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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要说,她也不是没有小金库的。

    可是掰掰手指头算算,这学期过完了,下学期还得租默许他们家的房子,还得吃吃喝喝买买衣服,她害怕她的小金库会提前告急。

    于是,临出门之前,肖可爱借了默许的手机,查地图、查公交、查路线。

    昨晚上被她严重打击过的默许,顶着鸡窝头,半眯着眼睛,还处在半梦半醒中问她:“你去哪儿?”

    “关你什么事。”

    肖可爱的心情不太美妙,去沈小姐那儿,要先坐一趟公交车,再坐一趟地铁,再坐一趟公交车,最后步行到半山坡。

    这么远!她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她侧了身子,拿着他的手机,踱到了客厅的沙发旁,把路线抄在了一早就准备好的小本本上。

    一大早,就触了霉头。

    默许的心情也没有不好,因为小可爱说话的声音细细的轻轻的,即使她瞪着眼睛,说出的话也跟唱歌一个样。

    是不是学霸都这样啊?还是说其实温柔的女生都一样,一样的温柔法?

    默许立在门边,等着她把手机还了过来,一转身都要进屋了,却又探出了头。

    “那什么,你晚上回来吧?嗯,你要是回来,我就不反锁门。你要是不回来,我,我就把门反锁了。”默许支支吾吾地解释道。

    “回来。”肖可爱停顿了一下,她算了一下时间,又说:“不过应该会比较晚。”

    “没事儿,只要你回来,多晚我都不会反锁门。”

    “知道了,默大小姐!”肖可爱背好了包,换鞋,忍不住吐槽道。

    “什么?”默许没有听清楚。

    肖可爱摆了摆手,出门了。

    ——

    历经了千难万险。

    这其中有把六十路公交车,当成了六十一路,走了三站路后,才听清楚了报站声音。

    还有,地铁坐成了反方向的。

    ……

    算了算了,走过去的路不想一一列举。

    其实也挺好的,要不是离家出走,她还不知道全世界无敌的自己也是有短板的。

    早上八点半出门,到达沈小姐的病房,已经是两点钟了。

    很意外,居然还碰见了肖大富。

    更意外的是,肖大富不和她说一句话语。

    实际上,肖大富并不是不说话,只不过说话的对象不是她。

    “今天的天气不错,不太热,一会儿三点,咱们就可以出去晒一晒太阳了。”

    “沈切,你看现在又是秋天了,咱们相遇是在秋天,结婚也是在秋天,你生可爱也是在秋天。这个秋天,你也该睁一睁眼睛了。”

    ……

    沈小姐当然不会有回应。

    肖可爱呆立了一会儿,觉得自己呆不下去了。

    她真不是故意针对谁,可有些记忆已经藏在了脑海里,不该出来的时候,总是挥着小翅膀在她眼前晃来晃去。

    讨厌!

    说不好,她讨厌的是记忆,还是肖大富,亦或是她自己。

    她把在地铁站口买来的那束已经被太阳晒得有些蔫的洋桔梗放到了花瓶里,俯身亲吻了一下沈小姐沉静又苍白的面颊,直起身子的时候,很郑重地说:“沈小姐,我是肖可爱,虽然我最近都不再长高了,但有可能还会长变样,希望我下回再来看你的时候,你还能记得我。”

    说完这话,肖可爱就准备离开了。

    她走出了病房,病房里终于传来了肖大富气急败坏的声音。

    “肖可爱,你是准备把我气成你妈这样?”

    肖大富追了出来,就跟泼妇骂街似的,还像得了狂犬病的阿汪,一只手叉着腰,凶神恶煞地准备着随时要扑上来。

    肖可爱吓得赶紧往后退了好几步。

    这时候,旁边好几个病房都有人闻声探出了头。

    肖大富是极其爱面子的,肖可爱没敢果断地怼回去。可什么都不说,不是她的性格。

    她动了动嘴,没出声音:爸爸,你低估了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

    真的,肖大富的心理素质超级好的。

    听说,想当年,他还没有发家时,兜里装了五块钱,去和人家上市公司的老总谈好几亿的生意。

    肖大富还没有老到老眼昏花的地步,一眼就看明白了,恼羞成怒,脱了脚上的一只鞋,向她砸了过去。

    幸好,肖可爱溜的快。

    她一口气跑出了医院,一点儿都不敢耽误地往山下跑。

    她还得回家一趟,要是再碰上肖大富的话,她会死很惨。

    马不停蹄地赶回家,又慌里慌张地扒出了初中的教材,不顾家中阿姨的挽留,拎着厚厚的一大捆书上了公交车。

    这时候,已经是晚上的八点了。

    肖可爱好不容易坐上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出神地看着街边的夜景,心情不太好。

    这是每一次去看过沈小姐之后,都会产生的后遗症。

    听说沈小姐的家乡,是有名的鱼米之乡,稻米流脂蚕茧白,蕉稠蔗忙塘鱼肥。

    大约因为米吃的多,沈小姐的皮肤特别的白。

    当然,和现在的苍白根本不是一回事。

    肖大富曾经说过,他初见沈小姐,就因为她如凝脂般的肤色,移不开眼睛。

    其实想想,人特别肤浅,特别俗套。因为基本上每一段爱情都千篇一律,玩不出什么很新奇的花样来,虽然爱上彼此的理由都不一样。

    譬如,她初见默许,是因为他憨傻憨傻的笑容,如太阳一般的温暖,而从此再也没把别人放到眼里去,尽管她一直都知道他是个蠢蛋。

    可是最后呢?

    恐怕肖大富现在都想不明白,走着走着,他和沈小姐的爱情怎么就变了味道。

    要不是突如其来的车祸,恐怕沈小姐会是无数个正宫斗小三中的正宫之一。

    所以,她和默许,会有最后吗?

    此时此刻,肖可爱看着街边不停变幻着的夜景,无比惆怅地矫情着。

    哎哟,哪个思春的少女不矫情!

    第11章 撩情(11)

    三十七路公交车,线路特别的长,贯穿了城市的南北。

    走过建筑物杂乱无章的南环,路过繁华吵嚷的市中心,再向同样杂乱无章的北环驶去。

    因为太过出神,肖可爱又坐过了站。

    好在,也就坐过了一站路。

    她拎着死沉死沉的初中教材,一步一步往“家”走去。

    中间换了好几次手,终于在累死之前,登上了十六号楼的电梯。

    她站在门前喘了口大气,又在包里摸来摸去,还没能找到钥匙呢,门就从里头打开了。

    门口的感应灯应声而亮,肖可爱眯了下眼睛,凶道:“我去,你要吓死我啊!”

    默许也惊了一下,随即嘿嘿笑笑,自动让出了路,让她进来。

    不等她站定,问:“你吃饭了吗?”

    “啊?”肖可爱把书扔在了玄关的地上,立在原地,癔症了片刻,“啊,没吃。”一天都没吃,挤了一天的公交和地铁,晕晕乎乎的,他不说,她还真没觉得饿,他一提,饿的胃直抽筋。

    “都九点多了,还没吃?”

    “啊,没顾得上。”

    “那你等着。”

    默许说话的时间,已经进了厨房。

    肖可爱也没问他要倒腾点儿什么,反正她很好喂的,一般家里的阿姨,做什么她就吃什么。

    不像肖大富,总是会挑三拣四。

    她把那捆书就留在了玄关,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再出来的时候,听见了油爆锅的声音。

    今天实在是太累了,没心情撩拨他,她扛着换洗的衣服,三魂七魄少了一半的样子,飘到了卫生间。

    一股带着冲劲的水泼洒在了脸上,思绪一下子清醒了不少,方才在公交车上的那股子矫情劲随着从她身上崩落的水珠,全部流到了阴暗的下水道里去。

    她是肖可爱啊,自打懂事起弄哭过无数人的肖可爱。

    她最伟大的战绩,就是差点儿把肖大富那个铁石心肠给整哭了。

    这么一想,又乐呵了起来。

    简单冲了一下,穿好了她粉红色蕾丝花边显胸大的小睡衣,就出去了。

    坐等吃饭。

    默许端着一碗面从厨房里出来,第一眼先看见她露在睡衣外面的两截白生生的小腿,晃晃悠悠,跟他们家摆钟一样,很有节奏。

    他没敢多看,移了眼睛往上,瞧见的是她被热水熏红的脸。

    他在心底叹息了一声,眼睛一垂,干脆只盯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