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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在背后
    群狼的狂欢过后,郑茜终于找到机会,保持俯卧姿势在半人高的灌木中小心爬了一百多米离开狼群的直接视野。当狼群最终消失,她被恐惧压制住的疲倦也一下子复苏,睡意涌了上来,几乎让她趴在灌木中入睡。

    在灌木丛中入睡是不可以的,不是说这里不舒服,灌木丛中有荒野之中要面对的第一威胁:死亡威胁。狼也好老虎也好都可能悄悄出现在她身边一口咬断她的脖子,就算是体型很小的动物也可能会带毒,荒野中没有什么东西是好欺负的。

    前方传来对话的声音,郑茜停下爬行的动作,一手摸出匕首。

    匕首对付老虎没有意义,对付狼只能说聊胜于无,但它对人类的威慑力是极高的,有利刃在手能保障自己不被同类危害,在荒野之中最有可能害人的不是掠食动物而是其他的人,因为掠食者是有警觉的一般不会轻易袭击自己没见过的猎物,而人在脱离了法律管辖区之后有多疯狂谁也无法预料。

    荒野之中没有食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以身试毒去验证周围环境中的植物能不能吃,他们更有可能选择杀害同类抢夺食物和淡水,更有甚者杀害同类后会吃掉同类——这并不是危言耸听,翻开历史书每间隔五十年大概就会有一行初看平平淡淡仔细一想吓死人的话。

    岁大饥,人相食。

    正在交谈的其中一人是旅游团里最恶劣的家伙,郑茜记得他叫李俊培,是个又黑又壮的男人,手臂上纹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龙。在团队最初遭遇懒熊的时候,就是他一脚踹倒了身边的人然后扭头逃跑,导致那个人被懒熊所杀。

    这是一个就算杀了他也不会让人有丝毫负罪感的文明渣滓。

    站在李俊培对面的是他的两个马仔,他们的名字不重要,只需要知道这叁个是人渣,必须远离就好。

    郑茜小心向后退出,她不打算把自己暴露在同类的目光下。

    她退到了一堵墙上,墙是温暖的,带有软中带硬的毛,还有什么东西喘息一样的声音,混着血的味道。

    一只巨大的爪子压在郑茜的肩膀上,她可以看到金黄的底色。

    这一只爪子都有她的脑袋大。

    是它。

    心脏骤然收缩,身体在极度的危险之下进入麻痹状态,郑茜甚至大脑完全宕机失去意识。

    我死了吗?

    老虎已经不见,旅游团的人也离开了,郑茜摇摇头想要让自己从噩梦中清醒过来,老虎一再靠近她却不发动攻击,让她想到了悲剧的黔之驴——老虎是谨慎的猎手,它一般不会袭击完全陌生的动物,但等到它认识到陌生动物没有威胁的时候,就要大开杀戒了。

    所以一定是在做梦,怎么会有一只老虎确认了她没有威胁还不杀死她呢。

    不,真的会。

    因为老虎就蹲在十米之外。

    它又回来了。

    老虎是谨慎的猎手,所以暂时她还死不了。

    郑茜趴在地上和对面的老虎大眼瞪小眼,这是一只年轻的老虎,大大的眼睛大大的问号,它显然是没有见过人,正用观察什么有趣东西的眼神打量趴在地上的女人。它暂时没有发动进攻的打算,只是蹲坐着,连牙都没有露出来。

    吓退老虎的方法之一就是让自己看起来很巨大,因为动物判断猎物的体型靠的是肩高,如果她此时站起身来大张手臂挥舞让自己看起来很大的话,是有概率吓退老虎的——当然也有可能老虎受了惊吓决定抢先进攻,那她就弄巧成拙了。郑茜在站起来吓唬老虎和继续趴着和它对峙之间选择了后者,

    她瞪着眼睛凝望老虎,四目相对长久的沉寂,她的一身衣服早已被冷汗浸透,但这时候不能怂,和老虎对峙有一半概率能活,而一旦她精神崩溃转身逃跑,会激起老虎猎杀的本能,到时候当场去世的概率是十成。

    一人一虎对峙了两分钟,这两分钟对于郑茜就像是两个世纪一样漫长。

    终于,老虎扭头消失在灌木丛中,郑茜大大松了一口气,从灌木中站起身来。

    这一天又累又吓让她出了一遍又一遍的汗,现在全身黏糊糊的必须得洗个澡才行。

    当然,洗澡之前还是要先喝点水的。

    森林里最近的水源是老虎经常去的水塘,见到老虎秒杀狒狒的郑茜无论如何都不敢再去作死,她只能朝着相反方向走,在记忆中森林外荒原边有一大片自然水域,水质还挺好,就是不知道旅游团会不会去那里,希望不要撞见他们。

    白天是比较安全的,以她之前的经验来判断除了那只老虎外没有别的明显威胁,当然脚下还是要注意的,差一步逃离森林之际踩到眼镜蛇就不好了。

    森林外的草地还是一片枯黄,那片高度明显超过灌木草地的野玉米和离开时一样讨人喜欢,如果没有一只懒熊在那里啃玉米她会更喜欢。

    郑茜不知道为什么酸性的红土地能长出来大片的野生玉米,但她知道懒熊可不是什么友善的动物。它的战斗力不如老虎,但对于人来说它比老虎更加可怕,因为老虎实际上是比较胆小的,不会立即袭击没见过的猎物种类,而熊是出了名的胆大,不管这个小个子的动物有没有毒,先上去啃一口。

    懒熊的右肩有一条伤疤,那是袭击人类时被人类拿匕首抵抗划伤的——尽管人已经用了最大力量去反抗,还是被懒熊一爪子拍断肋骨,然后活吃了。

    那个游客被活吃的惨叫声持续了半小时,这期间郑茜几次提出要组织人手救援也没有人理她,也就是在那时候郑茜决定离开队伍。

    人相比野兽最大的优势有两个,一是智慧,二是组织。因为有了智慧人才能制造长矛,因为有了组织人才能用长矛击败野兽统治世界。

    只有智慧没有组织的人类,在荒野之中生态地位不会比狼群更高。

    懒熊突然站起来,用力吸着鼻子,它的毛发爆炸让自己看上去大了一圈,熊的身子也直立起来像是受到了惊吓。

    郑茜叹了口气,知道麻烦的家伙又跟着她找到了这里。

    不知道这里是不是地球,按照地球的生态环境来对标的话,懒熊主要生活在南亚地区,是当地最靠近顶级的陆生猛兽。

    能让懒熊流露出恐惧的,只有南亚真正的顶级陆生掠食者。

    孟加拉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