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139章
    “没事啦。”庭仰拍拍祁知序的脑袋,安抚道,“我又没出什么事,不用太紧张。”
    祁知序知道庭仰说“没事”心里就是真的这么觉得。
    对于庭仰来说,死不了的伤应该都可以归类为“没事”一类。
    顶多再加一类“没什么大事”,反正会让人担心的说辞,全都在庭仰的人生词典里不存在。
    庭仰不想让他担心,于是他也就故作放心地露出笑容,“男朋友,你这么不依赖我会让我很失落啊。”
    庭仰闻言故作为难,随后大度道:“那我就拜托男朋友你等会帮我削个兔子苹果吧。”
    祁知序捏了捏庭仰的脸,庭仰回了个鬼脸后,错开身子去按密码锁。
    收回手臂的时候,祁知序感受着背后肌肉撕扯的疼痛,这才想起来自己也受了伤。
    哑黑色的衬衫布料下是一道又一道交错的棍伤,青紫於伤和刚刚结痂的裂口不断泛着细密的疼痛。
    回主宅后,他告诉祖父,他的爱人是一名男性,就是庭仰。
    他很爱自己的爱人,他们不会分开,希望能得到他老人家的祝福。
    他的祖父是一个很传统的人,知道他和一个男人在一起之后雷霆暴怒。
    祁知序在祖父的拐杖落下来,打在他身上的时候一下未躲。
    他希望自己能在所有家人都接受庭仰的身份后,再带庭仰回家。
    这样庭仰就能看到一个被自己维护出来的乌托邦,不用再为不喜欢自己的长辈感到失落。
    本来他打算等伤好差不多再来找庭仰,免得被对方发现伤口徒增担忧。
    没想到伤口才堪堪结痂,他就接到了庭仰受伤的消息。
    闹事的男人身份很好查,对方的确曾是庭若玫的粉丝,但是同时也是在庭若玫出事以后骂得最恶心的那批人。
    男人背后的黑手查起来要费点功夫,但是现在已经有眉目了,估计很快就能出结果。
    第52章
    网上因为电视剧盛典的这件事吵得沸沸扬扬。
    【没有人在意那人说的庭若玫吗?我去查了一下, 呃……查过的懂得都懂,当初被捧上神坛,又因为当小三跌落神坛的那位。】
    【庭若玫当初是怀孕了才被正妻爆出来的吧?庭若玫……庭仰,我有一个大胆的猜想, 不敢说, 怕被骂。】
    有人立马发现反驳他。
    【不敢说就别说, 没有证据的事情在这里说得有鼻子有眼的, 你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多数人理智认为不能听风就是雨, 但架不住黑粉和水军疯了一样到处宣传,渐渐的,也有人开始动摇起来。
    这么大的事,工作室为什么还不发声明?
    【我说ty粉丝别太离谱了,那个男人说的可是杀人啊!就算是竞争对手找来的, 怎么可能拿这种事情造谣,如果是假的一下子就戳穿了好吗?】
    【楼上的黑子味藏一藏, 造谣这种事情张口就来, 那我还说你杀人呢?你也是个杀人犯了?等工作室的声明!】
    【的确……杀人这种程度也太恐怖了吧, 庭仰看起来不像这种人啊。】
    【知情人透露, 晚上有大料。】
    【什么大料, 带节奏的给我滚。】
    【现在就流行受害者有罪论了吗?庭仰莫名其妙被泼热水, 被造谣, 伤还没好,结果网上全是骂他杀人犯的,你们要不要这么离谱?】?
    【这么多水军造谣庭仰, 他这是挡着谁的路了啊?】
    祁知序和庭仰关注着网上的舆论走向,自然也发现有人不停请水军“爆料”晚上会有大料。
    网友都说不相信, 但好奇心总归还是被提上来了。
    祁知序问及庭仰接下来想怎么办,庭仰大方一笑。
    “暂时先不管他们,他们肯定还有后手,让他们一次性把所有东西都拿出来,我们再澄清。”
    这个决定无疑是大胆的。
    庭仰失去了记忆,除非自信到了极点,确定曾经的自己一定如现在一般干净,才敢让幕后黑手将他所有黑料都拿出来。
    如果澄清不了,以如今谣言的恶劣程度,绝对会影响他的星途。
    祁知序毫无异议,全然支持庭仰的决定。
    果然,当晚一个小号发布了一条微博,里面罗列了可以证明庭仰杀人的证据。
    有许多庭仰都不知道的细节也被撕开血淋淋的伤口呈现在台上。
    【@云朵4567:不知道庭若玫的人可以去查“玫瑰夫人”,当年风光无二的顶流,至今没有一个人可以超越她的存在。
    在她退圈以后就没什么人关注她了,所以也没人知道她生下了一个孩子。
    也就是我们现在的大明星,@庭仰
    庭仰现在看着高风亮节的,初中那会可是个小混混,活生生把他妈气疯了。
    庭若玫的病治起来开销很大,终于有一天,庭仰忍不住了,策划杀人将庭若玫推下高楼。
    你们知道吧,杀一个疯子多简单啊。
    当年他住在破民居,和烂尾楼没什么区别,监控设施约等于废铁。
    好在庭若玫在神志还算清醒的时候发现了这一点,提前留下了一些证据,这才没让庭仰神不知鬼不觉完成这场谋杀。
    p1是当年庭仰邻居的证词,证明庭若玫得了疯病以及与庭仰不和,录音等下会一同放出。
    p2是当年庭若玫写下的日记(字迹鉴定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