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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我不嫁人
    锦瑟的眼睛恢复视觉的时候,直接一头雾水,整个儿懵圈了。

    不是想象中的阴曹地府牛头马面,眼前肯定是纯人类,只是穿着也忒土了些,大热的天儿衣服料子却很厚,颜色都分辨不出来,竟然还打着补丁,自己才见过的靠山村的村民们没穷困到这种程度啊!

    “闺女你是哪儿的知青?遇到啥子难事儿了?可不兴再想不开,爹娘把你养恁大容易吗?咋地就要跳河?”

    “是啊是啊,这次算你命大,有小娃子看见你往河里走,喊了俺们来拽住你……”

    两个围在身前的妇人絮絮的说着话,身后还有五六个妇人,带一个双手掐着腰,厚布褂子支在两个胳膊肘的男人,身材高大,黑着脸。

    远处还有掂着农具往这边小跑的人。

    锦瑟不停的眨眼,唇角翕翕发不出声音来,她可以确认,这不是在做梦,也不是在拍戏。

    “你们这群老娘儿们,该不是拽回来个哑巴?看她的穿戴像个城里来的知青,该是会写字儿,叫她在地上写写自己个儿叫啥,从哪个儿村来的。”

    黑脸男人发出指令来了,有点儿不耐烦。

    锦瑟顺着话音低头,老天爷,这完全不是刚刚自己来河沟散步时的运动衣与拖鞋,湿漉漉的裤子膝盖处毫不客气的打着两块补丁,黑布鞋里灌满了水,方口的,还有袢带儿。

    “我……”锦瑟艰难的发出声音,双眼里全是仓惶之色,“我不知道自己现在是谁,不不不我应该是叫林锦瑟,可我不知道从哪儿来的……”

    说话的同时,她的手指甲用力掐进大腿边侧的肉里,疼的很酸爽,这是现实。

    “这可奇了怪了,知道叫啥名儿,不知道是哪儿人……”

    何止不知道是哪儿人了,问到父母名字,住哪儿,也统统不知。

    “可怜的闺女,这是脑袋傻了!”

    “要不就留在咱们靠山村得了,恁俊的小闺女,嫁给咱村里哪个光棍汉子,不得跟眼珠子样疼着?”

    热心肠的妇人们可真敢想敢说,刚刚跑来的一个平头汉子听到话音立刻激动起来,对着黑脸男人吵吵:“这次咋地也该轮到俺娶媳妇了,俺是光棍里年龄最大的了!”

    后面还有两个男声粗嘎的抗议:“咱抓阄好了!支书你不能偏心眼!”

    老天爷!林锦瑟被吓得魂飞天外,身子急剧后退,双手还忍不住去摸脸,又被吓了一下,脸上没包着纱布,也没伤痕肿胀,貌似还摸出了一脸的胶原蛋白!

    手握着凭空多出的左右两根粗壮的麻花辫子,她不知道自己此刻应该狂喜还是崩溃,又是点头又是摇头,慌得一批:“我不嫁人!死都不嫁!可……我没地方去,我愿意落户在你们村,只要别逼我嫁人。”

    好歹村名是一样的,小龙山的轮廓也比较熟悉,懵圈的锦瑟更抗拒去别处流浪,本能的要求留下。

    三个光棍汉子面带失望……

    黑脸支书一摆手:“去去,你们该干啥干啥去,多卖些力气挣些红公分,年底多分些钱正正经经娶个媳妇。”

    支书大人很有权威,三个光棍汉子泱泱的退后,引来一阵哄笑声。

    “落户倒是好办,可你个闺女家,跟哪儿住是个麻烦事儿,咱村来过两个女知青,都回城了,之前盖的知青点儿……”支书黑着脸琢磨锦瑟的落脚之处,似有难言之隐。

    众人面部表情都有些微妙,最前面两个妇人还转头看向了人群后面,那个跑着去叫大人阻拦锦瑟跳河的小娃子。

    那孩子六七岁的模样,麻子盖儿头型,脑袋显得格外的大,皮肤黝黑,身上只穿个肥大的短裤,腰里系根绳子,光着上身跟腿脚,展露排骨根根。

    林锦瑟的眼神跟这个孩子的眼神触碰到了,心中一悸。

    像一头受伤的小兽般的眼神。

    一个妇人推了推另一个:“他三大娘,小杂——石头不正好缺个大人做伴儿?也省的咱们挨家挨户的麻烦……”

    声音压低了些,但是,依旧能保证周围人都听清楚。

    那位三大娘立刻双掌一拍,快活的说道:“就是这个理儿!支书啊,叫这闺女住谁家去都不咋方便,就小石头住的那个知青点儿宽绰,真住进去了,还能开个火做个饭啥的,照应照应这娃儿。”

    再没有更合适的安排了,都用不着林锦瑟选择,大家伙就愉快的决定了。

    村支书再次挥手:“天儿还亮着哩,都先回去干活儿。石头你把这位林……林知青领家里去安置着,口粮先记队里的账上,回头就叫人给你们送去些。等……以后要是真不走了,我再给落上户。”

    大脑袋小石头小心翼翼的去扯锦瑟的衣襟,黑黢黢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锦瑟,一大一小就这样走出了大家伙的视线。

    身后,一个小孩子的嬉笑声被武力制止了:“小杂种给自己个儿捡了个娘……哎呦——”

    “小杂种?”茫茫然的锦瑟侧头,并改变了姿势,把衣襟上扯着的小手换到自己手心里,小石头的手一点儿都不嫩滑,还微微的有些颤抖。

    那段路仿佛很长,又仿佛很短,一直走到了村子的最南头,连个栅栏院墙都没有,对着河道的一面遮挡起了多半圈儿玉米秸秆,估摸算个厕所。

    正房……大约两间的低矮茅草屋,旁侧一小间更低矮的连个房门都没安装的场所,看土坯外墙被熏得黑乎乎的痕迹,应该曾经做过厨房。

    毛骨悚然的感觉,锦瑟浑身发凉,脚底下沉重。

    她即将在这里生活?原始人一样?

    把自己带到这里来的鬼东西到底是什么?开这么大的玩笑!

    闭了眼,再睁开,还在原地。

    小石头仰着麻子盖脑袋,声音里少了几分怯怯,甚至有点点欢快:“姨,俺带你去屋里歇歇,俺拾掇的……可干净了。”

    城里人爱干净,小石头知道。

    锦瑟茫茫然进了屋子,迷迷糊糊坐到了一条长板凳上。

    小石头进了屋,像个蝴蝶似的欢快,拍拍这个擦擦那个,丝毫不在意锦瑟的无语。

    “姨,俺的被褥给你睡。姨,你累不累?你先睡会儿,俺去找有财大爷领口粮,俺以后不吃百家饭去了,俺会做饭,俺也会烧火,俺还得去捡柴禾……”

    把自己安排的明明白白的小朋友,风一样冲出去了。

    锦瑟往自己大腿上拧了两把,叹了口气。

    好好打量一下这间昏暗的屋子,泛黄的窗户纸坏了几处,幸亏现在是夏季。

    土地面疙疙瘩瘩,凸起的地方黑亮。

    一铺大土炕,炕席秃噜着边儿,勉强遮住土炕的三分之二领域,其余地儿露着土坯缝麦秸泥块儿。

    连接着土炕,窗下面是个土灶,一口豁了几处沿儿的地锅锈迹斑斑,不知道多久没承担过锅的责任了。

    正对着门口的地方靠墙摆了个少半条腿的方桌,用半拉儿树根墩子支撑着,两条长板凳属于同系列,待客,自家吃饭,足够用了。

    方桌后有件亮堂东西,锦瑟忽然站起来冲过去,天啊,这是镜子!

    镜框的黄红花纹莫名熟悉,镜面上方正中的牡丹花格外亲切,即便锈迹斑斑。

    锦瑟呆住了,不相信的抚上自己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