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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6章野马群
    早就听说了每一个野马群里都会存在一个王者的,方炎无论是前世还是这世都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规模的野马,这野马王气势果然不一样,方炎顿时有了目标,就是你了,野马王奔到了方炎身前十米的地方双蹄高高扬起,然后落下来,一双马眼却是盯向了方炎,显然是在打量着方炎这个不速之客了。不过此时的方炎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危险,七星宝剑早已经收起来了,野马是食草的,用不着宝剑,方炎没有动,一人一马就这样相互盯着半晌,剩下的野马纷纷看向了这边,方炎在等待机会,他可不认为自己的速度能够比的上野马王的,所以必须要趁着野马王不注意的时候跃到它的背上。

    果然,野王马在打量了方炎一刻钟后,终于认定了方炎没有什么危险,然后就自顾自的开始低头吃草了。方炎先是一点点的挪过去,在离野马王只有五米距离的时候,方炎突然加速冲了过去,那野王马也被方炎的举动吓了一跳,四肢同时腾空,向后直接跳了两米多远,不过方炎已经转眼奔到了野马王的身侧,然后直接跳到马背上,这下子野马王被恼怒了,竟然敢骑到了它的背上,原地就是蹦跳起来了,方炎早有准备,在跃上野马王的瞬间就已经将整个身体趴在了马背上,同时双手抓住了野马脖子上的长毛,双腿用力的夹着马腹。随着野马王的蹦跳,方炎也跟着上下颠着,不过身体却跟野马合紧紧的粘在一起。

    折腾了几十下之后,野马王大概也知道这样是摔不下来方炎了,然后突然向前狂奔起来了,奔了几百米后又突然双蹄扬起,整个的站立起来了,方炎这次差一点就要被摔下去了,不过在身体腾空的瞬间又抓着毛发向上一跃,重新夹住了马的肚子。野马王的招数一招接着一招,然而无论它怎么折腾,方炎就像是定在了它的背上一样,就在方炎都快要被颠的虚脱了,这野马王终于停下来了,然后像是默认了方炎在它的背上一样,竟然跑到河边重新喝起水来了。方炎心中顿时一喜,这就表示自己已经驯服它了?方炎没有驯服过野马,这人生中的第一次,顿时一股巨大的骄傲感涌了上来,简直比打了一场胜仗还要让方炎兴奋,方炎这才仔细打量起了野马王来,除了个头高大之外,毛发的颜色也很特别,根部是灰色的,但是外面的却是红色的,难怪刚才跑动的时候自己还以为是一团火呢。想起了历史上有名的汗血宝马,据传闻,汗血宝马之所以叫做汗血宝马,是因为跑完了之后的汗血宝马流出来的汗都是红色的。

    方炎伸手在马身上摸了摸,这野马王却是一点也不脏,想必是经常在河里洗澡的缘故,马身上果然是湿乎乎的,不过将手拿到眼前一看,这根本就是骗人的,反而方炎的这匹汗血宝马流出来的汗只是透明的,不过透过毛发去看的话,却很容易让人觉得那汗也是红色的,这或许就是汗血宝马名称的由来吧,只不过是人们以讹传讹罢了。哪里有真正一跑就流血的宝马,真要有的话自己也早死掉了。方炎接下来就准备沿着河流一直向东走了,河流边的道路总是会好走一点的,至少之前那样的密林,方炎再也不想经过了。

    方炎在马背上驾驾的喝了几声,却发现野王一点反应也没有,还在那里不时的喝上几口水,然后啃一啃青草,感情这刚刚驯服的野马头根本听不懂自己的命令呢,方炎只好用手拍着马脖子,希望能够用肢体语言跟野马王交流起来。这就足足花去了方炎半个时辰的功夫,也不知道是自己的诚心感动了它,还是它已经喝饱吃足了,所以野马王终于沿着河流向东走去了。方炎很惬意,虽然没有马鞍,一不小心就会滑掉下去,但是这种征服的感觉却是无比的舒爽,完全不比灭掉一个国家的爽感少。走了几百米后,方炎感觉有些不对劲,然后回头一看,就看到整个马群都跟在后面呢,方炎顿时汗颜,自己只想驯服一只马,并不想这上千只马都带回去啊。拍拍野马王,野马王昂首嘶鸣,方炎自然听不懂,不过发现似乎并没有什么效果,野马群还跟在后面。

    方炎也只好作罢,跟着就跟着吧,沿着河流一直向东走,方炎也不知道自己的目的地在哪里,反正只要方向没有错就行了,太阳就高高的挂在天空上,只要没有瞎方炎觉得自己就不会把方向搞错,至于时间也不是太着急了,自己现在有的是时间,刚刚驯服的野马王,方炎一路上都在尽量的和它交流,对马并不陌生的方炎感觉自己还是有些天赋的,因为野马王对他似乎渐渐的不再抵触了,方炎相信只要再给自己一些时间,一定可以让这野马王真心归服自己的。春风拂面,鸟声如歌,河面清澈无比,方炎骑在马上,心情一下子大好起来了,这大概也是方炎的性格了,不管多么困难的环境里,总是能找到乐趣出来,或者说是看的到希望,知足常乐,包袱里还有吃的,渴了随时有水喝,在这个原始之地已经是很多人无法得到的日子了。

    野马王跑回到了马群中,然后在一匹同样高大的野马身上蹭了蹭,又接着抬头嘶鸣了几声,几千匹马几乎同时昂首嘶鸣起来了,方炎自然听不懂,但是知道这些马其实都有着不低的智商,否则在这激励的森林里也生存不到现在了。像是进行某种仪式一样,野马王再次离开的时候,马群终于不再跟随着了,它们已经有了新的马王。有了马王作坐骑,方炎接下来的旅程就要轻松了许多,没有了赶路的艰辛之后,心情也大好了起来,能够在这穷山恶水里过上惬意的生活可是非常不容易的。几只红屁股猴子,自从看到方炎骑上了汗血宝马之后,就远远的躲开来了。就连路途上的一些小型野兽也纷纷的避开来了。方炎越发的喜爱这匹刚刚驯服的汗血马了,这跟那些被驯服的战马是完全不同的,方炎就像是对待自己的朋友一样,每天都要亲自给汗血马洗上几遍澡,本来野马王随地都可以吃草,方炎为了让野马王吃到最好的草料,每天也要到处找一找,基本上是怎么讨好野马王就怎么做了。

    不过收获也是很明显的,野马王渐渐地和方炎亲近起来了,有的时候还会拿鼻子在方炎身上蹭来蹭去的,方炎自己都嫌弃自己身上的味道了,不过这野马却一点嫌弃的意思也没有,这让方炎不由感叹着,人有的时候真的不如这些动物,至少是在品性上是如此的,动物大多数都是知恩图报的,谁对它好它就会对谁忠心,而相比之下,人心就要复杂的多了。白眼狼哪个朝代都不会缺少的。

    十多天的荒野行走,在方炎突然看到一片人种的菜地之后,心中的那股喜悦之情是可想而知的了,这是一户小小的村落,远远看上去也就二十多幢的茅草房子连成一连,后面靠着山峦,前面是一条小河流淌过,也是这个时代最常见的村落了。方炎甚至能感觉的出来自己的心中那份激动之色。骑在马上,恨不得大笑三声,终于从那人迹罕至的地方出来了,这一路上可谓是九死一生啊,现在的方炎根本不知道在哪里了,甚至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在南昌国境内还是在大唐境内了,这时代又没有明显的国界线,方炎没有急着进村,激动之后很快就冷静下来了,一般来说这样的村落实际上是很排外的,而且这地方环境如此之恶劣,正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自己可不想被一群野蛮人给阴住了。

    方炎走在竹林间,这竹林是也乡下经常能看到的,不过这可不是为了给文人墨客们抒发情怀的,而是毛竹是很重要的建筑材料,家里搭个棚建个猪笼什么的都是很需要毛竹的。两边是绿油油的菜地,村子里很安静,只有一只全身白如雪的土狗站在村口,看到方炎这个突然出现的外来者,那大白狗很快就冲上来了,不过很快又停下来了,似乎有些畏惧方炎坐下的野马王,只是远远地冲着方炎狂吠。这一吠顿时第一户茅草房子里就走出来一个人了,看到方炎也愣在那里了。这地方一年到头都很少看到一个外来者,更别说此时的方炎可以说是要多么怪异就有多么的怪异了。

    身上破破烂烂的,原本白色的衣衫在经过十多天的跋涉之后,已经看不出来本来的颜色了,头发也乱糟糟的,偏偏这样一个明显乞丐打扮的人,坐下却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这骑马可也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不是达官贵人家族谁会养的起马来啊。出来的是一个妇人,那妇人愣了一会儿之后便直接跑了,留下刚刚准备上前询问的方炎呆在原地,然后摸了摸自己乱糟糟的胡渣子,不由的露出一丝苦笑,该不会是把自己当作是山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