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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
    “你来做什么?”朱云轩问道,心里更加不爽了——你才小弟弟!

    “我是想来谢谢你爸爸,要不是他,我弟弟昨天就要出事了!”赵晓强开口,昨天晚上他和他爸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应该要报恩。

    “我爸爸?你是说蒋叔叔吧?”朱云轩开口。

    “原来是你叔叔啊!我就说他不可能有两个一样大的儿子……”赵晓强看向李锐:“小弟弟,你能帮我把那东西送给你爸爸吗?”他指着旁边的一个竹子编的大箩筐开口。

    “他也不是我爸爸,”李锐开口,想起来对方以后可能会成为自己的亲戚,也就对着对方笑了下,“这是什么?”

    “这是我爸爸让我送来的半只羊。”赵晓强开口,然后带着朱云轩和李锐走过去,走近了,朱云轩和李锐才看到那确实是半只杀好了剥了皮的羊。

    这里的羊的品种是湖羊,肉多也比较嫩,半只羊看起来分量多多了。

    “这半只羊新鲜的很,是我爸早上杀了让我送来的,我一开始没找到你们,就干脆等在这里了……”赵晓强开口,他们家里也没别的东西,也就是养的羊已经可以杀了,他爸原本是打算卖了羊买化肥给他们教学费的,出了赵晓伟的事情,才打起了这只羊的主意。

    赵国庆觉得送钱不太好,干脆就让大儿子送来了半只羊。而且虽然如今是夏天,可是羊肉放了大料煮好了也是能放好几天的,而且对方也能拿羊肉送人。

    “谢谢,不过我们在食堂吃饭,是用不上这个的。”朱云轩开口,他知道赵晓强家里应该是没什么钱的,不然别人家里就算有两个儿子也是大儿子娶妻二儿子才给人做上门女婿的,绝不会像当初一样让赵晓强入赘到了朱家。

    在乡下,要是不上班,就只有养猪养羊养蚕能赚点钱了,这半只羊估计也值不少钱。

    “我们都杀了,你们要是不收大夏天的这羊多再放一天就坏了!”赵晓强笑眯眯地开口,突然看到蒋勇正向着这边走来,当下眼睛一亮。

    蒋勇自然也认出了赵晓强:“你是怎么进来的?”他的关注点总是与众不同。

    “叔叔,昨天谢谢你了!”赵晓强开口:“东西我送到了,先回去了!”他一个转身就跑了,估计是怕蒋勇不收这半只羊。

    蒋勇没有去看那半只羊,反而朝着对方追去,却又没有尽全力。

    过了一会儿,蒋勇就回来了:“绿化带那边挖了一条小渠排水还留了出水孔,现在那里连大人都能钻进钻出了。”

    “这也没什么,厂里的围墙真要翻也是能翻过去的吧?”李锐开口,反正他们厂里相对而言管理更加严格,工人进厂都要换衣服,是不会像姜月秀朱成才的服装厂一样出现工人可以上班时间大摇大摆地出去的事情的。当然,小问题肯定会有,比如这食堂的买菜的人,买的东西就总是价格高质量差,大米是跟周围农村的人买的,虽然这边种出来的稻米不错,可按东北大米的价格……要不是对方做的过分了,他们也不会专门过来看。

    蒋勇沉默了一会儿:“是我想的多了。”他也是职业习惯,而且之前他们确实没有在厂里见过外人。

    不过,他刚才看了那里的情况,很明显有不少附近的孩子都爬进来玩了,到时候还是要改建一下才好。

    回去见了孙凌,一看到看到那半只羊孙凌就笑得合不拢嘴了。想到对方已经把羊送给了他们,朱云轩也就没有矫情,答应了等会儿去食堂用食堂的大锅子把羊煮了。

    他其实没有煮过羊肉,但是却在别人办喜事的时候见厨师煮过,大致知道要怎么做——要是实在没把握,大不了等会儿多尝尝味道,反正羊肉至少要煮三个小时才能入味并且酥烂好吃。

    孙凌对于自己喜欢吃肉喜欢美食这一点从不遮掩,他前面苦日子过多了,如今难得有机会享福还不享,那是只有笨蛋才会做的事情。解决了羊肉问题,孙凌又问:“对了,食堂的事情你们想到要怎么解决了吗?”

    李锐的厂里员工数量可不是一个小小的纺织厂能比的,因此食堂的存在是必须的,可是像如今一样每天给出去很多钱让员工免费吃饭因为员工个人口味不同并不讨好不说,食堂里的各种事情也是层出不穷的——据说在食堂洗碗的大妈都能时不时拿肉回去吃了。

    “把现在拨给食堂的钱平均算一下,拨给厂里的员工当餐费补助,然后将食堂承包出去。”李锐开口,这么一来,承包食堂的人为了赚钱会开发出各种菜式不说,厂里的工人也能挑自己喜欢吃的买……当然,他们还能得一份承包费。

    “那就这么办吧,”孙凌开口,然后又看向了朱云轩,“对了,你什么时候开始做菜?”

    不管是羊肉还是河蚌,都要煮很久才好吃,特别是河蚌,煮的不久肯定嚼都嚼不开。

    朱云轩拿了一些已经剔了肉的猪骨头放在高压锅里压出了汤,然后将较小的河蚌全都放在汤里煮了,还在里面加了一些咸菜。于此同时,几个大河蚌却被他切成了丝,加了青椒爆炒。

    河蚌也就吃个新鲜,真要说味道肯定比不上羊肉。

    朱云轩本来是打算自己一个人煮的,却没想到厨房的大厨竟然对于煮羊肉很是拿手,特地弄来了一些香料丢进去不说,还在里面放了一些红枣,据说是能提味。

    “你的手艺不错啊!”朱云轩看着那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开口,要不是如今大家因为没钱所以没有像十几年后那样结婚办两天酒席,订婚办一天酒席,孩子满月办一天酒席,过生日办一天酒席,考上大学都要办一天酒席什么的,估计对方也不会来厂里上班拿死工资。

    “我别的不行,做菜还是很有一手的。”那个厨师对朱云轩这个小小年纪就会做菜的人还是很有好感的。

    “你想不想承包这个食堂?”朱云轩突然问道,他们之前就了解过食堂的情况,这个人倒是还算不错的。

    “承包食堂?”那个厨师惊讶地问道,他想了一会儿,觉得承包厂里的食堂还是很有赚头的,特别是在这家工人进出都要换衣服管理严格但工资也高的厂里:“那要要多少钱?我手头没什么钱。”

    “你没那么多钱也没关系,跟厂里谈谈先少付一点,然后去印点饭票卖出去……”朱云轩笑眯眯地跟对方搭话:“当然,我听说以后承包食堂是要招标的,不过那也是一年以后会发生的事情了,到时候你也有钱了了吧?

    那个厨师会不会有这个魅力承包食堂朱云轩不知道,他只知道在他们吃了赵晓强送来的羊肉以后,他也算是惦记上这个人了,这辈子,要不要也让他当朱秋月的丈夫?

    “你对赵晓强有好感的话,就帮衬一把好了。”李锐觉得这事只不过是一件小事,既然那个孩子以后有可能变成他的亲戚,那么给他爸安排个工作也是没关系的。

    “你这种任人唯亲的思想是要不得的!”朱云轩枕在了李锐的肚子上,开口。

    李锐的肚子被个脑袋压住了,却只觉得暖洋洋的,转念一想,又想到了一个方法:“你不就是觉得他上辈子没什么出息吗?不然你这辈子多督促他一点,让他上个大学不久行了?要是他是个知恩图报的,以后正好可以入赘到朱家,要是不是个知恩图报的,也算是看到了他的真面目。”就当是养了一个童养媳好了!好好培养,也许还能成为他们的助力?

    “没错!”朱云轩马上坐了起来,其实大部分的人脑子都不笨,很多人最终没有考上大学可能仅仅是因为太过懒惰或者学习条件不足,既然如此,赵晓强呢?

    乡下人有多不重视教育朱云轩是很清楚的,赵晓强上辈子只有初中毕业可能也是环境原因,而且他后来不是跟着一个师傅学了一年就成了他们附近最好的电工吗?有人装修房子都是让他去扯线路的……应该并不笨吧?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赵晓强下半年就该上五年级了,正好跟朱云轩和李锐一个年级。

    李锐让蒋勇去了一趟赵家,跟赵国庆好好谈了一谈,告诉对方他们厂里可以负责给他家两个孩子交学费让他们上学,不过以后两个孩子毕业了一定要在厂里工作。

    这样的条件,赵国庆想都没想就同意了,还因为觉得不好意思坚持要再把羊圈里的一头小羊送给他们。

    小羊朱云轩没有要,虽然孙凌惦记着想吃白切羊肉,但白切羊肉毕竟还要等天冷一些才能做。

    过完了暑假再上去,朱云轩和李锐就成了文德镇小五年级的学生了,并且,他们还多了一个同学——赵晓强。

    不得不说,赵晓强的基础真的很差,拼音里头,平舌音和翘舌音都分不清楚,朱云轩和李锐都不可能给他补习基础知识,所以最后两个人想了想,就把他扔给了朱秋月,让他每天放了学去找朱秋月补课。

    而跟赵晓强一起到镇上念书的赵晓伟,倒是难得的基础不错的孩子,原因是他在乡下的时候教拼音的老师是个刚毕业没多久的,还怀有满腔的热情并愿意将之挥洒在一群调皮的孩子身上。据说这个老师在听说了赵晓伟要到镇上念书以后还非常地伤心,因为赵晓伟是她最得意的学生了。

    也许是从小带着弟弟的缘故,赵晓强还挺会照顾小孩子的,竟然跟朱秋月相处的不错,对于这一点,朱云轩当然乐见其成。

    而朱云轩乐见其成,朱成功和冯仙也是乐见其成的,他们在想要跟姜月秀换孩子养没有成功以后,就打定了主意要多赚点钱好让朱秋月以后可以招赘,在这种时候看到赵晓强兄弟,自然是两样放光。

    不过跟朱云轩心里“赵晓强才是朱秋月未来的另一半”这点认知不同的是,不管是朱成功还是冯仙,都更加看好赵晓伟,觉得只比朱秋月大一岁又是小儿子的赵晓伟才是最合适的招赘人选——哪家不是给大儿子娶媳妇小儿子入赘到别人家的?

    如今每天晚上放了学,赵晓强就会带着弟弟和朱秋月一起走路去朱秋月家里写作业,然后等着赵国庆来接他们兄弟两个回家。

    赵国庆家里养了猪和羊,又要干地里的农活,每次来接儿子的时候时间都不早了,两个儿子也都早就做完了作业,一开始他觉得很不好意思,可是过了些日子,他也就看出来朱成功和冯仙的意思了。

    赵国庆很清楚,自己以后要给两个儿子都娶上媳妇不容易,所以总有一个儿子要给别人……其实朱秋月这个孩子也是个很好的选择不是?长得不错不说,家里也有钱。

    结婚找个有钱人这样的观念,可是不管男女都有的。

    不过赵晓强和赵晓伟毕竟不是朱家的什么人,等过了大半年,赵晓强的基础总算扎实了,而且他也学会了骑自行车以后,就不再去朱秋月家里做作业了。他每天放了学都骑自行车载着弟弟回家,然后一个烧菜一个做饭喂饱了自己以后再去帮赵国庆干点活。等到了早上,赵晓强再骑车带着弟弟去上学。

    赵晓强的成绩不算好,刚转学过来的时候甚至于很差,可是朱云轩却已经很满意了,从赵晓强能做点奥数题这点来看,他脑子并不笨,只是以前没怎么学而已……于是,赵晓强在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对自己的感情生活也完全没有规划的时候,就过上了被大舅子挑刺压榨的生活。

    转眼,九六年就到了,对别人来说,九六年或许没什么稀奇的,但是对于朱云轩来说,九六年却有一件让他足够兴奋的事情发生了。

    九六年,文德镇这里的网络通了,而李锐和他,也都有了电脑。

    李锐的电脑是九六年过年的时候郑笑晴买给他的——对于儿子,郑笑晴一向很大方,而且这时候的电脑上没多少游戏,因为电脑不普及为了游戏废寝忘食的人也没几个,所以她也并不觉得有了电脑自己儿子会不专心学习。

    朱云轩的电脑,却是他跟朱成才夫妇讨要的。

    一年的发展,朱成才夫妇的纺织厂也已经赚回了本钱开始盈利了,再加上从李锐的服装厂得到的分红和靠设计换来的钱——这一年姜月秀可是设计了不少漂亮的童装出来,他们的存款也有不少了。朱云轩第一次要一样东西,他们这对宠爱孩子的父母哪里有不同意的道理?

    所以在朱云轩四月二十五日生日的这一天,朱成才夫妇也给他买了一台电脑。

    不得不说,这台电脑对于见多了后世液晶屏的朱云轩来说模样很难看,可是价格却一点也不比当初朱云轩在工作的时候用的那台配置很高的电脑低。

    电脑啊……朱云轩还记得自己上辈子买电脑都是考上大学以后的事情了,那时候他学的是计算机,一定要自带电脑,所以朱成才夫妇一咬牙就买了一台给他……

    而他那时候刚刚上大学的时候,在学校里就拆装过很多这样的老电脑,再后来学习编程,学习图像设计……大学四年,前两年他颇有些混日子的想法,后两年虽然努力了但又忙于打工,知识学得并不扎实,可是在如今,他的技术应该算不错了的吧?

    这个时候,没有腾讯,没有网易,没有新浪,没有百度……

    这个时候,没有qq,没有微博人人,没有网文没有铺天盖地的游戏……

    这个时候,还没有多少人认识到了网络未来巨大的发展前景……

    朱云轩知道自己不可能插足那么多的公司,他也知道以自己如今的年龄和实力却不可能将这些一网打尽,但是他可以给那些创始人投资,他知道未来网络的发展趋势,有满脑子的新奇点子可以告诉他们……

    李锐也是知道这一点的,不管是他还是朱云轩都觉得,想要真正拥有属于他们的产业,也许就要靠网络。

    第55章 论坛

    在学校里学的知识跟实际应用总是有很多不同,所以朱云轩记得最清楚的,还是自己工作以后参与的游戏研究,这样的知识,当然不足以让他独立弄出一个网站之类的,他和李锐,胜就胜在知道未来的网络发展趋势。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如今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在努力探索网络的同时多筹集一些资金,以便于将来可以支持那些惊才艳艳的各大网站创始人。

    如今有电脑的人都不多,连qq都没有出现,倒是单机游戏非常流行,朱云轩也没有好高骛远,只是在网上建了一个bbs。

    如今全世界都没多少网站,大部分的网站还是英文,但是bbs则不一样,在1991年,中国就有了第一个bbs站,后来随着拥有电脑的人数变多,bbs也多了起来,当然,bbs真正被人所知还是在1995年计算机开始降价以后,如今1996年,正是bbs飞速发展的时候。

    朱云轩和李锐两人在网上建立了一个业余bbs,他们一开始什么也没做,只是将李锐一直以来抽空写的小说打进电脑,传了上去。

    李锐上辈子的网名就叫做“大肚子弥勒”,如今他也没有换个名字的意思,所以文章的署名依然是这个。

    他传上去的第一部小说就是自己刚重生以后写的武侠文《雪中血》。

    东风寒夜鸟鸣怜,冻地白雪映冷月。遥现万家灯火园,只影英姿舞飞雪。简介里,就有着这么一首装b的诗。

    不过说到底,这就是一篇身负灭门之仇的主角奋斗报仇的狗血文,要是放在十几年后就算有人看也不会让人惊艳,但是在这时候却不一样了,如今虽然金庸古龙已经风靡大陆,但是大陆上出版的武侠小说却还很少,网上突然有这样一篇文笔不错构思也不错的好文,自然让看到的人大呼精彩。

    而且,除了这篇文以外,穿越强国的历史文、穿越到异世界称王称霸的玄幻文、在广袤的星系中成长起来的未来文、都市中因为无意间获得异能而改变人生的都市文……李锐的脑子里有无数的灵感,这三年来虽然因为忙碌和手写速度慢的缘故他并没有写太多成稿,但是几万字一个的大纲却写了不少,如今只要照着大纲写,每天花几个小时写上一万字甚至更多并不难,他们又是早早地开始准备的,因此发到网上去的内容就更多了。

    以前写的成稿由朱云轩负责打字上传,李锐则每天在电脑上写新文,九六年的暑假,两人把跟着孙凌学习以外的时间都贡献给了电脑。

    不过,他们的岁数毕竟还小,对着电脑久了对身体不好不说视力也会下降,所以每隔一段时间总要起来四处走走休息一下。

    等bbs上的东西足够多了以后,李锐和朱云轩也就开始了对这个bbs的宣传……

    不得不说,这个时候的宣传手段很单一,他们能做的也就是在一些学校论坛上面发帖,不过效果却是不错的,渐渐地,蹲守在他们的论坛上等着更新的人就越来越多了。

    九六年,网上没有后世那些知名的网文站点,连最早建立的文学基地榕树下都还没有建立,虽然有人会在网上写几篇散文什么的,但是这样的长篇小说却几乎没有,在有喜欢看文的人发现了这个bbs以后,就养成了每天过来看更新的习惯。

    一时之间,网上很多人都在谈论着“大肚子弥勒”的的小说,佩服着“大肚子弥勒”的写作速度,很多人在分析过以后,还信誓旦旦地说大肚子弥勒肯定是一个心宽体胖工作清闲结了婚的三十多岁男人。

    心宽体胖——看到这个笔名就让人觉得作者不瘦。

    工作清闲——要是没有清闲的工作,谁有这么多的时间来写文?至于为什么说是有工作的,在这会儿电脑可是奢侈品!

    结了婚了——非常逆天的主角唯一不逆天的就是女人缘,每次都弱水三千只取一瓢还不会跟别的女人暧昧,估计就是有老婆在后面盯着!

    三十多岁——文里的有些感触可不是没有经历过社会的洗礼的年轻人写出来的。

    而现在,这个被人认为已经三十多岁的胖男人的男孩子正在坐在电脑前,手指飞快地在键盘上敲击文字。

    李锐在九六年正月的时候就得到了电脑,朱云轩是四月二十五日买的电脑,两人创建bbs的时候却已经是暑假了,因此手里存了不少文稿,并不用担心断更,可是即使如此,李锐还是打算勤奋一点多写点东西,因为以后他可能就没时间写了。

    不得不说,李锐真的很感激郑向红,要不是郑向红,他绝不可能在如今这个年纪就拥有一家食品公司,也绝不可能有像现在那么多的可支配的人脉。

    “锐锐,现在有不少论坛的总版主都来联系我们了,其中不少人都是你的读者呢。”朱云轩笑眯眯地开口,不得不说,因为如今有电脑能上网的人数量少的缘故,他们的论坛虽然在网络上热起来了,总点击也低得很,可如今能上网的人可都是精英啊……

    “我看到了,反响很不错,”李锐笑了笑,又问:“你不是说要招收计算机专业的人吗?什么时候开始?”如今国内的知名大学很多都已经有了计算机系,李锐和朱云轩很清楚,他们的岁数太小很多事情由他们出面不合适,既然如此,不如就招收一些计算机系的学生好了,他们可以跟对方邮件联系,先培养一些自己的班子——会做事总是比不上会用人还有钱能用人的人的。

    “我会在bbs上挂公告的。”朱云轩笑了笑开口,关闭了电脑上的全英文网页。如今连谷歌都没有,大点的网站都是英文的,要不是这几年他坚持不懈地学英文,恐怕这时候根本看不懂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