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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我随我爸,来打听情况
    苏小婉紧张的望了望四周,沈明刚死,灵魂未散,此刻的她,感受到了一股凉意。
    风吹。
    夜凉。
    苏挽歌渐行渐远,模糊的背影,藏入夜色之中。
    此时的苏挽歌。
    便是停在了院子里的一棵老槐树下。这棵老槐树,是当年她与沈北亲自种下,象征着她们的爱情。七年了,槐树长大了。
    她静静望着这棵老槐树,眼泪,涓涓流下。那里,仿佛保留着她童年时的影子。那里,仿佛看到她少年时的天真。那里,仿佛听到她成年时的约定。
    苏挽歌陷入失神当中。
    仰起头,对着这棵存活数十年的古老槐树。
    “沈北,如果你已经死了,请托梦告诉我。如果你还活着,就请你回来看我一眼。”
    她的信念,由老槐树传达。
    她的执着,万世无疆!
    忆起当年。
    苏挽歌望着,看着,哭着,笑着。
    她仿佛看到。从那老槐树的后面,缓缓走来一个人。那人轻炮如雪,缓袖如云,风骨凛然,岁月,似乎毫无更改!
    那是,错觉……
    ……
    秋夜的凉意,笼罩着这座繁华的城市。
    灯红酒绿的街道上。
    匆匆而过的行人,驶过的车辆象征着城市的喧嚣。
    灯光之下,沈北的车子缓缓地行驶着,穿梭着一条又一条的大街,路过一个又一个小巷。
    沈北的直觉告诉他,大嫂就在君城,只是未曾现身!
    他要找到她。
    无论天涯海角!
    无论天上地下!
    可,不管沈北在街道上如何寻找,都最终未能见到,记忆中那深刻的影子。
    半个小时后。
    沈北驱车,重新返回沈家老宅。
    只是这时,苏挽歌的车子,已缓缓地自沈家老宅驶离。坐在车上的沈北,看着这辆自沈家驶出的汽车,那车上两个女人的影子,映入他的眼帘。
    沈北很想去见她。
    大嫂未曾找到,他又怎能顾及儿女之情?
    两人,再一次擦身而过!
    ……
    繁华散尽。
    天涯尽归!
    很快,便是深夜了!
    深夜之中。有汽车穿梭于君城的大街小巷。
    那车自天莽山的方向而来,正在驶往君城苏家!
    开车的,正是苏挽歌。于副驾坐着的苏小婉,则是满脸无奈之色。“挽歌姐姐,那沈北一家都已经结束了,你干嘛还要这么拼命的去调查这件事情呢?”
    沈家之事。如,树倒猢狲散!
    在苏小婉看来,沈家陌路,即便有气运加身,恐回天无力!
    “沈明大哥的坟前,放着四颗人头,君城,一定有人在暗中做了这件事情。我一定要查出来是谁杀了朱阮天。”苏挽歌长出一口气。
    沈明坟前的四颗人头,触目惊心,刚才她和苏小婉又返回了一趟天莽山公墓,但却再无任何线索。
    于苏挽歌而言,君城这两天恐有大事发生,只是被人给镇压了下去。
    哪怕是,陈媛也不在状态。
    “挽歌姐姐,你该不会认为,那沈北还活着吧?难不成朱阮天,是沈北杀的?”
    苏小婉本是打趣的一番话。
    可在苏挽歌眼中,却包含着另外的意思。
    “也许,真的会是他!无论如何,我明天都要查出来!”
    噗嗤……
    哪怕是那苏小婉耐性再好,此刻也是娇笑出声。沈北北境七年,恐早已化为白骨,与大地同寿。
    她这个堂姐啊,别的都好,就是太重感情了。
    沈北都已经七年未归,即便还活着,那也当是有佳人相伴,或是孩子都有了。只留下这伤心可怜的苏挽歌,还在苦苦等待着他的归来。
    七年,真的会改变一个人!
    苏小婉摇头无奈苦笑。
    “对了小婉,明哥墓碑前四颗人头的事情,暂时不要告诉爷爷他们,我怕中间会出乱子。”
    苏挽歌,再提醒一句。
    哪怕是苏小婉,虽说嘴上抱怨,但是对苏挽歌的感情却是实实在在。
    这个刚满十八岁的少女,可是苏挽歌最亲密无间的姐妹。
    “是,挽歌姐姐,人家一定不说!”
    ……
    夜色更深,月光皎洁。苏家的大宅院,有灯光闪烁,很是迷人。
    苏挽歌的车子驶进苏家院子。
    却心生疑惑,今晚,苏家有客人?
    见得苏家的院子里,停着数辆豪车,高贵奢华、琳琅满目。似有雍容华贵的达官贵人,屈尊到于苏家?
    “挽歌姐姐,有人来了?”苏小婉疑惑连连。
    正说着。
    苏家客厅内,陈媛走了出来,见到苏挽歌和苏小婉回来,连忙说道。“挽歌,小婉,你们回来了?这么晚了,做什么去了?”
    “哦,伯母,我陪挽歌姐姐去了一趟沈家老宅,接着又去了一趟天莽山公墓去看沈明大哥。”苏小婉连忙抢答,倒也让苏挽歌一阵无奈。
    陈媛闻言叹了一口气。
    时下,苏挽歌问道:“妈,今晚家里有客人?”
    陈媛悻悻点头。“是那陈冠林与陈千寒父子来了!”
    吓?
    苏挽歌却是吓了一跳。那陈冠林便是陈天述的儿子,君城陈氏集团的接班人。而陈千寒则是陈冠林的儿子,陈家大少的威名也是横贯君城。
    陈家也自陈霸天于元城崛起之后,家族日益庞大。
    却不知今晚,这对父子竟会来到苏家。
    苏挽歌正想发问,有声音响起。
    “挽歌,你回来了?”
    一个西装青年,带着几分傲然之色于苏家客厅走出。在见到苏挽歌之后,露出那自认为英俊潇洒的笑容,以一种极为潇洒的姿态,湍步来于苏挽歌面前。
    青年衣着华贵,穿金戴银,手腕上,更是名牌手表装饰。
    此人,不可以说不豪。
    而看到此人,苏挽歌脸色顿时一沉,皱眉说道:“陈千寒,你来这里做什么?”
    陈千寒,陈天述之孙,苏挽歌,也自是熟识。
    想当年,苏挽歌与沈北在君城高中念书,便与陈千寒同窗三年。昔日的陈家还未做到如今这般,而自陈家崛起以后,陈千寒今时不同往日。
    众所周知,君城陈大少一直以来爱慕苏挽歌,并且,陈家曾多次提亲被拒。
    常言道。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曾经的陈家不可与苏家、沈家比拟,以至于陈千寒不得不看着沈北与苏挽歌相知相恋。
    而今陈家崛起,陈千寒,也便不再是癞蛤蟆。
    以至于,这天鹅肉,也敢放心去吃了!
    陈千寒之流,君城也多有传闻,多年的酒色,也早已掏空了他的身体。除此之外,沈明的老婆蔡玉琴,陈千寒早已惦记已久!苏挽歌自是无比清楚,这个人,入不得自己的慧眼!
    ……
    “挽歌,我爷爷在你苏家被杀,我随我爸,来打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