外形似乎并不是那么的惊艳,白白的,肉肉的,像是一个白皮包子,说不上漂亮秀气,但是却是十分的可爱。而对方全身上下最漂亮的地方大概是眼睛?

    又圆又亮的瞳仁像黑葡萄一样,灵动如稚童般的清澈双眸。

    周慕将人带进了原本就准备好的房间,对谭莳道:“你先好好休息,我待会儿叫你起来吃晚餐。”

    谭莳点头,大致的打量了一下房间内的布景,然后拿着睡衣进了浴室。

    浴室也很宽敞,还有久违了的浴缸。

    由奢入俭难,由俭入奢易。谭莳泡好澡后,非常自然的爬上了柔软的席梦思大床,卷了卷被子,轻易的入睡了。

    谭莳是被饭香给闹醒的。

    当周慕围着围裙进来叫他的时候,谭莳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细细的绳带绑出了纤细腰肢的线条,看起来盈盈一握不堪折,正面看里面就像什么都没穿似得,白嫩的颈项更被凸显了出来,美丽的少年身上似乎多了一层性感……很可口的样子。

    “吃饭了。”对谭莳的打量若无所觉的周慕走到床边,皱着眉把他的领口给整理好了:“开着空调,别感冒了。走吧。”

    谭莳呆呆的看着周慕牵着自己的手,感受到掌心微微湿润的感觉,突然又失笑了。

    周慕疑惑的回头看向谭莳:“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我们以前认识吗?”否则为什么被一个陌生人牵着手也并不觉得厌恶呢?甚至没有丝毫的不自在。

    有洁癖的他在感受到对方手心的汗意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竟然是对方很紧张,这样故作淡定的样子很可爱。

    周慕顿了顿,放开了谭莳的手:“不认识。”

    谭莳跟在周慕的身后,似乎看到了少年耳根的那一抹嫣红。

    饭菜色香味俱全,若不是周慕围着围裙,谭莳大约会以为是请了做饭阿姨来。

    吃饭的时候周慕会有意无意的瞥一眼谭莳,谭莳就当时没见到似得,直到他吃完了见周慕才吃了一半时才失笑,夸奖道:“很好吃,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饭菜。”

    他说的也是大实话,但是周慕却因此再次羞涩了,一言不发埋头吃饭,红润的耳朵却出卖了他,而且紧张的直接忘记了说谢谢。

    真可爱。

    谭莳突然笑眯眯的道:“谢谢你的款待。以后我们就是朋友啦。”

    周慕一头的黑人问号:“???”

    谭莳笑而不语。

    心里想的是:这么小的一个孩子独自一人住在这么一个大房子里,应该是和你孤单的吧?

    现在的小孩哪个不是被宠的无法无天的,而周慕看起来那么懂事,还能做一手好菜,看来应该是被父母放养久了的缘故吧?

    而且周慕看起来那么沉默羞涩,估计也不敢主动去交朋友,所以让他更加沉默敏感了。他一定是想和他做朋友,但是又不知道怎么做,像一只柔软怕生的小兽。

    总之,小少年周慕让谭莳的心罕见的软成了一团。

    虽然他脑补的东西和真相相差甚远。

    ——

    谭莳的行李最占地方的是他的录音设备,他的衣服只有三套而已,还有一些食物零食。

    他离开的时候和小区里的人打了招呼,倒是因此收到了不少东西,贵重的,钱财之类的他没收,但是一些特产,吃的东西他就收下了,此时他把东西翻出来后,拿了一些给周慕。

    把设备都弄好之后,他便开始打开频道,爬麦。

    他打开了播放器,选好了歌之后他试着开嗓,不经意的一瞥才发现排在自己后面的居然是黎明雨。

    黎明雨如今已经不经常爬麦了,他能接到的歌和活动太多了,况且也是公会里面的考核,所以现在大概只有十分偶然的情况或者是搞大活动的时候能在公会k歌频道见到他。

    粉丝们自然也看到了黎明雨,一些穿着统一马甲的粉丝们高兴的频道狂刷黎明雨。那些是黎明雨的粉,平时都是只穿公会马甲,但是黎明雨一来却统一穿上了专属于黎明雨粉丝的公会马甲,十分的整齐划一,看起来素质满满,只是还是被全频道管理发了一个清屏文本给ko了。

    雨花*乔燃*全频道管理员:淡定qwq

    雨花的气氛十分的自由,只要不爆粗口发广告弄一些没眼看的东西出来,基本都是不会管的。所以这倒是让雨花公会的粉丝们都养成了好口才,不爆粗照样喷洒口中毒液,看谭莳之前的待遇就知道了。

    但是这次黎明雨的粉丝就太过了,麦上的歌手几乎都要被他们赶下来,好让黎明雨赶紧上去的架势。

    而别的歌手也是有自己的粉丝的,等他们回过神来,搞不好又是一场大掐架。

    叮咚一声,账号头像微闪,谭莳点开,发现竟然是黎明雨发来的。

    黎明雨:待会儿我们合唱一首歌?

    伏瑾:什么歌?

    黎明雨:至爱·ecstasy,你唱英文部分。

    这首歌,他听过,但是没有唱过,主要是歌词……现在很多男歌手都很喜欢麦麸,工口曲,歌词暧昧的歌曲便是他们的心头好。但是原主和黎明雨都是直的宁断不弯的男人,而谭莳本身也不腐,他顶多就是有点弯了而已。

    黎明雨:来吧,已经连麦了。唱完后我给你刷花花。

    谭莳看向了公屏,发现自己已经和黎明雨连麦了,耳麦中也出现了至爱的动感前奏。

    前奏过去黎明雨已经开唱……

    而字幕组也似乎早就被交代了,把歌词替换变成一场让人看的目瞪口呆的表演。

    黎明雨:现在将时间忽略,放下所有杂念,没有意识的语言,交付于喘息之间……

    伏瑾:ah ah~……do you have some pain!  for me to_ooooo night

    黎明雨:心中被名为嫉妒的情绪填满……今天也如野兽一般将你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