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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节
    谭昭看了一眼沈柔章,有些奇道:“你为什么会认为我会知道这个?”
    沈柔章搓了搓手,很难想象一个大美女剑客做这种动作,但她做得自然极了,且半点儿不违和:“怎么说呢,如果有人现在告诉我,你能掐会算是个半仙,我也会相信的。”
    要不说人与人之间有差距呢,反正她从来没有怀疑过贺兰萦,然而……这位当初一照面,就在怀疑人家了。
    “……谢谢,我不会掐算。”会掐算的是他某个邓姓朋友来着。
    沈柔章脸上甚至露出了可惜的神情:“真的不会吗?”
    “谢谢,真的不会。”谭昭坚决道,“至于屠冤剑里到底有没有宝贝,我就直说了,想要在剑体里藏东西,又要保证剑的品质,这是一件非常非常困难的事情,如果是藏在剑柄里还好,如果是刻在剑上也还好,但关于屈尧铸剑的心理历程你也知道,一柄绝世的宝剑,它的外表是绝不可能有瑕疵的,所以如果真的有东西藏于剑里,那只能是在剑体之中。”
    沈柔章面色古怪起来:“你不会……还会铸剑吧?”
    “一个习剑的说书人会点铸剑术,这很奇怪吗?”谭某人大言不惭地说着,“嗯,只是略通一些而已。”
    此刻,一只系统再次陷入了沉默:……
    沈柔章也不得不叹服对方的多才多艺,而也因为相信谭昭,她想到了一点:“那如果是真的有,那又该怎么取出来呢?”
    已知屠冤剑是一柄切金断玉的宝剑,如此宝剑肯定很难砍断,而如果能砍断屠冤剑,那么势必就需要一柄比屠冤剑更加锋利的宝剑。
    而这样的宝剑,无一不是江湖名剑,它们多数都在剑客手中,而剑客是绝不会愿意损坏手中宝剑的,毕竟……名剑如妻。
    想到这里,沈柔章乐了:“算了,就让他们找去吧,我明天要送阿辞他们去扬州了,他还老念叨你,想把你一起带着下江南。”
    “那你告诉他,有机会我去扬州找他,带最好吃的烧鸡给他吃。”
    “那你可一定要去,若不然他能念你一辈子,我儿子可是很记仇的,你要是带的烧鸡不好吃,他可是会直接气嘟嘟地跟人说,这根本不是世上最好吃的烧鸡!”
    谭昭:……说早了。
    不过他很快就想起来,当初去宋馄饨位面进货时,里面就有五只蜜汁烧鸡,虽然已经被吃掉了两只,但匀出一只来应该还是可以的。
    **
    贺兰景死了,死在了韩横川的手下。
    这其实不是难预料的事情,毕竟贺兰景杀死了韩宇哲,父为子报仇,天经地义,哪怕是传扬出去,也不会被人诟病。
    但即便如此,韩横川也失去了青衣教在钦州的舵主之位,甚至因为以公谋私等等罪名,还被青衣教逐出门派,没有了青衣教的庇佑,韩横川没过多久,也被寻仇者杀死在了某个漆黑的雨夜。
    他一死,整个韩家分崩离析,韩家老大武功虽然不错,但他不通人情世故,自然也不会管贺兰萦。
    也因为没人管她,贺兰萦逃过了一命,她带着女儿躲躲藏藏,命至少还在。
    也正是此时,贺兰固终于从“自我放逐”中醒来,他洗了个澡,痛痛快快地干了三碗馄饨面,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谭哥,我准备去长水县看看。”
    长水县就在镇州辖下,距离扬州倒也不远,因人杰地灵,所以在江南一带其实挺出名的。
    “那就去,不过以如今江湖上的传闻,你或许需要易容一下。”
    贺兰固啊了一声:“什么传闻?”放剑山庄和青衣教的事情,不都了结了吗?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啊,你三哥身后明显还站着别人,不然你以为帮他灭门的人哪来的?又是谁帮他散播谣言,还有你那柄匕首,如果真跟你的身世有关,你三哥四哥都能发现的事,你以为你的父亲会不知道吗?”
    贺兰固:……谢谢,现在脑子有点清醒了,但好像清醒得也不多。
    第288章 湖剑雨(十九)
    钦州地处南边,多山林树木,雨水丰茂,冬日里再冷也冷不到哪里去。
    这是贺兰固第一次离开钦州,虽然他现在的兴致不高,但看到人生中从未出现过的风景,他的注意力还是多多少少被吸引了起来。
    离开钦州前,他去为娘亲迁了坟,至于贺兰家其他人,他依旧按照看好的日子给所有人下葬,但摔盆哭丧就没有了,毕竟在知道娘亲经历过什么遭遇之后,他真的很难再用从前的心去看待父兄。
    而且,谭哥说放剑山庄被灭门,是因为三哥身后还有其他人,可是为什么呢?大费周折对付一个在江湖上都没有三流名声的剑庄,难道就只是为了替三哥复仇吗?
    哪怕贺兰固再傻白甜,也能察觉到这里面的水恐怕很深。
    贺兰固忍不住摸了摸怀里的小匕首,独自一个人的时候,他也悄悄将小匕首仔仔细细看了个遍,然后就在匕首的手柄末端发现了一个用篆体写的“屈”字。
    “想什么呢,这么入神?不是说想骑马吗?前面就是马行了。”
    托继承了家业的福,至少这一次贺兰固出门不再发愁钱财了,他怀里有一块对牌,是大通钱庄给大额存户的,只要凭对牌就可以在全国所有的大通钱庄兑换银钱,是江湖人行走江湖的必备单品。
    贺兰固一听马行到了,立刻快走两步:“马匹贵吗?租赁划算还是买下划算?”
    “看你需求了,如果你对马匹速度有需求,那么不要随便在外面的马行买马,一来是马行看你是外乡人,很有可能会宰你一笔,二来这种大多做租赁马匹的店,里面的跑马血统都是很普通的品种,你看那边,如果去掉马身上的马鞍和铃铛,你认得出每匹马的模样吗?”
    贺兰固当然会骑马,但骑术只能说非常一般,因为很少出门,所以他是庄内唯一没有马的少庄主。好在这段时间他一直坚持泡药浴,虽然味道一次比一次考验人性,但坚持还是有效果的,至少他现在已经能够非常明显地感觉到自己体力的提升。
    “不太能,不过那匹白马好帅,我能租它吗?”
    马行的牙人一听,立刻眼珠子一转:“诚惠一百两,押金加上租金,如果客官需要套马车,则需要另外收费。”
    好贵!一百两,都能在钦州城外买个小院子了。
    “你别不是看我脸嫩,所以讹我的吧?”
    牙人一听,脸上的笑容登时收了一些:“小公子既是不信,我也不做你生意,免得你坏了我马行的名声,走走走,赶紧走!”
    “诶——”贺兰固扭头,“谭哥,这人怎么这样啊?要不……”
    谭昭立刻把少年郎拎了回来,仔细算算,贺兰固今年十八没到,小阿辞六岁不到,四舍五入,两人同龄人啊:“要不你个头,你信不信你现在再去问价,他能要你两百两?”
    “什么?他怎么敢的!”
    “因为你把好欺负这三个字,明明白白地写在了脸上,走吧,这城里也不是只这一家生意,再找一家就是了。”谭昭把人拖着走,“教你行走江湖第一条,出门在外,货比三家,省钱是每一个底层江湖人的致富之道。”
    贺兰固:……
    “行走江湖这么费钱吗?”
    谭昭见少年郎不再挣扎,随即放手示意人跟上:“不然呢,穷文富武,这人学文呢,刚开始其实不费什么银钱,就是买点纸笔找个开蒙老师,几两银子就能解决,之后若要继续往上学,贫寒学子亦可抄书挣钱。”
    “但学武就不一样了,你练筋骨需要找武师或者是江湖师父吧,武学呢多半很考验天赋,多数人还会敝帚自珍,你要学好一点,就得花大钱,毕竟从小打磨筋骨,不说投入的药材和食物,就是刀剑兵器,你总得各有一把吧,不然你怎么知道自己适合什么兵器,是吧?”
    贺兰固:……
    “再有,学文几年就能考童生考秀才,若是有了功名,就能免税、收学生,但习武不一样,一般普通人想要学有所成,起码十年,十年内你光支出没有任何收入,你要是没钱,你怎么坚持下去?”
    贺兰固以前光听江湖人如何如何威风,也见识过风里来雨里去的江湖人,却不想一个江湖人能走出来这般困难吗?
    “那一般江湖人,若是没钱,都是怎么习武的?”
    “三种情况,一呢天赋好又走运,直接拜入大门派,成为江湖弟子,但相对应的,人家江湖门派培养你,你就得回报门派,是不是?”见贺兰固点头,谭昭又说,“二呢,也是很走运,多数江湖人都娶不起老婆、生不起孩子,他们到老了就会给自己找衣钵传人,如果运气好一点,碰上一个武功不错的师父,你就能继承师父的名声和武功。”
    “那三呢?三应该才是绝大多数人的现状吧。”
    谭昭打了个响指:“猜对了,三呢就是普通的江湖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缘际会学了一点皮毛武功进入江湖,接着摸爬滚打、熟悉一切的江湖路数,能坐在茶馆里侃侃而谈,能去参加所有的江湖盛会,但他们大多数都只能当看客的角色,当然不乏有人混出头,但这世上不管在什么地方,顶尖的人永远只有几人而已。”
    “所以哪怕这样,你还要混江湖吗?”
    贺兰固挠了挠头,颇有些不好意思:“可能是我想得太简单了,不过感觉当看客也挺有意思的,我其实没什么雄心壮志,如果能看到悬水剑、折梅剑、抽水刀这样的江湖名人于武林对弈,等我老了,也是一笔谈资,是不是?”
    “是,赶紧走吧,再不挑马离开,天都要黑了!”
    不得不说,跟谭哥一起出门是一件相当令人安心的事情,一则是贺兰固知道谭哥武功非常厉害,二来是谭哥真的很懂人情世故,这几日下来,就没人是谭哥不能聊的。
    “那谭哥,你是怎么学武的啊?我要是有你这么厉害就好了。”
    谭昭伸手敲了敲贺兰固的头:“大人的事情,小孩少打听,不过告诉你也无妨,我的武功嘛,是自学的。”至于武功招式,大部分都是从朋友那里“化缘”来的。
    “自学?还能自学?”
    “嗯哼,为什么不能呢?若不然,这天底下第一个会武的江湖人,他的武学功夫从何而来?”
    ……倒也是,不过自学这种离谱的事情摆在谭哥身上,好像莫名其妙又合理了起来。
    **
    从钦州去江南长水县,快则十日,慢则一月,谭昭和贺兰固走得并不快,等两人到江南禹州时,天气都已经很凉了,树上的落叶都要落尽,距离入冬只有一步之遥。
    贺兰固冻得抖抖索索,不太明白为什么江南的秋天能冷成这样。
    这也太冷了,他忍不住紧了紧身上的披风,再这样下去,他得穿夹袄了。可是,他忍不住看了一眼身边的谭哥,救命,谭哥还只穿的单衣啊。
    “谭哥,你真的不冷吗?”
    谭昭看向裹成一颗球的少年郎:“这才哪到哪啊,你这样要是去北方,那不得穿两件棉衣啊。”
    贺兰固:……其实这江湖,也不是非混不可,对吧?
    “这就打退堂鼓了?”
    “才没有!我也不冷!”啊,好冷,怎么可以这么冷!
    谭昭笑了:“走吧,带你去买棉衣,江南的锦绣坊很出名的,只要花得起价钱,又保暖又薄的冬衣也能给你做出来。”
    “这么厉害?”
    “若不然呢,听说锦绣坊最好的料子,是送到皇宫里去的,连皇帝老爷都说好,那肯定好。”
    贺兰固心有戚戚焉:“那肯定很贵。”
    托谭某人的福,贺兰少爷终于明白了行走江湖钱财的重要性,并且在短短的一月旅途中,养成了能不花冤枉钱就不花冤枉钱的好习惯。
    “贵没事啊,这是我的缺点,不是人家的缺点。”
    贺兰固:……要是谭哥实在喜欢,他的荷包也不是不能出出血。
    两人很快来到了禹州的锦绣坊,这里并不是锦绣坊的总店,但最近大概是因为换季,锦绣坊的生意非常好,两人等了大概半炷香的时间,才终于有人接待。
    “二位公子,您来锦绣坊那可真是来对了,今日刚刚到了好料子,是要做冬衣还是秋衫?”
    “什么样的好料子?”
    “那可很有说头了。”伙计喋喋不休地说着销售话术,刚准备叫人拿点样料出来,他就听到了外面闹哄哄的声音,却原来是有江湖人来闹事。
    这可如何是好,那江湖人还胡搅蛮缠,非说锦绣坊以次充好、用十两货的布匹煳弄她。
    这怎么可能呢,锦绣坊打开门做生意,从不干这么损害名声的事。
    正是这时,从后面跨院里走出来一个年轻公子,年纪大约二十五六的模样,生得面冠如玉,端的是陌上人如玉,江南好公子。
    “小店多有怠慢,还请这位女侠莫要急躁,若真是小店的失误,不消女侠开口,我自会还女侠一个公道。”
    怎么说呢,那女侠登时脸就红了,原本高八度的嗓音,瞬间就成了柔情似水的江南吴语:“公子既是这么说,小女子自然是相信的。”
    贺兰固:……好家伙,蜀地变脸绝技?!而且好奇怪啊,总觉得这位公子看着有些面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