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婶只是笑笑:“我是做惯了这些活儿的,手快。最近也没别的事,倒不如趁着空闲把衣服都赶出来,开春可就忙了。”
那倒是,农闲也就剩下小半月,过完年可不一样了。
于是乔墨不再多说,鞋子也没问没催,直接取了三十文钱给胖婶。
“这太多了。”胖婶一看就连忙推辞。
胖婶在村里接活,做袄子一般视做工大小收取六到十个铜板的手工费,乔墨这身袄子给十个铜板就够了,也就是一斤米的价钱。另有两件夹衣,给五六个铜板就行。农村小哥儿几乎人人会针线,所以做针线收费很低廉,即便如此生意也清淡,手工很不值钱。
“要不是胖婶赶工,我现在也拿不到衣服,怎么也要算加班费。”乔墨执意将钱塞到对方手里,抱着衣服就走。
若但就乔墨来说,三十个铜板就做了三身衣服,真是太划算,若是到城里去问问,哪有裁缝收这个低价?就算农村人不讲究款式手艺,单算辛苦费也低廉啊。
随后又去张老头家,把棉被钱给结了。因为他一个人搬不了,林正又不在家,便让张老头晚些时候替他送到家去。
两家一转,等于绕了圈子回家,可巧从林阿爹门前经过。
远远儿的看见一个穿白色长袍的人迎面走来,间或有村里人跟他打招呼,也都一一含笑点头回应。
分明是很正常和谐的画面,可乔墨就觉得别扭。在上林村穿长衫的可不多,大多都是短衫长裤,干活方便麻利。再者那人虽是对人在笑,可那动作那姿态,总摆的有些清高在上,与村里人明显拉开了距离。
乔墨动动耳朵,听到有个老汉称呼那人“阿贵”。
林贵?林正的大弟,没考上秀才的“秀才老爷”。
乔墨直觉这人不如林老嬷那么好对付,看其对待英子的态度,只怕心性也不怎么样。存了心思想试试对方,于是便放缓了脚步,正好两人在岔路口迎面相遇。
林贵先是一愣,看到乔墨眼中快速的闪过一抹惊艳。
道貌岸然!
乔墨厌恶这种眼神,先一步在心里给林贵打了个标签。这么长时间不回来,究竟是在县城里读书还是作乐,还是两说呢。
“……你是大嫂吧?我是林贵。”林贵到底是见过世面,很快想到这么面生的小哥儿出现在村里,很大可能就是自家阿么口中“狐狸转世的小乔”。
林贵刚回来就听阿么在耳边不停的念叨,特别是成亲那天的事,不止林老嬷觉得怨恨,林贵也觉得丢脸。若被自己那些同窗知道了,还有什么颜面?顿时便觉得这个大嫂太不称职,提出那样的建议,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他们家庭不睦吗?
常言道家丑不可外扬,他可是读书人,最爱惜的便是名声。没了好名声还怎么读书结交友人?将来哪还能出仕做官呢?
林贵心中有读书人的清高与傲气,自觉才气不俗,将来不可限量,因此对自身羽毛很是爱惜。可惜他总怕别人玷污了自己,却没想过他对待英子的冷暴力,本身就折损了他的名声。亦或许他认为,英子一直在村子里,事儿也传不出去,便心安理得了。
乔墨哪里知道林贵的心思,但从对方微妙的情绪变化也察觉了一二。
“原来是大弟啊。今天都二十二了,马上要过小年,我还以为你回不来呢。”乔墨笑笑,又说道:“我听阿嬷说了,你下一科肯定能考上秀才,所以别着急,像你这样没考上的多着呢。”
林贵最听不得别人说他落地的话,乔墨无疑刺中了他最难堪的一点,顿时令其变了脸色。
乔墨佯装没看见,又笑呵呵的添了一句:“阿爹阿嬷为了攒钱给你读书,平日里舍不得吃穿,你又一年到头不回来,可不让家里人挂心吗。要我说,在家一样读书,当朝宰相也是农村出生,一边读书还一边干农活,最后考上了状元呢。”
林贵脸皮里抽动几下,终究是忍住了,只是笑容就不那么自然了:“家里有事,我先走一步,嫂子慢走不送。”
乔墨笑眯眯的看着人走远,撇了撇嘴。
倒不是他故意头一回见面就这么损人,实在看不惯林贵的做派。虽说林老嬷很惹人厌,可对林贵那是掏心掏肺,省吃俭用拿银子供着林贵读书,又在县城结交应酬,可林贵倒是心安理得,一年到头不见回来几趟。读书是重要,可天下读书人多了,农村里的读书人也多,就算平时不干活,农忙时也得下地啊,可不是个个都如林贵这般好命。
远的不说,就说本村已经做官的林清,当年没做官时不照样边读书边在家种地。
白哥儿远远的看见两人,等着林贵走了才靠近。
最近这些天乔墨也偶尔在村里走动,很容易遇到一些人,白哥儿大概是因着李水莲的事儿觉得对他有愧,每回都主动打招呼,一来二去就熟悉了。
“乔哥儿,你和林贵说什么了?怎么他的脸色不大好看的样子。”白哥儿特意压低了声音,瞟眼四望才好意提醒:“你家阿正他大弟就是个读书人,难免有些脾气,你别放在心上,忍忍就过去了。他将来可是要考秀才的,你们若是处不好,可得不着什么好处。”
虽知道白哥儿是好心,但乔墨心里很不以为意。别说林贵能不能考上,即便真考上了,想做官,路还长着呢。
乔墨到底不是本土人士,不能明白在古代,一个秀才有时候就代表一种能量。
第34章 赶集迸发好点子(1)
林正今天是去县里送柴,自上回应承了茶楼,这已经是送的第三回了。
林正一个人不可能砍那么多,乔墨就出主意,让他在村里收柴,两捆三文钱。看似从中赚了一倍,可马要花钱喂,车要花钱租,包括林正跑路的辛劳钱,若不是林正执意,乔墨根本不想他去挣这个钱。
卖了五香粉得了七百两银子,当首饰的钱四十六两,林正那儿的十一两也给他了,一共有七百五十七两。买地用了八十九两,还剩好多呢。
赶在午饭前,林正回来了。
乔墨用自制的腌肉炒了萝卜丝,蒸了米饭。原本他不会用柴锅蒸米饭,还是跟着林正学的,做了几回慢慢掌握了技巧,如今也是有模有样。
吃过饭,两个人围着炭盆说起开春种地的事。
算上新买的地,家里一共有良田十亩,水田两亩,沙地八亩三分。即便不算那片人人看不起的沙地,十二亩田也不少,在村里来说绝对算富裕,毕竟别家地多的基本都是没分家。
乔墨问道:“地里打算种些什么?”
“先前的五亩地都种了小麦,等收了麦子,种上玉米。”林正将炭火拨了拨,又说:“现在咱家又添了地,那些地因为早先要卖并没种东西,所以我打算除了两亩稻子,那五亩地分出两亩种红薯,两亩种黄豆,一亩种芝麻。”
三样庄稼在秋收之后,与先前的五亩地一样,再轮作种上小麦。
乔墨见他没提沙地,就自己说了:“阿正,我提议买沙地,是不是太莽撞了?”
林正抬手摸摸他的脑袋,安慰道:“或许你说的有道理,只是我们这边不知道而已。我在外面时也听说过,好像沙地种的西瓜很甜,既然西瓜能种,花生应该也能种。”
一听西瓜乔墨眼神一亮:“我们这边不种西瓜吗?”
“很少,一般人不知道怎么种,种出来的也不如河县的好吃。不过即便是这样,卖价也很高。”林正见他神色一动,问道:“阿墨想种?”
“嗯!沙地种瓜,又甜又沙,这个我是敢打包票的。”乔墨刚兴奋完又耷拉了脑袋,可惜他也不懂怎么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