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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香港来人
    我轻佻一笑道:“老婆你多虑了,我的为人你还不知道吗?一向是刚正不阿,用情专一的,任凭这世间美女千千万,我这辈子独爱你一个。”

    “你这坏人,竟会捡好听的说。”方微浑身酸软,无力的依偎在我怀中,扬起下巴喃喃道:“吻我。”

    望着眼前娇艳欲滴的可人儿,我只觉得喉咙发干,哪里还控制的住啊,低头粗暴的吻了下去。

    “唔。”

    方微紧紧抱住我,热情的回应着。

    一时间,我们二人就站在大街上旁若无人的亲吻起来,浑然不在意周围路人诧异的目光。

    许久许久,我俩才松开对方,相拥着往回走去。

    美好的一天就这样结束了,将方微送回家中,已经是入夜时分,明月高照。

    我顶着大月亮地儿,步行返回了纸扎店铺,站在门外,发现屋里黑漆漆的,也没亮着灯,估摸着,余半仙在天桥摆摊还没有回来。

    进入自己的卧室后,我顺手打开了电灯,室内一下子明亮起来。只见金玲盘膝而坐,面向窗户嘴里发出斯哈声音,一束束月光精华透过窗户,被她吸进了嘴里。

    而那飞头,正围着金玲身体周围“嗖嗖嗖”的盘旋不停,自己玩的不亦乐乎。

    “主人,你回来了,奴婢这就去给你做饭。”金玲睁开眼睛,一看是我,顿时喜笑颜开道。

    我点头道:“嗯,去吧,逛了一天街,早就饿的肚子咕咕叫了。”

    等金玲走去厨房后,我伸手一招,那飞头嘎嘎怪叫两声,落在了我的手上。

    因为柳非烟用我的精血画咒,给此头下了一道神念烙印,所以它对我这个新主人异常亲密,兴奋之下,竟是伸出血红的长舌头照我脸上舔来。

    “不要!”我惊呼一声,措不及防之下被舔了正着,瞬间沾了一脸的腥臭口水。

    我抹了一把脸,气恼的打了它一拳头,骂道:“靠!你个变态货,这什都么臭毛病,怎么用舌头舔人呢!”

    飞头眼见我发脾气,也清楚自己做的过分了,低下了头颅哀鸣一声。

    “记住,以后不许用舌头舔我,若不然把你的毛发一根一根的拔干净,让你重新变成秃子!”我没好气的训斥道。

    一听拔光毛,飞头眼中顿时露出惊恐之意,忙不迭的点头不已。

    我见此脸上怒气稍减,伸手一提把它拎了起来,开始从头到脚把它仔细打量一番。

    我发现,这家伙喝了虎妖的精血后,不但已经重新生出了一头黝黑的长发,满身的烧伤竟然也恢复如初。

    我不禁暗叹起来,此头还真不是凡品,受到那么重的伤,只喝两口血就又活蹦乱跳了。

    “主人,饭已经做好,快来吃吧。”

    半小时过后,厨房里传来了金玲的呼唤声。

    “这就来。”

    我把飞头往肩膀上一扔,此头乖乖的落在上面,随后起身走向厨房。

    值得一提的是,金玲尚未开启灵智之前,只会做些沏茶倒水的简单工作,但开启灵智后,就已然入得厅堂,下得厨房,做得一手好菜肴了。

    餐桌上,摆着三菜一汤,外加一中碗米饭。

    不过,如此美食却只有我一个人吃,金玲双手托着下巴,眼睛一眨一眨的看着我,时不时嘴角泛起甜甜的微笑。

    我扒了几口饭,眉头一皱放下筷子,从腰间袋子里拿出一葫芦虎妖精血,递给金玲说道:“倒也忘了,你是僵尸之体,不食五谷杂粮,便喝这个吧,陪我一块吃,自己一个人吃饭实在无聊。”

    “谢谢主人赏赐。”

    金玲一看见血,顿时眼睛放光,迫不急待的打开塞子,仰头喝下几口。

    这顿饭吃到晚上九点多,等金玲收拾完碗筷的时候,余半仙也正好从天桥收摊回来了。

    不过,他并不是自己一个人回来,身后还跟着一个西装革领的中年人。

    这来人大约四十出头,小个子,脚下的皮鞋擦得一尘不染,面色白净,梳着一个油光发亮的大背头。

    “双喜,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黄启华老板,特地从香港赶过来的。”余半仙伸手指着中年人,对我介绍道。

    “香港人?”我立刻伸出手:“你好,我叫李双喜。”

    黄启华握住我的手道:“李先森你好,这么晚了冒昧打扰,多有不便哈。”

    “无妨,无妨。”我连忙客气道。

    这时,黄启华目光一扫我的肩膀,突然后退两步,指着飞头颤声道:“李先森,你的肩膀上怎么还趴着一个死人头啦?哎呀,吓死银(人)啦。”

    “啊!”

    我也啊了一声,赶紧把飞头塞进袋子里,忙道:“黄先生你看错了,那不是死人头,只是个人头玩偶而已。”

    “可我分明看见它在动,嘴巴在笑,眼睛也是睁着老大的啦。”黄启华疑惑了的看了我一眼,心有余悸的说道。

    余半仙赶紧站出来打圆场,呵呵笑道:“黄老板,依我看你是坐车劳累过度,没休息好导致眼睛花了,你远道而来,咱们还是坐下来谈吧。”

    “不用客气,随意啦,随意啦。”黄启华点点头,也不客气,翘着二郎腿坐在了沙发上。

    余半仙对这个香港人异常热情,等我们坐下后,连忙给对方沏茶倒水,伺候的跟亲爹一样。

    那黄启华好像到了自个家一样,拿起杯子喝了一口茶水,佩佩而谈道:“我在香港系做珠宝生意滴,这次来到内陆,发现这里的珠宝市场空缺好大哦,看来我回去要召开一次公司董事会,讨论一下来内地投资的系情啦。”

    “那是,那是,黄老板身家过亿,眼光独聚,能来内陆投资是我们国人的荣幸,当地政府也肯定会热烈欢迎的。”余半仙在一旁连忙附和,语气中不难听出有拍马屁的嫌疑。

    我看这二人墨迹了大半天,至今还是一头的雾水。不明白这个黄老板来此所谓何事,当下戳了余半仙一下,低声问道:“这人到底谁啊,你领他回来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