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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何有乡 第48节
    接近年关,大学都开始放假了,学生都回了家,why x的生意也清闲起来。
    赵路东在这个时候开了年会,这次规模比起之前小了些,都是最熟悉的一群人。但可能是因为之前事件的余劲仍在,萱子和菜瓜就算在玩,看着也像蒙了一层雾似的。
    赵路东倒是丝毫没有受到影响一样,甚至还兴致勃勃搞来一套音响,自己蹲那研究了半天,连上麦,喝完酒就开始k歌。
    “来,我检验一下你最近的练习成果。”赵路东把缩在角落里陪菜瓜的萱子拉了过来,“给大家唱首歌。”
    萱子握着麦克,有点不知所措。
    “唱什么啊东哥?”
    赵路东:“来首《好日子》吧。”
    众人:“……”
    胡绫看不下去了,过去给萱子解围,拨开赵路东:“要唱你自己唱。”
    赵路东喝了酒,精神奕奕,他被胡绫推得晃了晃,稳住身子,说:“我唱就我唱。”
    他拿回麦克风,点了一首《友情岁月》。
    这首歌并不需要什么歌唱技巧,赵路东唱得轻松自在。胡绫猜想这或许是他的保留曲目,唱过无数次,粤语发音竟然很标准。
    如果歌曲也有灵魂,胡绫觉得这首歌大概跟赵路东能达到soulmate的程度。赵路东不管是气质,声音,感情,都太适合唱这首歌。
    消失的光阴散在风里
    彷彿想不起再而对
    流浪日子
    你在伴随
    有缘再聚
    胡绫不知道他是不是特地唱给谁听,但在这样的场合下,这首歌太容易打动人。
    胡绫偷偷看旁边,所有人都在专注听老板唱歌。她视线偏移,看到前台旁坐着喝酒的白明皓和阿津,他们不像别人那么认真,似是听惯了赵路东唱歌,一边欣赏,一边又颇为自在地聊天。
    胡绫算算,他们跟赵路东都认识十年以上了,他们太熟了。她刚这样想,马上又意识到,这屋里还有一个人也是从小就认识赵路东的人,比他们更久,那就是她自己。
    她望向赵路东唱歌的侧脸,感到一种岁月带来的踏实感。
    来忘掉错对
    来怀念过去
    曾共渡患难日子总有乐趣
    不相信会绝望
    不感觉到踌躇
    在美梦里竞争
    每日拼命进取
    也许是酒精作用,胡绫渐渐在赵路东的歌声里,体察出一种能让目眶湿润的澎湃。
    胡绫一直没觉得赵路东是那种世俗所定义的,双商特别高的人。但他赤诚,他简单,他会把自己的帮助和鼓励以最平凡且自然的方式传递出去。
    大家都能感受到。
    因为真情实意最动人。
    起初刚来这家店,胡绫还有点水土不服,但现在她适应了。她发现赵路东的爱好其实从小到大都没变过,他第一喜欢游戏,第二喜欢朋友,只有这两样最容易给他带来快乐。除了这两点,其他东西在他生命里所占的比重,都很一般。
    弄清这个,就很容易理解他。
    他想得很少,或者压根是懒得去想,很多在胡绫看来应该着急上火的事,他简简单单就一笔带过了。而把精力放在了另外一些,别人觉得该“一笔带过”的事上。
    这是他选择的生活方式。
    他喜欢,所以一直这么过。
    友情岁月,除他之外,这里谁还能唱这首歌呢?
    赵路东一曲唱毕,众人鼓掌。赵路东还像模像样地谢了个幕,拿着酒杯走到角落。菜瓜弯着腰,两手抓着脖子,肩膀在抖。
    萱子没他那么能忍,又哭了。
    赵路东蹲在这小情侣而前,也没说什么,跟放在地上的空酒瓶轻巧地碰了下,把一杯酒都干掉了。
    胡绫听见玻璃碰撞的清脆声,忽然间像被什么东西戳中了一样,心像开闸的水库,被灌溉,被淹没。
    这一瞬间,她似是而非地看开了很多事。她也明白了为什么自己总是喜欢想赵路东的点点滴滴。感情呢,肯定是有一些的,但更重要的是,这人是个稀有品种,不得不想。他能把大部分人过了二十岁就再也不信的故事,硬生生地续写下去,让你能接着依靠那些幼稚而炽烈的东西,再过几年鲜活的日子。
    至于能过多久,不知道。
    大概还是看你自己。
    赵路东喝完酒,站起身。
    胡绫剥着小龙虾,注意力全放在他身上。
    他在往这边走……他会停在哪?讨论游戏的朋友身边?还是阿津那?或者白明皓那?
    她手里刚剥好的小龙虾被人抢走,赵路东捻着尾巴放嘴里。
    胡绫:“好了伤疤忘了疼是吧,你还敢吃小龙虾?”
    赵路东:“这是十三香的。”
    胡绫:“那也有辣椒。”
    赵路东冲她瞪眼睛:“就吃就吃就吃,少管我。”
    一屁股坐在她旁边。
    胡绫心底忽然就开出花了。
    第三十四章 (34)
    胡绫接着剥下一只小龙虾。
    她心里的波动尚有余温,想来想去,小声说了句。
    “你唱歌还挺好听的。”
    “哟。”赵路东笑道,“不容易啊,你还能夸我呢。”
    胡绫立马睨他一眼。
    “没说完呢,跟我比还是差远了。”
    他们俩之间往往就是这样,很少能心平气和聊天超过五句话,好像挺过五句气氛就不大对了。
    也许太熟了就是这点不好,胡绫心想,相互之间都无法含蓄。其实她大学时期跟男生相处模式不是这样的,虽然也称不上文静含蓄,但是偶尔也能得到两句矜持的评价。
    但在赵路东面前就不行,甚至有时她本能流露出女人的柔和姿态,也会马上强迫自己开个玩笑盖过去,好像跟他矜持是什么大罪一样。
    胡绫脑子乱糟糟,无意间垂首,看到赵路东挽起的袖口。他握着杯子,小臂线条舒展流畅。胡绫看了一会,指着一处问:“这是怎么了?”
    赵路东眼神偏移,瞄到什么,呵呵两声。
    “你说怎么了,问谁呢?”
    赵路东右手腕子上留了一道牙印的伤疤,很浅,不明显,但是手腕皮肤偏白,仔细看还是能看清的。
    胡绫想到那天自己树下的狠狠一口,脸颊稍热。
    赵路东蓦然道:“第三个了。”
    胡绫:“什么第三个?”
    赵路东看着她,郑重说道:“这是你在我身上留的第三道疤。”
    胡绫皱眉:“不可能,我怎么不记得。你别什么都往我身上赖啊,想碰瓷是吧赵路东。”
    安静了三四秒,赵路东嗤笑一声,喝口酒。
    “也是,你能记住什么。”
    也许是酒精作祟,胡绫从他的语气里听出了那么点淡淡的怅然味,让她心里一揪,突然对这个话题产生了兴趣。
    她问他:“哪来的三个,你给我指指。”
    赵路东:“你还不信?”
    他把领口扯下来,露出锁骨一处。然后袖子撸起来。露出手肘一处。再翻起白白的手腕,是新鲜的牙印。
    最后,视线好整以暇地落在她脸上。
    “嗯……”胡绫抿起嘴,眼睛眨了眨。因为认真思索,她小脸都有点鼓起来了。
    赵路东:“全忘了吧,胡大小姐?”
    静了三秒,胡绫噗嗤一声,说:“全记得。”
    本来是完全没有印象的,可是赵路东这几块疤一亮,胡绫的脑子就跟超了频的cpu似的,记忆碎片嗖嗖嗖拼起,直接就昨日重现了。她看着赵路东直勾勾瞪着的眼睛,产生了那么点真情实意的难为情,捂着脸笑,不敢直视他。
    “对不起赵路东,你好像真有点疤痕体质,我以后下手会轻些的。”
    为了安慰他,她还伸手想摸摸他的头。
    男生大部分都不喜欢被人摸头,所以胡绫那手伸过来的时候,赵路东下意识就想往后躲。
    可临动前一秒,他又改了主意,梗着脖子,硬生生接下了她的顺毛之举。
    她手臂伸出,便有一股香水味跟着飘来。
    香水很淡,也不知怎么就盖住了啤酒和小龙虾的气味,顺着赵路东的鼻腔,钻入脑门。
    胡绫是个爱美的女人,今天聚会,她化了妆,用了香水,穿了漂亮且冻人的裙子。那裙子露的整个后背都能看见,又瘦又白,一双蝴蝶骨轻盈美妙。
    赵路东下午一见她就把屋里空调调高了两度。
    他又看到她细细尖尖的睫毛,胡绫的睫毛很密,跟常人不同,她的下睫毛也很长很清晰,这让她一旦化眼妆,就具备了特殊的战斗力。
    最后,他注意到她的嘴唇,饱满鲜红。赵路东文学素养不高,想来想去,觉得这颜色跟盘子里的小龙虾挺像,又红又油润。
    她还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