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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手术室的灯还亮着,他的思绪变成了一团乱麻。
    好想哭,还是好想哭,为什么傅栖眠总是那么喜欢抢他的东西?
    他本能地寻找可以依靠的人,一抬头,却发现刚刚还在休息室陪着他的江焕诚不见了。
    “怎么了?”江焕诚早就出了休息室,靠着医院的窗户抽烟,顺手接了个电话。
    那边说,《疑城之夜》那个混混的角色要换演员,并且因为角色信息泄露,剧组那边决定将这个混混的人设改成一个年轻一点儿的形象,问江焕诚这里有没有合适的人选。
    “你让其他人选吧,不用征求我的意见。”
    “主要是,这角色的戏份也改重了点,跟沈小凤的对手戏变多了,剧组那边的意思是,找个咖位大点的,我这里有几个备选,征求一下您的意见。”助理不慌不忙道。
    “咖位大点的?”烟忽然就不太好抽了,江焕诚迎着窗外的风眯了眯眼睛,随后将燃烧到三分之一的烟掐灭。
    “我的咖位,够大了吗?”
    第18章
    “那我下次多拍几张。”傅栖眠松快地笑笑,活动了一下筋骨。
    他站起身,将衣服稍稍拢好,推开化妆间的门。
    “小傅老师,妆发弄好了吗?导演这边准备提前再讲一下戏!”场务拿着修改好的新台本来到化妆间前,却在门开的瞬间发出惊叹,“哇——”
    青年披散着头发,嘴里含着棒棒糖,一条稍宽松些的破洞牛仔裤,用金属感极强的腰带系着。但他没有穿白衬衫,而是光裸着上半身,就那样将围裙挂在了脖子上。
    发白的围裙上沾满颜料,象征性地遮掩着青年白玉一般的身体,昳丽的脸毫无表情,像一尊优美的石膏像,围裙上斑斓的颜料正在为他着色。
    刚刚化好妆时,几个化妆师就已经夸过一遍了,结合这场戏的内容,场务如果看见此时的傅栖眠还波澜不惊,反倒是难以让人满意。
    果然,傅栖眠来到片场,也收获了不少惊叹。
    “就是要这个效果!”林北恩竖起大拇指,示意傅栖眠坐下。
    然而傅栖眠先是动作凝滞片刻,才坐在了片场的小马扎上。
    ——江焕诚拿着混混演员的台本,正在串台词。
    “既然人都到齐了,那我们就先来讲一下这场戏——其实跟原来的版本出入不大,没有什么亲热的场面,改动主要还是在混混这边。”
    傅栖眠早就已经看过台本,也看了原著中的内容,这段戏主要讲的,其实就是对沈小凤垂涎已久的混混撞见了沈小凤的杀人现场,来威胁沈小凤从了他,结果却被反杀。
    在全文中,这一段描写即便是意识流,但也极为香、艳,也是全书最着重描写沈小凤如何如何诱人的地方,林北恩也抓住了观众的心理和傅栖眠本身的优越条件,决定将这一场戏的片段插入到官方先导片当中。
    可惜美中不足的是,混混这个角色充满了原作者的恶趣味,原著中的混混只能用猥琐、丑陋来形容。如果按照原文的设定来挑演员的话,之前那个混混演员从某种程度上还挺贴合人物形象。
    但在定下了傅栖眠来演沈小凤后,林北恩就一直有意换掉混混的形象,弥补上原剧本中的遗憾。
    正巧出了这档子事儿,混混演员辞退了,林北恩也算如愿以偿。
    不管是一部戏,还是一本小说,要吸引人,首先要能够满足观者的视觉欲望,这是林北恩在国际上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总结出来的一条经验。
    原著中最吸引人却又一直被诟病的地方,电视剧拍出来如果改编效果很好,那便是非常容易被放大的优点,因此林北恩要在这上面做文章,用咖位大、样貌好的演员,跟傅栖眠的颜值演技一结合,就是完美。
    讲戏的过程非常顺利,摄像机很快就对准了已经站在位置上的傅栖眠。
    昏暗的画室内,青年光滑的后背格外醒目,他身体好了很多,围裙的系带稍稍勒出一点肉,更加令人垂涎。
    “啪嗒”一声,灯被打开,白炽灯的光使得沈小凤本就白皙的皮肤越发晃眼。
    江焕诚的眼底是铺不开的墨色,在灯光亮起的瞬间,他难以控制地出戏了两秒。
    但他很快调整好了状态,伸出手,似乎在想象那泛着淡粉的肩上留下自己指痕的样子。
    “跟我睡一晚,全部给你处理好。”混混完全无视画室中“请勿吸烟”的标志,自顾自点燃了一根,吞云吐雾,表情中有说不出的顺畅——天意让他那天晚上出门买烟,正巧撞见沈小凤在画室里处理地上的血迹,“没想到你这细胳膊细腿还敢杀人。”
    说完,他不仅不害怕,还满脸向往与玩味:“真够辣的。”
    “真的?”沈小凤的发丝跟随着身体轻轻颤动,他拨弄了一下,随手抓起桌上的一只笔刀,把头发挽起来。
    “我说话,还能有假?”看着栗色卷发下被掩盖的细长脖颈,一想到上面有可能布满自己的吻痕,混混就难掩欲望,舔了舔发痒的后槽牙,靠近正在作画的青年“——怎么穿这么少?”
    沈小凤不理他,自顾自蘸上颜料,往画布上涂抹:“天太热,就没穿衬衫。”
    说着,他活动了一下,稍显宽松的牛仔裤从腰间滑下去一点,露出精致的腰窝,连带着一道巨大又狰狞的伤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