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2章 狼之谷
    当我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那强光又刺激得我不得不用手遮住。
    唔,我的袖子还是湿的。
    原来我正躺在一滩水坑中,我身上所有的衣物都湿透了,难怪会这么冷。我这是昏了多久?
    我望着头顶树叶交错缝隙中的天,真的好蓝好蓝,我很久都没有看到过这么蓝的天了。但是我似乎没什么心情去欣赏这蓝天白云,因为湿衣服正在不断把我的体温抽走。
    我双手撑着坐了起来,晃了晃脑袋,还真是头痛欲裂。我赶紧将自己往旁边的土地挪了挪,好让自己离开水坑。我还在微风中发着抖,我一定是发烧了。不得已,我只能脱掉我所有的衣物,把它们拧干,挂在树枝上。
    幸好周围一个人都没有,不然我宁可冻死也不会像个原始人一样脱光了站在这。
    没错,在这片原始森林里,我就是个原始人。
    我环顾了四周,四处都是高大的树。这种树非常之美,是雪白色的树干,上面的叶子是火红火红的,就像是枫叶一样,但是叶子却是椭圆形的大片叶子,一阵微风拂过,红叶软软地摆了两下。
    而比树更多的,是从树顶垂下来的藤蔓,它们则是淡紫色的,让人看了有点像蛇。哦,它们真的是太长了,互相螺旋攀爬,也能一直垂到地面。而地上的草则成堆地生长,也是火红得一塌糊涂。这片树林简直太美了,美得好奇幻。
    不过,你问我为什么在这?
    说来话长……其实就是翻车了。
    记得我前些日子好不容易在南方加完班,买了一些土特产和月饼准备开车回北方的老家过中秋。这中秋可是个好日子啊,象征着团圆……
    可我倒好,偏偏困在了这。当天因返乡的人特别多,市内的公路超级拥挤,导航上仅仅两个小时的路程硬是挤出了五个小时。被逼无奈,我决定绕远走山路,虽然远了一点,但至少没有那么堵塞,也能快点到家了。谁知正逢上了大雨,山路很滑,在一个转弯处,车子打滑,直接甩下山坡。当时觉得天旋地转,头部手肘部不断受到撞击,后来就晕了过去。
    不过,命真大啊。这样我都能活下来,而且除了些擦伤,并没有受很严重的伤。可让我奇怪的是,我的车呢?
    我的周围只有一片青葱,连个车的影子都没有。
    好吧,先不要管它了,我需要去找一点东西。尽管我坠入了山谷,但毕竟命还在,我得找机会出去。我把我的衣服更高地挂了挂作为标记,以便我能回到这里拿走它们。准备好之后,我朝着一面走去,希望能寻觅到什么野果子吃。
    我扒开潮湿的藤蔓,走在满是水渍的草地上。看来雨真的很大,我蹲下来挖开泥土,里面竟然一尺之深都泡满了水。
    穿过火红的树林,我看到了一片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不知为何,已经秋天的季节,这里却是如此的温热。草原上的草不同于树林,它们翠绿翠绿的,而且长得老高,参差不齐,最高的已经到了我的腰部。草原上会稀稀疏疏地生长着一些矮矮的绿树,虽然不高,但是很大,大得像一个球。在树之间,有黄绿色的藤蔓彼此连接,仿佛头顶都被藤蔓布下天罗地网,宛若一种绿野仙踪的感觉。
    我已经要饿得虚脱了,久寻未果,我只好折回路线,在周围再找一找活下去的方式。
    不会吧,我一世英名就要饿死在荒郊野外了!
    正悲哀时,我突然看到了一大坨黑色的,让我不禁双手合十,感谢腾格里。
    哦,腾格里是我家乡对天空的敬称。腾格里是天空,是草原上最凶猛的动物——狼的神父。如果你去我的家乡做客,你会经常听到老人们祷告腾格里,别让狼儿再偷羊吃。
    所以我到底看到了什么会让我感谢天空呢?
    车!我那几乎报废的小轿车!它侧躺再地上,底盘朝着我。
    我像发现了宝藏的海盗一样,惊喜得扑过去,尽管我刚刚还饿得寸步难行。
    车门打不开。是的,车门已经严重变形了,死死地镶在框内。焦急的我可不会管那么多,凡事靠蛮力就可以解决了嘛。我一个大脚踹了过去。
    无济于事。
    算啦,也不是所有的事靠蛮力都是可行的。我找来一根木棍,又找来了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把棍子卡在门缝中,用石头轻轻敲击,把木棍钉进一截,成为一个杠杆。我用力翘了两下,发现车门动了几丝。行之有效,我在多处用简单的工具翘动车门,企图把它拆掉。
    结果证明,这不可行。
    我嘶吼着又是一脚踹了过去,车玻璃都裂了几分。
    要不是车窗太小,我就钻进去了。
    等等,我好像忘记了什么。
    是啊,这是副驾驶。我平时都把副驾驶的车门锁上的。
    我一脸黑线地用石头砸开车窗,伸手把车锁打开。
    门开了。
    真是愚蠢。
    我无奈地自顾自笑了笑,叹了口气。不管怎样,我终于打开了我的破车。小心的跳进去,我对它进行了一番死亡搜索。
    车内弥漫着一股酒味,让我想起了我买回家的高档白酒。我费了一番力气才把两箱酒从座位底下搬了出来。我打开其中一箱,所有的酒瓶全都断了瓶颈,整个酒箱子里都是浓浓的酒香。我把碎瓶子小心翼翼地拿出来,又贪婪地抱起箱子畅饮着烈酒。哦,真是辣!
    对啊,我还发着烧,白酒可是很好的退烧药,既然无法拿走,就尽快把它最大利益地用起来。我连忙打开了另外一个箱子,想都不用想,肯定也惨不忍睹。
    不过令我欣喜的是,有两瓶白酒只是裂了缝隙,而瓶内的酒一滴未洒。我生怕碰坏了瓶子,轻轻地把两瓶酒放在车外的地上。
    接着我看到的,是放在驾驶座后的一套茶具。这套茶具是我从南方买给我父亲的,他是一个对茶有着相当品味的人,尤其对白毛茶情有独钟,所以我花了重金买下这套青花瓷的茶具。可是当我打开之后,却已经碎得不成样子了。
    说不心疼是假的,它的价值是五位数。不过既然一时半会回不去的话,这套茶具也没什么用处了。破碎就破碎,要什么完美?
    然后,我在座位角落里找到了准备过中秋节而买的月饼。这可真是个好消息。这说明接下来我有食物了,可以靠这些生存一阵子。总共六盒月饼,每盒四块,应该足够活上三天了吧。
    因为有塑料包装,月饼并没有被浸泡。我实在是饿了,便打开狼吞虎咽了三块。
    和月饼放在一起的,还有五六根腊肠,但是被水浸泡了,有一种淡淡的酒香。
    车内似乎只有这么多的东西了。我拔下车钥匙,爬出车,来到后备箱处搜寻一番。
    后备箱有用的东西果然就很多了。首先是一把巨大的铁扳手,因为用来拧螺丝所以一直放在车里。然后还有一把崭新的银色大剪刀,我试了试锋利程度……嗯,血流得很急。
    还有一副棉线手套,一小袋螺丝钉,一个备用轮胎,一个长长的打气筒,还有垫在最下边的一个大麻袋。我把麻袋抽出来,扔掉了轮胎和打气筒,一股脑把剩余的铁器装了起来。又把两瓶酒和月饼装在袋子里,最后搜寻了一下破车,离开了。
    走到下坡时,回头才发现,原来这里的草太高,根本无法看到车。我应是从车里被甩出来,一路滚了下去。
    打了个哈欠,远远地看见了我的黑色内裤,屁颠屁颠地赶了回去。
    回到我的衣物之下,我翻了翻衣裤的口袋。从里面翻出了一盒香烟和一个打火机!感谢腾格里。我打开烟盒,想要吸上一支,但遗憾的是它们也湿了,有些还折断了,露出了湿漉漉的烟草。
    我只好取出香烟,一支支摆在比较干的土地上等待风干。
    我又打了个哈欠。困意突然变得很浓。我本来酒量就不行,刚刚有喝了那么多的烈酒。如果有镜子,我一定可以看到我面红耳赤的样子。
    要不就休息一下吧?说不定睡一觉烧就退了呢。我把裤子翻过来,从口袋里发现了我的手机。它的屏幕还布满着水珠。我瞪大眼睛,竭力看清屏幕并拨打了老爸的手机号码,结果换来的是一串忙音。
    没有信号。
    我此刻哈欠连连,脑袋越来越沉。叹了一口气,说不定真的要在这留一阵子了。我望着那湛蓝的天,真的很蓝……
    呜欧欧欧欧欧——
    这是什么?
    我迷迷糊糊糊地把眼睛眯成一条缝,无力地挠了挠头发。
    突然,我瞪大了眼。
    狼!
    我吓得连忙从地上爬起来。已经黑天了,微风也变得有些犀利。
    呜欧欧欧欧——
    远方仍不断传来那狼的嗥叫,惊得我一抖。
    我知道狼。
    我北方的家,经常能听到这种狼嗥。老家位于内蒙古,处于国界处,总能听到蒙古国那边传来这种恐怖的声音。
    之所以我称其为恐怖,是因为我见到过狼的所作所为,真的是令人发指,令人愤怒。
    我们还好,已经建起了钢筋水泥房。但在蒙古的亲戚,他们还过着住蒙古包的游牧生活。有一次,我的亲戚家的羊就遭到了狼群的袭击,那个场面至今我也无法忘记。
    那时夜黑风高,亲戚把羊群赶到了一起,并没有守夜。因为外面实在是太冷了,风就像刀子一样。所以他认为狼也应该因为天气,躲在哪个草丛中而不会来袭击,便侥幸地回到蒙古包睡上一个来之不易的觉,留了一条猎狗看管羊群。而半夜时,亲戚突然听到外面狗声强烈,羊群的惨叫不绝如缕,这才大叫不好,连衣服都来不及穿就冲了出去,却仍然没赶上。狼群偏偏抓住这个机会,将挤在一起老老实实的羊,一网打尽。
    我见过那个场面。我随父亲接到通知后赶到那,见到现场时胃里直翻滚。大片的羊的尸体摞在一起,鲜血流了二指厚,一直蔓延到很远处。羊的样子很狰狞,基本都是完整的,只被撕开了喉咙。我很好奇狼为什么杀掉羊后却不吃,不吃为什么要杀呢?
    亲戚坐在那里,非常自责。他说如果守上一夜,就不会损失这么惨重了。当得知这些羊的本钱有几十万的时候,我和父亲是惊愕的。
    更让我们惊愕的是,最后调查发现,这百八十头羊的生命,仅仅由至多八只狼夺走!
    怎么可能?八只狼?八十只羊?就在十几分钟内!?
    可当我们看到地上寥寥无几的狼爪印时,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
    于是,狼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残忍,贪婪。
    而就是这种恐怖的动物,现在竟然和我同处一个山谷?!
    啊啊啊啊!我还在我的身边发现了狼的脚印!
    不会错,我见过一回之后再也忘不掉!狼的脚印!就在我身边!
    我连忙看了看双手——还在,双脚——也还在,我摸了摸脸——完好无损,我又看了看下体——还好……
    看来狼放了我一马。听说野兽是不会吃掉装死或者沉睡的动物的。因为野兽总是先击垮猎物的心理防线,然后听着它们的叫声再一举屠杀。
    很庆幸我喝了酒。狼一定在推搡我,可是我没有醒。
    感谢腾格里。
    地上的香烟已经干了。我把它们塞回烟盒,紧张地抬头望了望。
    我得暂时离开这了。于是我站起身,想要换一个栖息的地方,这里有狼的味道,它们能轻而易举找回来。
    可就当我站起来时,有一只动物抱住了我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