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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九章 让你吹风,笨得要死!
    在沈荞蔓和方黎姿都没有反应过来前,阎钰辰已经快步走到了沈荞蔓的身边,一手将她拉了过来。娇小的沈荞蔓微抬头看着此时带着些许怒意的阎钰辰,却不知道是什么惹得他生气。

    难道,又是自己吗?可是她什么也没做啊。微微歪着脑袋,沈荞蔓的神情是带着可爱的疑惑。

    没有急着解释沈荞蔓的疑惑,阎钰辰径直脱下了外套披在了沈荞蔓的身上,看着她在自己的外套下显得越发娇小,阎钰辰却似乎满意了,“你们公司不是在年会?怎么傻傻地在这里吹风。”

    每个公司年底的时候,都会有各式各样的年会,而沈荞蔓每年都会参与自家公司的年会,这也不是什么秘密。

    因为阎钰辰的外套,沈荞蔓这才觉得,原来刚才的自己吹的确实是冷风,而不是凉风。面对眼前阎钰辰的视线,沈荞蔓晃了晃小脑袋,微醺的双眸中,带着些许的醉意,“刚刚喝了酒,整个人有点热……”

    听到沈荞蔓喝了酒,又看她这幅样子,阎钰辰眉头微微皱起,“不会喝酒还喝,笨得要死!快点,我送你回去。”

    送她回去吗?可是她有司机啊……沈荞蔓微微迟疑着,想着到底是让阎钰辰送她呢,还是让李叔送她。似乎两种都不错的样子,想想……

    “辰少……”一声微弱的声音响起,方黎姿有些委屈地看着眼前的阎钰辰,似乎在埋怨他居然因为看到沈荞蔓,就把自己给忘了似的。

    可惜,就算她表现得再可怜,此时在阎钰辰的眼中,也让他起不了太大的心理波动,“你先回去吧,我还要送这个笨蛋回去。那边应该好拦车,没意见?”

    “没……没意见……”方黎姿后悔死了,早知道她刚才就别想着什么浪漫的约会,还散步呢,散步散着散着居然碰上了沈荞蔓,搞得现在的自己还要打车回去。

    一旁,沈荞蔓看到方黎姿似乎不开心的样子,以为是因为怕车不好拦,当即说道:“要不这样吧,李叔的车在那边,我让李叔送你回去好了……”

    擦!有司机还不自己回去,让辰少送你……方黎姿此时的心中,因为沈荞蔓无心且好意的一言,却是更加地讨厌沈荞蔓。或者说,学校里又有多少女生,是不讨厌沈荞蔓的。

    只是,现在的方黎姿什么样的想法,都不归阎钰辰和沈荞蔓去管。只见阎钰辰直接拉着沈荞蔓走了他们来时的路,谁让阎钰辰的车就停在那边呢。

    而那边,李叔也下车走到了方黎姿的身边,“这位小姐,我们小姐让我送你回去。”

    “多谢!”方黎姿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皮笑肉不笑的笑容,但是转身又是一副傲慢十足的姿态,没有了在阎钰辰面前的依人模样。

    另一边,沈荞蔓缓步走着,透过手,还能感觉到阎钰辰的手心的温度。那样的感觉暖暖的,让沈荞蔓忍不住勾起了嘴角……

    阎钰辰一转身,便看到沈荞蔓脸上那甜甜的笑容,看着这样的笑容,其实他一直知道,沈荞蔓长得很漂亮,比他交往的女朋友都漂亮,但……

    “想什么呢,笑得这么傻?”原本甜甜的笑靥,因为阎钰辰说她傻也收了起来,但是紧随着笑容的收起,沈荞蔓不由不满地皱了皱小鼻子。“钰辰哥哥总说我傻,但是我觉得钰辰哥哥也没多聪明。”

    煞有其事地点了点头,阎钰辰说得好不淡定,“是啊,我是没多聪明,但是比起某些大半夜还在桥头吹风的笨蛋,我觉得我的智商至少是她的两倍还不止。”

    眼中倏地闪过一丝笑意,沈荞蔓一副苦恼至极的模样,小手轻轻抵着自己的下颌位置,“我记得钰辰哥哥曾经说过,我的智商是负数的,那负数的两倍,还是负数啊……所以钰辰哥哥,其实你也是个笨蛋吧?”

    “找打啊!”阎钰辰危险十足地看了沈荞蔓一眼,沈荞蔓见状,急忙向前小跑开,免得被某人给抓到。虽然不会真的打,但是阎钰辰小小的打人,也是很疼的,想到鼻子被划的疼疼的,沈荞蔓脚下的动作又快了点。

    看着沈荞蔓跑开,阎钰辰倒也不在意,只是叮嘱道:“你还穿着高跟鞋,别随便乱跑,桥上也不见得都是平……”

    话还没说完,阎钰辰便一阵扶额,因为那边,沈荞蔓已经因为自己的大意,似乎扭伤了脚。快步走到了沈荞蔓的身边,阎钰辰看着眼前皱着小脸,一副要哭的样子的沈荞蔓,“让你这么不小心,你还真当自己是穿什么鞋都能健步如飞啊。你根本就不是穿高跟鞋的料,以后还是老老实实穿些不过三公分的鞋比较好,真是笨蛋一个……很疼?”

    抽了抽小鼻子,沈荞蔓肯定地点了点头,“疼!”不止是疼,还是钻心的疼,早知道,她就不跑那么快了,搞得现在还崴伤了。

    一个俯身将人抱了起来,阎钰辰看着沈荞蔓今天穿的晚礼,还好裙尾是束紧的,不然走光了可就吃亏了。大步向着自己的车子走去,仅着一件衬衫的阎钰辰,居然也不感觉冷……许是因为怀中有个大暖炉吧。

    没有如约把沈荞蔓送回她家,反正现在沈家人又不在,而且他们自小一起长大,在各自家中串门,也是常事一件。

    将沈荞蔓带回了自己所在的住所,自从成年后,阎钰辰便没有和家中长辈住在一块。可以说,基本像他们这样的家族,成年后都会有自己的房产,只是有些人会选择继续在家中住,而有些人则会选择离开家,自己单独住。

    显然,阎钰辰就是后者,他觉得自己住,比起跟家人住更方便。当然,因为距离得比较近,他想要回主宅也都是简单的事情。

    将沈荞蔓放到了沙发上,阎钰辰熟门熟路地将药酒找了出来,如何能不熟门熟路?这种东西,他基本每个月都要用一次,而且每次的服务对象,都是沈家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