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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
    至少人哥修炼是没问题的了,这样的话她也未必需要练这个,主攻、辅助什么的,这一套她不要太熟,嗯,其实她最喜欢做的还是牧师,救死扶伤什么的……好吧,那是西幻系统,跟眼前这个世界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任冉甩甩头,把那些无稽之谈都甩到脑后,提醒人哥还有配套的剑诀之后,两人手拉手的去了修炼室。

    把人哥按在蒲团上打坐修炼,任冉自己有一搭没一搭的背草药知识。

    剑诀要等心法练熟了,打下一定的基础之后才能修炼,因此人哥现在练的只是心法。任冉暗搓搓地瞄着人哥,很想偷窥一下他现在体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单纯只是有个好像一把剑的循环,还是像她一样会生出个别的什么奇怪的东西,更或者二者并行?

    身体里的那个小小鸡,咳咳,其实有些让她耿耿于怀。

    她也很好奇人哥究竟是个什么物种。

    所以,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任冉双目运足目力,凝神向人哥看去。

    这个跟看自己又不同,不再是简单的内视,还需要用到透视的能力。任冉只觉得自己从宏观到微观,很快进入了一个奇妙的空间里,那个空间跟自己内视时候看到的差不多,但是更加精美,线条什么的更为流畅自然,而且有种很有力的感觉。

    其实这就是炼气与炼体的不同,炼体的修肉身,这内在经过了锻炼,因此看上去要比一般炼气的看上去更有美感。当然,也不是所有炼体的内在都比炼气的好,这个还分境界,境界高了,就算只是炼气,并没有刻意炼体,但身体因为灵气长时间的灌注不自觉间还是会得到锻炼,这炼体与炼气的相比往往也只在同境界之间比而已。

    任冉的注意力并没有在这些骨肉血脉上停留多久,她很快就找到了一丝微弱的灵气,并循着这丝灵气慢慢勾勒出了其整个循环的路径,一总看去。

    任冉略感惊讶,当初自己描摹的时候,那柄剑只是勉强能说像而已,人哥体内这个循环却一看就是一把剑。

    不够精致,然剑气凛然,宛如雏形,却自有一股天生的气势。

    自己当初修炼的时候并没有犯过错,那么问题出现在哪里呢,是自己的身体构造跟人哥不太一样,还是说这部心法更适合人哥?

    任冉仔细回忆了一下,最后断定,他们身体的构造(除了一些特定的器官)并没有任何区别,与自己学过的生理卫生也大致不离。

    这让她感觉很放心,以后不虞被人发现自己与众不同了,大可理直气壮地行走人间。

    至于身体里那个循环路线,一般人应该不会随意偷窥别人的吧?

    就算有偷窥的,也不会有人专注地看这么久吧?

    循环路线那么复杂,也就她有这闲心,寻常人可不是轻易就能看出形状来的。

    ☆、第14章

    人哥应该是一个人,而不是其它什么物种,否则可能跟我一样无法修炼人类的心法。

    另外他在修建方面好像很有天赋。

    任冉在心中的小本本上记下这两点,当然,这些目前还只是猜测,留待以后慢慢验证。

    接下来任冉并没有又沉浸到修炼当中去,之前人哥过激的反应给她敲响了警钟,让她意识到人哥他还是一个孩子,天真,敏感,且极度缺乏安全感,需要更多的关注。同时她还认识到,修仙只是这个世界的一种生存方式,却不是生活的全部,修炼要用心没错,可因为修炼就将其他所有的一切都忽略了,这也是不可取的。

    说起来,这一阶段她一直沉浸在修炼当中,对鸟妈和人哥都太过忽略了,这样很不好。

    如何多多进行亲子互动(大雾),如何积极联络兄妹感情,任冉想了很久。

    人哥方面还好说,她可以继续教他学习文字,再适当讲点童话故事,做点小游戏什么的,虽然她其实并没有过带孩子的经验,没看过猪跑但总吃过猪肉哒,想来差不多就是这些。

    可鸟妈那边该怎么办呢?

    修真生活真是太简单了,完全不需要铺床叠被、洗衣做饭,让她都没法尽孝。

    咦,尽孝也不仅仅指洗衣做饭什么的啊,捏肩捶腿也是其中一种啊!

    想到这里,任冉眼睛一亮。

    这一天晚上任冉特别热情,教了一些字后还额外给人哥唱了一首儿歌,并教会了他怎么玩两只小蜜蜂。鸟妈那里,咳咳,鸟妈的肩膀和腿跟人类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不好捏也不好捶,因此任冉在这个意义上引申了一下,帮鸟妈清理羽毛!

    别说,鸟妈这早出晚归的在外面奔波,还真带了点不起眼的小东西在身上,其中有条虫子,还是一条绿莹莹、圆头圆脑,且长了一双好大眼睛的虫子,看上去非常可爱,便是任冉这种一看到虫子就害怕的人都喜欢上了它。

    任冉发现人哥对它的兴趣也非常大。

    这一点不是从人哥的表情上看出来的。也许是因为被鸟妈带大的缘故,人哥的面部表情一直相当匮乏,经她教导过之后略有改善,但大多数时候他的情绪还只是靠双眼来表达。此刻人哥的双眼特别的亮,特别的专注,就像跟当初刚一看到她的时候一样。

    算起来以人哥现在的年纪正是喜欢这只稀奇古怪的玩意的时候吧,任冉有意地引导人哥逗弄起来它来,玩着玩着自己也是兴致盎然,连把给鸟妈清洁羽毛这件大事都给忘了。

    怎么说呢,这只虫子真是太好玩了,非常的……怎么说呢,非常的人性化。任冉觉得自己可以很轻易地分辨它的表情。一开始它将它从鸟妈身上捉下来的时候,它的表情是意外的;后来她跟人哥逗弄它的时候,它是不屑的;她跟人哥不停地逗弄它,它的表情又变成了隐忍;而后来似乎朝鸟妈那个方向看了一眼之后,它的表情就变成了苦逼。

    生动得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这种萌物必须养起来,哪怕没有人哥的因素也要养起来!

    当然了,既然人哥也喜欢,理所当然的这条虫子就要归他养。

    任冉觉得吧,现在她们好歹也是修士,算初步走上修仙的道路了,养活这么一条虫子应该不成问题才是——反正储物袋里有的是各种草药,再不济他们还有精元丹,总不至于把这条虫子饿死。

    任冉找了一个透气的玉盒来安置这条虫子,可她把这个玉盒递给人哥的时候,人哥却坚决地推拒了。

    “冉儿也喜欢,冉儿养。”

    人哥简洁,但非常坚定地说。

    任冉几乎要落泪了,她发现今天自己又一次狠狠地被人哥刷了一次好感度,可耻的是她爱极了这种感觉,被一个小孩心疼,太窝心了!

    然后任冉才意识到人哥叫了她的名字。

    这是人哥第一叫出她的名字,以前都直接说你。

    可为什么偏偏是冉儿呢,怎么也得是冉姐、甚至冉姨吧,任冉有点心虚。不过一想到自己的小身板她又淡定了,冉儿就冉儿吧。

    “为什么会叫我冉儿呢?”

    任冉不再纠结于这个称呼方式,但还是这么问了。

    她的确教过他自己的名字,但也只告诉她自己叫任冉而已,她很好奇冉儿这个称呼到底是怎么来的,她隐隐有种猜测,这种猜测让她激动万分。

    果然,人哥回答说:“我记得有人这么叫过我,也像你一样唱歌给我听。”

    “那你记不记得那个人叫你什么?”

    任冉放轻声音,小心地问,生怕惊跑了他的记忆。

    人哥偏头想了很久,才不确定地说:“ge……儿?”

    歌儿?

    鸽儿?

    还是哥儿?

    任冉有些失望,转念一想却又释然了。

    人哥离开家的时候想必很小很小,不然也不会跟鸟妈学了一嘴鸟语,婴幼儿的记忆难能可贵的,能记住这些已经是奇迹,只怕还是今天晚上自己那个儿歌勾出来的。

    现在她至少能够确定人哥以前是在人类社会呆过的了,这已经是一种收获。

    收拾好心情,任冉欢快地跟人哥说:“那我也叫你ge儿,好不好?”

    “不要。”

    人哥坚决摇头:“要叫哥。你是妹妹,鸟妈是妈妈,妹妹要叫哥哥‘哥’。”

    任冉抹脸,自己之前教得太好了,现在忽悠不过来了。

    哥就哥吧,他的确也就是自己的哥哥。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今生今世,他就是自己的哥哥,这一点从自己第一眼看到他就已经认定,哪怕她们之间也许其实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哥,”任冉讲话题重新转回虫子身上:“这只虫子你养着,我想玩的时候找你要也是一样的。”

    “不。”人哥坚定地否决:“冉儿养着,我想玩再跟冉儿要。”

    兄妹俩推来让去的,鸟妈看不下去了。

    之前她一直卧在一旁,闲淡地看着他们玩这只虫子,这时候她站了起来,长长的鸟喙伸到她们中间轻轻一拨,盒子被拨到了任冉那里去。

    任冉傻眼了,而后默默地在心里控诉:鸟妈你也太偏心了,就算我才是你亲生的,也不能偏心成这样好吗!

    自然,那些都是戏言。

    任冉估计,鸟妈之所以这么做,那是因为自己比人哥小。然后想了一会儿,她就按鸟妈的意思做了。

    鸟妈是妈,适当尊重它的权威性是必要的,再说就像之前他们自己说过的,无论养在谁那里都可以随时讨来玩,反正他们形影不离,一天到晚都在一起。

    ☆、第15章

    一觉睡醒,兄友妹恭,两人在鸟妈肚子底下磨蹭了一会儿才慢慢起身。

    今天任冉特别注意了没有像往常一样急吼吼地吃了精元丹就去修炼,结果她发现人哥也没有去摸精元丹的意思,鸟妈更是只看着人哥和自己。

    这时候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一直以来忽略了大家的只有自己,人哥和鸟妈一直默默地观察着她,配合着她的节奏。

    做为补偿,今天不修炼了,一家子出去放松放松!

    任冉很快做出了这样的决定,不过在这之前还要先去看一下虫子,这个小东西如今算是她跟人哥的宠物,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她们家的一员。

    兄妹俩手牵手地一起去厨房,鸟妈也迈着方步跟在他们身后,不时地用自己的长喙整理他们的头发。可喜的是,任冉的头发已经长了不少,至少不是一开始那么稀稀拉拉的几根了,而且形势比较可喜,乌黑乌黑的,让她避免成为黄毛丫头的可能。

    三间石室总共就这么大,厨房转眼就到,一路上却充满了温馨,任冉心有所感,乐趣在于自己创造,只要有心,修真生活再简单那也不算事儿。

    两兄妹又在谁打开盒子上推让了一会儿,最后还是任冉伸手把它打开。

    夜明珠的柔光瞬间照清了盒子里的每一点空间,虫子缩在一个角落里头也不抬,只懒洋洋掀起眼皮瞟了他们一眼,随后又把眼皮耷拉了下去。昨天晚上任冉精心挑选出来给它当口粮的药草被他当成了床,那颗为保险留下的精元丹则完全不见了踪影。

    人哥惊奇地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它的肚子:“一整颗精元丹都被它吃掉了?”

    “是吧。”任冉点头,总不能精元丹它自己长脚跑了。

    思及从此精元丹的日消耗量从一天两颗变成了一天三颗,她心中陡升起一种危机感,再瞟一眼虫子那不大的小身板,不由有些咬牙切齿:“没想到这厮个子不大,饭量倒不小。”

    人哥也颇以为然:“是啊,精元丹那么大颗——它团起来跟精元丹也差不多大吧。”

    “吃货的潜力是你所无法想象的,没准这厮身体里除了一个胃,什么都没长。”

    任冉不无恶意地嘟囔。

    “可也不见它肚子鼓起来,精元丹到底被它吃到哪里去了?”

    人哥还是不解,把虫子拨得翻来翻去的看。

    虫子怒了,猛抬头,亮出两个小小尖尖的獠牙,一扭身子,“吭哧”就是一口。

    “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