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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闲书成圣人 第229节
    第二场“花园会”,讲述冯素珍与李兆廷相约后花园,赠银百两,助李兆廷赶考。但冯父突然出现,诬陷李兆廷偷盗,将李兆廷下狱,又将冯素珍许配给他人。冯素珍女扮男装逃跑,进京寻找哥哥冯少英。由此一场精彩的故事正式拉开帷幕。
    第三场“相府”,说的是冯素珍入京后找不到哥哥的下落,见到科举公文,小脑袋瓜灵机一动,冒充李兆廷参加科举,竟然一举高中状元,被皇帝看中,要招为驸马。
    第四场“状元府”,就是著名的凡尔赛片段“谁料皇榜中状元”的篇章了,此时冯素珍正在头疼驸马的事情,八府巡按前来拜会,而这八府巡按竟然就是早年离家出走的兄长冯少英。兄妹相认,正在商量如何解决驸马的问题,圣旨就下来了,招冯素珍入公主府完婚。
    第五场“洞房”,是全篇最紧张的一折,公主见冯素珍久久不肯入寝,再三诘问,冯素珍被迫吐露实情,也是著名唱段“民女名叫冯素珍”的出处。
    在这场戏中,公主听到冯素珍的自诉后,生气怪罪道:“一心救夫我钦佩,万不该进宫来误我终身。”
    冯素珍当场就急眼了,大家都是女人,别跟我来这套,我们好好讲道理,不能因为你是公主就瞎说——
    “误你终身不是我!”“是哪个?”“当今皇帝你父亲!”
    公主:你……言之有理。
    于是夫妻变成小姐妹,开始商量怎么去套路皇帝。
    紧接着就是最后大结局“金殿”。
    在公主的助攻之下,皇帝收回成命,认下冯素珍为义女。
    但是这状元的事不好办啊。
    对了,你不是冒名顶替李兆廷吗?那李兆廷就是状元了。
    此时牢里的李兆廷:啊?
    场外观众当选本场mvp!
    不过还有个问题,公主怎么办?
    这个时候,冯少英进宫替妹妹顶罪,皇帝一看,朕任命的这个八府巡按也不错嘛。
    来来来,你要帮妹妹顶罪是吧,那你来做这个驸马吧!
    自此全戏终。
    皆大欢喜!
    陈洛放下毛笔,甩了甩手,望着桌子上的书稿,只是等了半天,没有任何反应。
    什么情况?戏本不会出书灵吗?
    在这个世界上,也不是每一本书都能有书灵存在的,不过这对于陈洛来说却是有点意外。
    连《杜十娘》都有书灵啊!
    愤怒的小鸟:那我走?
    又等了片刻,书稿依然没有任何变化。
    看来戏文这种题材,是没办法诞生书灵的吧。
    还是说,戏文这种书稿,并不算完全版本,必须得演完了才算真正完成?
    很有可能!
    想到这里,陈洛连忙抓起文稿,冲出书房,朝着洛红奴的房间跑去。
    ……
    “侯……侯爷,这是你刚刚写的?”洛红奴一口气将《女驸马》看完,抬头看向陈洛,眼中异彩纷呈。
    “没错,这是戏本,所谓的戏,就是按照这上面的内容,饰演角色,把故事演出来。”陈洛点头说道,什么声台形表,什么唱念坐打,什么生旦净末丑,什么服化道等等这些都先放一放,可以交给此方世界自己去研究,不过核心的一些概念要先灌输出来。
    “你看这一句,就是念白。”陈洛指着其中一句,示范念了一遍,又指着另一段唱腔,说道,“这里就要唱了。”
    陈洛唱了几个选段,洛红奴一边认真听着,一边拿笔在旁边记着,末了,难得脸色严肃道:“侯爷你的咬字发音有些类似青州徽府那边的发音,唱腔淳朴流畅,明快活泼,倒是和我们唱曲中的花腔有些类似。”
    说着,洛红奴指着“为救李郎离家圆”随意哼了一遍,陈洛心中一惊,他刚刚示范的时候避开了这一段,但是此时洛红奴哼唱出来,竟然与原曲有着八九分的相似。
    “侯爷,我唱的不好吗?”洛红奴发现陈洛惊讶地看着自己,顿时脸上一红,“是不是唱的不好听?”
    “不不不!唱的太好听了!”陈洛连忙摆手,说道,“就是这个韵味。红奴,你真是个大宝贝!”
    洛红奴脸色更红,头都快埋进胸里:“侯爷不要笑话红奴了……我……我不是什么宝贝,只是侯爷的侍女……”
    说到最后,声若蚊蝇。
    “侯爷觉得红奴能帮上忙,就是红奴最开心的事情。”
    一时间闺房内的气氛古怪起来,陈洛看着娇艳欲滴的洛红奴,那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似乎在撩动他的心。陈洛情难自禁地靠近了一些,伸手抓住落红奴的手:“红奴……”
    洛红奴突然抬起头主动凑上前,在陈洛的嘴唇上蜻蜓点水一般啄了一口,随后又像小兔子一样后退了一步,匆忙说道:“我去找其他人来一起做这个戏,三天之内一定弄好,侯爷,你……你……先歇会……”
    说完就一路小跑冲出了自己的闺房。
    陈洛楞了一下,再朝门外看去,已经看不见洛红奴的身影。他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有些哭笑不得。
    “我这是……初吻没了?”
    “关键是,我还是被动的!”
    ……
    中京城,庆安坊。
    一辆豪华的马车停在路口,那马车上镶金,下嵌银,车身是黑云木,上用翠玉雕刻着游龙鸾凤,拉扯的是一匹黑马,身上有几道诡异的血色符文,明显是一个炼血境的妖族,一双眼震慑着四下蠢蠢欲动的目光。
    一个儒生小步跑来,这儒生穿着上好冰蚕丝织就的青衫长袍,脚上的鞋子那是东海鲛皮做底,洛州米家“千针万线走星辰”的秘法刺绣的鞋面。
    此时这位身着华贵的儒生却宛若书童一般,恭敬走到马车前,掀起了那用一缕一金的紫桑丝织就的车帘。
    车内并无他人,只有一只背着小背包,浑身翠绿的小青蛙。
    金瓜瓜!
    它此时蹲坐在椅子上,正在吃着冰糖葫芦,看到儒生,微微点了点头。
    “呱?(怎么样?)”
    “呱?(陈洛知道本大爷找他是不是开心疯了?)”
    “呱!(跟他说,他不亲自来接我,我不下马车!)
    “呱!(哼!)”
    “瓜瓜少爷,梧侯他不在中京。”
    “呱!(你说什么!)”
    “呱?(他去哪了?)”
    “说是去了北境,东苍城。”
    金瓜瓜手中的冰糖葫芦突然掉在地上。
    “呱……(那么远……)”
    “呱!(果然是我看中的男人!)”
    “呱!(听上去好刺激的样子!)”
    “呱!(赶紧上路!)”
    “呱!(去北境!)”
    第二百三十八章 好戏开场
    薛良才怒气冲冲地从政事堂走了出来,面色很不好看。
    因为他看好建宅的那片地,城主府居然不卖。
    最后他将价格出到了自己的承受极限,已经超出了周边地块的两倍,城主府的回复依然是不卖!
    再细问下去,原来是城主亲自圈下了那片地,要建什么剧院。
    开玩笑,他薛良才好歹也是个见多识广的夫子,今天七十二岁,什么没听过什么没见过,剧院又是个什么东西?
    分明就是政事堂拿出来敷衍自己的借口而已。
    可惜啊。
    他薛家世代经商,对城市布局自然有着敏锐的判断。在他看来,若是将来东苍城大兴,那一片地块必然是富贵之地。
    因此薛良才就打算将这个地方作为他薛家的立足之基,没想到却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拒绝。
    ……
    回到租住的四合院中,院中奔跑嬉闹的三个半大小子见到薛良才,连忙停下了脚步,恭敬施礼道:“见过大父。”
    见到自己三个孙儿,薛良才的面色这才和缓了一些。
    他薛家,虽然并不是什么豪门望族,但也算是岚州一座小城的豪绅之家,颇有资财,到了他这一辈,出了他与兄长两人,俱是读书种子,如今都是夫子境。
    可是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兄弟二人透支了后代的才思,他有两个儿子,他兄长有三个儿子,全部都不具备通读天赋。
    他们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可是让他们失望的是,到孙儿这一辈,目前孙儿五个,无一有通读天赋,孙女三个,倒是有通读之天赋,不过在他们看来,天赋有限,大概成诗境的儒生就是极致了。
    直到几个月前,自己的几个儿子和侄子通过阅读梧侯之书,踏上了武道,在经历过一番观望后,薛良才与兄长薛良华最终决定——分家!
    与很多家族的选择一样,薛良华留守祖地,继续教导三个有通读天赋的孙女,而薛良才则带着已经领悟武道的儿子和侄儿,连带着没有通读天赋的孙儿,前往东苍。
    一路背井离乡,奔波数千里,来到东苍城后,又只能住进这让他看来有些简陋的四合院,好不容易选择了一块开家之地,又被拒绝,薛良才心中自然郁闷。
    只是见到三个虎头虎脑的小子,心头又软了一些。
    若不是为了他们,他好歹也是夫子,何苦要来吃这人离乡贱的苦呢。
    都是为了孩子啊。
    薛良才伸手摸了摸其中最小的一个小子的脑袋,说道:“讷儿,你父亲与诸位伯父呢?”
    这是自己幼子的儿子,唤作薛讷,最受薛良才的喜爱。薛讷恭敬说道:“回大父,父亲与几位伯父去应征城卫营了。两位兄长还在外做任务,并未归家。”
    薛良才这才点了点头:“过两日武堂就要开学,大父已经给你们都报上了名,届时要用心习武,莫要贪玩。”
    三个小家伙一同行礼道:“谨遵大父教诲。”
    行礼后,薛讷又吐了吐舌头,说道:“大父,这地方也没什么好玩的,我都有些想念二姐姐她们了。”
    薛良才轻轻一笑,薛讷说的二姐姐是他长子的女儿,也是留在祖地读书的孙女。这小孙女心灵手巧,惯会制作甜点美食,这薛讷嘴上说着想他二姐,实际上就是嘴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