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珩和季婉知吵架的理由很简单,据陆珩所述,就是季婉知国外的朋友回国,到京城来玩,想让季婉知充当向导,带着他们玩。
一共有叁个人,一男两女,到这为止都很正常。
问题就出在,那个男的在美国追过季婉知,还是大肆宣扬的那种,直到和现在的女朋友在一起后才收敛,和季婉知以朋友的身份相处。
他的女朋友不是中国人,这次没有跟着过来。
季婉知认为,她并没有和那个男人独处,还有其他人在场,这只是场普通的朋友聚会,并没有和陆珩报备的必要。
更何况,他追她的那几个月,她并没有表露出任何会同意他的苗头,全凭他一厢情愿,在美国也是普通朋友的身份。如果不是那两个女孩子,她根本就不会答应当这个向导。
陆珩不相信她这个解释,两人大吵一架,季婉知摔门离开。
电话那头陆珩还在生气:“我也不是不允许她去,就提前和我说一下,这很难吗?”
易书月:“……那你直说不就行了。”
陆珩:“啊?”
易书月还以为是多大的事,值得他叁更半夜打电话过来,听完只想骂人。
她不耐烦道:“那你直说啊,你允许她去,提前说一下就行,这有什么好吵的?”
“人家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怎么会知道你在想什么?我跟你说我看小说和电视剧最烦这种人,做了不说,还等着人家自己发现,神经大条一点的谁会发现那些细节啊?开口说一句我爱你,和别的男人出去我会吃醋,这样的话很难吗?”
宋琛端着碗出来的脚步顿了顿。
易书月翻了个白眼:“以后这种事别来烦我,这次通话时长五分钟,记得微信转我五千,挂了。”
说完,也不等陆珩回复,她狠狠掐断了电话。
一抬眼,宋琛不知何时来到餐桌前,把面碗放在桌上,往她那儿推了推,状作不经意地问:“谁这么晚还给你打电话?”
“一个朋友。”
易书月还在气头上,刚好来了个能听她宣泄情绪的,用筷子夹了口面,边吃边吐槽:“和女朋友吵架了,来问我怎么解决。说实话就是芝麻大点小事儿,我已经骂过他了。”
“不提他了。”易书月眨眨眼,“你怎么只煮了我的?不饿吗?”
宋琛垂着眼,故意将手摆在桌面上:“不饿,你吃吧。”
“哦。”
易书月没发觉他的异常,自顾自吃了几口,忽然站起来,去厨房拿了个碗,把自己碗里的面和汤匀出来一半,递给他。
“我一个人也吃不完,你帮我吃掉点吧。”
易书月说。
闻言,宋琛神色微怔,刚想说不用,蓦地想到什么,还是伸手,接过她递来的碗。
易书月不喜欢亮白色的灯,觉得冷清清的没有人气,在上次买家具的时候,顺便请人来换了灯泡。
现在餐厅灯光整体呈昏黄色,衬得宋琛肤色更白,手指上殷红的血就显得非常惹眼,易书月差点以为是自己看错,小脑袋凑过去,才看到那个小伤口。
她捉住他的手腕,放在手心,仔仔细细看了圈儿,瞪大眼:“你什么时候受伤的?怎么不处理一下呀。”
“刚才切菜不小心切到手了。”宋琛轻描淡写道,试着收回手,“没事,等下就自己愈合了。”
“这怎么行?”
宋琛这毫不在意的态度,让易书月愧疚感爆棚。
他是为了给她做夜宵才切到手的!
这么好看的手!怎么能留疤!
易书月按着不准他动,紧接着,风风火火地跑向客厅,翻出电视柜里面,她新买的医疗包,取了张创口贴出来。
“你自己贴一下,之前秦梦送了我个祛疤的药膏,我觉得很好用。但我放在家没带过来,我明天过去拿。”
宋琛低着眼,想到她之前和陆珩打的电话,小声提出请求:“你帮我贴,可以吗?”
易书月没听清:“嗯?”
“算了。”他不愿再重复,“给我吧。”——
月,我恨你是个耳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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