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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五十三章 皇甫龙飞
    这里的帮会可是摆在明面上的,有些黑帮头目在本地的威望甚至盖过政府首脑,敢直接与政府叫板!

    拥有这里地下皇帝称谓的青帮帮主皇甫龙飞,无疑就是此中的翘楚。

    据说此人曾经在一场官商黑白名流首脑齐聚的宴会上,公开宣称与这里的上任市长王贵录抢过女人,并且一度让那个从来不以常理出牌、给人惊惧感觉大于敬畏的“啸山疯虎”王贵录输的惨不忍睹。

    甚至有传闻,那场这里的地下皇帝与政府首脑明争暗斗的掰手腕,最终以疯虎王修私下里带着一家老小亲自前往皇甫龙飞家登门道歉作为结束。

    当然,传闻毕竟只是传闻,至于事实的真相如何,却也唯有站在这里的黑白两道权力巅峰的大鳄们才有资格知晓。

    但,这却丝毫不影响那位无论气魄、胆量、风度、威望在整个大西北均可通天的皇甫皇帝,在当地民众中无与伦比的声望。

    而这位猛人,如今正是星巴克在西京市私底下真正的掌权者,是对这个商业巨擘拥有绝对的话语权的存在。

    王锐纵使再怎么新高气盛,那也不会狂妄地认为,自己在皇甫龙飞罩场的星巴克无故惹事后,还能安然无恙大摇大摆地走出去……

    所以,他只能等,等那对胆敢完全无视自己存在、明目张胆约会的狗男女自己走出来。

    然后,他就会第一时间带着一众小弟拿着砍刀拥上去,把那个胆大包天的贱种给剁成肉渣,一半喂狗一半喂狼……

    王锐脸色狰狞地可怕,眼中时不时闪过一道阴冷可怖的凶光。

    “咚”!

    星巴克大厅正墙上悬挂的石钟敲响了下午一点的钟声。

    王锐的脸色更加难看了,他咬牙切齿地盯着对面乙字号雅间紧闭的紫檀木门,直觉胸口有一团火焰在燃烧——这对狗男女从中午十一点半到现在一直呆在那个雅间内没曾出门。

    整整一个半钟头的时间,孤男寡女,干柴烈火,就是傻子也知道这两人在里面干着什么不可见人的龌龊勾当。

    “王大哥,二十个兄弟已经准备就绪,就等大哥的号令了!”

    一个染着黄毛的大高个突然出现在王锐所在的丙字号雅间门前,弓着腰,哈着背,眯着眼如邀功一般谄笑道。

    星巴克的雅间是依照甲乙丙丁戊己庚辛任壬癸的天干顺序排列的,出于宾客的需要,每一套雅间均是按照酒店的标准豪华套间面积来设计的,所以每一层正好配有十套雅间,当然,价格也不是一般的昂贵。

    只因王锐出于偶然下,发现自己苦苦忍了五年舍不得动的女人,竟然与那个当初被自己看做是蝼蚁一般的贱种一起在星巴克开了房,这才忍痛割爱花了一万八千八,要了一个与两人正对门的雅间。

    十套雅间呈“己”字形分布,而丙字号雅间恰恰排在乙字号的正对面。

    “王大哥,你说大嫂和那个贱小子在里面到底在做什么?两人竟然待了这么长时间。”染着黄毛的大高个凑近王锐稍许,学他一般目不转睛地盯着对面的房门,若有所指道。

    王锐厌恶地瞥了他一眼,冷冷地道:“你身上的味令我恶心的想吐,赶紧给我滚远点!”

    “齐大哥,”染着黄毛的大高个裹含“深情”地呼唤一声,两眼充满幽怨地灼灼望着王锐,仿佛被抛弃的怨妇一般道:“难道王大哥忘了那天在病房,我俩……”

    “安静”王锐几乎是压低着声音咆哮道:“你若再敢提起那天的事,信不信我立即把你从十六楼扔下去!我早告诉过你,那天就是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一个噩梦,让你从今以后彻底把它给忘了!”

    “可是我……”染着黄毛的大高个先自偷偷地瞥了王锐一眼,然后低着头幽幽地道:“自从那次以后,我就一直做着那个噩梦,鼻端日日夜夜散发着你的味道,眼中无时无刻不闪现着你的身影,我忘不了你……”

    “你……”王锐浑身一个踉跄,差点没被气的当场吐血,被一个男人惦记的感觉,简直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恰在这时,对面的房门锁头传来“咔”地一声轻响,那对孤男寡女在一起待足了一个半钟头的男女,终舍得离开了。

    “堵住他们!”王锐压低声音道。两人当即猫着腰学那衔尾之狼亦步亦趋地跟了上去。

    星巴克大门是中世纪欧美典型的传统椭圆嵌合式风格,半尺厚的大理石门饰满五颜六色的水晶装饰彩灯,石门正中镶着那个星巴克典型的16世纪斯堪地那维亚的双尾美人鱼木雕标志图案,丈许高的门檐上悬着一对闪烁着霓虹彩的猫型吊耳,华贵中带着几分新潮,古朴中又不乏现代气息。

    此时此刻,位于星巴克前楼的二层落地窗前,一个身着唐装年龄在四十左右的中年儒士,一手夹着一杆黄金烟斗,另手把玩着掌心一对光润圆泽的铁核桃,一双仿佛能洞悉世间万物的精锐眸子若有所思地望着窗外石门前被一群人堵住的一男一女。

    “能于二十人的围堵中,尚且保持一份从容不迫的镇定,这个年轻人还真有一点意思。”

    他眯着眼,换了个惬意的姿势,将后背斜靠在临窗而设的沙发靠背上,猛吸一口劲道足以媲美古巴雪茄的云南旱烟,让辛辣呛鼻的浓烟从肺叶润过,那种胸腔被灼烧至近乎窒息的感觉,竟是一种说不出的舒爽。

    他十分迷恋这种感觉,尤其是在那段为躲避江湖仇杀整日征战厮杀刀头舔血的岁月里,被人砍的半死,如狗一般瘫软在某个荒山野岭的乱葬坟岗,点上一斗呛喉的云南旱烟,尽情享受一番劫后余生的吞云吐雾,真真有一种赛过神仙的惬意。

    眼角余光不时瞥过楼下,中年人见到那个单枪匹马的年轻人,已经与周围二十多个手持利器围住他的街头混混们交战在了一起。

    以一敌二十,这个战绩,貌似自己在十五年前也曾创下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