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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
    因为程以华挨得那顿揍,沈旭辰这两天都是回家睡的。沈旭辰一下子惊坐起来,自然也把程以华弄醒了。说起来,程以华明明是属于那种贪睡的人,沈旭辰虽然被噩梦吓醒,到底也没弄出太大的动静,没想到程以华还是醒了。

    “怎么了?”程以华问。

    沈旭辰用手在额头上擦了一下,他发现自己在梦中出了很多冷汗。他苦笑了一声,说:“做噩梦了……”

    程以华皱了皱眉头:“你能被什么事情吓成这样?到底梦见了什么?”在程以华看来,沈旭辰算是那种心理承受能力比较高的人,结果他还能吓醒,这个梦太不简单了。

    沈旭辰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梦到我上辈子临死前的场景了。”

    程以华利索地爬起来,打开了壁灯。屋子里一下子明亮起来了。不过,因为是壁灯的关系,他们也并没有觉得很刺眼。程以华关心地问:“能说说看吗?”

    这也没什么不好说的……沈旭辰揉了揉太阳穴,说:“其实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毕竟,那个时候的我,每天的日子都过得一样波澜不惊。然后是门铃响了,说是来查水电费的。我那个时候住老式小区,水电费都是有人专门上门查的。算下日子,的确是到查水电费的时候了。打开门一看,却不是以往来查水电费的那位大姐,而是另一个陌生的中年妇女。我觉得奇怪,就隔着防盗门问了一句。”

    “那个女的说,她是新来的。我看她身上的确穿着物业管理的统一制服,还带着打印水电费单子的工具,就开门放她进来了。结果,我正领着她往厨房走时,她在我背后捅了我一刀。那个女人和疯子似的,连捅了我好几下……”沈旭辰说。他又想起那个时候的痛苦来了。按说,他是一个男的,在体力方面完全可以战胜那个女的,但是他后背被捅了几刀,所以先机尽失,哪怕咬牙反抗,最后也是无力。

    说真的,沈旭辰至今都不明白,为什么那个女的要杀他!

    首先,他作为死宅,人际关系简单,只有三五个朋友,都是比较好的人。而他没有情人,所以不存在情杀的可能性。他唯一的仇人就是那个雇佣混混把他的手弄成米分碎性骨折的竞争者。可是,那个人已经进监狱了。而且,在他被杀的时候,这件事情也已经过去很多年了。

    其次,他这个人一般不和人结仇。哪怕是网上和人交流,他多少也会注意分寸,看到喜欢的东西才会留言,看到不喜欢的东西直接就撤了,根本不会和某些人似的满嘴喷粪。哪怕是网上购物呢,喜欢的好评,不喜欢的退货,他都没给过差评啊。所以,哪怕是网络,他也没什么仇人啊。

    第三,他根本就不认识那个女的。他发誓,自己从未见过那个女的。那么,既然是两个不相干的人,那女的为什么要杀他?总不可能是误杀吧?

    “最痛苦的,其实不是死亡本身,而是等待死亡的过程。”沈旭辰说。

    其实,那个时候的他没有一下子就死掉。那个女的在捅了他好几刀之后,就逃了。沈旭辰痛得已经没有力气呼救。再说,哪怕他叫救命,他对面的那栋房子长期无人住,根本没有人能听得见。沈旭辰只好朝自己的手机爬过去。他不想死。想到还在监狱里的顾望舒,他就不想死。哪怕顾望舒自入狱以后拒绝他的探视,但如果他死了,顾望舒得到这个消息一定会崩溃的。就算为了顾望舒,他一定不能死。

    他倒在客厅。他的手机在书房。那段距离真是漫长啊。直到现在,沈旭辰依然认为,等待死亡的那两分钟真的足以让人崩溃。他学过医,他知道自己受伤的脏器是那几个,他知道当血液流失过快时,人每秒钟的变化。他那么清楚地明白,死神的镰刀已经架到了自己的脖子上。

    程以华脸上的表情在昏暗的壁灯下看不分明。他压抑着自己内心的情绪,佯装平淡地说:“要不要来我怀里。”

    沈旭辰摇摇头,小声地说:“没事的……要不是今晚做了噩梦,其实我已经没把那件事情放在心上了。我去洗个澡。刚刚出了一身冷汗,现在觉得粘腻,很不舒服。”

    “洗个热水澡,的确会舒服很多。”程以华说。

    沈旭辰正要起来,他忽然灵光一现,说:“我想起来了!汤书鹤这个名字我的确听说过!她是汤明明的异母姐姐。而汤明明就是那个雇佣混混把我的手弄骨折的混蛋!”怪不得白天时他觉得汤书鹤的名字听着耳熟。

    程以华的脸黑了下。又是骨折,又是被害,沈旭辰上辈子到底经历了些什么!该死的,上辈子的他怎么都不好好保护上辈子的沈旭辰!(讲真,其实上辈子的你们俩个真的不熟_(:3」∠)_)

    医科生都是本硕连读的。汤明明是沈旭辰读硕以后转进来的同学。他们两个的关系只能说是一般。一开始,汤明明装了很长时间的高富帅。等到后来,班里传出了流言,说汤明明只是个私生子而已。只不过大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在外头才能蹦跶。

    毋庸置疑,汤明明和汤书鹤的关系很差。沈旭辰曾听汤明明用很不屑的语气在朋友面前提起过汤书鹤,他直接将汤书鹤称之为“那个婊子”。汤书鹤占着正房嫡女的优势,汤明明占着是他爸爸唯一的儿子的优势,两个人私底下极其不对付。

    脑子里的线索都连起来了……沈旭辰现在的精神力一直慢慢增长着,对于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他会有预感。

    说来也巧了,今天白天刚近距离见过汤书鹤,他晚上就做噩梦了,他明明很久没有做过那个绝望等死的梦了。沈旭辰猛然意识到,那个杀的人可能就是汤书鹤。他若有所思地对程以华说:“这么说起来,那个跑来杀我的女人,长得有点像汤书鹤啊。可是,按理说汤书鹤只比我大三四岁而已……她跑来杀我的时候,看上去却比我大了十二十岁。”

    也不怪沈旭辰没有第一时间把汤书鹤和上辈子的那个凶手联系起来想,因为在沈旭辰的记忆里,那个凶手是个看上去非常疲惫的大妈,发型老旧,脸上也满是皱纹。还有她的那双手,那明显就是一双劳动人民的手啊!

    说真的,如果沈旭辰以前不是学医的,看人的时候,会下意识地关注一个人的脸型骨骼轮廓,也许他直到现在都不会把汤书鹤和那个杀害他的人联系起来。因为她们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

    看见程以华的大黑脸,沈旭辰赶紧说:“我把事情理一理。首先是汤明明,他认为我是个没什么后台的孤儿,为了和我竞争进大医院的机会,就雇佣混混把我的手打得米分碎性骨折。汤家还算有些势力,不过在邹家——当然那个时候的我完全不知道邹家在背后出了力——的帮助下,整个事情很快水落石出,汤明明入狱,汤家赔了我一大笔钱。”

    程以华点点头。

    沈旭辰接着分析:“上辈子,我虽然不认识席远征,但我听说过他的事情。他靠着妻子娘家也就是汤家发家。之后,汤家落败,但席远征的发展一直不错。很快,汤书鹤作为他的妻子不再出现在公众场合。席远征在gay圈很有名,总是包养小男生。这意味着汤书鹤私底下的日子一定非常难过。”

    程以华又点点头。

    沈旭辰继续说:“问题就在这里,汤书鹤会不会觉得我就是那个祸端?虽然她和汤明明关系不好,汤明明进了监狱,她一点都不会心疼,但是,她却可能因为汤家落败而恨我。于是,最终当她日子过不下去了,她就跑来杀我了?”

    程以华摇了摇头:“逻辑不通。这一点理由还不足以让她杀人。”

    沈旭辰也觉得这有点说不通。席远征一直都是成功人士,这意味着汤书鹤虽然娘家落败了,也并不缺钱。除非席远征私底下总是折磨她,否则她不可能苍老得那么快。既然席远征这么不好,汤书鹤既然都敢铤而走险杀人了,她怎么不干脆把席远征杀了?或者,以目前汤书鹤对席远征的占有欲而言,她一旦有机会,怎么不去杀席远征的小情人?偏偏跑来杀沈旭辰?在汤明明那件事情上,沈旭辰才是受害者啊!

    上辈子,沈旭辰其实压根都没见过席远征,也没见过汤书鹤,除了他被杀的那次。

    “你先去洗澡吧。”程以华说,“别想太多了,好好洗个澡。明天,我找人把席远征、汤书鹤以及汤明明都好好调查一遍。”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上辈子的发生的事情当然是上辈子的,这辈子发生的事情才是这辈子的。不过,想要弄清楚上辈子的事情,其实也没有很难。把他们三个人好好调查一下,通过他们的性格和人脉分析他们的心理,说不定就能分析出汤书鹤上辈子杀害沈旭辰的原因了。

    “我不审判无辜人。不过,凭着他们的性格,他们迟早会把自己作死的,对不对?”沈旭辰面无表情地问。这个样子的他真的很像神祗,高高在上,无悲无喜。

    “我们不审判他们,让法律审判他们。”程以华说。

    作者有话要说:

    沈旭辰说自己没事了,但其实上辈子的死亡对他而言是很有影响的,所以当初风采大赛初赛王老想邀请他吃饭时,那个来找他的人没有经过老师们的引见,他就拒绝了。当国家台的实习生来学校拍他时,他要查看证件。到了一个新的地方时,他会观察逃生出口。

    第108章 弟媳妇

    找私家侦探调查也是需要时间的。在调查结果没出来之前,沈旭辰不打算让自己一直背负着仇恨。还是那句话,他现在的生活过得这么好,犯不着为了一群……不正常的人毁了自己的人生。

    但这不代表着,他不会报复。他会蛰伏。他会抓住他们这辈子的痛脚,然后让法律来审判他们。

    很快就到了迎新晚会彩排的那天,沈旭辰是一个心理素质很强大的人。哪怕已经发现了一些上辈子的真相,而且也十分不喜席远征的为人,但在面对席远征时,他依然很淡定。

    只是淡定而已,最多加上礼节性微笑,想要让沈旭辰对席远征热络,那也是不可能的。

    彩排的时候,程以华刚好有时间,就默默找了个位置坐在台下看着。沈旭辰的主持告一段落,正打算去程以华面前求个表扬时,就看见一个女生正围着程以华说话。那姑娘各种找话题,而程以华各种沉默。沈旭辰满头黑线。喂,这位姑娘你表错情了啊,你看上的这位帅哥已经是我的人了啊!

    “你是国大的吗?我不是耶,我今天是来看朋友的……哈哈,我朋友总对我说,国大有很多优质的帅哥,看样子她没有骗我呢!”姑娘说。

    “你也是新生吗?会参演迎新晚会吗?准备了什么节目?可不可以偷偷告诉我一下?感觉你们国大的人都蛮有才的!”姑娘说。

    “你不爱说话吧?好像有个性的男生都不怎么爱说话呢!”姑娘说。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我给你讲个笑话吧。”

    姑娘一下子激动起来了!都说烈女怕缠郎,其实反过来也一样,没看见这位酷酷的帅哥竟然搭理自己,还要给自己讲笑话了吗?!也不枉费自己说了这么多话了。姑娘兴奋地说:“好啊,你讲,我听着呢!”

    程以华继续面无表情地说:“我们学校呢,有个傻缺。为什么说他是傻缺呢,他的高数竟然挂了。那么简单的高数,他竟然都能挂科,太不可思议了。你说好不好笑?”

    姑娘脸色僵硬了一下。作为一个同样挂在高数这颗大树上的人,姑娘实在笑不起来啊。姑娘呵呵了两句,试图转移下话题。

    程以华依然面无表情地说:“还有,我不是国大的。我是国大学生的家属。”

    围观了这一幕的沈旭辰终于理解秦妈妈说的程以华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绅士风度是怎么回事了。姑娘心里现在一定恨死程以华了。他忍住笑,待姑娘黑着脸走开后,朝程以华走过去。

    沈旭辰在程以华的肩膀上捶了一下,说:“可以啊!够招蜂引蝶的。”

    程以华还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样子:“我研究过微表情。观察了一下午,我可以百分百肯定,席远征对你有意思。所以,真正招蜂引蝶的人应该是你才对。”

    沈旭辰不在意地说:“首先,我不觉得他对我有意思,因为我从来没有在意过他的想法。其次,就算你是对的,他的确对我有意思,那对我而言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看得上的无非是我的外在的东西……只有你,只有你才完完整整爱着我整个人啊。”

    男人肉麻起来也是很厉害的呢。最后一句话,沈旭辰特意凑近了程以华压低了声音说。说话间带出的微弱的气流从程以华的耳朵上爬过。程以华只觉得一阵痒意从耳尖漫入了心里。

    两个人对视着对视着,三秒钟以后,全部不好意思地转开了头。

    时间过得飞快。迎新晚会完美结束。身为主持人之一的沈旭辰成功在同学们面前刷够了脸。一般的大学都是在刚开学时进行社团招新的,但因为国大新生远离学校进行了整一个月封闭式军训,各大社团的招新统统往后推了时间。沈旭辰收到十几个社团邀请。他犹豫了一下,考虑到自己日后的繁忙程度,就全部婉拒了。

    这也没什么好可惜的。社团是大学生展开交际发展兴趣的地方,沈旭辰发展兴趣自有他的系统小黑屋了,而展开交际对于他这种“校园名人”而言,也并非要加入社团不可。反而因为沈旭辰本身不属于任何社团,所以各大社团进行活动时,都可以联系沈旭辰,赶上沈旭辰有时间,说不定能顺利请来当外援呢!

    开学第二个月以后,程以华也变得越来越忙了,没有那么多时间再腻在沈旭辰身边。好在大家都是男人,沈旭辰倒是很能够理解程以华的忙碌。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再说,他们所佩戴的戒指和项链是来自系统的产物,哪怕程以华位于某些屏蔽了手机信号的地方,他们依然可以通过项链和戒指来联系。

    不管有多么忙,他们每天起床的时候,都会互相道个早安。然后,在每天睡觉的时候,他们还会互相道个晚安。可能连着好几天,他们在一天中都只说了这四个字而已,但他们都不会因为这点事情生气。爱情的力量果然是伟大的啊,在程以华的导师眼中,小程这孩子每天都充满干劲地迎接新一天呢,不愧是他最看重的得意子弟!

    沈旭辰是打算修多学位的人,因此每天的时间都排得很紧。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还要分出很大一部分心神来,继续给程以华的游戏公司写策划案并招揽人才,与此同时还要跟进付导那边的创作进度,以便能及时进行相关宣传。

    近距离旁观了沈男神的快节奏生活,同寝室的三只都忍不住感慨。

    有些人明明已经优秀到天怒人怨了,在这样的基础上,他们还远远比一般人努力……他们不成为天骄,还有谁能成为天骄呢?

    于是,在沈旭辰的带动下,寝室里的学习氛围非常好。啊,不过逃课也是无可避免的,欧阳煦逃得格外厉害。

    转眼便是秋天。秋天是京都一年四季中最美的一个季节。想起顾望舒曾经说过想要去故宫走走,沈旭辰特意看了天气预报,寻摸了一个天气较好的周末,给顾望舒打了电话。结果,顾望舒那边支支吾吾的,竟然说抽不出时间来。

    沈旭辰那根名为姐姐控写做女儿控的雷达一下子动了起来。他不动声色地问:“是和室友们约好了一起出去玩,还是和陆沁雅约好了?”

    陆沁雅虽然一心想要考省大,但最终却被京都的一所大学录取了,虽然没有国大、华大这么牛逼,但也是很不错的学校。值得一说的是,管凯威也没上省大,最终去了哏都的一所大学。哏都离京都不远,一天时间足够往返了。

    顾望舒难得哼唧了两声,说:“不是和她们啦……我和赵君野约好了。暑假的时候,我不是报了一个散打班吗?我觉得没过瘾,赵君野刚好擅长这个,所以我就拜他为师了!周末的时候,我们约在了某个公园,找个没什么人的地方,他教我格斗术。”

    想起散打还是自己让顾望舒去练的,就怕顾望舒以后参加工作了会遇到医闹纠纷……沈旭辰在心里无力地呵呵了两声。别家都是大舅子小舅子难缠,换到他们家,他这个未来小舅子竟然还成了赵君野的神助攻……这么想着,总觉得有些不爽呢,我们家的姑娘是这么好娶的吗?!

    “赵君野真的挺好的……之前还没上大学的时候,我一直给他写信,他每一封都会认认真真回。我觉得,要是我们有个哥哥,估计就是像他这样子的了!”顾望舒语气欢快地说,“对了,这周末,你要不要一起来?我感觉已经很久没见到你了,明明我们学校离得不远。我们从小到大都没分开过这么久呢!”

    沈旭辰心里一下子平衡起来了。嘿嘿,看样子,顾望舒也还没开窍呢!

    虽然是大一,顾望舒的课程也已经很紧张了。医科生都是上辈子折翼的天使,要背诵记忆学习的东西非常非常多。而且,顾望舒还需要克服一点点心理障碍——为了让大一刚进校门的学生们壮壮胆子,搬运尸体这种事情都是让他们去干的。哪怕顾望舒是个挥着小皮鞭的御姐,她现阶段还是害怕尸体的啊。

    沈旭辰上辈子学医,他自己就是这么走过来的,因此很理解顾望舒,一直给顾望舒鼓劲加油。

    因为学业紧张,姐弟两的学校虽然相隔不远,甚至邹齐当初送他们房子时,干脆买了同一楼层。但他们依然很多天没见过面了。时间总是凑不上,要么是顾望舒有时间但沈旭辰很忙,要么就是沈旭辰有时间但顾望舒很忙。

    沈旭辰也有些想念顾望舒。

    “行,那这周末,我在你们学校东门等你。”沈旭辰说。

    顾望舒显得很高兴:“太好了……对了,我们寝室有个美女,长得挺漂亮的,性格也不错,她想认识一下你……你会觉得困扰吗?要是没问题,我下次就帮你们约一下。”

    沈旭辰开着玩笑说:“你要是存着做媒婆的心思,我当然会觉得困扰啦。因为,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你说什么?我们只是有个把月没见面吧?不是几年没见面吧?你什么时候有喜欢的女孩子了?我怎么不知道?是和我们一个高中的?还是你在大学里认识的?”顾望舒的嘴巴像机关枪似的爆出了好多问题。

    沈旭辰笑着说:“见面时再告诉你。总之,我没有骗你。我真的有喜欢的人了,我想要和他在一起过一辈子。”

    明明沈旭辰的语气并没什么波澜,对他了解颇深的顾望舒却立刻感知到了他话语中的认真。顾望舒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我以前总是偷偷想,我这么优秀的弟弟不知道最后该便宜哪个幸运的女孩子呢……现在听你这么说,我更觉得那女孩子上辈子一定拯救了银河系。哈哈,说真的,我觉得我身边有一个爷爷,有一个你,实在是加大了我以后找男朋友的难度……因为,我总是会忍不住拿他们和你们比较,然后他们就都被你们衬得不及格啊!”

    听着顾望舒的玩笑话,沈旭辰也忍不住笑起来。亲爱的悦悦,希望你到时候不会被自己的“弟媳妇”人选吓一跳才好啊。

    第109章 小天后

    临近周末时,沈旭辰接到了赵云恩的电话。

    赵云恩在娱乐圈中的发展势头一直很生猛。一来,他毕竟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圈子里那些乱七八糟踩高捧低的事,他遇到的比较少,这可以说是天然优势。二来,经纪公司靠谱,再加上赵云恩本人也有眼光,他加入新芽娱乐之后接拍的戏都比较靠谱,人气上来后就不容易下去。第三嘛,当然就看个人综合实力以及国民接受度了。

    沈旭辰有时候会暗搓搓地想,如果他是赵云恩,那他收割名望值时一定会手软啊!赵云恩红得太快了!再加上他又敬业,现在打开电视机,这个台的侠客是他,那个台的少年天子是他,这个台的民国军官是他,那个台的综艺节目还是他!如赵云恩这样的人天生就适合吃娱乐圈这碗饭!

    可惜,羡慕归羡慕,沈旭辰却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他根本就不适合混娱乐圈。

    “最近学习忙不忙啊?”赵云恩开头第一句话问得就是这个。他虽然从小在国外长大,但却对华国文化接受良好,已经无师自通了华国家长和小辈们聊天时的谈话技巧。不管怎样,看到正在念书的小辈(或者平辈中的弟弟妹妹)先问学习成绩再说!(云恩啊,讲真,这其实不是一个好习惯,虽然沈旭辰作为学霸不介意。)

    沈旭辰笑着回答:“我再忙,至少能保证睡眠时间。你一忙,可就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了。前两天看新闻,你好像又接拍新剧了啊。这回是武侠电影吧?加油!”

    赵云恩拍着自己酸软的大腿,说:“别提了,这两天被武术指导老师虐得够呛……当初拍《仗剑行侠》时,虽然也有打戏,但和这次根本不能比,我还得好好练练。”电视剧和电影对演员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也要注意一下身体,不要运动过度了。”沈旭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