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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5章 挑战
    天光破晓,晨曦的光华缓缓偏移,映照到一块高耸的墓碑上。
    此地是太真宫后山的葬园,太真宫道士死后若是没有亲属认领遗体,就葬在此处。
    由于葬园阴气较盛,平日里也是少有人来此。尤其是最近在附近不远处开了一片乱葬岗后,就更是少有人来了。
    近些时日,魔道中人时有袭击太真宫,每次都要留下至少数十具尸体。这些尸体,就全数葬在乱葬岗上。
    所以,太真宫中人平日里若是本不来此处,就肯定不来。也就只有一些倒霉被指派搬运尸体的道士,才会时不时搬运尸体过来下葬。
    葬完之后,就匆匆而去,一刻都不想多呆。反正死的是魔道中人,没人会多在乎。正道中人的尸体都会火化成骨灰,由同门带回。
    不过在昨夜,葬园中却是多另一位住客。
    清羽缓缓睁开双眼,双掌间,大量的灰白粉末随风飘散,为这本就有些阴冷的葬园多添一分诡异。
    “花了一夜时间,消耗了两颗舍利,总算让玄阴剑气的融合稳定在左手了。”
    清羽抬起左手,看着隐没在白皙的皮肤下那好似青筋般的脉络,松了一口气。
    他还是有些小看了玄阴剑气的侵蚀,若非随身带着两颗舍利,说不定就让玄阴剑气的侵蚀蔓延到躯干了。
    “不过我也不算亏,舍利的能量虽有多数耗在和剑气的消磨上,但这种消磨也是变相的炼化,令我金钟罩的修为精进。剩下的那些,也是以「极乐六神诀」全数炼化,一点都没浪费。”
    两颗舍利,每一颗都是临近真丹巅峰的金刚寺僧人留下的,两颗合起来的精气和能量还要远超清羽自身功力。
    这一夜下来,清羽不说是功力大增,但也是精进不小。
    他能感觉到,金钟罩已是到了某个瓶颈,只要突破这个瓶颈,便能达至金钟罩第十一关。
    金钟罩第十关之后,第十一十二关都是在极限上再做突破,每一关的突破都艰难至极,但每一关的突破也将带来极大收获。若是能练成第十二关,清羽身躯强度将超越真丹境。
    所以这两颗舍利,用得一点都不亏。
    “既然已经稳定下来了,那么也该进行那件事了。”
    “系统,我要挑战破军。”
    破军,清羽上一次随机人物抽奖抽取到的人物,实力强悍至极,由于身具一颗龙元,令清羽都为之忌惮。
    不过现在就无需忌惮了,清羽已有将其击败的万全把握。
    玄阴剑气的融合固然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但也给清羽带来了极大的战力提升。昨夜能在通神境的偷袭下只受点轻伤,可全是玄阴宿剑的功劳。
    虽然当时那通神境袭击者只发一招,真正让清羽与其搏杀肯定败亡,但此时清羽的战力还是超过了真丹境的范畴。
    “宿主挑战破军,传承空间开启中······”
    随着系统的机械音,久违的眼前一花,清羽来到了旷别五个多月的传承空间中。
    冰冷的寒气侵袭而来,脚下乃是冰霜覆盖之地,四处已是有着层层冰封的冰柱,共计十二根。
    每一根冰柱中,都冰封着一气势凛然的高手。虽然这所谓的高手清羽都能一招秒杀,但在风云前期,他们的确算是一等一的高手。
    而在正前方,有一老者双掌向天,亦是被冰霜覆盖。此为破军之父——剑慧,亦是无名之师。
    此地,便是当年破军与无名比武之处,剑宗冰窖。
    昔年无名剑道大成,向其师求取剑宗至高剑诀《万剑归宗》,然而其师剑慧私心极重,一心念着儿子破军,要无名与破军一战,决定谁是剑宗最强弟子,胜者可得「万剑归宗」。
    结果自然是无名稳胜破军,即便剑慧事前偷偷传了破军一招不世剑招「万剑朝皇」,也无法令破军有丝毫胜利的机会。
    没办法,虽然每次说到破军时,老马都要加上一句“不下于无名”,但实际上的差距真的是谁看谁知道。
    眼看破军将败亡在无名剑下,作为裁判的剑慧开始吹黑哨,扔出当初无名拜师时作为拜师礼奉上的玉佩,然后无名就十分心软地收招了。
    可是没想到,剑慧又来了一手不知该说是骚还是傻的操作。也许是怕观战的十二位高手将其吹黑哨的事情传出去,剑慧施展「回天冰决」,将自身和十二位高手全数冰封。
    也许剑慧是认为无名心软之后,破军必胜。然后破军学会「万剑归宗」之后,可以将吹黑哨的老父亲救出,顺带好好炮制一下十二位高手,让他们别多嘴。或者干脆将他们全杀了,完全断绝外传的可能。
    然而实际上,虽有老父亲吹黑哨,破军还是败了。然后破军就直接走了,根本没管老父亲是否还活着。
    跑去绿了聂人王,又跑到东瀛苦修武功二十载。等他回来之时,要不是有冰封着,老父亲的尸骨都烂光了。
    “话说,这冰窖里头有没有「万剑归宗」秘籍啊,是不是还藏着个守着「万剑归宗」秘籍就是不修炼的铁憨憨。”清羽不由打量着四周,想要找出那个藏着铁憨憨和「万剑归宗」的秘洞。
    “不必找了,这里没有你想找的东西。”
    “踏踏”脚步声由远及近,一个没有鼻子的白发凶悍大汉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走进冰窖中。
    破军,他来了。
    清羽看看破军那头白发,再看看此时回复真容的自己的白发,感觉这家伙拉低了全体白发人士的颜值。
    虽然华国人普遍喜欢银白发,但破军这种白发,真心无法令人喜欢起来。他要是剔个光头,都可以去隔壁不列颠片场客串伏地魔了。
    “虽然不知道劳资为什么还会回到这里,但这并不妨碍劳资杀你这个小贼。”
    “敢闯剑宗禁地,觊觎剑宗神功,小子,你这是自寻死路!!”
    破军显然不想和清羽多说话,一声大喝,背后贪狼剑出鞘,一场大战,于此拉开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