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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节
    “李安说一胖一瘦每天都很疯魔,整天阴沉着脸在厨房捣鼓。”午休时间,沈柳躺在房东大人身上,笑道。

    “他们就是典型的蛇精病,回头查查李氏老板在京城的靠山是谁,一锅端了他们。”房东大人霸气侧漏道。

    自家菜馆越来越好,商铺那边也已经装修好投入使用,房东大人现在不缺小钱钱,也不缺背景,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要户主大人高兴,这才能一锅端李氏。

    第110章

    沈家菜馆隔壁的铺子很快装修好,放过鞭炮,郝立强、唐辉煌都送来花篮,往门口一摆也挺像那么回事,总而言之就这么正式开业。

    不过由于是研究菜品的地方,不需要人流量添人气,沈柳便在沈家菜馆做了些活动,当天吃饭打九折,还送啤酒或者饮料。

    崭新的厨具、高档冰柜、双开门冰箱,还有一橱柜各式各样的菌类、干菜等。新鲜的蔬菜都是去农贸市场精挑细选,也有一部分直接去乡下农村买的无公害无污染的青菜,全部放在保鲜柜里备用。

    沈柳在里面逛了一圈,忍不住感慨,“还是有钱好,什么都要最好的,做出来的菜品味道肯定更差不了,到时候咱们的半成品菜标准也定得高一些。”

    “半成品菜说难也不难,我相信你。你负责研究,我负责吃。”封靖哲摩拳擦掌,“看看你的家传菜谱有没有类似的半成品菜?”

    “菜谱里没有这种半成品菜的方子,当年老头子曾经试图做出来,可还没研究完就……”沈柳笑笑,“就出意外……”

    当年老头子和媳妇儿出意外去世,沈柳着实蒙了好长时间,不过现在他已经看得很淡,逝者已矣,活着的人不应该被他们束缚。

    人活一辈子无非就是追求吃喝拉擦,日子过得幸福,生活惬意、不愁吃穿、偶尔能够小奢侈一把、家庭和睦、爱人和儿子都和谐相处、有个赚钱稳定的营生,没有烦心事儿,这就是千金难买的幸福。

    沈柳感觉自己现在就是人生赢家,远在京城的沈怡根本不足为虑,他有房东大人做后盾,还跟刘大富合作,把蓝成奕和沈怡开的酒楼分分钟挤垮的事。用肖林的话来说就是,大富最不喜欢耍阴谋的人,一旦发现绝对分分钟天凉王破。

    那些站在行业顶峰,喜欢翻云覆雨的大人物并不是沈柳所追求的,过自己美满的小日子就很好,像沈家老头子,胸无大志,守着媳妇儿过小日子,可谓羡煞旁人。

    沈柳小时候,家里除了不时整出幺蛾子的沈怡,大概是最幸福的一段时光。小孩儿站在板凳上,拿着菜刀认真切菜,紧紧的绷着包子脸,挺严肃。自家老头子站在旁边喋喋不休,漂亮的妈妈端着点心过来,把老头子推开,帮小孩擦脸。

    就像现在的沈凌衫,自己专门有一套小一号的厨具,菜刀锋利,菜板刷的干干净净,还有小水池、小灶台、小锅。这是房东大人送给小孩儿的礼物,就在研究中心厨房,跟沈柳的大灶台并排。

    不过现在小孩儿还太小,不适合做菜,倒是平时经常跟自家狗狗们玩。

    由于研究中心这边没有食客来吃饭,除去厨房重地需要保持绝对卫生,狗狗们不能进入,其余的地方都可以。

    原本沈家菜馆楼梯下面的小房间用来当储物间,里面的桌子和椅子都搬到隔壁来,狗垫也搬过来。一楼单独开辟出一个房间专门给狗狗们休息,沈二哈尤其兴奋,店里每一个地方都要逛逛,狗头甚至还伸到嘎啦里看看。

    最让大头狗高兴的是,家里的发财树搬过来住,就在大门口。先前沈柳晚上回家经常忘记浇水,发财树的叶子都蔫了,无精打采的。这回搬到菜馆这边,每天都浇水,白天还会搬到太阳下面晒阳光,叶子特别翠绿,沈二哈兴奋地凑过去啃一口,摇着尾巴狂奔着跑开。

    “沈二哈,你又啃发财树。”沈凌衫抱着装满点心的纸袋跑出来。

    “呜?”贵妃甩甩长耳朵,也跟着啃一口发财树,蹦跶着跑开。

    牛牛淡定地趴在自家菜馆门口,尾巴尖甩啊甩,显示出大狗此时的心情还是很不错的。

    菜品研究中心这边的门口依旧有台阶,小胖狗吭哧吭哧跑过来,看了眼台阶,试图紧急刹车,无奈地板太滑,小胖狗圆滚滚的身体咕噜噜滚到台阶下面。晕头转向地爬起来,小胖狗转动一下软趴趴得小耳朵,“汪。”

    沈二哈绕着自家扩大过的停车场跑一个圈儿,再回来,叼起小胖狗继续狂奔。

    “豆虫快回来。”沈凌衫赶忙冲着小胖狗招手。

    在大头狗嘴里扑腾着小短腿,小胖狗也想回来,但是狗生不可扭转,只得被沈二哈叼到远方,再自己吭哧吭哧跑回来。

    厨房里,封靖哲接过沈柳做出来的半成品菜,打开调好的料汁,起锅放油炒菜,倒入料汁。房东大人拿着炒锅帅气地颠勺,一边用眼角余光瞟旁边的户主大人。

    身形纤细的男人穿围裙简直有致命的诱惑,大腿修长,屁股挺翘,尤其是露在外面的一小截锁骨,简直性感的要命。房东大人心思不禁开始飘远,好在已经练出身体本能,炒好菜装盘,关火、刷锅等动作一气呵成。

    韭菜炒豆腐,也叫翡翠白玉排,成品韭菜色泽翠绿,豆腐白嫩。因为是快手菜,豆腐没有经过油煎步骤,不如金黄的颜色好看。

    “味道可以。”拿筷子夹起韭菜尝尝,再吃一块豆腐,最后夹到沈柳的嘴边,“你尝尝。”

    “恩,豆腐油煎过后再试试味道。”沈柳斗志昂扬,“我先做好,放冰箱里冷藏几天,那样比较逼真,半成品菜不都得冷藏着,再被客人买走。”

    封靖哲放下盘子,转身去保鲜柜里那豆腐,帮着切片摆好。

    午饭除了这些正在调试的半成品菜以外,还有一道花蛤蒸蛋,专门给自家小孩儿吃的。

    “赛螃蟹,我喜欢吃。”唐辉煌绕着桌子转了个圈儿,最后坐在离赛螃蟹最近的位置。

    虽然现在是两个店面,但吃饭还是在一起,这样才热闹。沈柳不打算把沈家菜馆弄成公司那种样式,就这样热热闹闹的在一起吃饭才有家的味道。

    以市里分店为中心,省城这段时间也要开一家分店,有唐秋鸿在那边,沈柳完全不用担心自己会吃亏。

    不过老竹马虽然明着答应会帮忙照映,私下里却要求自家竹马去省城坐镇,最好每天都在那里。好在竹马为了每天吃到户主大人炒的菜,忍住没动心,坚持守在沈家菜馆,否则可以想象他的性福一定很幸福。

    老于的儿子最近在城里买了一套房子,便把他接过去住,于是沈柳顺势把老于和大妈调到市里的分店去,再把高大壮两兄弟调回来。

    平时白天基本上看不到自家主人,牛牛甩着尾巴凑过去拿狗头蹭蹭高大壮表示欢迎。沈二哈立刻跑过来,也跟着蹭蹭,

    沈凌衫拽住大头狗的尾巴往后拖,“沈二哈,郝叔叔又叫外卖,你去送。”

    “嗷呜?”沈二哈乖乖后退,扭狗头看看沈凌衫。

    今天又可以去拍门铃,大头狗特别高兴,专门邀请牛牛、贵妃和小胖狗一起,去看它拍门铃的雄姿。

    一切都在慢慢变好,幸福是由一个个生活碎片组成,只要能捕捉到每一个碎片便能拼凑成一个完整幸福的人生。

    生活还在继续,幸福却是不变的。

    抛(pai)出所里一直没有关于沈凌衫家人的消息,如此一来,沈柳便顺理成章领养小孩,把他的名字放到户口本里。

    看着小孩儿独自占一页户口,房东大人心里不是滋味,明明他才是名正言顺登堂入室把户主大人拿下的。

    “咱们什么时候出国旅游?”房东大人心里暗搓搓,准备找朋友去国外布置布置,怎么也得来一场婚礼。

    推开沈二哈的狗头,示意它乖乖趴着别动给小孩当枕头,沈柳摇摇头道:“现在没空,沈凌衫过段时间要上学,我不放心。”

    “交给唐辉煌或者萧晏明。”封靖哲不以为然,“萧家的爷孙俩都很喜欢咱们儿子,给他们养着就是。”

    “他们想得美。”沈柳抬手捏对方的胳膊肉,“我可看出来,明明这小子不简单,对咱们儿子有企图。”

    不得不说当局者迷,其实早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萧晏明就在心里盘算开,那是他看遍京城所有的小孩儿都没看上,终于跑到临城看到的媳妇儿,得用一辈子时间陪伴呢。

    很久以后沈柳才想起来,蓝成奕和沈怡的酒楼开不下去,早早倒闭,蓝成奕亲自把沈家的家产和菜谱一并送来。但是封琪文呢?那可是封家跟房东大人并排的两个人物,都是老太爷看好的,怎么当初在京城打出一个水花就不见动静了?

    “我从来不提我的父母。”封靖哲沉默一会儿,拿出手机,指着一张照片给沈柳看,“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当然记得,你说沈二哈是你家的狗,可这么多年也没见沈二哈想起什么。”最初的回忆点,沈柳记得最清楚,因为从那时候开始他的人生出现很大的转折,不但遇到房东大人,还是自己幸福人生的起点。

    微微叹了口气,封靖哲疲惫道:“我爸是个疯子,我妈也是,长期住在疗养院,从不往外露面。他们根本不认识我,倒是认识沈二哈,最开始经常打电话问我……”

    精神病有很大的遗传几率,房东大人命好,一辈子顺风顺水,从未遇到过大的刺激。偷偷看国内最好的医生,医生说只要一直保持下去,一定不会得病。

    但封琪文命不太好,刚跟沈柳一家人宣战就被小情人出卖,卷款逃跑,喝醉酒一觉醒来就疯疯癫癫的,直接住进疗养院跟封靖哲的父母一起。

    “咳,你别担心,我感觉我家每一代都会出现一个疯子,我这一代已经有封琪文,我就不会得病。”见沈柳怔怔地看着自己不说话,封靖哲赶忙伸手发誓,“我保证,我已经看过最好的医生。我发誓,如果我疯了也一定会记得你,因为爱你已经成为本能,跟我的脑子无关……”

    “你发什么誓,”沈柳把封靖哲的手按下去,揉了揉眉心道,“你不就想出国一趟……”

    “沈凌衫告诉你的?”房东大人顿时暗暗磨牙,他明明提醒自家小孩儿,一定要装作不经意地问户主大人想去哪个国家旅游。

    把沈二哈抬起来的狗头按下去,沈柳笑道:“将来闲着有时间,咱们再出国。”

    完

    作者有话要说:

    李氏的事会在番外里提到,蓝成奕和沈怡的事结局如此是必然的,过程可能会提一点。

    大家一定不要觉得结局仓促,因为贵妃受伤严重,就算治好伤,寿命也会打折扣,作者不想写到它老得不能动了,一家人围着伤心的场面。

    就算要写,也要写贵妃、沈二哈、牛牛和豆虫的后代,他们的后台会继承父辈的特点,代替他们逗比的活下去~

    以上。

    祝愿所有看这篇文的小伙伴们幸福一辈子。

    ps:弄了两篇预收文,一篇《林夕减肥记[重生]》背景是现代娱乐圈,一篇《仙田种出美食来[重生]》背景是古代修仙,唔,大概会先开后面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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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1章  番外一

    在沈二哈年纪还小的时候就被主人买回来,只是它并没有跟主人生活。而是很快被主人送到一个地方,跟两个中年蛇精病生活,他们经常换着花样折腾沈二哈。那时候大头狗还小,身上的毛毛又软又密,显得狗头更大,大概就是从那时候起,沈二哈终于得到大头狗这个外号。

    “帮它剃毛吧。”中年男人留着一头精神的短发,不过他本人却不怎么精神,眼神闪烁跟个蛇精病似的,他拎着沈二哈的小胖腿说,“让儿子来,咱们的儿子最优秀,肯定会帮忙。”

    中年女人原本摇头想拒绝,但又想到似乎有一段时间没看到英俊的儿子,便点点头,抬手按铃,呼唤值班的护士们,要求见儿子。

    这家说是精神病院,其实是高级的疗养院,能在这里修养的都是有权有势的大人物。这对夫妻挺有名,因为男的是封家人,封老爷子当年在京城上层社会一跺脚,所有人都要震三震。如今虽然这俩夫妻脑子时常不清不楚,但没有人敢怠慢他们,护士医生都当做菩萨供着,生怕有什么闪失自己担待不起。

    至于这只毛茸茸看上去特别傻的哈士奇,护士们也认识,这是英俊的儿子送来给父母解闷的。

    “嗷呜。”沈二哈那时候还不叫沈二哈,它叫封二哈,此时正费力地往床底钻,但因为缝隙太窄,狗头太大,一钻就卡主,怎么也钻不进去。

    得到父母召唤的封靖哲风尘仆仆赶来就看到自家蠢狗趴在角落,忧郁的小眼神看着这边,要多傻有多傻。

    “儿子,帮它剃毛。”中年男人见到自家儿子来了,立刻走上前说。

    那边中年妇女也凑过来,摸摸儿子的脑袋,欣慰道:“哲子越来越帅,以后肯定能找个文武双全的媳妇儿,到时候你们一起养封二哈,幸福地过小日子。”

    大头狗见封靖哲站在门口不动,赶忙站起来甩甩尾巴跑过去,抱住裤腿仰起狗头看。

    就算它比较傻也知道这俩夫妻不太正常,本能地感觉到危险,扒着封靖哲的裤腿不放。见自家蠢狗可怜兮兮的样子,封靖哲微微皱眉,转身拿起工具抓住封二哈,开始剃毛。

    无论怎么挣扎都没有用,封二哈终于认命,剃完毛被中年妇女抱着穿上漂亮的衣服。大头狗躺在大床中间有些绝望,说好的快快乐乐的狗生呢。

    后来一直到封二哈长成威风凛凛的大狗,能够自己穿过重重护士阻挡,跑到院子里躲起来,那对夫妻才终于肯放过它,并且以为自家狗躲着自己是因为长期生活在同一个环境中得忧郁症,要求儿子带着它出去散心。

    能够离开疗养院,封二哈觉得自己的狗生璀璨无比,这简直是最幸福的转折,它趴在车里不时看看越长越英俊的主人,再看看外面五光十色的景色,尾巴摇啊摇,别提多开心。

    “咱们去下面的小城看看。”封靖哲说着,看一眼自家趴在窗户旁边往外看的狗,操纵车子从高速上下来,直奔小城。

    小城环境好,生活节奏慢,本地人也很热情,但有一点不太好,那就是有专门偷狗的狗贩子,简直防不胜防。

    本地狗都有经验,平时跑出去玩都不会离开主人太远,会在主人的视线范围内玩,可封二哈不知道,他刚刚离开疗养院,又一直趴在车里很少出来,这会儿得到主人让它放风的信息,那还不撒开腿狂奔。

    跑着跑着,封二哈有点傻眼,它找不到回去的路了。小城街道比较窄,拐弯很多,大头狗甩开四条狗腿跑啊跑,就是找不到自家主人,鼻腔里都是陌生的味道,怎么也捕捉不到主人的气息。

    “嗷呜。”不再是毛茸茸小时候,脑袋显得很大的大头狗趴在路边,瞪着圆溜溜的眼珠子看着前面人来人往的车辆,试图从其中找到自己的主人。

    这么一只显得蠢蠢的哈士奇一直趴在路边,不知道那边主人也在疯狂找它。而这时候,坏人出现,他们用长长的带着圆圈的大钳子掐住封二哈的脖子,把他装进口袋里,送上车离开。

    临城是个很好的小城,就在封二哈被抓住的小城隔壁,这里的人都很淳朴,也很善良,他们如果看到可怜兮兮的封二哈,说不定会出手相救。

    封二哈头一次被塞进黑乎乎的袋子里,还有难闻的气味,它紧张地一直挣扎,终于在狗贩子打开袋子往里看的时候找到机会,大头狗迅速蹿出来,没看到前面有一块大石头,想要躲开已经来不及,就一头撞上去,磕出一脑袋血。大概是看封二哈出的气多进的气少,狗贩子略微一犹豫,赶忙上车离开。

    等封二哈迷迷糊糊回过神,它就看到一个脸蛋圆圆眼睛很大的小孩蹲在旁边,手里还拿着一块帕子按住它的狗头,嘴里嘀嘀咕咕地说着,“你怎么这么惨,以后跟着我吧,爸爸做的饭可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