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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节
    “当然。”

    各自碟子干干净净了,厉列侬叫住想要离开的她。

    乖乖坐下,做认真倾听状。

    橙黄色的落日光辉一点点变深,许戈听到厉列侬这么问她:“想不想见他?”

    “他?”

    男人声音听上去有点故作轻松:“你一直在找的那个人,我知道一直以来你都想见见他。”

    许戈一直在找一个人,许戈一直想见到某一个人,一个在繁星闪烁的夜晚来到她面前的人。

    离开耶路撒冷后,她就再也没有见到他,极度寂寞的时候她常常想念他凝望着她的时刻,世界温暖而寂静。

    她一直在找他,可一直都找不到他。

    偷了哈桑家牛仔裤的圣殿士,宛如人间蒸发。

    厉列侬的话让许戈精神开始高度集中,手不知不觉握紧杯子,小心翼翼的试探:“他?圣殿士?”

    她的话让他敛起了眉头。

    眉头是敛起的,声音是嘲讽的:“圣殿士?够幼稚。”

    这时许戈一门心思都集中在厉列侬口中的那个‘他’上了“阿特?!”在他那声哼出的“嗯”中许戈眉开眼笑了起来。

    眉开眼笑着:“我怎么可能不想见他!他现在在哪里?他长高了长壮了没有?有没有比以前好看些?还有……”

    冷冷的叱喝打断她的语无伦次:“许戈,不要忘了你现在身份是厉太太,是有夫之妇。”

    呐呐合上嘴,刚刚她的表现怎么看都像是急于见到旧情人的姑娘,其实那是年轻姑娘们在面对久别的异性时表现出的一种本能。

    投递进屋里的落日日光失去了的光泽,变成红茶色。

    她安静坐着的模样似乎让他有一点满意了,不情不愿:“他现在也在布拉格。”

    意思就是说——

    咧嘴:“我是不是很快就可以见到他了?”

    “嗯。”

    那是多快呢?联想到今天出现在医院的金沅,以及停在医院外头那一排黑色轿车。

    于是,小心翼翼试探:今晚?

    “嗯。”

    强忍住那种下一秒也许就蹦出口中的笑声,看了一眼天色。

    距离变成夜晚好像还有一点时间,目光再次落在那世界上最漂亮的礼服上,心里有着小小的心思,那可是五金店老板家小女儿独一无二的一千零一夜。

    浮想联翩之际。

    “许戈!”

    收回那些小心思,目光对上厉列侬冷冷的目光,干咳一声,娇嗔:阿特干嘛用那种目光看我?

    “许戈,我警告你,想都别想。”

    “你在说什么?”假装不知道。

    “衣服是我买给你的。”1942领导人用一种无比严肃的语气说着。

    大发娇嗔:“谁说不是你买的。”

    “知道就好。”

    小一丁点时间过去。

    许戈软着声音:“阿特,别那么小气,嗯?嗯嗯?”

    “看来你的自我感觉不错,”厉列侬做出头疼状:“你还当真以为穿上那件衣服就天下无双了?”

    拉下脸来,许戈心里有点不高兴了:“那时你可是说了,厉太太穿上那件衣服就像是雅典娜女神。”

    厉列侬脸上表情写满了“我说你可真傻。”

    狠狠瞪了他一眼,这男人真让人有点倒胃口。

    “许戈你可真傻,在男人眼中,那件穿在女人身上的衣服漂不漂亮就取决于他的速度,就是把女人丢到床上的速度,与之相反的是,类似于雅典娜女神、公主女王、天使这类的赞美其背后意义是……”手搁在餐桌上,他的身体朝着她这个方位靠近,声音真诚:“那衣服可真乏味,我连吻她都提不上劲。”

    厉列侬的话让许戈一下子坐不住了,站了起来:“那样不是更好,起码,厉先生不用担心别的男人在见到厉太太时想入非非。”

    “嗯哼。”

    “厉列侬!”

    “想都别想,那是我掏钱给你买的衣服。”

    许戈还想再说什么。

    “许戈,我得告诉你,距离你和你那位幼稚的朋友见面时间就只剩下三十分钟。”厉列侬以一种无比幸灾乐祸的语气宣布:“还得提醒你一点是,从这里到你们见面的地方需要十二到十五分钟的车程。”

    什么?!这个混蛋一定是故意的。

    顿脚,朝着自己房间走去,也就是说,给她准备的时间就只有十五分钟。

    十分钟后,许戈拿着手袋横抱胳膊朝着那个挡在她门口的男人呲牙:“把手拿开,混蛋。”

    厉列侬大半个身体挡在她房间门口,而横跨的脚牢牢拦住剩下的空间。

    这个男人提出的交换条件让许戈瞠目结舌。

    抓狂,哭笑不得:“赴约擦口红是礼貌!先生!”

    不为所动:“不仅要擦掉口红,而且还得把那轻浮的耳环拿下。”

    耳环?轻浮的耳环!耳环哪里轻浮了?许戈真想把包狠狠往着厉列侬那张一本正经的脸上砸去。

    她并不是爱美的姑娘,偷走哈桑家牛仔裤的圣殿士对于她来说是特殊的存在,总不能让她逢头垢面的出现在他面前。

    起码她在他眼里得那样:嗯,还不错。

    顿脚,目光有多凶就有多凶。

    自然,他是不会把她的凶相放在眼里,嘴里轻飘飘的:“这样也好,我打电话给金沅,说实在的,我压根不想开车。”

    混蛋,混蛋!

    狠狠擦掉口红,恨恨的:“一人让一步。”

    厉列侬还在做思考状。

    这个混蛋!

    “不管怎么样,耳环我是!不!会!摘!”

    第十五分钟,厉列侬拿开手,从他面前经过,不甘心,回头,许戈把竖起的中指送到厉列侬面前。

    厉列侬开着车,许戈坐在副驾驶座位上,车子往着距离他们最近的小广场。

    华灯初上,半人高围墙圈起来的广场大约可以容纳一千人聚会,那是从前住在这里人们用来兜售香料,节日聚会的场地。

    车子停在围墙外,刚好是约定的时间点。

    拿着手袋的手被拉住。

    “又想干什么?!”脸看也没看他,冲冲说着。

    “女人让男人等五分钟也是一种礼仪。”他如是说道。

    哈!

    侧过脸,脸朝着他,用一种夸张的不以为然语气:“这话我可没听过。”

    厉列侬再次敛起眉头,在那道视线下许戈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刚刚她趁着他不注意的时偷偷的擦了口红。

    目光停在她唇瓣上,他说:“许戈,你说接下来的五分钟里我们要做点什么?”

    “什……什么?”结结巴巴的,因为他正在朝着她靠近。

    一靠近,气息灼灼,在特属于他独一无二的气息里,身体柔软双颊发烫,在他唇贴上她的唇时,没有志气的闭上眼睛。

    被吻得浑身发软。

    睁开眼睛时,唇瓣上的口红没了,连同她偷偷放进手袋的口红也没有了。

    这个混蛋。

    终于,忍无可忍,握紧手袋,手袋朝向他。

    他没有做出任何躲避动作。

    最后那一下,她还是没有把手袋往他头上砸。

    恼怒瞪着他:“说我幼稚,幼稚的人是你!”

    猝不及防间——

    “许戈,我嫉妒。”

    一呆……

    “我嫉妒那些繁星闪烁的夜晚,嫉妒你为了去见他戴耳环,嫉妒你为了去见他擦了两次口红,还有……”他垂下眼帘:“你的耳环一点也不轻浮,不仅不轻浮而且还很可爱,关于那件衣服,穿在别的女人身上我不知道是什么效果,但穿在你身上时,我第一时间在心里想的是,这衣服的设计师是怎么想的,这不是在变相的增加男人的犯罪率吗?”

    这些话就这样猝不及防间来到她耳畔,说这些话的男人和傻里傻气撞到广告牌的男人一样可爱,一样的让她怦然心动。

    “阿特……”那唤着他名字的声音软软的,甜甜腻腻的。

    “许戈,我还后悔自己为什么要硬装成那种很大度的好人,让你去见他,还有……”又长又密的眼睫毛抖动着,掀开:“你现在很好,即使不穿漂亮的衣服,即使不擦口红,即使不戴耳环也可以很骄傲的站在任何人面前。”

    “阿特……”塌着嘴。

    “五分钟时间到了。”笑了笑,把口红递给她:“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接过口红,扯下耳环,把耳环口红一起塞进手袋里,把手袋递给他保管,打开车门,这下厉先生应该安心了吧?

    这个混蛋,目的达到了!

    那是自然,五金店老板家的小女儿即使不穿漂亮衣服,即使不擦口红,即使不戴耳环也可以很骄傲。

    很骄傲的站在他面前,成熟又稳重的伸手“嗨。”

    用来环住广场的围墙外墙墙灰早已经脱落,这个小广场是近期被布拉格政府列入修复的场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