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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节
    温婵微笑,说了好些话,什么高云知与叶长风相配,真是天作之合,把这姑娘哄的眉开眼笑,就差拉着她的手,说她是手帕交了。
    “我今儿来的匆忙,还以为表妹是那等仗着姑表亲,想要名分的狐媚子,没想到表妹真是我知己,今儿头一回见面,却没准备见面礼。”
    她有点不好意思:“我原是想,若是妾侍,随手把我这镯子赏了,就算礼成了,可若是表妹,我得重新准备一份礼物,奶嬷,叫人把我屋里那只辑珠缠丝凤的簪子拿来。”
    老嬷嬷更加不悦,上下打量温婵的样子,仿佛她是个什么祸国殃民的狐狸精。
    “小姐,那只金凤是您的陪嫁,可是西京货,价格昂贵的很,是咱们主君特意托人由西京玑珠楼买来的,您也没几只。”
    “好了,奶嬷,差人去取吧,对待表妹怎能小气。”
    高云知是个豪爽性格,对待看上的人并不吝啬。
    她奶嬷却狠狠剜了温婵一眼,亲自去取,别的小丫鬟毛手毛脚的,不太放心。
    “表妹别往心里去,我奶嬷就是那个脾气,她就是太护着我了。”
    温婵微微一笑,表示并不在意:“其实表嫂也是权贵之家出来的,做主母的,何必要跟妾斤斤计较呢,你是来做正头大娘子的,又不是来争宠的,便是表哥将来有妾,生下孩儿,不也要叫你母亲,得了诰命,封的也是你这嫡母,做主母,帮夫君管理好中馈,结交有权势家庭的夫人,教育好孩子,才是正经事。”
    她从不觉得,女人嫁人后的意义便是这些,这些都是她嫁人时童氏跟她说的话,但若旁敲侧击的试试高云知,她那个奶嬷把自己当成竞争对手,净给自己找麻烦,就糟糕了。
    高云知倒是点点头,却叹气道:“表妹看的通透,说的很有道理,可有几个女子看见自己夫君纳妾,心里能舒服的呢,咱们岭南跟别的地方不同,侧夫人也算妻,是能被扶正的,瞧着表妹的气度倒不像小门小户出来的,不过听说将军娘家出身不显,而且将军父母双亡,自小寄人篱下。”
    说出来怕是要吓死她,温婵笑的很有深意:“不瞒表嫂,我先头那夫君,也是累世公卿,我也是做过高门主母的。”
    做过正二品王妃,正一品贵妃,可不是贵妇中的贵妇。
    “那你怎的会来岭南?”高云知惊呼:“我知道了,宣梁交战,可是有好些前梁的公卿人家成了庶民,有的全家都被处斩。”
    她顿时可怜起温婵来:“怪不得表妹瞧着就不像平民老百姓呢,瞧瞧这样的长相,如此气度,穷苦百姓怎么的养的出如此雪白肌肤。”
    “其实我的确有件事想求求表嫂。”
    高云知被她一声一个表嫂,叫的通体舒泰,当即表示:“有话便说吧,不是我自夸,便不做这个将军夫人,我们高家也在岭南遮着半只手的天呢。”
    温婵垂眸,极是委屈的模样:“先前表哥没有娶妻,我在将军府住着也到罢了,可如今他有了夫人,我一个表小姐在这里住着,难免惹嫌,况我又是寡居,府中有仆从多有闲话,我先前跟表哥说,他却觉得我出去住是打他脸面,还问我,是不是觉得他未来夫人,会容不下我。”
    温婵话说的模棱两可,高云知也是经历过宅斗的,又不是傻子,这话越品越不对。
    “现在表嫂来了,我可算是有了拿主意的,我想出去寻个地方住,而且岭南虽好,却不是我故乡,我倒是想跟表哥表嫂借些银子回乡,不知表嫂可允了我这请求?”
    “你,你想走?”高云知有些犹豫:“将军他,答应了吗?”
    “没有。”温婵笑的越发灿烂:“不知为何,表哥就是不答应,就连让我出府去住也不愿,我与表哥虽有幼时的兄妹情谊,可现在大了,瓜田李下的,到底不好呢。”
    高云知抿唇,心中有了计较:“既然将军不许你回乡,我私自送你回去,将军他,他不会怪我吧。”
    她进了门,跟叶长风拜了堂,可当晚他就有紧急军情,被叫走了,连洞房都没来得及,高云知难免行事小心,怕叶长风生气。
    在温婵面前,她一口一个高家手遮半边天,实际上高家境况远远不如十年前,若非这一回宣梁开战,叶长风独善其身想要做点大事,高家还寻不到机会,把她嫁进来呢。
    高云知说,让她想想,送温婵回乡的事没办法,但是在外面给她置个宅子的事却没问题。
    温婵得偿所愿,只慢慢等待机会,床缝下是她积攒的金银细软,都是好携带的银票和部分碎银,还有一身方便行动的粗布麻衣。
    手上的缠丝金凤,在阳光下金光闪闪,细小珍珠柔光圆润,半个巴掌大算是精品,温婵却随手丢在一边,并不在意,这玩意远比不上姜行送她的任何一只钗。
    第111章
    “这处宅子是个三进的屋子,里头还有个小院呢,莫说只有夫人一人和几个奴仆,就算是一家子祖孙几代人带着服侍的奴婢们,也是住的下的。”质人口若悬河。
    他一眼就看见面前这两个带着帷帽的女子,是高门贵女,身上的衣料可不是便宜货色:“这套宅院,盘下来是五百两,若是租的,一个月是三两银子。”
    虽然因宣梁交战,好多地方物价涨了,但别小看这三两银子,一辆银子便是一贯钱,买糙米能买三到四担,足够普通百姓三口之家省着些吃吃一年。
    温婵一个高门娇养的贵女,如何会知道物价经济事,还要得意于她做王妃那几年,因给萧舜筹备军粮,时常要托人去粮市买米,为了多换粮食,够更多人吃,都会买掺了米糠的糙米,权贵人家吃的碧粳米,三斤价格便能买最次的糙米五担,然而就算是最次的糙米军粮,梁哀帝也要克扣。
    她身居高位,没受过什么风雨,却有一颗柔软心肠,那时便赤裸裸的感受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句诗说的是多么惨烈真实。
    高云知是偷偷带温婵出来的,对于温婵想出去住,她自然是双手赞成,一个表姑娘,就算寡居也得再嫁,总在表哥府上住着,算什么事呢。
    因为此事她旁敲侧击的问过叶长风,她以为自己的疑心病是空穴来风,但叶长风的表现却让她心惊战胆。
    温婵或许对叶长风并没那个意思,而她的风哥哥绝不是没那个意思。
    得把她打发出去,免得他们在同一个屋檐下,日久生情。
    这些日子叶长风非常忙碌,也没有去凭栏院找温婵,这才让她找到机会,把人给带出来。
    高云知心中忐忑:“冯表妹,你觉得这套宅子如何?”
    温婵很满意,主要是因为这套房子距离将军府很远,看来高云知也不是什么都没察觉,温婵果然故意顺着她的心意:“我看这处宅院极好,就是赁费略多了些。”
    高云知忙道:“你放心,银子我来出。”
    “这怎么行呢,表嫂已经很照顾我,还帮我出钱赁房子,我可真是不知该如何是好。”
    高云知怎么会不愿意,这点银子对他不过九牛一毛,她直接签了一年的约,付了一百两的定钱。
    看温婵非常愿意搬出去,高云知自然松了一口气,带她坐马车回去,慢慢让她把行李搬出来,一切就都尘埃落定了,高云知想的是挺好的。
    坐在马车上,温婵也不安分,掀开车帘看了看,眼前一亮:“表嫂,那是卖香粉的铺子吗?能不能去逛一逛,我到了岭南这么长时间,一直没能出将军府,这还是头一回看到岭南的商铺呢。”
    高云知有点犹豫,但见她如此渴望,便软了心肠,不过是逛一逛,应该没什么事。
    只是最近岭南有军情,风声鹤唳的,叶长风让她们少抛头露面,这个话自然是对高云知说的,至于稳产,若不是她对高云知使了个花招,打扮素净,扮做了丫鬟,骗过了吉珠,她可出不来。
    岭南不差,叶长风主掌后,很看重商税,来来往往各地商人很是繁华,但比起西京是差得远了,毕竟西京乃是天下奇珍云集之地,一个小小的胭脂铺子,自然也比不上西京的,而且温婵做贵妃时,用的胭脂可是天下最好揽月楼的贡上来的。
    她装作很兴奋的样子,一盒挨着一盒的香粉胭脂看下去,来回选了半天。
    没过一会儿,温婵面露难色,见高云知争试一支香膏,没有盯着她,对服侍的丫鬟说了一声,便从后门进了胭脂铺子的后院。
    但凡接待女眷的首饰铺子胭脂铺子,都有让女眷更衣的地方,温婵瞧了瞧恭房,松了口气,这是铺子的二楼,好在不是封闭的地方,有个窗,而就算是封闭的空间,准备逃出去,她也不是没有准备。
    以最快的速度褪下身上的衣裳,那身绸缎下居然是普通的麻布衣裳,还是男装,拆下头上钗环,全都装到怀里,头发扎成髻,那顶帷帽摘下上头的薄纱,便成了一顶普通笠帽。
    温婵心口砰砰直跳,但脸上仍旧镇定非常,从怀中掏出几个小瓶子,里头是香粉和染眉的眉黛,挑了一点混合香粉香膏,涂抹在脸上,遮住过于白皙的肌肤,画粗眉毛与鬓角,再用香粉把嘴唇遮一遮,换下来的衣服被塞入包袱中,这么一打扮,顿时就成了一个面容微黑却相貌清秀的书生。
    她打开窗户,窗外并非熙熙攘攘的商业街,而是个小巷子,小心翼翼翻身出去,窗户却没关上,故意往墙角丢了个掩鬓的小钗,然而大摇大摆往相反方向走去。
    她走的那条街,正经过胭脂铺子,铺子门口打开,还能看见高云知在里面喝茶等着,应该是知道她去更衣,进了恭房。
    温婵挺起胸膛,大摇大摆从门前经过,高云知倒是从里面往外瞧了一眼,见一个瘦弱书生走了出去,并未在意。
    而她并没有往城门方向走,反而进了胭脂铺子对面不远处的客栈:“小二,来一间中房。”
    “盛惠十个大钱一晚,客观可要包饭菜,每日只需加五个大钱。”
    她也不废话,从怀中掏出银镯子,银镯子满满串着的,都是拇指大的银珠,拆了一颗丢给那小二,便镇定自如进了客房。
    她要的不是上房,只是中品房,里头只有一个床,还有桌椅,地方不大,因为岭南潮湿的缘故,屋子里有股久不通风的潮臭,温婵从小到大,虽然被管束,但吃的用的都是好东西,在姜行后宫那一年,姜行待她,更是非仙芝玉露不食,非云绸锦缎不用。
    皱起眉头,她推开窗散一散潮气,也观察着斜对面的胭脂铺子。
    果然久不见她出来,高云知开始不耐烦,亲自让丫鬟去看,那更衣的恭房里,根本就没有人,高云知吓坏了,急忙叫人里里外外去找。
    她的奶嬷一把拦住所有下人,神色镇定。
    [小姐,那个冯姑娘不管是自己走丢的,还是被人拐带走的,都是好事。]
    高云知仍旧六神无主,急的眼圈都红了,她生怕叶长风因为此事而不理她。
    [小姐想想,她那样的长相,哪有男人会不喜欢的,将军把她留在府里,却迟迟不给名分,焉知不是因为顾忌现在形势怕委屈那位表姑娘,等将军有了大本事,无人可阻了,那位表姑娘有了大造化,便要压在小姐头上了。]
    [可是,可是人是我带出来的,如今人不见了,我怎么跟风哥哥交代?]
    [小姐想的差了,咱们可没带表姑娘出来,咱们只带了凝冬和问夏两个丫鬟,表姑娘可是跟吉珠说的,独自呆一会,表姑娘穿的衣服跟凝冬差不多,若是将军闻起来,姑娘就说回了娘家,凝冬爹娘思念丫头,把她留在家里住几日,便能解释少了人,以后的事,可就跟咱们毫无关系了。]
    [可,可是……]
    [小姐,你若跟将军说了实话,咱们把那表姑娘弄丢了,岂能有好脸色,这样摘出去,将军也不可能直接冲到高家,问一个丫鬟的下落,小姐,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啊!]
    温婵看到,高云知和她的奶嬷说了什么,随后定了心神,上了车,马车方向却不是将军府,而是高府,她就知道,那日她与那老嬷嬷说的话,起作用了。
    高云知不肯下狠心使手段,她那奶嬷倒是一心为她,而今日便是她做的局,不论是支开吉珠,换了素色的衣裳,她奶嬷一眼看出她的打算,顺水推舟让她走,打算处理她这个竞争对手。
    这样很好,她得了自由,高家小姐也失了一块心病。
    至于为什么会选今天,因为叶长风娶了高云知,他已有多日不曾踏入凭栏院。
    为什么不来,大概是有愧吧。
    明日,则是叶长风纳那位百夷圣女入府的日子,虽然只是侧夫人,婚礼却超出侧夫人礼仪,应该是对百夷族的交代,府上忙忙碌碌,除了高云知这个吃醋难过的人,没人会在意她们跑出来,而高云知因为出来散散心情,去了胭脂铺子,又去了一趟娘家,叶长风真敢找高家对峙不成。
    这人口口声声说爱她,女人却一个接一个的娶,温婵只觉可笑。
    对于他与娶别的女子,她丝毫没有波动,更无不悦和吃醋,大抵是因为她并不爱他,或者曾经爱过,这么多年过去,感情早就消失不见了。
    如果今日换成是姜行,她还会不会如此漠然?
    倘若今日是姜行,温婵心中微痛,将几不可见的酸涩掩入心中。
    果然,到了晚上宵禁的时候,外面却兵荒马乱,当地的巡城卫挨家挨户的查,手举火把,面色严肃,已经有一队巡城卫冲着客栈来了。
    “快开门,巡城卫查案,有宣国奸细混进了南城,叫所有的住户,全都出来!”
    第112章
    温婵定了定心神,拿出自己调制的膏体,将脸抹的更黑了一些,拿出早就藏好的两个小核桃塞到嘴里,一张清秀的瓜子脸,腮处顿时鼓了出来,更像个男人了。
    不要怕,她告诉自己,没什么好怕的,以捉拿细作为理由,现在叶长风是不想让所有岭南人都知道,他大张旗鼓,只是为了找府上一个表姑娘,如今宣梁前线已经交战,岭南独善其身也不能持久,为一个女人要死要活,甚至动用巡城卫,他叶长风还不想被钉在耻辱柱上,落得跟梁哀帝一样的骂名。
    跟着客栈里所有人一起出去,掌柜伙计还有住店的客人们站成一堆,为首的那个巡城卫,拿着手里的画像就比对起来。
    岭南的巡城卫不止要查案,还是本地的守城卫,可以说是身兼多职,这么闹哄哄,本地人还以为是敌军打进来了呢。
    温婵感觉到,那人站在她面前,跟手中画像对比着:“本地人外地人,从哪来的?”
    “回大人,小的是新安人,家里遭了战乱,来岭南谋生计的。”
    温婵声音沙哑,偶尔还咳嗽两声,她有所准备,下来前吃了一小把辣椒,现在嗓子火辣辣的疼,声音自然也嘶哑低沉起来。
    她在被上下打量,温婵只是乖顺垂头,任由他看,默不作声,袖口中的手都已经攥了起来,手心沁出了汗。
    “你是新安人?说两句新安话。”
    温婵点点头,便用新安话说了几句,大意是小人姓温,乃今年想要赶考的童生,没想到起了战事,考试也考不成,家中亲眷死光,便来岭南谋个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