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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风华 第532节
    李密如果打了胜仗,这时候应该是兵进洛阳。
    金墉城的粮草军械,都得往前方运输才对。
    封存府库以备检点,这不就是说……魏王准备据金墉城而守?
    又或者是他不过是为自己即将进入金墉城找个说辞,检点封存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自己做好接应!十万人的接应自己是做不来的,这弹丸之地也根本驻不下那么多兵马。
    依此看来,李密身边的兵马怕是已经所剩无几,这么急着传令,就是生怕金墉城准备不周,自己难以立足。
    十万大军变成所剩无几,这意味着什么,自然不言而喻。
    魏征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得飞快,随时都可能顺着喉咙跳出来。
    他深吸一口气,正准备说些什么的当口,就听得一阵脚步纷乱,二十几条全副武装的大汉蜂拥而入,让衙署变得异常拥挤。
    一眼看去,这些人正是金墉城中手握兵权的实权军将。
    在场众人所掌握的兵力加在一起,大概占了金墉城全部兵力的九成以上。
    剩下的也就是散兵游勇不成气候。
    眼看这些人来势汹汹,魏征心头一紧,生怕他们想不到那么远,只急着立功表态,不由分说先把李君羡杀了,那可就无法挽回。
    连忙说道:“列公暂且听我一言……”
    “啥时候了还听?
    听个球!”
    一名黑面大汉大吼一声,打断了魏征的话。
    随后对着魏征叫道:“快随我们上城去看!”
    “看……看什么?”
    “狼烟火号!战场那边来的!”
    第一千零六章 瓦解(十二)
    战马“咴咴”地打着响鼻,四条腿剧烈颤抖着,如果不是畏惧骑士手中的枪杆抽打,早就匍匐在地不肯起来。
    再怎么神骏的良驹也总归是血肉之躯,自身的体能也有极限。
    虽然经过训练的马,比普通人家牲口更耐驰骋,可也架不住长时间冲刺式奔跑。
    这个过程中为了保证速度,有的骑士甚至不惜以刀枪锋刃戳刺马臀。
    这种剧烈疼痛确实能刺激战马疾驰,代价就是对身体的巨大透支,一旦停下来就必须长时间休息,很难马上再高速奔跑。
    这还是好的,如果身体差一些的马,在这个过程中随时可能毙命。
    马匹在这种情况下,最需要的是休息以及骑手关照。
    有经验的骑兵,则会把随身带的油饼之类用油炸过的食物喂给坐骑恢复体能。
    可惜现在这些战马的主人,已经顾不上自己的脚力,或是倒在战马旁边剧烈喘息或是玩命喝水,又或是紧张焦躁地看向四周,总是觉得不知从哪里就会杀出一支伏兵。
    他们身上鲜亮的盔甲已经歪斜,许多人的战袍也被扯破,狼狈不堪不成样子,丝毫看不出不久之前的威风。
    曾经的他们已经把自己视为后备御林军,如今却是只想着活命。
    至于御林军又或者开国元勋,注定就是个梦不可能实现。
    他们的战旗在逃跑过程中已经丢弃的七七八八,仅剩的几面旗帜戳在那,旗面无力地耷拉着,瓦岗旗号以及李字认旗都如同他们的主人一样,曾经威风八面如今则无精打采毫无生气。
    由于事发突然,李密在上马的时候,根本来不及更换衣装。
    他那原本为了临阵时让部下都能看到自己特意打造的凤翅金盔、金色札甲、猩红战袍全都遗落在六合城内,根本顾不上带出来。
    身上穿得还是之前在城中下棋时那身,折脚襥头、织锦长袍。
    这衣服根本就不是为了骑马准备的,哪怕是纯粹的文士,在需要骑马时都会脱下来换上窄袖胡服以求方便。
    从战场一路亡命而逃,到了现在这衣服已经不成样子。
    襥头早就不知道掉到哪里,衣服在奔跑的过程中因为受风严重影响速度,李密亲自挥剑把碍事的部分割去。
    现如今披头散发衣衫褴褛,一只靴子也不知去向。
    堂堂瓦岗之主,不久前还想要一统天下登基为君的李密,现如今的模样和落难乞丐几乎毫无分别。
    这也就是在军中所以显得扎眼,若是把他扔到现在的洛阳,往那些等着领粥的难民队伍里一扔,保准想找都找不到。
    望着眼前东倒西歪的军士,李密又忍不住回忆起上一次洛阳兵败的情景。
    和前此相比,似乎这次更惨。
    毕竟自始至终,自己就没见过洛阳城的样子。
    而且杨玄感直到死的时候,依旧像是个英雄,几曾像自己这般狼狈。
    这样子若是被他看到,肯定是一鞭子抽过来,再怒骂一声:“混成这样为何还要活着?
    怎么不去死?”
    那是个爱面子重于性命的男人,所以他最后宁可选择像英雄一样死去,也不肯听自己的话,化装成流民混在人群里争取一线生机。
    若是今日换成是他,肯定是宁死也不走。
    多半还要披挂上马提起大槊和徐乐分个死活。
    若是自己也那么做……是不是就不会这样了?
    李密心里转过这个念头,但是随即又摇摇头:自己绝不会像杨玄感那么蠢,留下来等着送死。
    十万大军都败了,自己带着八千人又能管什么用?
    再说乱军之中自己的大旗又格外显眼,很容易被他顺着旗号找过来直接索命。
    连那个如同神魔一般的男人都死在他手里,自己又不曾多长个脑袋,拿什么和他争斗?
    陈智略脚步蹒跚着走了过来,手中还拿着一双战靴。
    来到面前将战靴放下,低声说道:“主公请换了靴子,再换一身甲胄披挂。
    现在这个样子太惹眼,玄甲骑中听说有梁亥特部落的神射手……“李密听到最后这句话,就像挨了一记鞭子,一个机灵站起身形,二话不说便弯腰脱自己脚上残存的那只靴子,同时朝陈智略吩咐道:“还愣在这干什么?
    赶快去找甲胄!等等……要一件寻常的就好,不必太惹眼。”
    从六合城开始跑,到这里差不多十多里的行程。
    这个过程中由于光顾着逃命,什么都顾不上,连气都喘不匀就更别说换衣服。
    这是众人第一次休息,陈智略的提醒说来也不算晚。
    但是李密心中,已经给他记了“怠惰无用延误军机”的黑账。
    现在才说,早干什么去了?
    若是这一路上真的被神射手盯上,现在早就被射成刺猬了,你再提醒有什么用?
    酒囊饭袋就是酒囊饭袋,这些许小事都料理不明白,和王伯当那帮人简直就没法比。
    到这个时候不得不承认,人与人之间确实存在着巨大差距。
    也不用说军国大事,就是这点小事就能看出差距。
    如果是徐世勣处理,肯定能妥妥当当,既不让自己遭遇危险,也不会让自己丢了面子。
    堂堂瓦岗之主,当着众人面换上士卒衣甲,这颜面何存?
    只能等过了眼前这关,再把今日之人逐个发落。
    好在……人也不是太多。
    本想着八千内军绕着六合城布阵,撤退的时候把他们带出来不是难事。
    可是真到跑起来才发觉,事情比自己想象中困难多了。
    说来自己也是马上天子,从追随杨玄感起事,再到加入瓦岗,也是一路厮杀过来的。
    虽然自己独立领军的时候不多,可是看的多了也该学会了。
    可不知为何,看徐世勣等人带兵时没那么麻烦,真到自己指挥怎么就成了这样?
    明明有八千人的,怎么现在才剩下那么几个?
    放眼望去部下兵将七零八落,这一堆那一堆的分散各处。
    虽然没法一个个去数,但是大概估计一下也就是六七百人的样子。
    战前十万虎贲气吞山河对战八百甲骑,结果最后自己剩下的人还不到八百?
    要知道内军光是骑兵就有四千,人都死到哪去了?
    前者翟让战死,徐世勣统帅大军撤退的时候,可不是这样子的!那时候虽败不乱,大军虽然损失了不少粮草辎重,可是军队基本都保持完整。
    哪像现在这样大军十不存一!徐世勣!这肯定是他捣的鬼!自古来胜败兵家常事,孤也不是没打过败仗,但败的这么窝囊还是第一次。
    想来肯定是徐世勣用了诡计,这些内军是他一首操练,军中肯定有不少亲信心腹。
    肯定是这些人带头煽动,才让孤败得如此狼狈。
    此仇不报誓不为人!李密心中正在想着的时候,陈智略已经从一名骑兵身上扒了全套衣甲,把甲胄衣服全放在马背上,拉着马过来献宝。
    他由于时刻准备着厮杀,身上披挂整齐,倒是不像李密那么狼狈。
    可是这一路跑得实在太急,光是张嘴喝风就不知道喝了多少凉气进去。
    肺感觉都要炸开,走路也是踉踉跄跄走不利索。
    是以这一路走得很是缓慢,也就更容易吸引兵士的注意。
    逃命的时候顾不了体面,陈智略心里给自己开脱着,来到李密面前,强做个笑脸:“主公的脚力乏了,且让它歇一歇。
    稍后乘这匹马便是。”
    李密看看陈智略,又看看他牵来得脚力:“莫非这匹马方才不曾跑?”
    “这……”陈智略暗骂了自己一句:糊涂。
    光顾着卖好,怎么把这个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