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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6章 彻彻底底的从她的生命里退场
    “有没有你这样的朋友?”方于归表示也很郁闷好不好?

    “那绝交,这忙我帮不了,走了!”墨云归起身要走。

    这次帮傅莹莹打官司卿卿都气成这样,要是让她知道这家伙打笙歌主意,估计会提着枪过来打死他。

    他要是再帮他,估计也得被一块整死,算了,这年头,找个老婆比找个兄弟难。

    “跟你说你想多了,我找季南风老婆是因为她是医生,为了救人!”方于归这会也不插科打诨。

    “救人?那么多医生,你不找别人,找她?”方于归是他兄弟不假,季南风也是他兄弟,自然没有捧一个得罪一个的道理。

    季南风最近紧张笙歌紧张的不得了,出门突然从哪里吹阵风过来都得神经兮兮半天,怎么可能让笙歌去给别人做手术。

    “若不是非她不可,你以为我会这么着急过来!”方于归今晚快要被墨云归气死了。

    有一台手术,十分的麻烦,之前波士顿有过一例成功的案例,是笙歌的导师莫汉森先生主刀,当时笙歌全程配合莫汉森,完成了手术。

    现在的这个情况和当时的病人状况一模一样,可惜莫汉森先生去了非洲,最关键是在当地不小心手腕受伤,根本没办法拿手术刀手术,他推荐了他最出色的学生,就是夏笙歌。

    他说,除了他,能做这个手术的只有夏笙歌。

    “那你为什么不去自己找她?”

    “你觉得季家是我想进就进的地方?”而且,季家人连个司机看起来都是凶神恶煞不好相处的样子。

    “这倒是,要是随便阿猫阿狗都能进,也当不起青城第一豪门!”墨云归吐了个烟圈,唇上勾出若似无的弧度,似笑非笑得厉害。

    方于归:……

    还能不能继续做朋友了,以前也没发现他报复心这么强,有了女人,把兄弟踩脚底下了,还阿猫阿狗,太过分了。

    方于归看向墨云归怒道:“傅叶辰,你就说帮不帮吧,你女人要是不消气,不然我自砸招牌,把那个傅莹莹再弄进去多住两年?”

    墨云归俊美的脸从烟雾中抬起,看着方于归:“到底是什么人要做手术,让你这么上心?”能把毒舌方半城气成这样的时候可不多。

    “唐思礼病情加重了吧?”方于归闷头拿过桌上的烟,又点了一根。

    “这样不是正好,你不是早盼着人家死了,当年也是你把人家搞到医院躺到现在的,这会又何必麻烦救他?”

    “你今天不怼我一句就不舒畅是吧?”方于归重重的抽了一口烟道。

    “我说实话你又不乐意,你让我怎么样?”墨云归看了他一眼,淡淡道:“当年唐欢欢死追着你的时候,你把人家伤得遍体鳞伤的,现在以为救了人家老爸就能挽回美人心了?”

    墨云归话落,房间里刹那间鸦雀无声,这句话真是扎心了,老铁。

    方于归觉得今天一晚上这心要被伤死了,他觉得自己没被唐欢欢一刀扎死,要被自己兄弟活活气死了。

    “你到底说帮不帮吧?”方于归这次为了救唐思礼也是豁出老脸不要了。

    “这我说了不算,季南风最近的事你也听说了,笙歌受了惊吓,能不能做手术,我不清楚!”墨云归这是实话,做不做要笙歌决定,就算关系好,他也不能强迫人。

    “你老婆不是和她关系最好!”这种事,也就上嘴皮碰下嘴皮的事好吧。

    “是最好,不过你最近正好得罪了她!”

    方于归想打人,这都什么玩意?天坑,是谁打电话让他接那破案子的?早知道这样就是一个亿他也不接。

    方于归走过去夺了墨云归手中的烟,跟前的酒也给收走了:“这点事都办不了,活该你老婆不让你睡,滚蛋!”

    这是翻脸不认人了!

    墨云归估计自己要是现在给卿卿提这事,她得把他打死,方于归自己作的死自己想办法。

    季南风回家,笙歌整理房他刚脱下来的衣服时发现裤脚上沾了很多泥,便随口问道:“你去哪了,衣服上怎么会沾那么多泥?”

    季南风含糊其辞道:“可能在花园不小心沾上了!”

    “花园里也没泥,算了,你这裤子要单独洗,我等下给阿姨说一声!”笙歌把换下来的衣服收纳完,外衣就交给阿姨洗,内衣什么的,她习惯自己洗。

    季南风看笙歌没再问下去,这才松了口气,难不成让他告诉老婆,他和萧肃一起上山上挖坟,挖的还是萧肃自己的坟。

    萧肃伤已经好的差不多,季南风的安排和他当时想的差不多。

    既然老天没让他死,那就换种活法吧,当初笙歌在病房救他的一条命,这次用命还了。

    她的人生不再需要他的守护,他真的该放手了,彻彻底底的从她的生命里退场。

    他们这种人,常把出来混迟早要还挂在嘴边,这次他们两不相欠了。

    笙歌,再见了。

    萧肃扬手,照片随风吹落,那是他和笙歌唯一的一张合照,是小四月一周岁生日的时候他们一起照的,他一直带在身边。

    这张照片本来是在笙箫山庄他的书房的,应该是薇安弄这个衣冠冢,把这张照片一起放进去了。

    毕竟,这照片是他‘生前’最喜欢的东西了。

    萧肃坐在自己的坟前,看着照片上的自己,照片上的人他自己都看着有些陌生。

    他十八岁之前的人生放荡不羁,打架斗殴,逃学,他不是个好学生。

    十八岁那年被笙歌救下,之后的人生更是一塌糊涂,他成了十足的小混混。

    再后来,他发现自己爱上了她,他知道她不喜欢他,所以,想做个不一样的混混。

    他成功了,当了老大,有了地盘,有了很多兄弟。

    她要出国,他毅然的放下所有跟着她,他想照顾她,那时候他真的打算就这样照顾她一辈子。

    可没想到后来池非出事,他跟着遭殃,为了不连累她,他只能离开,他断了一条腿,更配不上她。

    其实萧肃想想,这么多年,他其实从未敢想过自己可以拥有她,从未想过替代季南风在她心里的位置,在他的心里,他这样的身份配不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