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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节
    “也不是。”
    “唔,那难不成是……美色?”
    金瞳回头意味深长的看了克拉拉一眼,那眼神让小侍女一个哆嗦,浑身上下忍不住泛起了鸡皮疙瘩,下意识的抓紧了身上的毯子。
    好在金瞳很快就将目光再次移开了,继续埋头赶路。
    克拉拉也松了口气。
    之后两人都没有再说话,金瞳终于得到了他渴望已久的平静,只可惜这平静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小侍女就又再次开口道,“对了,你成家了吗?”
    金瞳叹口气,“放弃吧……”
    “放弃什么?”
    “放弃研究我,想办法从我手上逃掉。”
    “我并没有研究你,也没想着逃跑。”小侍女眨着眼睛道。
    “是吗?”金瞳冷笑,“这一路上你隔三差五的就嚷嚷着要喝水,很快就把我带的水喝完了,就是因为知道这附近没有补充水源的地方吧,这样的话就逼的我不得不靠近大路,和其他人接触,也就能留下线索给来找你的人了。”
    金瞳说完又望向克拉拉,想欣赏后者被戳穿心思后的慌乱之色。
    结果却只从少女的脸上看到茫然与惊讶。
    “你平时都把人想的这么坏的吗?”克拉拉好奇道,“我只是单纯的喜欢喝水而已,在碰到你之前,我都没离开过绿野,怎么可能知道这附近有没有水源。”
    “……”
    金瞳看的出小侍女不是在说谎,克拉拉的眼睛是他见过最纯净的,没有一丝杂质。
    实际上经过这两天的相处,他也发现了,自己这次绑架的目标有点特别……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好像完全感受不到烦恼,甚至就连被绑架这件事情都没怎么困扰到她。
    一般人在被他抓到的时候就应该怕的要死了,天天哭丧着一张脸,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然而克拉拉这一路饭没少吃,觉也没少睡,而且哪怕在野外,她入睡也很轻松,昨晚甚至还做了个美梦,金瞳半夜被她咯咯咯的笑声给惊醒,剑都抽出了一半。
    一开始的时候金瞳还怀疑克拉拉的是装出来,但是现在他已经基本可以确定是小侍女生来如此,这大概也是一种天赋异禀吧。
    金瞳牵着马,先向东南方向走了一段路,接着却是又忽然掉头向东北方向行去,照旧是走偏僻的小路。
    而小侍女也依旧兴致盎然,到处东张西望,还问东问西。
    不过快到黄昏的时候克拉拉发现金瞳的脸色变得很差,额头上渗出汗水来,牵着缰绳的那只手也在微微颤抖。
    “你生病了?”小侍女关切道。
    “没有。”金瞳努力按捺着胸中的烦躁,又往前走了大概半里地,找了个背风的地方,将马给拴好。
    而另一边,克拉拉也在周围捡了点干树枝,堆在一起。
    金瞳取出火镰跟燧石。
    随着篝火升起,周围变得暖和了不少,然而金瞳的情况却并没有好转,反而似乎更糟糕了。
    不只是手,就连脚也开始抖了起来。
    他快速打开包裹,从里面取出一只只有半只手掌大小的小铜碗,接着将一块儿黑褐色的东西放入其中。
    金瞳把小铜碗架在火上,白烟刚一升起,他就迫不及待的将鼻子凑了上去,贪婪的吮吸起来,那模样恨不得将周围的空气都吸光,之后不但手脚的抖动都停止了,也不再冒冷汗,而且脸上还浮现出一抹陶醉之色。
    就好像在享用什么人间珍馐一般。
    克拉拉瞪大了眼睛,看着这诡异的一幕。
    恰好这时候金瞳也抬头,向她看来,两人的目光相交,金瞳那金色的瞳仁中闪烁着危险又妖异的光芒。
    之前那股让小侍女不舒服的感觉再次袭来,好在金瞳深吸几口气,最终还是压下了心底那股冲动。
    冲小侍女淡淡道,“睡吧,明天还要赶路,再有两天我们就能到了。”
    克拉拉这一次也破天荒的没有再多问,听话的抱着毯子躺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金瞳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两人继续赶路。
    “那是什么?”
    “什么?”
    “昨晚那个铜碗里的东西,它就是你为银月教会效力的原因吗,你的身上患有某种恶疾,需要靠那东西救命?”克拉拉猜测道。
    金瞳闻言嘴角又一次向上扬起,露出讥讽之色,“救命,不,我身上的恶疾就是那东西带来的。”
    克拉拉有些意外,“但是你当时的样子,看起来还挺,还挺……”
    “挺享受的。”金瞳帮小侍女补完了她的话,“那东西就是这样,它会带来欢愉,也会带来痛苦,而你越是沉溺与它所带来的欢愉,离开它后那种痛苦就会变得更加强烈……无法抵抗,最后你还是要向它所臣服。
    “匍匐在它的脚下,就像条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一样,渴望着主人的骨头。”
    “你说的是……爱情吗?因为我听那些吟游诗人就是这么描述爱情,听起来挺可怕的。”小侍女道。
    “相信我,我说的东西比爱情可怕的多。”
    “好……吧,但如果这是一种病的话,你应该试着去向梅林求助,他的医术很厉害的,没准儿能治好你。”
    第六十一章 坏脾气酒馆
    “没有人能治好我。”金瞳摇头,“教会用这种药已经几千年了……之前的人早就尝试过各种方法,可是最后无一例外全都失败了。”
    “可那时候梅林先知也还没来布拉提斯啊。”
    克拉拉道,“而且他背后还有伟大的星期六,星期六的神药已经救下了许多被认为已经没救的人了,对了,银月教会的祭司在医术上也败给了梅林。”
    “梅林不会救我的。”金瞳道,“我之前绑架过他,虽然没能成功,现在又绑架了你……我跟双休教之间已经结了仇,没有回旋余地了。”
    “梅林没你想的那么小气。他说过一个人一时的迷失,不代表他会永远的迷失。”小侍女道,“现在回头还来得及,你可以把我再送回去,我也能一起帮你求情。”
    “来不及了,”金瞳道,“我手上已经没有药了,必须在三天内把你带给那个人,才能换来下一份药,否则我的身上会发生什么你也看到了。”
    或许是金瞳之前的谨慎起到了效果,之后两天也没有遇到什么追兵。
    两人顺利抵达了位于西境东北部的铁角城。
    铁角城在蒙森特家族的领地上,后者亦属于西境颇有实力的贵族,仅次于菲格罗拉家族和伊曼纽尔家族。
    主要经营铁器生意,铁角城内有着整个西境最多的铁匠,制作出的武器盔甲虽然不如那些矮人,但胜在各种档次价格的都有。
    哪怕是囊中羞涩之人,也能在这座城镇里找到自己能够负担的起的铠甲。
    之前阿里亚斯家族的装备和武器大部分就是这里的铁匠打造的,有钱了以后,伊蕾娅又通过金羊毛商会一口气下单了三百套盔甲,五百把铁剑。
    没办法,谁让那帮矮人的要价太高了,还是铁角城物美价廉。
    而一直以来蒙森特家族给西境诸侯的印象就是低调,他们几乎不参与什么纷争,也没怎么拉帮结派,就是专心卖他们的铁器。
    这也让他们无论是在上层圈子里还是平民之中的口碑都不错。
    克拉拉是第一次离开绿野,从她记事时起就在茶杯堡中,在小侍女的心中阿里亚斯家族那座高大威严的城堡就是这片土地上最繁华的地方。
    直到后来她跟着李俞来到了双休教的属地,亲眼看着那里从一穷二白,发展到现在生机勃勃的样子,她出来的时候礼堂都快建好了。
    不过毕竟双休教发展的时间太短,地方也不大,还是没法和真正的城镇相比。
    本来离开绿野后小侍女就看哪儿都好奇,等来到铁角城一双眼睛更是快看不过来了。
    金瞳不得不提醒她收敛一下,严格来说她还处于被绑架中。
    克拉拉闻言这才把脑袋缩了回来,然后又问金瞳,“这里为什么叫铁角城?”
    “因为蒙森特家族的战士们头上会戴一种铁制的牛角盔。”金瞳答道,“他们建立这座城镇,也以铁角为名。”
    两人正说着话,一队顶着牛角盔的卫兵就从他们眼前走了过去。
    和其他人一样,金瞳也拉着克拉拉主动避让,退到了一边去,之后两人来到坏脾气酒馆,金瞳进去往一张桌上丢了三枚黑色的铁钱币。
    下一刻那铁钱币就被路过的侍者给收了起来,冲金瞳点了点头。
    金瞳转身看向克拉拉,“等一会儿会有一辆左轮上刻着十字的马车到酒馆门口,你上去就行了,那辆马车会带你到要去的地方。”
    “那你呢?”小侍女下意识的反问道。
    “我就陪你到这里了。”金瞳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想活命的话就好好配合那位大人,他问什么你就回答什么,不要说谎,不要惹他不高兴。”
    “可梅林说过最伤人的就是真话。”
    金瞳就像没听到一样,又道,“你知道这家酒馆为什么叫坏脾气吗?”
    “嗯?”
    “因为它之前的老板脾气很坏,但是卖的酒却很好喝,大家为了喝到好喝的酒,只能忍受他的坏脾气,但老板还是经常发脾气,动不动就关门不做生意了。”
    克拉拉不明白金瞳为什么忽然说起了酒馆的事情,但还是耐心的听了下去。
    “结果有一天他踢到了铁板,得罪了一个来品酒的贵族,那人很有势力,从那以后就再没有人见过坏脾气之前的老板了,新老板接手了这间酒馆。
    “老老实实做生意,对每个客人都笑脸相迎,也不再动不动就关门,而他卖的酒也和之前那个老板一模一样。
    “可是渐渐的大家却觉得这酒没那么好喝了,和其他酒馆里卖的酒味道差不多,于是这里的生意就冷清了下来,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小侍女听完露出了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你是在暗示我……接下来应该怎么做吗?”
    “不,我只是跟你讲了讲这家酒馆的历史。”金瞳淡淡道。
    而这时候酒馆外也传来了马蹄声,还有车轮滚过地面发出的声音。
    小侍女走出坏脾气酒馆果然看到一辆左轮上刻着十字的马车。
    她又回头看了眼金瞳,后者对她做了个请的手势,下一刻车门被从里面打开,克拉拉坐了进去。
    等到车门闭合,克拉拉问对面那个板着脸看起来很严肃的老女人,“就是您要见我吗?”
    “不是,我只是来接你去你的住处,并且负责你日后的起居。”那人答道,“你可以叫我奈玛嬷嬷。”
    “不用麻烦您啦,我能照顾好自己的起居,我之前就是干这个的。”小侍女道。
    然而奈玛没有任何反应。
    克拉拉又问,“我们现在要去哪儿?”
    “住处。”
    “那要见我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