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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不一会儿,乔治也走了出来。

    “乔伊斯,真是不好意思,现在这些小伙子们都太过冲动,而缺乏真正的思考。”乔治走到乔伊斯身边,将双手扶在走廊的栏杆上,抬起头,望着远方的山顶,在那里,一群白鹭正在翩翩飞舞。

    “乔治,你用不着为他们儿和我说什么,事实上,我也没生他们的气。真的。”乔伊斯望向乔治,“我能理解他们,几年前,至少在我出发去欧洲之前,我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在外面呆了几年,多了点见识……嗯,我送给你的那支枪你感觉如何?”

    “很好,也很不好。”乔治回答说。

    “怎么?”乔伊斯问道。

    “枪很好,但是生产枪的地方很不好。”乔治的回答还是异常简单。

    “我们现在和北方的关系这么糟糕了吗?”乔伊斯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包香烟,递了一根给乔治,然后自己也叼上一根,然后又从背心口袋里摸出了一包火柴,在涂着红磷的火柴匣子上面一擦,一个小火苗就冒了出来。乔伊斯先给乔治点上了烟,然后再给自己点上,接着挥挥手,摇灭了火。

    乔治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吐出了几个烟圈:“总之,比以前更不好。现在在众议院里,辉格党的家伙越来越多了。这些家伙,一天到晚不是闹腾着要增加关税,就是在那里大叫要废除奴隶制。其实,他们有什么资格指责我们的奴隶制,他们工厂里的工人的处境还不一定比得上我们的奴隶呢。”

    “我发现,北方佬其实和英国佬很像的。”乔伊斯说,“他们干什么事情都想要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其实归根到底,还是为了钱而已。你知道,印度人造反了,英国人正忙于镇压他们。北佬事实上也想要把我们变成他们的印度。如果他们能够提高关税,那么最为报复,欧洲各国也都会对我们的棉花关上大门,然后我们就只能依照着北佬们的意思,将我们的棉花用低得一塌糊涂的价格卖给他们,而且也只能花高价钱从他们那里购买比欧洲的东西要差得多又贵得多的东西。这样一来,用不了多久,我们几代人积累下来的财富就都会流进那些贪婪的北佬的口袋。就像在印度,那些印度王公们击败几千年来积聚起的财富,从49年占领印度全境到现在,短短几年,印度就到了不得不造反的地步了。那些贪婪的北佬为了钱,一样是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的。”

    “我们可不是印度。”乔治说,“他们想把我们变成印度,当心磕掉他们的大牙。而且现在的总统还是民主党人呢。”

    “北方在人口上和南方的悬殊越来越大,总有一天,议会和总统都会落入到北佬手里的,也许四年之后,辉格党的家伙就会同时控制住立法和行政分支。”乔伊斯说,“我们必须未雨绸缪,做好准备。”

    “不错。如果这一天不可避免,我们必须先做好准备。我们人少,所以我们更要准备充分,你带回来的那种枪不错,以后我们最好能多买一点这种枪。无论如何,不能让北佬的武器比我们还好。”

    ……

    就在乔伊斯他们在舞会上讨论着史高治得麦克唐纳1857步枪的时候,史高治正在自己的秘密实验室里做一件作死的事情。这个秘密实验室设在伊利湖上的一条旧船上面。这个实验室主要用来试验一些危险品,比如当年让人掺入斯特鲁的子弹中的那些粉末——三硝基甲苯——就是在这里通过实验室制取的方式制造出来的。

    实验室制取三硝基甲苯过程复杂,中间还会有有毒物质产生,很是危险。好在,这个实验史高治在上辈子的时候倒是做过,所以,还是无惊无险的做出来了。虽然纯度不算太好,但是效果好像还算不错。如今史高治正在船上小心翼翼的制取另一件东西——硝化棉。

    硝化棉相比tnt,要安全不少,制备也相对简单,但是要做出能做发射药可不容易。因为硝化棉并不稳定,温度超过40度就有可能会分解自燃,而且干燥久储也容易自行分解。所以还必须加入稳定剂,比如将之溶解在乙醚和乙醇当中,再加入凡士林作为稳定剂,然后是压片,切条,干燥,这样才能做枪弹的发射药。

    而史高治心目中最合适的步枪发射药,在技术上难度就更大一些。一般的发射药都是减速燃烧的,也就是一开始燃烧得快,产生的气体多,而后来的燃烧减慢,产生的火药气体很少。步枪的威力大于手枪,这意味着它所用的发射药也更多,它枪管又比较长,火药气体在枪管中作用时间较长,这就出现了枪弹在击发的时候,一开始膛压过高,而子弹还没有出膛,膛压又变得太低的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采用特殊造型的发射药。火药的燃烧速度,取决于它的燃烧面积,在后世采用中空管的造型,保证了发射药在燃烧时燃烧面积始终不变。确保了枪膛内的膛压的均匀。不过,在史高治的时代,做出这样复杂构型的发射药,似乎还有难度。因此,史高治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尝试采用快燃发射药和慢燃发射药混合的方式。

    这个时代的步枪,在史高治看来还很不成熟,即使是他自己的工厂里生产的麦克唐纳1857,虽然相对于这个时代,算是一把先进的步枪,但距离理想状态还差得很远。别的不说,因为使用黑火药作为发射药,而黑火药在燃烧后会有大量的残渣,这就使得这支枪经常需要清理枪膛和枪管,而且由于黑火药能量有限,燃烧速度也有限,这使得这支枪射出的子弹的初速很难提高,虽然麦克唐纳1857四百多米每秒的枪口初速在当时已经是首屈一指,但相比后式步枪经常七百多米到九百多米每秒的初速,却差了一大截。

    初速低带来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为了保证威力,子弹必须足够重。这一意味着步枪的口径一定要够大。比如说,麦克唐纳1857步枪,口径就高达11毫米,这几乎已经是后代的反器材步枪的口径了。而这个口径在当时的步枪里却几乎是最小的了,其他的一些步枪的口径更是惊人,有些步枪的口径甚至高达16毫米。而这样大的子弹,必然导致士兵携带子弹的数量很低,持续作战的能力不足。

    低初速带来的第二个问题就是精度,低初速带来了更弯曲的弹道,这使得步枪在攻击远距离目标的时候精度很成问题。而且,低初速也导致子弹飞行到远处目标所需时间大增,比如对500米距离上的目标进行打击的时候,黑火药发射的低初速子弹要飞行两秒多钟才能命中目标,而这么长的时间,即使那个人用散步的速度移动,已足够移动到一米之外去了。

    当然,史高治并没有打算立刻用采用无烟火药的口径更小的步枪来代替麦克唐纳1857,领先时代一步是个不错的状态,领先两步就不见得了。甚至,就是领先一步的东西,别人都不一定能接受。前几天,麦克唐纳步兵武器公司尝试着向联邦陆军推荐自己的麦克唐纳1857步枪,结果却铩羽而归,虽然麦克唐纳1857在任何一个项目的测试中都压到了竞争对手斯普林菲尔德1856,但是,陆军却一口咬定,他们不会接受任何价格超过25美元的步枪,无论它的性能有多好!

    “也许应该想办法多买点麦克唐纳1857步枪给南方佬,这样等战争开始之后,他们就会成为麦克唐纳公司最好的推销员。”史高治想,“只是如何善后是个问题,到时候,一定会有人指责自己‘不爱国’的。也许,我可以组织一个保安公司,现在为去西方的移民提供安全服务,而等到战争开始后,就把他们整合成志愿军,然后拿着更新一代的武器,比如使用无烟子弹的步枪什么的去战场上做个大广告。”

    第三十五章 黑水公司

    一支移民车队正沿着尘土飞扬的道路艰难的向着西方前进,这支车队刚刚从火车站下了火车,如今他们需要乘坐着这些大篷马车跋涉数百公里,到达加利福利亚的一个小镇。这个小镇原本是淘金热时期留下的,后来随着黄金开采殆尽,小镇也渐渐荒芜,不过随着新的移民的到来,它也必将重获生机。

    只不过这一路上并不太平,这里到处是印第安人,这些印第安人一路被驱赶到这里,然后被赶到那些穷乡僻壤当中,他们对白人充满了仇恨。只要有机会,他们对于干掉一支移民队伍可绝不会感到介意。反正移民多的是,也没什么人管,攻击他们,一方面可以宣泄仇恨,一方面也可以发点小财。

    除了印第安人,匪帮也是巨大的威胁。这些匪帮的历史还相当的悠久,当然,这个悠久依照的是美国标准,如果拿到中国之类的历史悠久的国家里,这种才百把年历史的匪帮真算不上什么历史悠久,要知道,在中国湘西,某些匪帮甚至从明朝一直延续到共和国成立。

    这里的匪帮大多都是在一百年前兴起的淘金热当中形成的。当时无数的人涌到加利福尼亚淘金,但是并不是么一个人都愿意在矿床上每天弯下腰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如愿以偿的挖到黄金。在这样的几乎没有任何社会秩序的地方(如果有社会秩序,也就轮不到这些钓丝们来挖黄金了,黄金肯定会被以“国家”的名义包圆了),看着那些幸运儿挖出了大块的黄金,一夜巨富,又有多少人能不起歪心思?

    这么一来,匪帮就像大雨过后草地上的蘑菇一样冒了出来,以至于一度匪帮的人数都不比做正当买卖的人少多少了(很多淘金者也兼职盗贼)。后来随着黄金开采殆尽,淘金者们渐渐散去,匪帮也渐渐散去。但是还是有一些匪帮留存了下来,比如说道尼尔匪帮,就是这一带最出名的匪帮。

    “老大,又有一群移民要过河到红石镇去。他们共有一百多人。昨天在车站下的车,然后租了十五辆大篷车。另外,他们好像还雇佣了十一个护卫——其中还有一头中国猪猡。”一个小个子匪徒正在对一个留着长胡子,歪戴着一顶船长帽的,脸上有着一道明显的刀疤的看起来像是一个首领的大块头报告。

    “嗯,这些人的武装情况怎么样?”那个首领模样的人问道。

    “和以前一样,大部分的人都有枪。不过这也没啥,反正那些新移民有几个真正玩过枪的?就算拿着枪,他们也打不中任何东西。”那个小个子匪徒回答说。

    “那些护卫是什么来头?”首领继续问道。

    “这个倒是容易打听到。”小个子匪徒拿出一张纸来,递给首领,“这些家伙在火车站发起了广告,我就顺手拿了一张。”

    首领接过那张纸,只见那张纸上印着一副图画,画的是两支交错的步枪和一把大锁,下面还有一行黑体的大字:“黑水保安公司”。下面还有一些小字,细细一看,写着:“黑水保安公司,为你量身定制各种安全服务。业务范围包括……”

    “十个人而已,(说话的人自动的把那头中国猪猡开除了)再加上一大帮子除了添乱,啥都不会的家伙,能有多大用?最多也就对付对付小股的印第安人,对上我们,那就是找死。”一个匪徒毫不在乎的说。

    “不过还是要小心,小心使得万年船。”

    “灰狼部落不是正好在附近吗?如果能让他们先和这些移民玩玩,然后我们再去捡个便宜不是更好吗?”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思路。

    “让印第安人上?你脑袋有问题?如果印第安人全力进攻,那些移民根本挡不住。到时候,印第安人还会把到手的东西让给你?”立马就有人提出了反驳。

    “我们可以和驻军的联系一下,反正多尔那个王八蛋只认识钱,上次她拿了我们的钱,就故意迟到,好给我们充足的时间。我想这次他也一定愿意帮忙的。我们可以让他们在关键时刻去掏印第安人的老巢。这样一来,印第安人就只能回援了,然后,我们就可以……”

    “要这样的话,多尔那个王八蛋肯定会狮子大开口的。上次他什么都没干,就拿走了整整1000美元!这次还要他动人马,我们辛辛苦苦的抢到的东西只怕有一小半都要给他拿去了。”

    “这样也比先让自己人硬冲来的好……”

    ……

    那个被叫做中国猪猡的杨泰的确不是黑水的正式的员工,他只是梅森,嗯,就是那个在决赛中击中了别人的靶子的那个糊涂虫私人雇佣的一个帮工而已。他是个被贩卖到美国来的猪娃,不过和一般的猪娃不一样,他可不是那些被人骗了以为美国遍地黄金而给了蛇头钱自己把自己卖过来的,他是被一个叫做李富贵的满清官员给卖到美国来的。

    杨泰是个“发匪”,也就是太平天国起义军的一员,还是个不大不小的小头目。如果不是因为出身不好,并不是正宗的“拜上帝会”的教徒,而是跟着罗大纲加盟到太平天国的洪门(也就是天地会)人员。也许他在太平天国中的官职还能更高一点。然而,连罗大纲都没能搞到个王位,罗大纲手下的就更是不用说了。罗大纲死后,杨泰又被派到下江一代作战,结果作战失利,成了俘虏。本来,他们这些当“反贼”的,被抓到了,基本上就等着杀头了,可谁知道,那个俘虏了他们的清妖是个见钱眼开的货,居然随便砍了几个逃荒的老百姓的头拿到朝廷去请赏,而把他们当作“精壮猪仔”卖给了美国人贩子。于是,杨泰逃过了一死,来到了美国。

    到了美国,杨泰被人买去挖矿,本来,被贩卖来干这个的猪仔,几乎用不了多久就会过劳死什么的。可是杨泰就是命硬,干了一年,经济危机就来了。矿主破了产,杨泰倒是又逃了条命出来。

    后来杨泰就到了旧金山的华人区,在那里面杨泰又成了一家餐馆的帮工。在这段时间里,天姿倒是不错的杨泰倒是学会了一些基本的英语。

    一年前,梅森偶尔到了旧金山,很幸运的遇到了很多男人在yy的时候设想过的场景——英雄救美。在一条小巷子里,他见到两个流氓正在对一个女子动手动脚。不过很不幸的是,梅森并没有携带枪支——没有谁会没事了带着长达一米四的麦克唐纳1857步枪上街的,而那两个流氓每一个看起来似乎都比梅森的块头大。

    梅森估摸了一下形势,感觉赤手空拳的上去多半不是对手。于是四下望望,看到墙角有一块板砖,想起史高治和他们闲聊的时候曾讲过:本事再高,也怕菜刀,身体再好,一砖拍倒。于是就将那块砖头捡了起来,从那两个流氓后面悄悄的摸过去。

    梅森原本的计划是趁着两个流氓不注意,摸上去先一砖头拍翻一个,然后,靠着拍翻对手后狂涨的气势,吓趴下剩下那个,就大功告成了。然而,世间不如意事,十常八九,梅森从后面摸过来,那两个流氓倒是没看到,可是要命的是那个女人却看到了。于是那个女人就朝着梅森大喊:“救命呀,快来救救我。”

    这一喊,自然也就提醒了两个流氓,两个流氓一回头,就看到梅森正举着一块板砖蹑手蹑脚的摸过来。于是,一个流氓立刻转身掏出了匕首,向着梅森斜了斜眼:“不想死的滚远点。”另一个流氓则继续对那个女的动手动脚。

    梅森立刻把砖头藏到背后:“不好意思,我路过的,你们继续,不打搅了。”一边说,还一边向后退去。看到梅森退走,那个女人绝望的乱哭了起来。而那个流氓看到梅森这么识相,轻蔑的哼了一声,顺手把匕首收了起来。

    趁着这个机会,梅森猛地将手里的砖头掷向那个流氓的脑袋,如果能够砸中,梅森觉得这一家伙肯定能放倒那个家伙,然后只剩下一个家伙,那就好办了;如果打不中,那梅森就打算要转进了,梅森的短跑不错,只要对手没带枪,应该能安全的跑掉。至于那个女的,嗯,希望她能坚持到得到报警的警察老爷们到来的时候。

    梅森是个神枪手,但他扔砖头的精度可远远没法和用枪相比。事实上,那个流氓根本就没有做出任何的闪避动作,但是砖头却从离他足有一米多远的地方飞了过去。那个流氓大怒,拔出刀就向着梅森扑来。梅森正准备掉头就跑,却看到那个流氓的脑袋上突然爆出了一朵血花——不知道从哪里飞来了半块板砖,直直的砸在那个家伙的脑袋上。

    这一砖头力道十足,直接把那个流氓砸晕在地。另一个流氓发现不对,刚转过身来,就看见一个人以快得惊人的速度扑了过来,他的手刚刚伸到口袋里想要掏家伙,那个人就已经冲到跟前来了,然后他就觉得下身一阵剧痛,直接就昏迷了过去。

    这个倒霉蛋没看清楚整个的过程,但是作为旁观者的梅森可是看得清清楚楚的。就在刚才,一个人突然从小巷那边的一个距离这里二十来米的拐角处冲了出来,几乎一眨眼功夫就冲到了那个流氓的跟前。这人飞身而起,直接一脚,就踹在那个流氓的那话儿上面……这一家伙,让梅森都觉得自己的下面也有点隐隐的疼了。这个突然冲出来的人就是杨泰。

    第三十六章 编外格斗教练

    那个突然出现的人几乎在一瞬间就击倒了那两个流氓。这一家伙几乎让梅森的眼睛都直了。

    “嘿,兄弟,干得真漂亮!”梅森开口赞叹说。

    “没什么,只是这两个小子不禁打。”那个人用一口强调很古怪的英语回答说。

    梅森这才看清楚,那个人居然是个黄种人。

    “你是印第安人?”梅森问。

    “我是中国人,中国,听说过吗?”那人强调说。

    “哦。”梅森点了点头。他记得在世界的那一头似乎的确有这么个国家。不过,这个人看起来和他在图册里看到的中国人并不一样。

    “你是中国人?书上说,你们中国人都是留辫子的呀。不是像你这样披散着头发的呀。你的辫子呢?”梅森忍不住有多问了一句。

    那人皱起了眉毛,似乎想到了什么很不高兴的事情。“只有清妖才留辫子,正宗的中国人可不留辫子。”这人咬着牙回答说。

    “清妖?那是什么东西?”两个人就这样攀谈了起来。这么一攀谈,梅森发现,这个不留辫子而是披头散发的中国人居然是还个基督徒。只不过他的信仰显然有问题,需要有人加以正确的引导。

    两个人就这样认识了。后来,梅森在黑水公司当上保安人员之后,想起了在旧金山认识的这位特别善于格斗,而且有过冷兵器作战的经验的朋友,于是就写信给杨泰,邀请他担任自己的助手。而原本也不甘心就在中餐馆里打一辈子下手的杨泰也很爽快的接受了他的邀请。就这样,梅森的身边就出现了一个披头散发的中国人。

    梅森的同事们都对梅森找了个中国人做助手感到很惊讶。有些人甚至根本就不相信,一个看起来个子小小的东方人在格斗方面会有专长。要知道,那个时候,还没有李小龙的电影,美国人还不知道什么玩意儿叫中国功夫。不过,杨泰很快就用实际的行动证实了自己的实力。梅森和小组中的其他成员打赌,赌他们中任何一个人在无限制的徒手格斗中都不是这个小个子的对手,结果,短短十分钟之内,杨泰就帮助梅森多赚了两个月的工资。

    这次护送移民,是黑水第一次接受类似的差事。不过对杨泰来说,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干类似的事情。在中国的时候,跟着罗大纲造反之前,杨泰也干过走镖之类的事情。在杨泰看来,护送移民和保镖也没啥大的区别,只不过主要的武器从牛尾刀变成了步枪而已。

    移民们下火车的时候是当天早上的五点半,那时候天还没全亮呢,等到租借好大篷车,把各种东西装好车,都已近中午了。就在车站所在的小城里吃过了午饭,到了下午一点左右,车队就出发了。

    连续几天的降雨刚刚停了,空气显得格外的新鲜,初冬的阳光懒洋洋的照在每个人的身上。望着那辽阔的大草原,看着大片的野草随着微风欺负,所有的移民们都沉浸在对未来的生活的美好的幻想之中。

    然而,这样美好的幻想没能延续多一会儿,没走出多远,该死的道路条件立刻就让移民们哭不出来了。因为昨天的雨,道路都被泡坏了。刚出城的一段路还是石子路,还能走,但走了一段之后,道路的情况就越来越糟糕了,很快,路上就满是水坑,有些路段的甚至干脆就成了泥潭。

    领头的一辆大篷车陷在泥泞里了,车上的人慌忙跳下来,帮着推车。但是车子陷得太深了,泥泞几乎都淹到了马车的轮轴。根本就推不动。

    “这样可不行。”带队的罗布森说,“要先把货物卸下来,不然车太重了。”

    作为原来的射击队的领队,在黑水保安公司成立后,罗布森就从射击队的领队变成了黑水公司的训练总监。本来象护送移民之类的事情,倒也用不着总监自己上阵的,只是考虑到这一趟买卖是黑水的第一笔买卖,加上公司的成员虽然大多都有过当兵的经历,经受了一些训练,但毕竟真正上过战场的并不多,也没有执行护送任务的经验。所以作为训练总监的罗布森决定亲自带队,以来保证第一次任务成功完成,二来也为执行这类任务积累第一手的资料。

    移民们纷纷把那辆马车上的东西搬下来,然后又花了半个多小时,才把那辆马车从泥泞里弄出来。接着是从新装东西,一来一去,就花掉了差不多两个小时。这期间护卫队的是一个人都小心的在车队附近警卫。有些移民提出,希望护卫队的人也来帮忙推一把车,但这个请求却被罗布森毫不客气的拒绝了。

    “现在我们所处的位置比较危险,不但靠近苏族人的聚居区,而且附近也有匪帮活动。所以,我必须让我们的人保持体力,以防御可能出现的危险。”罗布森这样解释说。不过,从移民们疲惫的脸上露出的表情来看,他们似乎并不是太认可罗布森的解释。

    在那辆车被拉出来之后,走了才不过一个小时,又有一辆大车抛锚了。

    “天快黑了,今天怕是很难按时赶到宿营点了。”罗布森对梅森说,“我们要打算在野外露营了,你去把地图打开看看,有什么适合宿营的地方。”

    梅森从一个牛皮筒子里面掏出了一幅地图,仔细地查看了一下,然后回答说:“上尉,再向前走两公里,有一块高地,我们可以在那里宿营。”

    “我看看,”罗布森伸头过来看了看,“嗯,在天黑前,我们能到达的地方没有比这个地方好的了。我们就在那里宿营吧。”

    天快黑的时候,车队终于到了那个小高地,那是一处几十米高的小土坡,因为比周围都要高一点,所以小土坡上面相对干燥一点。再加上这里视野很好,地形也相对有利于防御,所以选择这个地方搭建营地倒也不错。

    在罗布森的指挥下,移民们将15辆大篷车围成了一个圆圈,作为外围的防御屏障,然后其他人就在大篷车围出的圆圈里搭起了帐篷。还有人生起了火,做起了晚餐。而护卫们则在外围的土坡上拉起了一根根带着小铃铛的绳子。

    冬天的晚上来得格外的快,一转眼,天就全黑了。这种旷野中的夜晚的黑暗是现代习惯了城市的灯光的人难以想象的,所谓的伸手不见五指并不是夸张的说法。猎户座已经升上了天顶,沿着猎户座的三颗亮星的连线,可以看到不详的天狼星正在闪闪发光。

    黑水的护卫们这个时候可就没有移民们舒服了。劳累了一天的移民们几乎一倒下就睡着了,但黑水的护卫们却不能休息,他们必须轮班守夜。

    梅森和杨泰都被安排在后半夜守夜,所以她一吃完饭,就赶紧找个地方躺下了。虽然没有推过车,但仅仅是在泥泞的道路上骑着马跑上一天,也已经让人筋疲力尽了。所以他一躺下,还没来得及在脑袋里想一句“我要抓紧时间睡觉”,就已经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朦朦胧胧中,梅森感觉好像有谁在推他。他勉强的睁开眼睛,就听见罗布森的声音:“换岗了,该你了,小心点。”

    夜间营地里禁止点灯,这一来是为了减少火灾的风险,但更重要的还是避免暴露目标,招致潜在的敌人——印第安人和匪徒——的袭击。

    “哦。”梅森从毯子里钻了出来,摸黑穿好了衣服,拿起了他的那杆麦克唐纳1857步枪。然后掀开帐篷,走了出去。

    外面很冷,但却意外的比上半夜要明亮不少。因为后半夜里,半轮月亮升上了半空,于是黑暗退却了,辽阔的原野也隐隐的显现了出来,就连那条坑死人的道路也依稀可见了。

    梅森看到杨泰也从他的帐篷里面钻了出来。他拿着一支发射鹿弹的双管猎枪,腰间还挂着一把砍刀——他的枪法不算好,还是用更容易命中目标的霰弹枪比较方便。

    “很冷吧?”梅森对杨泰说,“好在下半夜有月亮,不像上半夜那么黑,即使有情况也能看到。”

    “我们能看到别人,有心人更能看到我们。”杨泰回答说,“我倒是宁愿大家都看不到。”

    这一夜倒是相当平安的过去了,没有印第安人也没有匪帮来偷袭。这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夜战是一种充满了变数的对组织度要求很高的作战模式,无论是印第安人还是匪帮,都没有这么高的组织度,对他们来说,夜战中的不确定因素太多了,犯不着这样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