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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二章 何为必胜
    李孟羲要忙的事又多了一项,练兵之事,怎么想都是一件很累的事,并且要耗时日久,没有停下来的时候。

    每天最重要的工作,是教弟弟写字。

    一二三四至七八九十,这十个文字教完了,木头的木,田字的田,天空的田,还有水,日,月,就教了这么些字。

    字虽然学的可不多,但是弟弟学诗歌学的极快。

    像离离原上草,鹅鹅鹅,古朗月行等最简单的诗,读起来朗朗上口,弟弟读起来可喜欢了。

    今日,教了弟弟一个手掌的手字,可把李孟羲给纠结坏了。

    他伸着手左看右看,怎么看都无法把手掌的形状和手这个汉字给联系起来,虽说是象形文字,可这象形象到哪里去了,为啥看不出来呢?

    只能让弟弟死记字形了。

    可想而知,以小孩子的理解和记忆能力,死记硬背的进度很缓慢的。

    就手这个简单的汉字,足足教了弟弟快半个时辰。

    然后,弟弟把字学会了,李孟羲又挑写其他生字,等弟弟把默写了几个字,李孟羲复又重新挑写手字。

    “啥?”弟弟挠头,装作没听清的样子。

    “手字,写。”李孟羲也点破弟弟的小心思。

    “不是写过了吗?”弟弟昂着头看着李孟羲,就是不肯写,“俺不是写过了吗?”

    “写过再写一遍加深印象。”李孟羲笑而不语。

    “俺都写过了,还让俺写。”弟弟嘟着嘴吧,一副耍赖模样,就是不肯写。

    弟弟的小心思哪里能瞒得住李孟羲,这家伙肯定把新学的字给忘了。

    “写嘛,这个字写完,咱歇一会儿。”李孟羲鼓励。

    弟弟偷偷看了李孟羲一眼,然后手指捣在盾牌上,迟迟不写。

    “俺不会写了。”弟弟抿着嘴巴,很委屈,“俺刚才就会写。”

    “嗯,我看到了。”李孟羲并不责怪弟弟,他笑着鼓励到,“你看,就没记牢固吧,那会儿会写,这会儿忘了吧。”

    摸摸弟弟的小脑袋,李孟羲用手指沾着水,耐心的教弟弟重新写,盾牌上写了一个工整的手字,“是不是这样的?”

    李孟羲问。

    “嗯!”弟弟欢快的排着小手,“俺想起来了,就是这样的!”

    教弟弟写字,可好玩了。

    学了生字,弟弟又要李孟羲教他古诗。

    还能教什么诗来着,复杂的不能教,越简单的越好。

    想了一会儿,李孟羲想到了。

    “牧童骑黄牛,歌声震林樾。

    意欲捕鸣蝉,忽然闭口立。”

    嗯,这一个诗不错,足够简单。

    诗所涉及到的物象,弟弟差不多都能理解。

    “牧童是什么吗?”弟弟趴在李孟羲的膝盖上,好奇的问。

    “嗯……牧童就是,放牛的小娃娃。”

    “那不就是我吗?是不是我吗?”弟弟忽闪着大眼睛,天真的问。

    弟弟知道自己是小娃娃,他神奇的脑回路,认为小娃娃就是他。

    李孟羲忍不住笑了,“嗯,小娃娃就是你。”

    “那黄牛是不是就是哞哞(读mang吧,黄牛叫声是mang~但是mang这个音,找不到字。)吗?”

    弟弟问,黄牛,是不是就是牤牤,牤牤就是牛的意思。

    弟弟的口语太可爱了,他把牛叫做mangmang。

    弟弟还不理解的是,蝉是什么。

    “蝉就是知了~知了~叫的那种。”

    “马叽了(儿)吗?”弟弟问。

    “嗯。”

    马叽了,了读轻音,儿化音,马叽了儿,就是知了。

    当弟弟把古诗的意思全弄明白之后,他开心的自己背着玩儿,不一会儿,就背的很熟练了。

    也不知为什么,古诗让弟弟背起来,弟弟学的很快,而教弟弟儿歌,比如两只老虎,弟弟学的还不如古诗快呢,可能是汉人内里的文化基因所决定的吧。

    古诗对汉人有天然的亲和力,不管是音韵还是物象,还是风格;而两只老虎,是欧洲人写的儿歌,用的是欧洲的七阶音拍,节奏也迥异于中土音韵。

    论音韵和谐,两只老虎这玩意儿不如古诗。

    有人说,古诗才是中土人的歌谣,这么说有一定道理。

    上午的时间,李孟羲跟各营交代了,上午是教弟弟写字的时间,无紧要之事,还是不要来打搅。

    于是,便成了惯例,李孟羲上午就不处理任何事了,专心教弟弟写字,并且自学。

    《孙子》始计第一篇,“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

    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

    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逸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回顾学过的兵法,李孟羲眉头微皱,世上无完人,纵是《孙子》兵法,兵家始篇,李孟羲认为也有瑕疵。

    【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此一句。

    用之必胜,留之。何为胜?何为必?何为必胜?

    胜,胜利。

    必,百分之百的概率。

    必胜,百分之百能赢。

    此一句,便不够严谨。

    世上未有能每战百分之百必胜的军队,就算人数军备训练地势等各种胜利要素齐备,那还有可能爆发瘟疫,地震洪水呢。

    纵然这些可以避免,每年那么多小行星撞击地球,理论上讲,在地表上任何一点驻军,都有极小的可能被陨石砸中,一波团灭。

    远的不说,西汉王莽,就被陨石砸了。

    既然因为有各种各样的意外影响,那么任何一支军队都无法保证百分之百的胜算。

    即如如此,何谓必胜?

    此为孙子这一部兵法著作之中,不严谨之处。

    这叫鸡蛋里挑骨头吗?当然叫。

    可军事科学应该是一门严谨的科学,先贤可能不懂天体物理,不知地壳运动,因此不能料到流星坠地,地震山摇之事。

    李孟羲既然懂,为何不着手,使前人兵法更为严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