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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节
    它们总体上不呈圆形,而是呈正方形,矗立在周围,自上而下望,如同一个把长明公馆圈住的四四方方的盒子。东边的楼建的很多、很厚,稍长一截,一层层防护绿网笼罩,在照片的视角里,像是盒子的盖子。
    跟它对应的,长明公馆这栋歪楼。
    房东怕它倒了,建造的时候,东边用水泥厚厚的涂了一层墙,黑色的墙体延伸过天台。
    叶笙没有说话,一个猜想越来越明显,让他心中涌现出一种寒意来。
    叶笙拽过宁微尘的手,在他掌心写字。
    【宁微尘,你看看,这张照片里,长明公馆和这些建筑像什么?】
    四四方方的盒子,多出一截的盖子。
    宁微尘接过照片,低头看了一会儿后,抬起头朝叶笙露出一个笑来,平静给出他答案:“棺材。”
    棺材。
    洛兴言皱眉:“什么棺材,你们在说什么啊。”
    宁微尘不等叶笙催促,就已经把照片放到桌上,展示给众人:“第一天看着长明公馆的时候,我们都只注意到它是栋歪楼。其实它的形状本来就挺奇怪,你们看看,长明公馆像不像一座斜插入大地的棺材。”
    他话一出,洛兴言愣住。
    杨宗和欲魔两个人彻底傻住了。
    他们探头,脸都几乎快贴到照片上,经过宁微尘提醒,再看这张照片,每个人瞳孔都恐惧地瞪大,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棺材。
    对,就是棺材!
    长明公馆的外形,就是一座四四方方灰扑扑,一半入土、一半斜立于天地的棺材!
    杨宗和欲魔盯着这张照片,牙齿打架,只觉得浑身恶寒,害怕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原来我们,我们……”
    宁微尘进入这个副本后,心情一直挺不错,也不吝啬于朝众人一笑,优雅含笑说:“我和哥哥之前在故事杂志社,听他们说都市怪诞的第十篇叫《棺中棺外》,也许程小七的灵感就是从这张照片里得到的。”
    洛兴言神色凝重,竖瞳眯起:“《棺中棺外》会是出去的关键吗?”
    宁微尘现在完全就是叶笙意思的传达者。
    他偏头笑着看向叶笙。
    叶笙在看怪诞都市的开篇《春城》。《春城》是这个故事的开端。
    那个因为火海救人、被污蔑退学的男孩,在亲眼目睹父亲坠楼死去后,抱着所剩不多的行礼,紧张期待地来到这座大城市。
    开篇的第一句是,【有句诗说暖风熏得游人醉,我觉得淮城就挺符合这句话的。】
    小学课本里的诗,他记到了现在。
    其实故事大王一开始对长大后的世界就是充满好奇的。
    他想去看真实的世界,是不是和课本里写的一样。会不会有万年牢,槐花饭,羚羊,白杨,会不会有志同道合的朋友,善良热心的老师。
    但是好像命运对他一直都很坎坷。
    那个奇思妙想的男孩,一点一点长大,笔下的文字也越来越压抑。
    小时候,他会在日记里用很多感叹词,天真烂漫,夸张地许愿,【长大后,我想成为故事大王】。
    到后面,他蹲在地上,擦去脸上的泪和血在《夜航船》空白处写下了《都市夜行者》。他创造出一个英雄,让英雄来给他报仇,又悲观地让英雄死在火中、为正义殉道。
    再之后,他孤身一人,来到这座“春城”。
    从《春城》写到《棺中棺外》。
    这个系列里,淮城却并没有圆他小时候的梦。
    大概是和故事大王交手太久了。叶笙从下阴山列车的第一刻起,就无时无刻不活在第七版主的阴影里。他都不需要去看没有遗稿的《棺中棺外》,光是听这个名字,他也能猜到,故事大王离开这里时的心情。
    叶笙放下这张纸,拿起了杨宗从房东那里偷来的,备用钥匙。
    一把一把数过去。101,102,103,104。201,202,203,204。301,302,303,304。401,402,403,404。
    501,502。
    一共十八把。
    一楼的所有房间,都大大方方开着门。101是房东的卧室,102是个厨房,103是个水房,104是个杂物间。房东的卧室,杨宗昨天进去过。
    二楼的话,他们去过程小七以前住的203,没有任何发现。
    三楼的房间,第一晚洛兴言也去探过了。
    四楼是他们住的地方。
    五楼,叶笙推开过对面的杂物间,里面堆得满满当当什么都不剩。
    天台他跟着小武上去过。
    长明公馆已经被他们翻了个遍,空出的房间都朴素至极,只有一张床一张桌。
    毕竟就40平米的地方,找一个人能有多难找。
    但现在看着这张照片后,叶笙想到了很多被他遗漏的东西。
    一开始,他就是在公交车尽头的火葬场站,捡到了长明公馆的出租宣传单。那个时候,他心想这栋公寓是得多租不出去才能宣传到火葬场那边。但是来到这里,叶笙发现其实长明公馆并不缺租客。房东一天到晚骂他们,口头禅就是“爱住不住”。
    所以为什么要在殡葬站宣传。
    王小胖说,现在的人,工作一辈子,连一块墓地都买不起。
    地狱房东里写到房东有一把神秘钥匙,怎么都不肯离手。而如今,她的钥匙被杨宗偷了,可是房东像是没发现一样?唯一的解释就是,这把钥匙不是她视如命根的钥匙。
    长明公馆的晚上,房东不许他们吵闹,可是她明明起夜频繁,不像是怕被吵醒的人。不让他们发出动静,更像是怕犯某种忌讳,她一天到晚都守在一楼,死都不肯离开。
    地狱房东,地狱房东。
    a+级异端,地狱房东。
    【人为财死,人死为财。】
    房东的最大特点是贪婪,她无所不用其极。
    她既然能在长明公馆不到四十平方米的地方盖四层楼出租给活人。
    ——那么,为什么在完全住不下人的地下,不把空间出租给死人?
    叶笙瞬间抬起头来。
    那张让人看了就头皮发麻的照片被丢在桌上,压着一张纸。叶笙一只手摁住照片,随手取过一只圆珠笔,而后沿着长明公馆跟大地接连的地方,往下画线,把这个斜插入大地的半截棺材,在纸上复原。
    而在棺材埋于地下的下半截里面,他又画了一个棺材。
    叶笙下颌线紧绷,视线冰冷。
    《棺中棺外》,原来,长明公馆既是棺中棺,又是棺外棺。
    “我靠我靠我靠!”
    看着叶笙画出的画,杨宗震惊地已经只会说“我靠”了。
    欲魔也是颤抖地说:“所以,这不足四十平米的地方房东不仅在上面盖了楼,还在下面也盖了楼放棺材?!我们一直和一群死人住同一栋楼?!天啊,这些租客怎么住得下去。怪不得,我说一楼怎么那么冷,这里怎么那么窒息!”
    叶笙丢掉笔,眼神浮浮沉沉。长明公馆的底下墓地,就是最后的关键。
    洛兴言也反应过来,但他想到刚刚叶笙数钥匙的动作,开口道:“这里没有打开地下室的钥匙对吗?”
    叶笙点头。
    以长明公馆的占地面积和摇摇欲坠的外形,真的没人想过,它还能有地下空间,而且一楼里里外外,都没有一扇多余的门,这旁边都是平坦的水泥地,也不可能凿出一个隐秘的通道来。
    “钥匙房东随身带着,很难取到。”宁微尘和叶笙某种意义上算是心有灵犀,笑着道:“如果地下墓地的事暴露,长明公馆就再也租不出去了。房东随身带着钥匙,门估计也被她随时看着。地下室的门,应该就在她住的房间。在101。”
    杨宗一下子激动起来,他眼中充血,兴奋到极点:“所以我们去101从房东那里得到钥匙,打开门,我们就能出去了是吗。”
    叶笙看了眼杨宗,心里冷酷地想,不,你打开那扇门,面对的才是最终boss。
    宁微尘没说话,视线一直就落在叶笙身上,带着笑,像是怎么也看不够。
    洛兴言说:“走吧,看看能不能白天就从房东那里把钥匙偷出来。”
    他心里也知道推开那扇门,才是最大的危险,但他不想接二连三打击杨宗。
    杨宗红眼发光说:“我去,我可以用隐匿从老太婆那里把钥匙——”但是他钥匙二字刚说完,想到什么,话音就卡在喉咙里,说不下去了。
    他的异能现在已经几近于无了。
    春城的第三天,所有人都犹如废人!
    “哈!”欲魔突然张大嘴,把手探进嘴巴里,从最里面拔出一颗鲜血淋淋的金牙来。
    他精神崩溃,其实也早就疯了。
    欲魔朝众人露出一个满是血的笑,眼中全是恐惧的眼泪,他含糊说:“老太婆不是爱财吗,我里面的牙齿都是金子做的,我把金牙齿给她,看看能不能跟她换钥匙。我就想出去……我就想出去啊,让我离开,让我离开这里啊。”
    说到后面,欲魔竟然是崩溃地哭了出来。或许是花粉作祟,也或许是进入这里发生的每件事,都让人绝望。
    他浑身都在颤声,声音带着濒死的哀嚎。
    《怪诞都市》让人感到害怕的,从来都不仅仅是异端。而是这方方面面都让人压抑、绝望的整个世界。
    他们是真真实实,活在棺材里。
    洛兴言道:“那串钥匙,关乎着整栋楼的生意还可能让她惹上官司,钱打动不了她。先去找房东吧。”
    房东每天查完电表水表后,就要去厨房给自己搞东西吃。
    她长满斑点的手握着锅柄。锅里面煮着大块大块的红烧肉。热水腾腾冒烟,那上了糖色后的肉,殷红如血,格外诱人。
    “房东,我们来找你商量件事。”
    洛兴言大摇大摆推开厨房的门。
    “你要死啊!”
    房东正有点着迷地盯着红烧肉呢,眼神垂涎,像是饿了很久的恶鬼,猛地被喊名字。一下子怒目圆瞪,恶狠狠地看向来人。
    杨宗看到她脸上未散的饥饿感和贪欲,浑身毛骨悚然,锅里的红烧肉,这一刻好像变成了他们。
    洛兴言说:“我要跟你商量钱的事,在这里不方便,进你屋里面去说吧。”
    房东从来不允许他们在一楼逗留,但如果谈钱的话会例外,就像第一天晚上刚入住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