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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其实以现在的情势,如果皇帝再这么固执下去,他们绝对可以将皇帝赶下台,无论是用软的还是硬的。问题是出在皇帝下台之后,四皇子尚且年幼,若是四皇子登基,林家在短时间内甚至能够位极人臣。但是,如今这天下,还是需要一个君主平衡各方势力。

    四皇子上位,别看谢思兴对二皇子捅刀子捅得爽快,但是谢家肯定不会乐意蔡家借此上位。哪怕对谢思兴来说,无论哪个皇子登基,最终都是他的表兄弟。然而,他却不能代表整个谢家的意志。

    论理,这时候大皇子登基是最稳妥的。但是蔡家绝对不肯为他人做嫁衣裳。

    所以无论如何,林家都会面临一段非常困难的时期,挺过了就能更进一步,若是挺不过,那就万事皆休。可是胡高旻今天这一说,倒是真的让林祖父思考起来,难道真的要便宜胡家那小狐狸?说起来他们家蛋蛋,对那胡阿妮也不是完全没有意思……

    林家这边按住了,但是叶家完全按不住。

    死去的河州知府一家,正是次辅叶荣的女婿一家。叶荣只得这么一个女儿,嫁给了寒门出身的得意门生。最后也不负众望,两人夫妻相偕,一路相互扶持到现在,好容易有了二子一女,全都伶俐可爱,如今什么都没了……

    要说谁最恨,那一定是叶家!

    身为阁老,叶荣的能量比起林祖父要大得多。此刻他就红着眼睛,盯着皇帝,每天早朝把皇帝骂得狗血淋头,皇帝还想着保全妻儿,根本就不敢吭声。其实他就算敢吭声,也未必能说得过在礼部尚书位子上待过多年的叶荣,更何况叶荣还是言官出身。

    休沐结束,第二天的早朝又是叶荣口撕皇帝。

    “臣下的妻儿,性命如草芥。陛下的妻儿分明乱臣贼子,却还金贵无比!”

    这话是事实,但也确实难听无比。

    身为皇后父亲的首辅大人,也没法再装聋作哑了。他暗自叹息一声,上前一步,将乌纱帽摘下往身前一放,一揖到地,说道:“草民教女无方,不想家门中出此孽障。既然皇后娘娘还身居后位,草民不堪为此等人效命,请致仕,从此和皇后娘娘再无瓜葛。”

    读书人都是要脸的。身为国丈又是首辅,平日里自然风光无限。然而在这风光背后,更多的却是如履薄冰。

    二皇子如今这样,皇后究竟有没有责任,到底有多大的责任,这不好说。聪明的做法应该是自请下台,还能博个同情分。无论如今朝官是如何态度,皇帝显然还不想二皇子死。贬为庶民又如何,他外孙照样是皇帝的儿子。待得将来有机会,未必不能东山再起。现在呢?为了个名分,竟然弄得如此难以收场?

    算了,女儿不聪明,女婿也蠢,生了个外孙也不怎么样。直到你们一家夫妻恩爱,可是夫妻恩爱是拿来在这个时候用的吗?一家子蠢货,他老头子不奉陪了!

    首辅这一招可谓做绝了。

    京城开始流传天下将亡的流言。国师不干了,首辅也不干了。对普通百姓来说,国师代表着他们的信仰,首辅代表着治理天下的文官之首。更何况,首辅还是国丈,现在首辅不但辞了官,还连皇后女儿都不认了!

    这不是药丸,是什么?

    在这样巨大的压力下,皇帝怂了。他不怂也没办法,现在整个朝廷的官员几乎都和他在对着干,政令不出宫门,到时候他就算还占着皇位又如何?

    皇后打入冷宫。

    二皇子贬为庶民。

    两条政令一出,朝臣总算满意了。而在这时候,谢思兴却骑着一头大青驴子,溜溜达达地出了京城。

    谢思兴在京城非常出名,但是真正见过他面的人,却并不是很多。就算以前见过的,这会儿看到一个穿着青布衫少年,骑着一头驴子,身边一个随从都没有,身上就一个小包袱,竟然还规规矩矩地排队出城,也决计不会把人联想到谢思兴身上去。

    谢少年挺高兴的。他以前出门的时候,仆佣成群,狗腿子成片,这回还是第一次一个人出门,手上拿着一支做工粗糙的笛子,兴致来了,时不时调不成调地吹两段,惹得大青驴子差点蹶蹄子。

    “现在好了,我是庶民,二表哥也是庶民,嘿嘿嘿,要是舅舅也变成庶民?那可就……呵呵呵!”他想想这些天从朝上传出来的消息,觉得这场戏真是落幕太早。他还没看够呢,就这样没了,真没劲。

    现在往南的官道上根本看不到人,他一个人骑着一头大青驴子,格外显眼。他也不以为意,看哪儿都新鲜,也不计较宿头不宿头的,错过了就找农家借宿。他样貌生的好,把那身吊儿郎当的气息收起来,看上去就是个斯文俊秀的少年郎,再说他嘴巴又甜,老人大人小孩儿没一个他哄不了的,根本就没碰到过拒绝他入内的村子。

    他在京畿兜兜转转了好几天,成功把自己给转晕之后,还以为自己已经跑出了一大段距离,这一天在一个山脚下抬头看到一篇金黄灿烂,不知道是什么,好奇心起就要上去探访。

    然后他就被拦住了。

    一番交流之后,谢思兴成功进入庄子。留守庄子的管家,成功将信递到了京城——混世魔王谢思兴到了他们庄上了肿么破?

    第二天,参观过葵花花田,参观过兔房的谢思兴,明确表示他要留在这里画画。

    管家懵圈。谢思兴就算没了世子头衔,也不是他区区一个下人能够得罪的,当下再递了一封信到京城——混世魔王赖着不走了肿么破?

    家务事都是林祖母在打理。信当然是她率先收到的,她不敢自专,拿去给林祖父。

    林祖父也是一脸懵圈。肿么破?破不了啊!只能回信让管家好吃好喝招待着,让谢思兴住到高兴为止。

    而这时候另外一封信,也通过货郎递到了林祖父手上。

    林祖父看完,收好了信,立刻吩咐套上马车,去叶次辅家。

    叶次辅打开封好的信封,一枚络子就掉了出来。他一看那歪歪扭扭地很自成一格的络子,就知道是他女儿的手笔,立刻眼眶通红,抖着手把信纸展开,一目十行地看完,对着林祖父纳头便拜,张了张嘴却已经是泣不成声。

    信里面的消息,是从河州传来的。不过河州不太平,一路辗转,到现在才到了京城。

    当初林淡吩咐阿乐前往河州布置的时候,防的还是十年后林大伯到任时候会遭遇到的危险,想提前做一番布置。然而所有人都没想到,二皇子竟然会提前那么多年发动。

    河州城破的时候,阿乐也正在城内。不过他到河州本来就是干一些暗搓搓的事情,发现苗头不对后,立刻将河州知府的家眷救出,并且找了身材差不多的尸体,套上他们的衣物,摆成上吊的姿势。

    上吊死的人样子格外狰狞扭曲,哪怕熟悉的人看了,也不过认认衣服。除非是至亲才会仔细检验。好悬让他们蒙混过关。

    阿乐的准备充分,一行人虽然受了点苦,好歹保住了性命。等河州的桐油店一开,他才联系上了林淡,辗转把人送了出去,又趁乱将知府的尸体收殓了。

    林祖父怕叶次辅大悲大喜之下,身体扛不住,赶紧安慰道:“万幸令千金无事。如今往京城路途不顺,我那孙子自作主张,让人护送去了吴州。只是钱知府只能草草落葬,还待将来反贼伏诛之后,再重新落葬。”

    女儿和外孙外孙女没事,叶荣是很高兴,但是女婿身死,他也很伤心。他只得那么一个女儿,女婿就跟他的儿子一样。他花在女婿身上的精力,一点都不比在女儿身上少。

    这会儿他勉强稳住情绪,摸了摸脸道:“多亏了大郎。等他回了京城,老夫还得好好谢谢他。如今吴州可比哪儿都好,暂时还是不要来京城为妙。如今老夫也是自身难保,少不得以后还要投奔到吴州去。”他想了想,对林祖父劝到,“林兄在这次的事情上出力颇多,也要早做打算才是。”

    “小弟省得。”林祖父也是无奈。都说官逼民反,他这次也被逼着做了一回逆臣。

    叶荣向林祖父讨了信:“一会儿给老婆子看,省得她不相信。”

    林祖父自然没有二话。这信虽然是他带来的,却本来就是给叶荣的。不过他明白这话是赶客,人家现在要和自家老太太报喜。他本来也无意多留,赶紧告辞。再说,信上发生的事情,他只有更清楚。他家蛋蛋另外写了信,全都说清楚了。

    叶荣送了林祖父到大门口,赶紧回去叫上自家夫人。信纸上三言两语地说着简单,但是过程可不简单。

    哪怕是林淡也觉得不可思议。高高的山岗上,地上垫着一张席子,上面趴着一只巨大的兔子,林淡靠着兔子坐着,跟兔子一样嚼着草:“阿乐怎么就变成水匪头子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为何做贼?

    阿乐(ノへ ̄、):因为世道艰难。

    阿乐&lt( ̄v ̄)/:紧跟主人的脚步,既然大郎都当了山寨头子,那么小人也得混个水匪头目,才不弱了大郎的名头!

    暖手捂&lt( ̄v ̄)/:嗷,开启称霸大商的第一步!

    胡扯( ﹁ ﹁ ) ~→:你在瞎激动个什么?

    暖手捂(&gt▽&lt):这样我就可以称霸大商的每一颗兔草了!

    第67章 捡漏

    在战乱中能够保存自己,都已经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了。更别说阿乐不过是林淡的小厮,虽然会骑马,识两个字,还会几手粗浅功夫;可是在破城这样大事中,能抵什么用?

    偏偏他还真的把知府的一家给救了下来,还安排人一路送到了吴州。自己则大胆地继续留在了河州,趁乱将战死的河州知府的尸身给收殓了。办完这些事情之后,他并没有离开河州;而是在二皇子反叛之后,趁着河州的守备力量就剩下一个空壳,一边积极联系紧邻河州南部的桐州守备,求救出兵收复河州,一边又在当地组织百姓自救。

    能做到这些,全都是因为阿乐救下了一个水匪头子。阿乐在信上也没细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主要就是讲了他现在已经是河州一支水匪的大头目;到底要不要让这些水匪变成良民,还得看林淡的意思。

    照林淡的意思,虽然他还是需要一些暗中做事的人,但是他绝对不希望自己的小厮折进去。

    “身边可用之人还是太少啊。”林淡感慨了一句,吐掉草根,看到胡澈三两步走过来,“澈哥怎么也来了?”

    胡澈没好气地看着他:“扔了一堆事情给我,你倒是在这儿偷闲?”他脱了鞋子,盘腿在席子上坐下,一手把林淡揽到自己身上,一手把暖手捂推开一点,“这么热的天,你靠着暖手捂也不怕热。”

    “能者多劳嘛!”林淡被换了个姿势也没动,不过他还是发表了一下意见,“暖手捂靠着软乎,你身上太硬了。”

    胡澈嘴巴上一本正经地回答:“暖手捂都开始长毛了,小心它再染上虱子。”心里面猥琐地想着:哥身上还有更硬的你没领教过呢。

    幸亏林淡不知道他的想法,否则的话……明明对别人很牛气,但是对胡澈下意识就变成怂包的林淡,也不能拿他怎么样,最多就是内心羞愤一把。

    暖手捂因为被剃光了毛,原本不太灵光的脑子,对虱子两个字竟然变得十分敏感,听到胡澈说出禁语,立刻转了个方向,兔视眈眈地看着胡澈,还用粗壮有力地后腿拍击了两下地面。

    胡澈一脸错愕,随即大怒:“身为一只暖手捂,竟然敢挑衅主人?!反了你丫的,今天一定要好好教训你!”

    暖手捂属于光长块头不长胆子的兔子,平时看到个外人,要不就躲在房间里不出门,迫不得已要出门的话,也会紧贴在林淡脚边,跟粘住了似的,绝对不会走开。不过可能它兔妈咬过胡澈,它还从胡澈手上逃脱过好多次,在山庄里的时候,暖手捂和胡澈玩惯了,哪怕胡澈装模作样生气,它也不害怕。

    这会儿就见它蹦跶起来,直接就往胡澈怀里面撞。暖手捂一只没了毛都有三十斤重的兔子,这一下要是撞扎实了,绝对不好受。

    不过胡澈好歹是习武有成的人,要是被一只刚满岁的兔子打败,那也太搞笑了。哪怕那是一只三十斤重的兔子。

    胡澈显然是逗暖手捂玩,灵活地一会儿去摸它耳朵,一会儿去捏它的肥腿,简直极尽挑衅之能事。

    最后精疲力尽的暖手捂,是被胡澈抱着下山的。

    胡澈还一边晃荡着拎起来有一个小孩儿高的兔子,一边哼着自创的小调:“今天打到一只肥兔子,晚上炖来给媳妇吃,肉炖香锅皮作袄……不对啊,暖手捂你每天吃这么多,最近怎么好像都不长个儿了?这张皮子哪里够做一件袄子啊?”

    暖手捂也不知道听没听懂,跟只死兔子一样被胡澈抱着,跟着他的动作,晃荡过来又晃荡过去。

    路过的人看着都面露惊悚。平时看着跟在大郎身边的兔子就已经觉得够大只了,但是现在抱起来,没想到竟然那么大只!

    林淡也不理会众人吃惊的眼神,径自和胡澈一起回屋洗漱休息,临睡前问道:“澈哥打算什么时候回京城?”

    胡澈原本都快睡着了。别看他还有精力和暖手捂玩耍,实际上在山上的日子十分忙碌。不仅什么事情都要亲力亲为,因为山寨往来交通不便,坏了点什么缺了点什么,都得想法子自己搞定。另外应道长的教导十分严格,他原本以为自己的基础十分牢靠,每天教的东西也很快就能掌握,然而他所谓的掌握,显然远远达不到应道长的标准,每天累得几乎连看书的时间都没有。

    然而他的功课却并没有因此落下。因为他在习武的时候,边上还有个应道长给他讲课出题。拜这段时间的锻炼,他现在已经大致能够做到一心二用。

    林淡也没什么特殊待遇。不过他并没有什么基础,一边扎马步一边学习,显然比一边打拳练剑一边做功课要来得轻松一些。

    胡澈原本都已经快睡着了,听到林淡这么一问,立刻就一咕噜爬起来,双手撑在他的耳边,问:“怎么,嫌弃哥了?打算赶我走了?”

    “当然不是。”别说是这么有压迫感的姿势,就是平时胡澈一严肃起来,林淡也得怂,不过现在黑灯瞎火地啥都看不见,他才觉得好一些,“山寨各种不便,澈哥总不能离京太久。再说,我差不多也该出山了。”

    “什么出山,你当自己是不世高人吗?”要不是林淡提起,他压根就没想着离开。在山上的日子,每天的时间都安排得满满,每天总有忙不完的事情,每天……一回头就能看到蛋蛋,总是让他感到特别安心。

    林淡听他这么说,轻笑了一声,大着胆子凑到胡澈脸上胡乱亲了一口。反正黑漆漆的,也看不清哪里是哪里。

    胡澈本来还有心想嘀咕几句,却被这突如其来的一下,给弄得愣住了。这是蛋蛋第一次主动亲他!

    一直以来,在他们的关系中,林淡一直处于被动的位置;似乎他只有不断往前进逼,一直逼迫到他退无可退,他才会勉强向前半步。是的,只有半步,连一步都没有。

    虽然林淡一直表现出对他的信任,甚至有些时候和林家人相比,林淡会更信任他;但是他心里面很清楚,那不是他要的感情。只是把他当做是兄长一样的存在,只是敬畏他尊敬他,对他来说是不够的。

    他想要林淡和他一样……渴慕对方。然而林淡从未有一次主动,直到这一次,哪怕只是一个浅之又浅,还亲在他下巴上的吻。

    “澈哥?”林淡的脸颊烧红,他自己也没想到自己能做出这样大胆的动作,反正在胡澈面前,他总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天生该被欺负的……没想到其实他也能让老大哥傻住!

    林淡在心里面暗笑,不过他很快就笑不出来了。落在他嘴上的唇舌那么炙热,扯开他衣服的双手像是带着火苗一样滚烫……

    虽然已经有过一次经验,但是这一次他还是丝毫没有挣扎地被拖下漩涡,只能不断沉溺。

    然后第二天早上,胡澈擦了凉席,洗了薄毯。

    林淡坐在浴桶里没脸见人。山上的水很好,有泉眼有溪流,水质清冽,也清澈见底。在山上沐浴没多大讲究,除了他刚开始为了除去虱子让人非得用热水洗之外,其余的时候很多人都不过是用冷水冲一冲,毕竟是夏天,男人并没有多大讲究。就是女人用的洗澡的水,也不过烧到微温。

    像在京城那种泡澡往里面撒花瓣啥的,在山寨里根本就没这回事。

    现在这么清澈的水,根本就遮掩不住他一身的……狼藉。入目所见,他全身的皮肤几乎都烙满了各种印子。后背他看不到,但是昨天晚上他记得自己全身上下,几乎都被胡澈给啃遍了!

    胡澈打理好床铺,走过来把他抱起擦干:“水都凉了,别泡那么久。”

    “哼。”林淡轻哼一声,扭头不理。

    胡澈仔仔细细地把他身上每一寸肌肤都擦干净,简直各种细致入微,让林淡很快就感觉到不对。他挣扎了一下,没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