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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尸印
    顿时,我就觉得事情有些不妙!

    “尸体在那里?”

    物业的人还有马征他们几个都是摇头!

    “不见了!”

    我一愣。

    “什么叫做不见了?”

    看到我一脸懵逼的表情,李鸿站起来开口了。

    “萧伍,我给你慢慢说,这个事情诡异就诡异在这个地方!”

    我也没有吭声,直接坐下来,听他们给我说!

    “当时下着暴雨,一个浑身湿透的女的就跑过来,说自己孩子淹死了,当时我们也没有多想,直接跑过去救人,我们所有人赶到的时候,水坑里面确实有一个孩子,已经面色惨白没有了呼吸。”

    “当时我们这么多人只顾着救人了,谁也没有管的上去顾及那个求救的女人。”

    “等到我们将孩子打捞上来之后,寻找求救人的时候,却怎么也找不到她的踪迹了,就好像是没有出现过一样,本来我们以为是小区里面的业主,所以也没有在意,只是等到我们想办法处理孩子尸体的时候,小孩竟然站起来,直接一个跳跃,就又跳到了水坑里面。”

    “要说这些都还不算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水坑里面的水以极快的速度下落,等到水全部落完之后,根本找不到小孩的尸体,唯一能看到的就是下面的淤泥上面有一排小脚印。”

    细思极恐啊,大白天的发生这样的事情,要是晚上,这样的事情都要吓死人的。

    听完李鸿说的,我看他们的表情也不算是骗人,所以也没有开口说话。

    半响,外面的雨彻底停了之后,我走了出去。

    来到深坑跟前的时候,深坑地下确实有一层淤泥,像是水道干涸缺水的样子,上面还有一排清晰可见的小脚丫,但是脚丫印走到中间就消失了,就是那种瞬间凭空消失的样子。

    “你也看到了,就是这个情况。”

    “别说是一个神潭了,现在就是地上的一个小水潭,里面都还有积水,这里的水渗的也太快了,完全违背常理,而且这下面也没有排水沟什么的。”

    我没有开口,而是目光看着那排小脚丫!

    “有没有朱砂!”

    昨天烧棺材的时候,虽然朱砂用的多,但是也都还有剩余。

    很快,物业的保安就拿来朱砂,我抓起一把,直接放在了水瓶里面,然后找了个水沟装了半瓶水。

    很快,瓶子里面的水就变成了深红色。

    看到这里,我直接跳到深坑里面,然后踩在棺材板上!

    看着那一排小脚丫,我将瓶子里面的水撒了出去。

    这里的泥是黄色的,是遇到红色应该会变成玫红色,结果,被朱砂水淋过的地方都变成了玫红色,只有一个地方是例外的,那就是被踩出来的小脚丫。

    看着瞬间变黑的小脚丫,我眉头一皱!、

    “尸印!”

    我心中也是震撼!

    僵尸厉害,厉鬼也厉害,但是单个拉出来,都有缺陷存在,僵尸厉害,可以修炼出铜墙铁壁,但是他毕竟只是一具尸。

    厉鬼厉害,但是遇到阴阳师,也只有吃亏的份。

    但是这一排脚印,竟然是尸印。

    尸印,并不是说这个东西就是僵尸一类,而是说阴魂修炼到一定地步,就可以凝聚出实体。

    如何和鬼祖,他们实力虽然厉害,但是现在还做不到凝聚出实体,或许如花可以,但是鬼祖肯定不行。

    而且这个东西,也不能用实力强弱来对比。

    但是遇到尸印,并不是一件好事!

    古人云:“渭南有尸,可隐,可行。初之无度,有灾,识之有影,有灵!”

    说的就是,河边常有尸体行走,可以隐身,让看不见,也可以行走,像人一样。

    人们触摸到,身上没有温度,但是遇到就要倒霉。

    人们可以看到,但是看到就要见鬼!

    这就是尸的特点,又被称之为灵尸。

    虽然不会害人,但是能让看到的人和触碰的人倒霉。

    不过,灵尸的形成,条件比黑尸形成还要苛刻。

    野生的不是没有,但是大多数都是人为的,到了现在这个社会,想要自然形成灵尸是不可能的。

    而且这灵尸喜欢有水的地方,今天这一场大暴雨,再加上这里有坑,聚集了一池子的水,难道?

    “你之前是不是给我说过,小区的水池之前刚建立成功之后,喷泉还有水池的水都会一夜之间消耗大半,刚开始以为是放水问题没做好,所以重新做了几次,但是问题还是一直会出现?”

    被我这样一问,物业负责人呆呆的点点头。

    “我是给你说过,不过那和这件事情有什么区别。”物业负责人开口;“当时持续了一年,太浪费水资源,所以我们才将其改成了假山!”

    现在找到问题了,这个小区里面还有不干净的东西。

    “萧伍,你是不是知道什么问题了?”

    马征开口,我没有理会他,而是在想另外一件事情。

    那就是这灵尸到底躲在什么地方。

    灵尸喜水,可以说不管有多少水,都能给你喝干净。

    “整个小区,有没有特别潮湿的地方?”

    被我这样一说,物业的负责人想了一下,然后愣了愣!

    “特别潮的地方没有,最潮的就是地下室了,咱们这楼层高,地下室就两层,最底下的地下室肯定潮,怎么了?”

    听到这里,等于白说。

    “没事,我说的潮的地方是潮的溅水的地方,不是地下室!”

    被我这样一说,物业倒是还不高兴了。

    “兄弟,你那就不叫潮了,那叫井!”

    看到他这个样子,明显是要和我抬杠了。

    我白了他一眼,然后也没有理他,要想找到灵尸也不难,不过就是麻烦,要是能找到特别潮湿的地方,那就不用麻烦了。

    因为灵尸喜欢潮湿的地方,刚才他们说过,小孩在水里的时候面色惨白,其实并不是,是因为灵尸的皮肤本来就是雪白的。

    就在我准备说话的时候,物业负责人开始打岔了!

    “你还别说,特别潮湿的地方倒是没有,但是小区里面倒是有一口工业用井,之前工地建筑的时候用水留下的,到了后来那栋楼起了五层就烂尾了,也是最后,物业出资改建了一下,成为了小区的活动中心,而且那口水井的井口不大,填埋又不好填埋,所以物业就改建了一下,平时用来做小区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