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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节
    如果按照常人来说,受这样的伤,那没得讲了,肯定早死了。

    此刻我一步步的朝着县令走去,每走一步,地上都会拖出一条长长的血迹,县令大惊失色道:拦住他!拦住他!刀斧手,刀斧手快上!

    我决定了,我刘明布,今日必杀这个县令!哪怕以后遭受天下的追杀,我也要杀掉他,这种人,活他一条命,就有数不尽的百姓受折磨,他必须得死!

    刀斧手冲了上来,还没来得及动手,我大喝一声:这县令是什么样的人,想必你们比我清楚,你们护着这样的狗官,还有良心吗?

    第470章 风风火火闯九州

    刀斧手们一愣,并没有立即举着板斧砍我,县令暴跳如雷,吼道:你们这帮饭桶,我平时给你们吃。供你们住,还给你们发粮饷,现在怎么不听我的命令了!

    我怒吼一声:你们上不上,这狗官我今天都一定要杀了他的。他是必须要死的,所以,你们应该很清楚,有没有必要继续为他卖命!

    说话的间隙,我体内的活太岁快速的修复着我的身躯和内脏,仅仅十几秒的功夫,我身上插着的几十支弓箭就慢慢的脱离了我的肉体,掉在了地上。

    不一会。我的脚下掉了几十支弓箭,箭头还都带着血,所有人都瞪着眼珠子,人人都传开了,说我不是人,要不就是天神下凡,要不就是个山里的怪物。

    刀斧手们原本还不知道要不要上来跟我拼命,但见我身上的弓箭可以自己从肉体里退出来,这一下子甩手扔掉双斧,转头就跑。

    县令也想跑,不过他那一身肥膘,根本就跑不动。我冲上去,取出匕首,一把从他背后刺进他的心脏之中,当场要了他的命!

    老百姓们吓了一跳,慌忙逃窜,整个县衙里大乱一团,此刻我真想抬头仰天,高唱一曲好汉歌!

    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

    我真理解了梁山好汉的心情,真心的,以前看电视。虽然懂他们为什么造反,聚义梁山泊。但是我不理解他们的心情,没有那种感同身受的经历。

    今日,我实在看不下这县令一副鱼肉百姓,利用权力来压榨百姓的,所以动了杀念。

    我知道,杀掉地方父母官,这不是小事,朝廷很快就会派人来,或许更会直接派锦衣卫来这里,我需要躲一躲了。

    我牵着梅花的手,离开了县衙,一路上。百姓们对我投来了赞许,肯定,但却带有一丝悲叹的目光。

    他们当然也知道。从此我就要过着亡命天涯的生活了,官府一定会通缉我的。

    我骑上马,带着梅花,离开了这个小镇,这个年代的道路都非常窄,而且没有公路那一说,都是土路,土路的两边还长满了野花。

    顺着夕阳一路狂奔,梅花坐在我的前边,仰着头看着我,问我:恩公,你是天神吗?

    我一愣,正在抓着缰绳,缓缓往前走的动作为之一顿,我笑着说:我怎么会是天神呢?

    梅花说:你抱着我的时候,你的身上散发出了红光,爹爹曾经说过,只有天上的神仙才会让自己的身体发光。

    我想了想,可能是弓箭射入我体内的时候,业火金蛟的力量被催发了,不然单凭我自己,是不可能扛得住这么多弓箭的。

    毕竟无主神骨正是业火金蛟的剑柄,剑柄受到攻击,剑刃自动反击,或者有了什么反应,这也在情理之中。

    我笑着说:我不是天神,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我发现在二十一世纪是个傻蛋的我,来到了这个古代,立马就变的高人一等,立马就变的非常聪明,仔细想想,毕竟我生活的那个年代,比如今这个年代不知先进了多少倍。

    尤其是我身上还有这么多的天材地宝。

    一直到了天黑的时候,我才赶到了下一个小镇,带着梅花在客栈里要了两间上房,吩咐店老板好好喂养我的马,坐在屋子里,我心想:如今这个朝代,信息不发达,朝廷在得知县令被杀死之后,派人通缉我,这个过程估计至少得一星期。

    一星期的事件,如果我能赶到京城,那倒也行,可赶到了京城呢?我还是会被认出来,那个时候就更危险了。

    哎,忽然间很是悲叹,觉得自己有点冲动,但在再转念一想,我杀的是贪官,我是替天行道,我是替百姓萌福。我做的对,我不应该有负罪感。

    劝了一下自己,翌日,我带着梅花继续赶路,说真心话,在没有汽车,没有轮船,没有飞机的年代,出一趟远门,真心不容易。

    不过我也见识了这一路上的绝美景色,尤其是在通过河北张家界天门山附近的时候,那景色,真叫一个绝美,有山有水。

    其实我不太确定那是不是张家界天门山,但根据我所走的路线,以及路程的距离,还有四周的风景,我觉得那应该是张家界。

    骑马时间长了,我怕它累,就跟梅花下来走,但走的时间久了,梅花又累了。所以我让梅花骑在马上,我牵着马,就这样走在山间小路上,走在小溪中。

    溪水淌湿了我的裤腿,但我喜欢这种感觉,这种纯天然的感觉,目前唯一让我担心的,就是铁塔和苏桢。

    鬼王可真是办了一件好事,如果不是这件事出了岔子,或许我们三人早就到达了京城,早就开始展开侦查了,一旦遇到文刀凌云,斩立决!

    可现在倒好,我们三人彻底失散,而我又遇到了这么多麻烦人,如果身旁能有她俩,我肯定不会像是没头苍蝇一样,惹这么多事。

    忽然发现,我很感慨。

    自嘲的笑了笑,我摇了摇头,牵着马继续往前走,坐在马背上的梅花,轻声对我说:恩公,你笑什么?

    我说:哦,没事,就是忽然想笑。

    梅花说:恩公,听你说话的口音,你不是我们本地人,而且,你跟别人不一样。

    我饶有兴趣,笑着问:我跟别人怎么不一样了?

    梅花说:镇子上有好几个姑娘,也是家里穷的揭不开锅,爹娘死了,没钱埋葬,要不裹个席子,有的甚至连席子也没有,她们自愿变卖自己之后,大多数都成了有钱人的妾,整天吃不饱,穿不暖,还要遭受正房的打击。

    我说:她们都是这样的吗?

    梅花说:大多数是这样的,还有一部分是有钱的地主老爷买回去,当仆人。真要是当了仆人,其实还好点,至少在干活的情况下,能有口吃的。

    我还没说话,梅花就支支吾吾的说:恩公你就很怪,买我回来之后,还对我这么好……

    “哈哈哈,可能我是个傻蛋吧?”

    我抬头仰天,爽朗的大笑了几声,郑板桥说过,这人啊,难得糊涂。做一个傻蛋,不挺好吗?

    由于时间过了四五天,我们身上的干粮吃的差不多了,我最后在一个小镇子上补充了一次干粮之后,就再也不敢走大路了。低以丽血。

    我生怕官府的人会张贴通缉令,到时候再抓住我,可能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我仍然是牵着马,带着梅花走那些深山老林,而且我发现深山老林里的景色,真心棒,空气真心好,完全没有什么pm2.5。

    这天晚上,天上下起大雨,我们无处避雨,只能在雨中赶路,浑身都被雨淋湿了,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山洞。

    在山洞里,我又找到了一些干柴,身上带的有打火机,我点燃了干柴,跟梅花一起,围坐在火堆前,渐渐的烤干自己身上的衣服。

    山洞里静悄悄的,唯有柴火燃烧时发出的噼啪噼啪的声响。

    梅花有些出声了,我问:梅花,你想什么呢?

    梅花一愣,抬头看向了我,随后微微咧开嘴角笑了笑,然后平淡的说:我想娘亲了。

    “那你娘亲呢?”我掰开一块大饼,给梅花了一半。

    梅花摇头,表示自己不饿,她说:娘亲在我小时候就死了。

    我单手抚摸了一下额头,说:呃……很抱歉,我不是故意想这么问的。

    梅花摇头,笑着说:恩公,你真的很怪,你为什么对待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态度非常凶恶,而对待我们这些没权没势的平民百姓,却态度很好?

    我笑着说:因为我也是平民百姓。

    “恩公,我听镇子上的人说,你来自京城,真的吗?”

    我说:别叫我恩公了,听起来怪怪的。

    “那我叫你什么呢?”

    第471章 七年光阴

    我说:我叫刘明布,大家都叫我阿布,你也叫我阿布吧。

    梅花摇头,很怯的说:你是我的恩公,我不能直呼你的名字,我叫你少爷吧。

    我差点趴在地上。这个年代,少爷的意思应该是大户人家,比较有资本,有地位的人。但在二十一世纪,少爷这个名词,一般都是鸭子的代称。

    我说:你还是叫我公子算了。

    梅花想了想,这才点头。

    翌日清晨,我们重新上路,过了张家口,用不了多久就会到达京城了,届时会遇上什么事。谁也不清楚。

    在继续赶路了一个星期之后,我们终于踏上了所谓的京城,而到了这里之后,我他妈才彻底傻眼。

    此时的北京,还不能算是首都,因为此时的首都,还是在南京,我一拍脑袋忽然想起,公元1420年,朱棣才迁都北京的,现在是1413年,也就是说,7年之后,北京才是首都,故宫和天坛这一会估计才刚刚修建。

    我拍着额头,只觉得蛋疼无比。这一路走的太急了,也根本没多想别的,跑到了这里才忽然想起这件事,真是后悔万分。

    不过转念一想,鬼王我俩曾经聊天的时候,他是说过的,文刀凌云得势的时候,已经是明成祖中叶了,而且是在紫禁城里比较有地位。

    也就是说,我特么来早了,我整整早来了7年!

    现在的我,完全不用担心文刀凌云会驾驭在我之上。但解除这个担心的同时,我又担心二十一世纪的家庭,如果7年不回家,我的父母亲戚,以及鬼王他们。又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我不确定我现在过的时间,会不会跟二十一世纪是平衡的,也就是说,这里渡过一秒,二十一世纪也渡过一秒。

    梅花问我怎么回事,像是很生气的样子,我叹了口气,说:来错地方了,这一会,我们应该先去南京。

    但是我转念一想,不管我去哪,文刀凌云得势的历史是不会变的,他一定会在紫禁城里当上锦衣卫指挥使,所以。我不需要那么劳累的主动找他,我只需要想办法当上锦衣卫,那就行了。

    如果我当上了锦衣卫,等到文刀凌云也被选拔为锦衣卫的时候,不等他发展起来自己的势力,我就直接干掉他,这不就最好了?

    想明白了这个道理,我直接带着梅花在北京定居了下来,这种事先不急,等到迁都的后两年,或者迁都之后再说。现在的文刀凌云,估计还是一个没断奶的娃娃呢。

    住在北京的小街道上,我就想这么安居下来,静静的等候七年,而在此期间,我也一直打听着铁塔和苏桢的消息,由于街道上贴着通缉我的画像,我不敢太声张,所谓财不露白,我也不敢再大手花钱,让别人帮我寻找铁塔和苏桢了。

    至于我穿的衣服,从最开始的华贵,一直到现在的朴素,我已经学会了低调。低爪场圾。

    平静的生活了五年,梅花也从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出落成一个十七八岁婀娜多姿的少女。

    而这五年,我也始终没有找到铁塔和苏桢,我甚至在想,他俩会不会压根就没有跟我传送到同一时间段?

    会不会有可能是我先到,他们两个以后才会到?

    又或者我身上拥有鬼眼力量,我可以顺利到达,但他们两个身上可是不具备鬼眼力量的,而在穿梭时空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异常情况,跑到别的朝代去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玩笑就开大了。

    我确定铁塔和苏桢肯定是不在我这个时代,反正目前没有跟我生活在同一空间里。别的不说,如果他俩跟我一起传送了过来,时间和地点都对的话,那他们一定会快速的寻找另外两个人。

    五年时间,我们肯定能找到对方,如今郑和都三下西洋了,我们三个却迟迟未能找到对方。

    不过还有一点让我不解的是,这五年里,我的长相竟然一点没变,甚至连胡子都没长出来分毫,好像我根本就没有真正穿越过来,这就像是我的一场梦一样。

    梅花出落的大方有致,而我仍然没有任何变化,又过了两年,终于迎来了隆重的迁都仪式。

    明成祖朱棣力排众议,坚决要迁都北京,防止北方蒙古敌军的叛乱和骚扰,当都城迁过来的时候,故宫,天坛等一系列建筑早已修建完毕。

    而我也真正的,第一次看到这极具象征意义的紫禁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