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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
    白曦凑近东里长,悄悄问道:“珑哥和小风一样么?还是比小风更厉害?”

    “你,好奇啊?”

    白曦连忙点头。

    “你猜。”

    说罢,东里长不紧不慢地踱回屋子去,院中仅留下一头雾水的白曦。

    大车载着装满泉水的大瓮,分外沉重,车辙清晰可见。天亮后才启程的墨珑等人轻而易举地就能跟上他们,果然不出所料,车辙一路往西,正是朝着伊水而去。

    在伊水河边,夏侯风急得团团打转,好不容易等来了墨珑一行人,忙迎上前道:“他们上船走了,我们怎么办?”

    顺着伊水一路北上,若风雨神给面儿,船借风势,两日一宿便可到达天镜山庄。玄飓是个讲究的主儿,如此这般,才能保证最清冽的泉水。

    “船走了多久?”墨珑问道。

    “小半个时辰。”夏侯风又急道,“那艘船是早就在这里候着他们的,这里又没别的船,怎么办?”

    “顺着河往前走,肯定有渡口,雇一条船就是,慌什么。”墨珑有点好笑地看着夏侯风,“莫姬现下就是一个车轮子,没人会和她过不去,你犯不上急成这样。”

    “那我们赶紧去渡口雇船!”只听着前半截话,夏侯风俯身就背起东里长,“老爷子你太慢了,我背你。还有你!蹄子动起来,动起来!听见没有!”他冲着白曦嚷嚷,紧接着人就窜出去了。

    看夏侯风一口白亮尖牙,白曦颇感憋屈,低声嘀咕了一句:“色迷心窍!”随即撒开腿追上前。

    独剩下墨珑一人。带着水腥味的风从河面吹来,吹得苇草低伏下来,沙沙作响,他转头看去,眼底闪过一丝异样。片刻之后,他并未上前细究,转身快步赶路。

    他们很快找到了渡口,雇了一条据说当地最快的船。船主夫妇四人,皆是土生土长的水蛇精。主妇粗腰肥臀,说起话来掷地有声,一看便知是当家做主之人。三位相公虽然精瘦了些,气力却是不小,一人掌舵,两人摇橹,分配得当,船儿行得飞快。

    “放心吧,明日日头落山之前,保管就到了双影镇。”头上簪了朵山茶花的小相公边掌舵边朝他们笑道,他口中的双影镇便是天镜山庄外的小镇,“你们也是赶巧了,我们原是不想走远道的。只是天气就要转凉,走完这趟,我们就该歇了,等明年开春再来。这不,想着到双影镇买些好酒来存着过冬,可巧你们就要去双影镇。”

    “莫非双影镇的酒特别好,与别处不同?”白曦最喜攀谈,与他闲聊道。

    “那是自然,双影镇靠着天镜山庄,可谓是得天独厚,两大冰川交汇在一处,凿下冰块来酿酒。你是没喝过,三十年的陈酿,一口就能让人醉生梦死。”说到此处,他情不自禁地吧唧嘴,似已迫不及待。另外两名相公亦摇头晃脑,显然深有同感。

    主妇叉着腰走过来,张口就骂:“就你们几条懒骨头,还敢惦记着三十年陈酿,有五年陈喝就不错了。”

    听得娘子开口,三位相公立时噤声,埋头干活。

    “家教真好,夫人真是持家有道。”白曦忙陪笑道。

    对这话颇受用,主妇昂昂头,扭着肥腰到后舱做饭去。

    还是头回见这般情景,夏侯风直咂嘴,压低了嗓门问他们:“这样的凶婆娘,你们也能忍?”

    看上去年纪最大的那位相公诚恳地小声回答道:“习惯了就好。”其他两人附和着点头。

    “打是疼骂是爱。”白曦替他们找补。

    “对对对。”三人忙赞同道。

    夏侯风不可思议地转头去看墨珑:“珑哥,你见过这样么?”

    闲闲靠着舱门,惬意地吹着风,墨珑慢悠悠地“嗯”了一声,然后才道:“天天看你和莫姬,比这个精彩。”

    白曦想笑,又怕被夏侯风呲牙,忍得身子直打抖。

    夏侯风不服气:“胡说,莫姬温柔多了。”

    “你欢喜就好。”墨珑笑道,“不用解释,我们眼能视,耳能听。”

    正在这时,簪花的小相公“咦”了一声,手指向河中:“大哥、二哥,你们快看,那是什么物件?”波光粼粼之中,一道碧青的影子快捷无比地从船的右侧掠过,稍纵即逝,让他疑心是不是眼花。

    待其他人探头去看时,水底之物已全然无影无踪。

    “不像鱼,游得好快!”小相公不确定道,身子一展,骤然抽长,脚还在站在船板上,脑袋却探入河水中。

    见状,白曦倒抽一口凉气,立时本能地用双手护住脖颈。他也不会水,倘若这些蛇精突然发难,怕是躲也来不及。其余两名相公看出他心中所想,连忙安慰他:“客官不必害怕,我们自做了渡人的营生,就不沾荤腥。”

    说话间,小相公已经从水中出来,甩甩头,仍是一脸疑惑:“不知晓是什么?反正以前肯定没见过。”

    墨珑望着水面,唇边掠过一丝无奈笑意。

    船家果然只用了两日一夜便将他们送到了双影镇,与运泉水的船前后脚靠岸。黄昏时分下了船,夏侯风看见了莫姬所变化的车轮安然无恙,顿时安心了许多,片刻之后又心疼起来——大车载着沉沉的大瓮,车轮从鹅卵石铺成的路碾压过去,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

    天镜山庄位于一个河谷之中,两大冰川,狼爪川与羊舌川在河谷交汇。狼爪川因形似狼爪而得名,羊舌川却是因一位上古匠人羊舌篙而得名。羊舌篙擅长打铁,技艺精湛,为制作出上等铁器,常年居于冰川之中,忍受酷寒,引冰川水淬铁。凡他打造的铁器,无论犁头还是锄头,剪子还是菜刀,皆锋利无比,经久耐用,名声远播。故而将他当年居住的冰川也以羊舌为名。

    他的后人虽挨不住酷寒的折磨,不再居于冰川,但先人的这门手艺总算还是传承了下来。双影镇上便有羊舌家的铁铺,前头门厅摆设着各种铁器和利刃刀兵,伙计掌柜忙着迎来送往各色人等;后头大院内,二十几眼炉灶红红火火,精赤上身的汉子们挥着铁锤,豆大的汗珠子顺着背脊往下淌,打铁声此起彼伏,街面上都听得清清楚楚。

    “羊舌家的铁器到了长留城能卖出翻倍价来。”白曦很是眼馋,站在店门口直勾脑袋往里头看,只惋惜身上钱袋干瘪。

    东里长瞥了眼墨珑,有点惋惜道:“当初那柄银铩便是在这里定制的,可惜……”他没再说下去。

    墨珑好笑地揽住东里长的肩:“我知晓,为了那柄银铩,你花了大半积蓄,我领情得很,领情得很。要不我在这儿替你定制一根拐杖,如何?挑最贵的,不贵的咱还不要。”

    “不要不要,就知晓哄我。”东里长不甚满意地哼唧了一声。

    夏侯风全副心思都在运水的车队上,以为他们必定赶着往天镜山庄去,没料到的是,他们居然赶着车进了一间客栈的后院。

    “这是怎么回事?”他觉得有点诧异。

    东里长替他解惑:“通往天镜山庄的桥每隔七日出现一次,午时一个时辰。我方才问过,明日恰好就是第七日,他们现下进不去,只能等明日日中。”

    “这么麻烦……”白曦直摇头。

    墨珑展目四顾:“天色也不早了,咱们先找家客栈歇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