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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
    “我睡觉可老实了,你就和我睡吧,路叔叔?”

    路炎晨蹙眉,本来刚就是浅尝辄止,正想去楼梯间抽根烟缓缓呢:“三篇。”

    转身,人走了。

    楼梯间,路炎晨站在最上头那级台阶上,目光越过昏暗的楼梯间,穿过楼下转弯处那半开的窗户去看外头。五月开始,又是三个月的出差行程,要去好几个军工厂,走之前要解决掉结婚证和准生证的问题,还要把婚礼给办了,总不能让姑娘大着肚子办酒席。他倒无所谓,可这对归晓是个遗憾,新娘都该是最漂亮的。

    所以,婚礼要筹备起来,要快。幸好他当初还留了点儿钱,够用的,就是流程不太清楚,也还好有孟小杉能给意见……这些都在计划内,都不是问题。

    唯独有一点,刚好归晓怀孕三个月要去建档、产检时,自己在外地,还是机密单位,能不能及时联系上都难说。

    光想到这一点,算得上是身经百战的他却不踏实了。

    现在的归晓还是喜欢腻着自己,还过去没差别,亲一亲,拉下手都能让她乐上半天。可相隔两地时,她又没过去那么没安全感,马上能切换重心到事业上……路炎晨知道以归晓的能力可以照顾好自己。

    可他终究是个正常男人,“老婆”和“孩子”这两个词太重,就压在心坎上。

    路炎晨在阳台吹了半天风,漱了口,回了卧室。

    归晓正在喝睡前最后那一顿牛奶,这次是鲜奶,自从知道喝奶对娃好,她恨不得天天将自己泡在奶缸里了。路炎晨见她喝完了接过去,想下楼去厨房洗干净放好,被归晓拽了手臂,小声抗议:“等你半天了……明天再洗。”

    路炎晨好笑地借着床头壁灯瞅她,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格外黏。

    “把杯子放桌上啊,”她将棉被掀开,“暖烘烘的被窝,热乎乎的老婆,快来。”

    路炎晨抿了嘴角,将杯子往电视柜上一丢,关灯,脱去多余的衣服上了床,将所谓的那个“热乎乎的老婆”的温软的身体搂在胸前。

    “路晨……”归晓闭了眼在他胸前用脸摩挲着,轻声叫,“路晨。”

    “嗯。”

    “第一见,我们多大?”

    “你十三岁,不到十四,我十七。”

    ……

    归晓手掌压在他光溜溜的胸口上,鼻子酸,眼涨涨的:“当年特别对不起你,我都以为没机会和你说对不起了……别看我说得分手,其实我特爱你。从认识你开始我对男的就全是一个审美,就喜欢你这样眼睛好看的,喜欢你这种不爱说话的,见到话多的人就烦……还喜欢你这种接吻温柔,会修车的,学习没我好的,台球打得好,小流氓都会怕的……每次吵架都不说话,生闷气就抽烟,大冬天在运河边亲我……”

    路炎晨哑着声问:“归晓?”

    本来说得就让自己想哭,听他稍微一有回应眼泪就出来了,估计是怀孕了,人感性得不行:“我就是后悔和你分手……想起来就后悔,不想也后悔……”

    他用手一点点将她的刘海拨开,擦她冒出来的汗,又抹她脸上的眼泪:“这个月就娶你,给我点时间准备。”

    归晓哭得正懵,迷迷瞪瞪地抬头,在一片水蒙蒙中看他。

    “订孟小杉的酒楼,秦枫做证婚人。我们结婚,这个月就结。”

    第三十三章 忠诚与信仰(1)

    没想到,计划被一夕打乱。

    星期五,基地临时接到了支援任务。有新一批的爆炸物被挖掘出,量大,又是经年累月被地下侵蚀过,十分危险,都被集中送去了一个偏僻的工厂里。

    急需大量专家,集中作业,报废掉这一批危险品。

    基地这里,路炎晨是头号被点名要过去的人。

    第二个是这里资历最深的老专家,干瘦,不高,也就165的个子,背脊倒是挺拔的。

    两人平时在基地并没有交集,倒是走前在办公室和基地老大开了个会,大意是,这次因为量大,难度大,危险也大,提前做一下“动员”。十分钟过去,老大看两个人都表现出一副不太需要动员的表情:“老沈啊,知道你家里没人,回去收拾收拾就行。小路,你不是要结婚吗?这一走就是三四个月,婚礼要不要延期?”

    “不用,”路炎晨顿了顿,“走前给我一天假,让我把结婚证领了就行。我老婆要办准生证,来不及等我回来再领了。”老大一口答应下来,顺便让秘书去催人事。答复是关系还没过来,恐怕只能中途抽一天飞回来办结婚证了。

    此时,归晓人已经在镇上了。

    她掂量着路炎晨平时也没空,反正自己工作时间自由,一是按不住想要和好友分享的心情,二是想都先安排起来,于是今天就开车过去了。

    孟小杉也是个做事利索的,拿了菜单,就和归晓挑拣开了……

    棕红色的皮沙发里,归晓脸贴在沙发靠背上,闻着皮子淡淡的膻香气:“你把账户给我,我钱打给你。”

    “开什么玩笑?”孟小杉笑了,“钱又不是你借的。”

    归晓郁郁瞅她:“可我过意不去。”

    孟小杉轻叹口气:“这和路晨、和你都不太有关系。这笔钱是海东问我开得口,用得也是他和我的交情,这是我和海东的事。我给你讲,你也别去还钱给海东。初中时候他跟着一帮大流氓出去闹事,是被路晨拽回来的,要不是路晨他早废了。男人之间你也不要掺和,他要是想让你插手,他就不是我认识的那个路晨。”

    其实孟小杉说的道理她都懂,路晨的工资条和存折也都给她看过……照他的话说就是,待遇比预估的还要好。还有一年多这工资卡就没用了,直接给她。

    孟小杉的脾气她懂,这事不能再提了,再提绝对会犯脾气。她又去举着一张纸,上头都是孟小杉给她精挑细选配出来的菜单,孟小杉也就着去看,没瞄几眼又是感慨万千,视线落回到归晓身上,摸了摸她的脸:“真好。”

    并非还有感情在,只是,人到一定年纪总会有的情绪。

    年少时的爱人,谁不想珍惜?

    可并不是人人都值得。

    哪怕值得,也不是谁都有这个机会。

    晚上回家,归晓没来得及给路炎晨看定好的酒席单,见着简单的行李箱,心颤了下。瞄了眼里头的衣服,差不多都在这里了。

    路炎晨衣服不多,哪怕是便装也都是基地发的,平时一拉开衣柜差不多全一个样。归晓见他将拎着几本书出来,更懂了,这是一个漫长的出差安排。统共就这么五本书,全拿走了……哎,要是能把我装走就好了。

    “你要出差啊?”归晓一溜烟趿拉着拖鞋过去,抱他的腰,“带我走吧,带我走吧,还有你的娃,还有秦小楠,一起行吗?”

    路炎晨反手去摸她的小耳朵,低声说:“不行。”

    “我知道,”她也就是发发嗲……听他语气这么严肃还挺不好意思的,探头探脑看他的表情,“逗你玩的。你去哪儿啊?什么时候回来?很久吗?”

    “挺久的。”

    路炎晨想交待什么,可在脑子里过了一圈,什么信息都不能说。只好又例行公事地和上回在基地关禁闭一样,强调他手机会被用特殊的东西装起来,防窃听,当然也防信号追踪,又是与世隔绝的一段日子。

    “那有点儿麻烦,不能等领完结婚证再去吗?我急着去开准生证呢。”

    “我提前打了报告了,等那边一有空闲就飞回来领证。”

    归晓被这话弄窘了,还好她现在不是小姑娘了,要不然还以为刚怀孕就要被人甩了的架势……“记得我还要产检呢,怎么也要在三个月之前回来一次。去这么久……要是肚子太明显也不好办酒席,太难看了……在镇上办,肯定要有好多老同学来,丢脸死了。要不等生完再办酒吧?”

    路炎晨应了,也没别的办法。

    他今天一直在想怎么和她说要推迟婚礼,没想到归晓自己先提出来了。

    如果是别的女孩,估计碰到这种情况难免起疑心病了,会想着,是不是怀孕了就掉价了,什么都省着来,赶着来,恨不得不办婚礼就凑合结婚完事了。幸亏归晓的性子他还是了解的,她没这么多弯弯绕绕的东西,要真这么想,就能真直接问你。

    估计归晓难得做过三次弯弯绕绕的重大事件都和他有关:一是,开始就喜欢上他,伪装成不在乎;

    二是,两年前在加油站见到还喜欢,假装是生疏了;三是,去二连浩特再见到,佯装着已经忘了。

    半夜四点的专车,直接去机场。

    就这样,他已经是最后一批出发的人了。

    三点多路炎晨翻身想下床,归晓倒是没醒,就是压着他的胳膊,自发自觉地在睡梦里到处找他。路炎晨将她睡得乱糟糟的头发捋到枕头上,借着微弱的窗外月光,仔细看了会儿她的眉眼,将她的下巴轻掐住,将嘴唇压上她的。

    睡得发干的唇,还有软绵绵的舌尖都被他吮弄了半天,归晓没醒,倒是回吻了。

    应该还在梦里。小春梦。

    要留什么话吗?还是算了,别吓到她。

    虽然这是传统。

    人出了房门,一直偷听这边声音的秦小楠也溜出来,悄悄声地问:“走啦?”路炎晨点点头,摸他的脑袋,再去瞥卧室门:“多照顾点儿。”小孩比归晓见识这种场面可多了去了,还是五岁时他爹就早将“身后事”交待好了,他倒背如流都没问题,特认真点点头,目送路炎晨下楼,拿了箱子悄无声息走了。

    下楼时,专车等在小区外头,普通一辆黑色保姆车。

    沈老很有心,考虑到路炎晨是有小家庭的人,特地让保姆车先绕到去接自己,再来接他,让小未婚夫妻两个多睡一会儿。上车了,路炎晨和沈老对视一眼,相互笑了笑。

    车窗开着,透进来清凉的晨风。

    路炎晨将手臂搭在车窗边沿,望一眼那幢楼,找到归晓卧房的窗口,还在短暂回忆着刚刚和她短暂的深吻。当初还没试过和人亲热时,他更在意得是未来要采取的方式和方法,可当对象确定为归晓以后,所有都变得不同了。

    那是一种感觉,从没这么和人亲近,也没有这么考虑过一个人的感受。

    和对妹妹的袒护不同。对归晓,是更亲近的,不可言说的保护和占有欲,哪怕在和她做|爱的时候也在用各种方式,观察、体会,或是直接去问。在内蒙有一次她表现的格外投入,他也就延长了二十分钟左右的时间,最后离开时,枕头上都被归晓脸上的汗和眼泪弄湿了,她在身下气若游丝地小声,哑声问:“你今天怎么这么久啊……我都快昏过去了……”他也是难得尽兴了,扳过来她的下巴,去一处处亲她的嘴唇,脸颊,下巴。

    ……

    “小路,当初怎么想去当兵的?”沈老拧开水杯盖,就着滚烫的热茶,吹了口气。

    白雾被吹散开来,水仍是烫的。

    路炎晨默了一会儿,想起曾影响自己的各种原因:“说不好。”

    98年洪水看新闻,那些在洪流里身体连着身体的人,全是普通家庭里最普通的儿子们,少年们,一声令下前赴后继用人墙抗洪。还有小时候看过几本书,描述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反应堆发生爆炸的时候,当时近五万士兵还有消防队员做了敢死队,不顾辐射去砌墙封闭辐射物,数年内全都死亡……还有很多这样的事。

    不同的国度却有着相同的一类人,不论贫穷还是富有,以祖国为信仰,以忠诚为骨血。

    最初就是想做这样的人,后来,更简单了:

    他有这个能力,他也该这么做。

    五点时闹钟响了,归晓再去找人,早就只剩下了自己。将枕头拽过来,还有路炎晨留下来的味道。她又将枕头胡乱揉在怀里睡了。

    原定周末要去他家,这下没事儿干了,一觉就睡到快十一点,还是秦小楠给她叫醒的。归晓去厨房,见到她专门用来喝奶的玻璃杯洗干净了,倒扣在吸水的白布上,盯着,瞅了好久。

    一个男人,不管他要去哪里,在离开家门前还不忘洗干净一只普通的玻璃杯。

    光是想想他走前在这个厨房里洗杯子的背影,在水池左边,胯斜靠在那儿,再叼根烟……不对,怀孕后他就不在家里抽烟了。归晓知道他工作压力大,也没觉得戒烟是必须的,从小也早就习惯了……于是,脑子里又重新构图,继续想象上回他没有含着烟,仔细洗着玻璃杯,用手指滑过杯子口边沿。

    再一甩,关水,晾去台子上——

    “下次喝奶别咬杯子口,这杯子太薄。”

    “哦。”

    “干什么买这么薄的杯子?”

    “好看。”

    那时候,那男人不甚客气地斜过来一眼的时候,太有感觉了。

    百看不厌。

    第三十四章 忠诚与信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