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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仙门从收徒开始 第9节
    谢清欢再一扭头,发现说坏话的少年后背上不知何时贴着一个乌龟符。他觉得有点好笑,嘴角勾了勾,又迅速绷紧,问:“师尊,你带我来这里是为何?”
    江念直接把谢清欢拎到了那座荒山上。
    她对自己家的后花园可谓熟稔,很快就找到原著描写的荒山。
    “应该是要在这里找。”江念把谢清欢丢在山上,跟他描绘了下玉佩的模样,然后随手一指山脚,“就从最底下开始找吧。”
    谢清欢:“是师尊遗落的玉佩吗?”
    江念弯弯嘴角,“对呀,几百年前不小心丢在了这边,唉,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到。”
    这座荒山很大,想单靠□□凡胎在其中找到一枚小小的玉佩并不现实。
    江念也不能放出神识查探,这毕竟是别人的地盘,九华山掌门长老皆是元婴,里面说不定还有清微那个神秘老妖怪坐镇。大摇大摆放出自己神识,未免有宣战的嫌疑。
    谢清欢:“我去为师尊找来。”
    江念拉住了他的衣袖,“你不会想自己找吧?”
    谢清欢眨了眨眼,“嗯?”
    江念把他一把扯到自己身边坐下,“修行不就是为了偷懒吗?你还真要自己亲自去找啊,这得找到什么时候,”她抿抿唇,“我可没有耐心。”
    谢清欢:“修行是为了偷懒?”
    他想,魔尊在修道方面和正常人认知有不小偏差,或许这就是魔修的思考方式。若有一日他能够攻破魔宫,一定要让这些魔修每日诵读道经三百遍。
    江念从怀里掏出一个玉瓶,一边嘟囔着:“可不是嘛,御剑是因为懒得赶路,辟谷是因为懒得吃饭……恩,美食除外,变强是因为懒得打架,懒才是修行的原动力,你喜欢吃甜的还是咸的?”
    谢清欢被问得怔了怔,老实回答:“我只爱吃水灵果。”
    江念抬眸看他一眼,忍不住笑:“这倒是个奢侈的爱好,好在养得起你。”
    说着,她打开玉瓶,一只又一只指头大的蚂蚁从瓶中爬出,每只蚂蚁身上都有淡淡的灵气萦绕。
    谢清欢:“寻宝蚁。”
    每一只寻宝蚁都堪比练气初期的修士,又因功效特殊,向来在修真界很受欢迎,许多灵石才能买上一只。魔尊一个玉瓶就放出上百只……
    谢清欢微微阖眸,心想,都说魔宗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但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魔宗这般财大气粗,十分有钱。
    江念把寻宝蚁放出后,就懒懒散散靠在柳树下。
    玉佩里有丹修的残魂,就算被极力掩饰,也难免漏出一丝灵气。放一只两只寻宝蚁或许找不到,但她一下子就放了百来只,来个地毯式搜索。
    别说是杂草里一枚玉佩了,就算埋在地心,寻宝蚁也能把它给挖出来。
    她扔给谢清欢一捧水灵果,然后拿出一片桂花糕,慢慢就酒吃着。
    谢清欢双手捧着水灵果,坐在她身侧,乖乖地一颗接一颗吃。
    等了半晌,他们听见一声“啊啊啊啊”的惨叫,紧接着黑蚁涌成墨浪,拥着一个着黄衣的少年飞快靠近。
    谢清欢远远便认出少年穿的是九华山内门道袍,微微蹙眉。
    少年被一群练气期的灵蚁在地上拖。
    寻宝蚁先在他体内注射了一种毒素,以至于他现在手脚无力,只能瘫软在地,束手等死。他心中绝望:本来想到后山散心,谁知道这地方突然涌出来这么多灵蚁?
    不是说这座荒山平时没人来吗?
    目光中出现了一双绣花的鞋履。
    鞋面绣着并蒂芙蓉,鞋尖镶嵌璨璨明珠。
    再往上看,视野里出现张精致漂亮的小脸,她生得唇红齿白,像邻家漂亮的小师妹,一双杏儿眼好奇地张着,蜂蜜色的眸子温暖而明亮,美得没有半点锋芒。
    然而洛瑶南冷汗一下子就落了下来,嘴唇颤抖:“怎么、怎么是你?”
    江念也奇道:“怎么是你!看来我们真是有缘啊。”
    洛瑶南害怕极了,又气又怕:“谁、谁想和你有缘。”
    江念也不和他置气,笑眯眯地半蹲下身,手伸进少年的衣襟。
    洛瑶南大惊失色,疯狂挣扎,可惜他中了蚁毒,身上没什么力气,看上去像在欲拒还迎。他忍不住说:“你这妖女、你这魔女,你想干什么?”
    他惊吓得脑中一片空白,想起魔修们可怕的采补之术,冷汗沾湿衣襟,大声道:“我师尊是九华山掌门,若你动了我,他不会放过你的!”
    谢清欢忍不住问:“你拜了九华山掌门为师?”
    洛瑶南看见了站在一旁的少年,神情越发激动:“是啊!你这个小偷后悔了吧,现在我可是掌门的弟子!我喊掌门作师尊!”
    谢清欢:“……听说,掌门每隔数日便会在山巅授课,听课便可喊他作一声师尊。当九华山掌门的徒弟,并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
    洛瑶南被戳破,脸上一热,仍梗着脖子继续说:“总比你好,你跟着魔修混,总要被正道斩于剑下。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你们不能杀我!我拜入宗门,已经结了血契,要是死了,师尊会立马知道,到时候你们走不了的!”
    “哦吼吼,我好怕哦。”江念继续摸,一边说道:“小屁孩,不触动血契就杀人的方法有千千万,譬如,我让这些寻宝蚁一人咬你一口,咬掉你一块肉,等过个一天一夜你才能死翘翘,到时候我们都跑远了,你的掌门师尊拿我们有什么办法?”
    洛瑶南脸色煞白,终于意识到自己处于什么处境中,浑身僵硬。
    江念摸来摸去,摸出那枚玉佩,拍拍手,准备收工。
    谢清欢:“这便是师尊掉下的玉佩吗?”
    江念点头,很坦然地承认:“是呀,是我的!”
    洛瑶南瞪大眼睛,忍不住反驳:“胡说,这、这怎会是你的?”
    江念:“哦?你说不是我的,有什么证据吗?”
    洛瑶南咬了咬唇,看向玉佩,把玉佩中的那位大能当成救命的机会。刚才他触及玉佩时,听见了里面有道苍老的声音,那人自称曾是九华山长老,是为声名显赫的丹修,可惜一朝死在天劫之中,残魂留在玉佩里。
    他刚与残魂达成交易,残魂帮他修炼丹药,他去搜罗各种材料蕴养残魂。
    天赐的机会,天赐的宝贝,自己一定是天选之子!他兴冲冲地揣着玉佩,还没走两步路,突然就被一群蚂蚁给包围了,再后来,被送到了这个魔女的脚下。
    大惊大喜大悲,短短一个时辰,他承受了太多。
    洛瑶南捏拳,朝玉佩喊:“前辈、前辈你快出来啊,难道你让这个魔女在我们九华山作恶吗?前辈,你怎么不吱声了,我知道你在里面!”
    江念看着玉佩:“嗨喽?”
    玉佩躺在江念的掌心,平平无奇、普普通通。
    一丝灵气从中泄出,又飞快被吸了回去,它努力想把自己伪装成一块平凡的玉佩,对少年的大吵大闹充耳不闻、选择装死。
    洛瑶南:“前辈,你不是说以后可以助我称霸修真界吗?你不是说我们可以一起斩妖除魔吗?前辈你怎么不说话?前辈你别装死啊!前辈我知道你在家!”
    江念五指合拢,往玉佩一抓,一道半透明的人影登时被她抓出来,在空中圆溜溜荡几个圈。
    洛瑶南大喜:“前辈,你终于出来了!”
    那人影马上回瞪他:“你喊谁前辈呢?小子,你谁啊,我们认识吗?”
    第9章 就是玩儿
    洛瑶南怔怔看着虚浮的人影,“可是你分明和我说……”
    人影是个须发皆白圆滚滚的老者,乍望过去颇有些仙风道骨。他身上九华山道袍,道袍破烂,有劫雷燎过的痕迹。
    江念:“你认识他?”
    老者连忙摆手:“不认识不认识!”
    江念瞥眼目瞪口呆的少年,又问:“你说要和他一起称霸修真界,斩妖除魔,踏碎魔宗?”
    老者瞪圆眼睛,“甚么?这是甚么话,老夫平生,闻所未闻!”
    江念松口气,拍拍胸口,“吓死我了吓死我了,还以为认错人了呢。”
    她收徒也要看眼缘的,她也不是垃圾处理站,见到谁都喊一声徒弟。
    现在的小徒弟很合她的心意,主要是长得好看,和小徒弟一比较,地上的少年就哪哪都不够好了。
    老者也松口气,拍拍胸口:“吓死我了吓死我了。”
    差点就被这不识天高地厚的小子给拉下水了。
    他一开始哄骗洛瑶南,只是想让少年把他带离这个鬼地方,两个人各取所需,实现双赢,但当他看到江念时,突然放弃了这个想法,觉得还是继续呆着这个鬼地方吧。
    这地方多好,山清水秀,人烟稀少,还有鬼友作伴。
    真的真的很不错。
    江念:“他怎么捡到你的?又怎么说认识你?”
    老者眼珠子一转,说:“我就躺在树根底下,这少年在树下读凡人的话本子,突然蹿起来说自己是什么天选之子,然后到处挖泥巴,找到老夫藏身的玉佩,又说这是什么隐藏的绝世法宝。”
    江念笑:“那他眼光还挺准,里面不藏着一个你吗?”
    老者一拍手:“这不瞎扯吗?我只是一缕被雷快劈没了的残魂,这玉佩,也只是一块普通的玉佩,嘿,这小子要真是有眼光,就不会对您口出不逊了。”
    洛瑶南大喊:“你刚才明明不是这样说的!”
    老者气呼呼地走近,扬起手掌重重扇了少年脑袋一下,半透明的手掌从洛瑶南的脑瓜子上穿过。他气呼呼地说:“小子,好好修炼,平时少看话本子,你真以为你是什么天命之子吗?”
    他一边说,一边朝洛瑶南挤眉弄眼,妄图让少年清醒一点。
    洛瑶南似乎明白过来,闭嘴不再说话。
    老者又转到江念身边,谄媚笑道:“现在的孩子就喜欢看话本,这都已经是第十七个把我栖身的玉佩捡起,说要滴血认主的笨蛋了。”
    江念:“你不现身?”
    老者抚摸白须,颇有仙气地说:“我也不是谁都看得上的。”
    江念:“你不想让他们带你离开这里?”
    老者笑:“我能走,但我就不,哎,就是玩儿~”
    江念把谢清欢拉到身前,“来,我来给你介绍一个人,我徒弟你看得上吗?”
    老者看见谢清欢,微微一怔,打量他半晌,才啧啧称奇:“这根骨,这天赋,我死了千八百年了,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出色的后生。”
    江念:“那你看得上吗?”
    老者中气十足地表示:“看得上!看得上!这要是看不上,便是老夫眼瞎了。”
    谢清欢蹙眉,眉宇凝上疑色,问:“师尊,你不是说这是你几百年前掉下的玉佩吗?”
    江念笑容凝固,望着他:“是呀,没错,当然是我的,不信你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