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沈之昂为了照顾我,放下了公司来了这里,将全部的业务都调到了市中心,他每天都在照顾我,从未离开过,我那段时间不能走,他就是我的腿,我不能说,他就是我的嘴,我不能睡,他整日抱着我。
勉强恢复过来,他第一件事就是求婚,我当时真的没有犹豫。
这份恩情,我不知道如何回应。
如果说我的人生中经历了三次大波折,每一次波折都有贵人的话,沈之昂就只其中之一。
之前是卓风,在之后是出现的每一个,最后是他。
我不知道我步入婚姻之后会如何,一个被人骂狐狸精贱人婊子的我,还是个离婚失去孩子的女人,我知道我以后的坎坷,可我没有时间思虑,一切都来得太过突然。
订婚宴结束后,我收到了陆少的短信,不是祝福,是埋怨,“妹子,我看错你了,你的人生就这样了?”
我没回复,我的人生不知道如何,我从前没计划过,都在卓风的掌握之中,后来我自己计划着,就险些把自己的命弄丢,现在还是个半残,一身的伤口,再也不完整,心脏都是别人的,这样的我还有人珍惜,我应该知足。
沈之昂笑着走过来,递给我一杯果汁,跟我的杯子轻轻相碰,告诉我,“嫂子送来了一些礼物,还没拆,哥哥说喝多了就提早回去了,最近他喝的少了,身体还不错。谢晶晶她们回了学校,准备考试。别人都走了,现在只剩下我们。哦,陆少和开心送了大礼物,是一栋房子,在市中心,他说随便选的,房子太多自己都不记得哪里是哪间,要是不喜欢就去找他换。”
我笑,“知道了,他就是房子多。”
“卓尔。”沈之昂抱住我,像一只正在撒娇的猫。
我紧紧挨着他,却有些不自然。
他注意到了我的不对,轻笑,“早点睡吧,我给你收拾好了房间,我在隔壁,你要是想半夜起身就敲墙,我能听到。”
我看着自己穿着高跟鞋的脚,有一点点知觉,可还不能操控自己的脚趾头,所以走路是有些吃力的,有些时候还有一种酸麻的感受,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好。
“沈之昂,如果我成为了残废怎么办?”
他笑出声来,“不会的,医生都说了,一段时间就好起来,需要多加锻炼,我们明天就开始。”
夜里,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脑子里很乱,应该是我还没回过神来,这一切发生太快,我有些不适应。
房子陌生,将来睡在身边的人也陌生,我连自己都陌生。
好像一瞬间,我从前的生活就烟消云散了,再也看不到摸不着,这种感觉叫我有点害怕。
叮的一声,电话来了短信,我低头一瞧,是沈之昂。
“睡了吗?”
看来他也是睡不着的。
我回复,“还没。”
“睡不着吧?”
我能想到他那张带笑的脸,一定很开心吧,我回复说,“恩,你要给我将睡前故事吗?”
他那边的墙壁敲打了两下,我也笑了起来,发信息道,“那你过来给我讲故事啊。”
“乐此不疲。”
没多会儿,他穿着灰蓝色的丝绸睡衣过来了,脸上还挂着笑,一直就没放下过。回头找了把椅子坐过来,抓我手亲吻,“想听什么样子的,温馨都还是恐怖的?我会讲绣花鞋。”
我呵呵的笑出声来,刚要说话,被电话铃音打断了。
是陌生号码,我拿过来看一眼,没理会,对他说,“那就讲温馨的吧!”
他能言善辩,花言巧语,故事也说得好,我听到一阵呵呵的笑,更加没有困意了。
很晚的时候,他躺了下来,我窝在他身边,渐渐的困意袭来,再没听到他的话了。
只梦中,不知道是他还是卓风的手,温柔的轻轻摸我的脸,我的额头,最后是我的身体。
翌日一早,我瞧着身边的男人,很久才想起来我们已经订好婚了,同床共枕,似乎该成为以后的常态,可我,一点都不习惯。
他歪头看我,亲我一下,“想什么呢?”
我如实说,“有点不习惯,不知道是不是睡太久了记忆模糊,我总会早上醒过来就想很久才能知道现在子啊哪里。”
他鼻音有些重的恩了一声,“医生说太没恢复后,慢慢来。”
我好奇的看他,怎么睡一觉声音不对了?
“感冒了?”我摸他额头,是有点热,又发烧了,我记得很久前好像也发烧一次的,是什么时候来着,我不记得了。
我紧张的起身去翻找抽屉,他抓我手说,“不碍事,就是着凉了,喝一杯热水就好,你再睡会儿,我出去走走就回来。”
我拽着不放,“不带上我吗,你走去哪里?”
或许是因为孤单太久了吧,我总希望身边多了一个人,哪怕不说话也好,而此时的身边就只有沈之昂。
他笑了,“我出去跑步,你也跟着?那么不放心我?”
我也笑,“是啊,那么好看的一个人,被人拐跑了我怎么办?”
他一怔,低头仔细看我,好像很不相信的样子,问我,“真这么想?”
我点头,“是啊,有什么好怀疑的,不带上我吗,不过我跑不了,我走。”
“那我就慢跑陪着你,走吧。”
我一点点的走,跛脚走路还真吃力,另外一只叫始终没多少知觉,不过我能恢复过来已经很知足了,沈之昂总是轻描淡写的说我当时的情况不太严重,可谢晶晶告诉我,我手术就进行了其次,大大小小的伤口都要分辨不出来是我了,如今伤疤已经消失,沈之昂从国外买了很多的好药材,可心口上的刀疤却怕是永远都留在了。
心脏是一个男孩子的,听说也是当时车祸的一个受害者,家里人直接捐赠,我这里心脏受损,沈之昂求了家里人七天允许捐赠给我,他还是给了钱,之后的排斥反应几次叫我呼吸停止,幸好,我恢复的快,才会有现在的样子。
短短的一段时间里,我自己的身上竟然发生了这么多事情,可我仍旧在梦中。
谢晶晶说我昏迷的那段时间,沈之昂寸步不离,一有时间就给我读诗歌,我在梦终该是很喜欢的吧?可我全都不知道。
他喜欢诗歌,喜欢游泳,喜欢锻炼身体,从前还喜欢游戏在各种高档娱乐场所,可现在他的生活中,只有我。
我瞧着这个围绕在我身边的男人,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吗?
他轻轻扯我的手,笑着问我,“想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