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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三章故事
    二狗应了一声,在偌水的对面坐了下来。

    不得不说,偌水,着实是一位大美女,肌肤胜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水,顾盼之际,自有一番清雅高华的气质,让人为之所摄、自惭形秽、不敢亵渎。

    但那冷傲灵动中颇有勾魂摄魄之态,又让人不能不魂牵蒙绕。

    她独倚长椅,灯光映照之下,容色晶莹如玉,如新月生晕,美艳不可方物。

    “偌水,你刚才练的那两手,是传说当中的绝世武功吧。”二狗好奇的问道,偌水道:“绝世武功算不上,只是行走江湖的一点傍身技艺。”

    江湖?像这种词,通常只会在武侠小说或电视剧当中看来,而在现实当中,则很少被人提及这两个字。果真,偌水正如二狗所猜测的那般,来历不凡。

    “偌水,你以前是走江湖的?那一定风姿绰约的女侠吧!”二狗笑道,对于江湖,眼里露出向往的光芒。

    偌水眸光涌动,轻声道:“在你心目当中,什么是侠?”

    闻言,二狗不由得愣住了,说真的,他还没有仔细想过这个问题,毕竟,这些事物离他实在是太过飘渺而虚无了!谁会整天有事没事,想这些与生活毫无关联的玩意?

    被偌水这么一问,倒是让二狗不由得深思了起来。

    有人曾说过,有人的地方,便有江湖!而有江湖,那一定有侠客。

    在每个人崇尚武侠的人心中,绝对都住着一位侠客。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李贺心中的侠客是腰悬一把斩马的将军,麾下轻骑一字排开,只百人便敢撄十万大军之锋锐,白驹过处,盎洋恣意,收复国土,成就功名。但现实里,他却不过是一介书生,在仕途上做不多久也因病辞官,最后落得个抑郁而亡,一句“若个书生万户侯”,带着多少浓浓的自嘲。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

    可怜白发生!

    辛弃疾心中的侠客,必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一军统帅,带着一支雄师平定六合,为祖国打下一个大大的江山。实际上,他也曾经很接近过这样的梦想,只是受制于当权者的无能,天大的才华无法得以施展,最后只能醉里挑灯,叹一声“可怜白发生”。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李白心中的侠客,意味更多。而二狗心中的侠客,就如李白诗中所述,十步杀一人,千里不流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装完逼还能跑!

    这种潇洒,一直都是二狗向往,且极力追求的。

    “武侠小说里的郭靖,杨过,乔峰他们都是侠之大义者。”二狗回道,偌水笑了:“那都是一些虚构人物,在现实当中是不真实的存在,所谓的侠,并不像想得当中,那么简单。”

    偌水这话,像是在回答,也更像是一种感叹。这让二狗愈发觉得,她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偌水,您以前的生活,一定是丰富多彩,充满激情的吧。”二狗道。

    说起从前,偌水的眼中的确是闪烁起一丝炽热的光芒,像是在对过去的留恋与追忆。

    剑霜刀

    “偌水,你能给我说一说关于江湖的传闻吗,其实,我从小就喜欢看一些武侠剧,更是非常崇拜剧中飞檐走壁,摘花飞草的武林高手。”二狗低声道,偌水扭头望着二狗,喃喃道:“江湖哪有那么好?”

    “虽然充满了尔虞我诈,但至少还是有些人性最本善的东西吧。”二狗回道。对此,偌水笑了,也不知她这笑容当中所蕴含的意味是什么,悲伤,难过,留恋,欢喜……或许,每一种情绪都有吧。

    “你真的想听?”偌水问。

    二狗点了点头,双手交叉,身子蓦然站直,眼里露着些许的期待。二狗也碰见过一些武功高手,譬如说笑面虎,或者是吴平,还有那个白胡老头,他们都身在这繁华世间,身上都有着各自的故事与使命,在他们高超的武艺背后,还有着一段关于江湖的传说。

    偌水目光微微一凝,在这时,她开口了,而那平静而不起波澜的语气,好似在讲述着一段别人的故事。

    我是被一个老道抚养长大的,那位老道是一位得道高僧,在江湖当中,极负盛名,他叫昆仑老道。

    在二十年前,江湖上一对最负盛名的杀手夫妻,双双毙命于一场惨烈的追杀。昆仑老道恰巧遇上那次血腥的杀戮,为了救出还在襁褓中的女婴,昆仑老道身负重伤,几乎不治。其后,昆仑老道将女婴寄养长大,多方延师传授武功,最终,杀手的后代成长为名震江湖的女侠,江湖人称霜刀。

    而此时,江湖上出现一位赫赫有名的杀手,人称雪剑!剑术高超,杀人如麻。

    侠客与杀手,本就势如水火,一正一邪,正这两人的名字一般,一刀一剑,总要分个高上。

    故事发生一片花海。那是片望不到边际的向日葵园。那里,是霜刀和那个叫雪剑的男人爱情的产房。

    那时,她与那个天才杀手的打斗已经持续了整整一天一夜,精力和体能的透支已经逼近极限,但双方仍然没有罢手的意思。激烈缠斗的起因并非源于仇恨,也不是刻意要一决高下。男人是来杀人的,是履行杀手的职责。

    女人是要护人的,是出于江湖的道义。而男人和女人行动指向的目标是一致的。所以,就碰撞了,碰撞出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比拼。

    真是好一场比拼,酣畅淋漓啊。

    说到底,武功绝顶的高手都是寂寞的。尤其是霜刀。踏入江湖以来,她用一柄快刀济危扶困,荡恶锄奸,铲除江湖不平,刀锋所指,无不披靡。真是一览众山小。

    侠客的身份,加绝世武功,再加惊艳的美貌,她就成了令所有江湖人士仰望的高度,一个可望不可及的江湖传说。但高处往往不胜寒。她在演绎江湖神话的同时,所支付的成本就是孤独。因为孤独而生寒意,而生寂寞,个中滋味,天下谁知?

    幸亏,有了那次不期而至的碰撞,那场惊世骇俗的比拼。尽管苦练功夫的目的并不在于竞技,然而有一场把个人的能力发挥到极致的比拼,真的是可遇不可求。太激情飞扬,太扬眉吐气,太意气风发了。这一点上,侠客与杀手的感受别无二致。所以,理所当然的,男人和女人一起迷醉了。

    当然,同时迷醉的还有剑与刀。刀剑迷醉之后,光芒就开始柔和起来,不再青冷砭人,带上了一点粉色,一丝酡红。再相遇时,就有了怜惜,有了温情,有了丝丝缕缕的念想了。于是,这样的竞技就变成了一场款曲婉转的舞蹈。因为舞蹈太唯美,太充满诱惑,不可抵挡也不可或缺,男人和女人都已经无力自拔,已经消弭了自我,到最后,世界只剩下一场刀和剑的舞蹈,直奔地老天荒。

    那片向日葵的花海啊。

    就在花海的边缘,剑与刀的舞蹈戛然而止。男人和女人不约而同地转过头,齐齐地望着花海。花海里,清一色的向日葵正无比灿烂地绽放着,绽放成了熊熊燃烧的森林,金色的火焰遮天蔽日,又无遮无拦。此刻,这样的森林太具有溶解力和吞没力了,如同一个巨大的漩涡。男人和女人其实就成了两棵草,瞬间就被淹没了,连一丝挣扎的声息都没有。干干净净。这是一种心甘情愿的赴汤蹈火,那样的彻底,又是那样的振奋人心。

    那一刻,刀光剑影消失了,江湖消失了,天地消失了,只有男人、女人和向日葵在天地间蓬蓬勃勃地燃烧。之后,他们便相爱了。

    是强者之间高处不胜寒的惺惺相惜,抑或者是缘分到时的默契。两人决定一起归隐山林,不再理会江湖的腥风血雨。一年过去,快乐的日子非常短暂。

    有一天,男人饮酒了,萎靡成了一滩泥。只是,右手还牢牢地握着剑柄。

    很长一段时间,女人就那么痴痴地盯着男人的手。

    那是双精致得近乎完美的男人的手,白皙,细腻,修长。略显苍白的皮肤下面,隐约蜿蜒着条条淡青色的血管。在这双手上,看不到任何凌厉的杀气,却弥漫着让人难以抵挡的温柔。一年来,这双手为女人隔断了远离红尘的孤独与寂寞,让女人获得了无数的快慰与激情。

    女人想,这双手应该是琴师的手,它能在女人身体上弹奏出动人心魄的乐章,它怎么可能是一双杀手的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