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可可今日前来,带着绝对的自信,不成功,便成仁,若是沙冈不收林妖月为徒,她就不打算走了。
她无赖起来,甚至比市井流氓还要更胜一筹。
沙冈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美酒,当然美酒配佳肴,简直就是一件美事。
他吃了一个肚子浑圆,此时坐在屋外的摇椅上品茶休息,慕容可可麻利的收拾好餐桌,还把屋中看不顺眼的地方打扫了一遍,这才从屋子里跑出来。
“沙冈大叔,房间已经打扫过了,你看看,满意吗?”
“嗯,小丫头很勤快,我来问你,小丫头,你这一手厨艺,跟谁学的,刚才那只烧鸡,不是偷偷从山下买来的吧?”沙冈惬意的说道。
“沙冈大叔,烧鸡好吃吗?”慕容可可端着一杯茶,守在沙冈身后。
“好吃,好吃,是比那山中师傅做的好吃几倍,我很久没有吃到这么好吃的饭菜,喝道这么美味的烧酒了。”
“那就成了,想不想经常吃?”
“哎呦,若是那样,求之不得,不过这饭已经吃过了,你总该办正经事了吧?”沙冈眯着眼睛,慕容可可的来意,不用脑子想,他都知道。
“我哪有什么正经事啊,哦,对了,明日,我再送酒过来。”慕容可可打着马虎眼。
“现在趁着我高兴,你若是现在不说,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店了。”沙冈道。
慕容可可想了想,笑道:“大叔这烧鸡你可知道是谁打来的?”
“莫非是那个小子!”
“除了他,还有谁,这可是小月哥哥特别打来孝敬您的,你不知道,他可是走了很远,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找到的。”
“你跟我提这个,又有何用?”
“我知道没什么用,沙冈大叔,是当真不收小月哥哥为徒咯,小月哥哥,可是很努力的?”慕容可可道。
“这事,你还不死心?”
“可是饭,您也吃了,酒,您也喝了,你总不能…!”慕容可可凑过去,按着沙冈的肩膀。
“哼,我就知道你没那么好心,这才是你的狐狸尾巴,小丫头,不是我不收你小月哥哥为徒,是我发过誓,不收徒弟,我如何出尔反尔,有一就有二,倘若今日收了你小月哥哥,那他日别人也来找我修行,我又当如何?”沙冈终于说出来了实话。
“原来如此,那您可以不收徒,只管随便教他几招就是。”慕容可可道。
“丫头,你如此苦口婆心,倒是少见,我了解你的诚意,只是修行之事,那有随便的道理,你且先回去吧,不要再来了,酒我这里也有,烧鸡吃过一次,便不再想了,你休想用这个诱惑我。”沙冈挥挥手送客。
慕容可可见沙冈铁了心的不肯收林妖月为徒,顿时有点心灰意冷,但她及时调整过来,如果修行当真那么简单,那就不是修行了,沙冈是高人,若是这么快就妥协了,慕容可可倒觉得不那么可靠。
“那我走了,沙冈大叔。”
“不送。”
慕容可可离开沙冈的小院,返回林妖月的住处,林妖月此时正坐在门口,傻傻的不知道做什么,见到慕容可可回来,林妖月笑着迎上去,问道:“可可,结果如何?”
“你看看我的面色, 便知道结果了吧?”慕容可可板着脸说道。
林妖月一看慕容可可的小脸就知道此行并不顺利,林妖月颇为惭愧的说道,“可可,真要谢谢你,你当真不需要为我如此辛劳,这是我的事情,如果沙冈真的不愿意,那就罢了。”。
“小月哥哥,你是天才,别人不信,但我坚信不疑,但是你缺少机会,如果可以得到沙冈大叔的指点,日后你必定可以成为身法大师,所以我不会放弃,就若是要感谢我的话,就多多努力吧。”慕容可可笑了笑道。
林妖月不知要说什么,千言万语的感谢,他说不出口,通过这几日的接触,林妖月更了解了慕容可可的为人。
她率真,坦诚,开朗,活泼,林妖月的生活已经被她给填满了。
在余下的几日,每天早上起来,林妖月几乎都不见慕容可可的影子。
但每次林妖月来到厨房,厨房里的炊烟才刚刚熄灭,还留着有香气,和餐桌上的早餐。
慕容可可继续着她的计划,每天都带着菜篮子给沙冈送去好酒和好菜,希望借此可以打动沙冈。
孟德的队伍,经过长途跋涉,距离齐白山越来越近了。
这天午后,阳光正盛,热气烘烤着大地,立面上可以看得见,上升的水蒸气,孟德率领队伍在这种恶劣的天气下走了半天,终于来到一片树林附近,队伍停靠在这里,给马匹喂草,人员则在树林中纳凉休息。
那名孟德的亲信,离开队伍,独自一人来到深林之中。
他的对面一棵大树上,坐着一个穿着披风,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男人,男人身材不算魁梧,有些苗条,令人好奇的是他的脸,黑纱之下他到底有怎么什么样的容貌?
那人明显是故意将自己的脸遮起来,以保持神秘,长久以来,没人知道见到他的样子,见过他样子的人都已经不在了,死了。
“这就是你们的计划?”听了孟德亲信的讲述,蒙面男人回应道。
“对,这就是计划,钱不是问题,孟家愿意出一千金要林妖月死,你若是可以杀了那魔女,价码将提高到一万金,甚至是两万金,只要你能成功,孟家尽量满足你的要求。”孟德的亲信说道。
一万金,那是一个普通家庭花三辈子都花不完的,这个价码,可以说极具诱惑力,对于做他们这行的来说,价钱已经很高了。
然而树上的男人却冷冷的说道:“一万金吗,这可是我们合作以来,孟家所能出的最高的价码了,但是我要这个钱没什么大用,现在也不缺钱,如果不是为了我们以往良好的合作记录,我是不会来接这个活的,俗话说,有钱赚也要有命去花,林妖月不是问题,齐白山上的一个小学徒而已,我若出马,必然手到擒来,至于那魔女就当我不曾听你说过,你也没来找过我,我是断然不会做的。”
孟德亲信微微一愣,他可从来没看见男人这个样子,他略带讽刺的问道,“莫非阁下是怕了那个魔女不成?”
“你少用这种激将法,我也很不喜欢你现在的表情。如果你的情报无误,我猜得不错,那魔女定然是水云天的三姐妹之一,虽然不确定到底是谁,那都是不能触碰的存在,在魔域之中,水云天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羽衣,羽美,羽落三姐妹,几乎没人敢惹,魔神看见他们都得让她们三分,更何况是我,我劝你还是算了,免得给自己找麻烦,不要动那个魔女,死一个人总比死整个家族要好。”蒙面男人说完,身影渐渐隐去。
原来这只是男人的一个残像,而男人的本尊远在百里之外,现在正在齐白镇里休息,接到孟家的消息之后,他就来到齐白镇调查情况了。
齐白镇本就人龙混杂,街道上的人形形色色,怪人不少,怪事也时常发生,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们的身边什么时候多了一个穿着黑衣服把自己的脸隐藏在黑纱之下的男人。
这个男人高高瘦瘦的,穿着打扮不像是大夏帝国的人,一只脚闯入一间小客栈,走到柜台前,啪的一声,将钱袋子扔给伙计。
伙计一看,眼睛放光,笑呵呵的招呼道:“客官几位,可是住店?”
“要上你们这里最好的房间,再准备一桌上等的饭菜,对了还有一壶酒,一定要好酒。”男人干脆的说道。
“饭菜马上就来,你的房间在这边,请随我来。”伙计登上台阶,引着这位年轻人走入客房,并时不时的观察男人的脸。
男人带着面纱,只有眼睛露在前面,那是一双清澈的双眸,瞳孔漆黑,而伙计只能从他的眼睛里看见无尽的寒冷,伙计也算是阅人无数,感觉到这个男人非同寻常,或许来者不善。
大开房间的门,男人朝这里看了看,发现这个房间够宽敞,而且摆设也不差,打扫的干净,便到了一声,“好了,这里没有你什么事情,饭菜直接送到我的房间中,马上去吧。”
伙计马上退出来,搔头搔头,道了一声“这可真是一个怪人。”
哪怕是极为微弱的声音,男人也能听见了,微微一笑,揭下面纱,对着镜子照了照。
镜中出现了一张俊俏的脸蛋,皮肤很白,轮廓分明,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的额头上有一道伤疤,就好像是被人用刀子刻上去的。
“哼,孟家那群混蛋,居然敢动水云天那三个娘们儿,我看真是活的不耐烦了,真不知道你们长了几个脑袋,不过这个叫林妖月也真有点意思,居然跟水云天有来往,不管了,没人跟钱过不去,若是只杀了一个林妖月,相信水云天,也不会因为此事而跟我大动干戈的。”男人自言自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