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明天下 第708节
    呼斯勒都楞临走前,又开始犹豫了。
    “快走,要去见莫日根活佛呢,求都求不来的好事情,还要给我们的孩子讨一个名字呢,怎么能说不去就不去呢?”
    “我担心汉人皇帝呢……”
    “快去吧,汉人皇帝只杀王爷,不杀牧人。”
    “你不知道,汉人皇帝杀的蒙古人可多了,我听别日勒说当年在桑干河一战中,蒙古人的尸体把河水都阻塞了,尸体被鱼吃了,直到现在,桑干河里的鱼就连什么都吃的汉人都不吃河里的鱼。”
    “快去吧,莫日根活佛在呢,皇帝不会杀人,我们附近就有军营,要杀早杀了,轮不到皇帝来杀。”
    “不一样嘞,附近军营里的孙金元长官他们都是好人,那个军医女子也是好人,汉人皇帝不是好人,尽杀人嘞,万一我被杀了,就看不到娃子出生嘞。”
    琴娜玛也被丈夫的话说的有些犹豫,想了想就对丈夫道:“要不,你去军营问问孙金元,去了会不会被杀,如果没事,你就去见活佛。”
    呼斯勒都楞觉得妻子说的很有道理,就骑上马一溜烟的去了二十里外的军营去找相熟的孙金元去问个究竟。
    孙金元听了这个家伙的担忧之后,又看了这个家伙拿出来的请帖,拍着脑门道:“我都想去啊,只是没有你手里的这个红本本。”
    “汉人皇帝杀人嘞!”
    “杀你妈的人,我就是皇帝陛下的刀子,你跟我相处了十年,我杀你了吗?”
    孙金元听了这家伙的话之后,就真的很想把这个家伙砍死。
    一张红本本上,上面有蓝田城的大印,有大明国相府会务处的大印,甚至还有秘书监的大印,这说明,呼斯勒都楞这个混账是蓝田城牧区挑选出来的牧人代表,还获得了国相府,秘书监的承认。
    沿途的大明军队要是看了这个小本本,不但不会杀,还要一路护送他,直到会议地点,如果拥有这种小本本的人死于非命,也不知道这一路上有多少官员跟军队会倒霉。
    “这是皇帝陛下请你去吃饭喝酒的凭证。”
    孙金元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跟这个草原上的汉子解释什么是会议,只好用皇帝请他吃饭喝酒的借口打发掉。
    等这个家伙到了会议区,自然会有鸿胪寺的人教导他们礼仪。
    “皇帝要请我喝酒吃肉?”
    “没错,这些年你放羊放的好,上缴了那么多的牛羊,皇帝陛下准备犒劳你一下,就这么回事,你还能在猎场见到莫日根活佛,那不是你做梦都想见的活佛吗?
    快去,还有六天,别错过了。”
    孙金元胡乱解释了一通,就把这个憨厚的草原汉子推出军营。
    瞅着呼斯勒都楞骑着马走了,孙金元就叹口气对身边的伙伴道:“这都是什么啊,一个蒙古牧人都有机会一睹天颜,咱们这种正儿八经的军官反倒没有这种机会。
    看样子,以前我们对蒙古人有多狠,现在就必须对他们有多好。”
    先抑后扬,这是一个简单的政策手段。
    该明白的人都明白,不明白的最后也会明白,即便是蒙古人自己知道皇帝的目的是什么,他们一样会感受到来自皇帝的善意。
    很多时候,人们不是已经忘记了教训,以及仇恨,而是在大势面前做出了最适合自己的一种选择。
    当初云昭的刀子没有砍在呼斯勒都楞的身上,所以,只要局面对他有利,他就会选择原谅,说起来很可笑,原谅云昭当初在草原上暴行的不是那些死难者,而是幸存者。
    毕竟,死难者已经死去了,没有人会为他们的利益鼓与呼。
    这也就是云昭当初为何要在草原上屠杀一部分,保留一部分的原因,屠杀的那一部分被屠杀的很干净,保留的那一部分保留的非常完整——这就是政治家的手段。
    这种例子很多,基本上各个朝代都在使用,放眼中华史书,历历在目。
    人们即便是发现了其中的恶毒勾当,也会因为历史遥远的原因,站在河边哀叹道:“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呼斯勒都楞一路上受到了很好的礼遇与招待,接受到这种招待的人也并非他一个人,越是靠近云昭的皇家猎场,同样被礼遇的人就越来越多。
    人物很杂,有昔日各个部落的蒙古人,有乌斯藏人,有羌人,有回人,还有蓝眼睛说着汉话的呼吆儿人。
    他们对自己目前的处境都很满意,都很感念大明皇帝的仁慈,感念莫日根大活佛的仁慈,感念自己的族人都遇到了最好的时候。
    等他们来到皇家猎场,旌旗,美酒,歌舞,音乐,美食,一样都不少……
    他们看到大明皇帝在蒙古美人的邀请下下场跳舞,他们看到大明皇帝美丽的如同天仙一般的皇后,为大家演奏乐器,有成群成群的汉人美女翩翩起舞,也有成群,成群的汉人男子与他们一起纵酒高歌。
    在歌舞上能歌善舞的蒙古人,乌斯藏人……如何肯认输呢,于是,每一个人都下场跳舞,每一个人都纵酒高歌,每一个人的脸庞都被熊熊的篝火映红。
    等到莫日根大活佛亲自主持了法会,为每一个草原上的人祝福,为每一个活在高原上的人祝福,为每一个生活在戈壁滩上的人祝福之后。
    就有狂热的信徒们将自己最珍贵的礼物献给了莫日根活佛,同时,也献给了大明的皇帝,并且为他们舞蹈,为他们颂歌。
    云昭在经历了一个通宵达旦的狂欢夜晚之后,对唯一没有喝酒的冯英道:“人一定要聪明,人,一定要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否则,不论他多么的富足,多么的勇敢,在智者眼中,他们依旧是可怜虫。”
    这种话只能在闺房里说,也只能对唯一清醒的冯英说,等到天亮之后,云昭就忘记了自己昨夜说的话,也忘记了自己本性中唯一的一丝公平。
    喝了一夜酒的张国柱很清楚自己这个国相接下来要做什么,以后,这片土地上只有一种人——大明人,不再有什么蒙古,乌斯藏,回人,以及等等等等的族群。
    至少,在官方的户籍记录上,不会再体现出来。
    以后,在这些地区出生的孩子,他们都要进入寄宿学校,他们都要学会说汉话,读汉书,穿汉家衣衫,唱汉家歌曲,演奏汉家音乐。
    对于文化的多样性,张国柱是嗤之以鼻的,相比这个他更喜欢一个大一统的大明。
    书同文,车同轨,天下同音……
    在云昭的皇家猎场,呼斯勒都楞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所有东西,他的红本本被更换成了一个蓝本本,蓝本本上用汉字标注了他的名字,他妻子,母亲的名字,他甚至从大活佛那里给自己的孩子得到了一个珍贵的姓氏,大活佛在听到他的请求之后,毫无顾忌的将皇帝的姓氏安在了他还没有出生的孩子头上。
    他觉得云姓这个伟大的姓氏,能给自己的孩子带来长久的祝福。
    “蒙古人的名字太长,我们以后都要给孩子取一个短一些的名字,最好用汉族的名字,以后,孩子长大了,还要去内地的汉人学校里继续上学,我们的孩子将来说不定会成为管理这一片草原的——梅林。”
    这就是呼斯勒都楞给母亲跟妻子的解释,两个从来没有离开过草原,从来没有认识过一个字,又被分成很小单位放牧谋生的蒙古女人,完全沉浸在呼斯勒都楞描绘的美梦中不可自拔。
    呼斯勒都楞不知道的是——在他给孩子求取了一个高贵的姓氏之后,只要是前来寻找活佛给孩子起名字的蒙古人,乌斯藏人,回人他们都获得了一个个高贵的姓氏,比如国相的张姓,比如皇后的钱姓,冯姓,以及文武大臣们的姓氏。
    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张国柱准备用五十年的时间来彻底的归化这些已经臣服的大明人,直到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忘记了自己的族群,忘记了自己的风俗习惯。
    从智者的视角来看这件事,无疑是非常残忍的。
    好在,这个世上的智者人数很少。
    大部分都是很愚蠢的人,可以随着一些恶毒者的指挥棒翩翩起舞……
    第104章 百姓太弱势了
    统治者总是在一次又一次的试探百姓们的承受底线。
    只要成功一次,他们就会继续将承受底线向下拉一次。
    成功的次数越多,统治者就越发的不在乎百姓们的声音,在他们看来,这些声音可以扭曲,可以调整,可以误解,甚至可以无视。
    这种做法,也是政治家们的老套路了,不信,你翻看史书,就会发现,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是新鲜的。
    云昭当过起义者,现在又变成了统治者,所以,他不缺乏起义者的心态,也不缺少统治者的心态,也就是因为都有经验,他可以在这两种心态中来回切换,把自己弄得跟一个变态一样。
    帮助百姓富裕起来并不是因为云昭心地善良,而是要通过这种方式来消磨百姓们的反抗之心。
    肚子吃饱了,骂骂当权者也仅仅是骂骂而已,该睡觉的时候睡觉,该吃饭的时候吃饭,什么都不耽搁。
    要是肚子里一颗粮食都没有,那时候再骂当权者的时候就可怕了,没饭吃的人你跟他将道理?能讲的通吗?
    所以,无论如何都要保证百姓们能够吃饱穿暖!
    这可不是善心,这是必须的,一个政府的统治基础!以及义务。
    能把这种义务包装成最高尚的恩赐,这样的朝廷就是一个最成功的朝廷。
    大明皇朝现在就做的很好。
    虽然全天下的农夫都在咒骂田地里多收了三五斗之后,自家的收入却没有多,却没有发生任何民乱,反正,粮食价格低,你可以选择不卖。
    大明百姓的最高要求就是——自给自足。
    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统御了这片土地好几千年,现在,物质极大丰富了,是好事。
    反正粮食是自己种的,布匹是自己织的,酱醋是自己酿的,盐巴这东西已经便宜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这就是盛世。
    钱不钱的有没有,不是生活必须的,在乡间,以货易货依旧大行其道。
    目前的困难就是种地的人太多,粮食产出也太多了,而那些不种地,买粮食吃的人实在是太少,当这两种人的人数调转过来,粮食的价格自然就会增涨上去。
    也就是说,蓝田皇朝的经济总量太他妈的少了,少的连多余的粮食都消耗不掉。
    于是,各地的官府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折腾。
    这一次折腾的目标便是——如何让有能力的人进入城市。
    徐元寿现在对浓烟滚滚的城市一点好感都没有,看着大雁塔准备吟诗一首,却被飘来的煤烟熏得咳嗽连连,想要抬头看看北归的大雁抒发一下胸怀,眼睛里却掉进去了煤灰,涕泪交加的把煤灰冲洗出来之后,那里还有什么抒发胸怀的意境了。
    所以,他现在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乘坐轻便马车,带着七八个学生,去乡间小路上奔驰,车轮碾在柔柔的青草上,让他有说不出的欢喜。
    中午时分,背靠一棵老柳树,摇着蒲扇等着弟子们铺设好毯子,准备喝点酒,吃点饭,然后在春风中酣睡一场,就重新回到玉山书院那个喧闹的所在。
    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一个农妇正在点火烧一堆麦秸,火焰熄灭之后,妇人就很小心的扫去灰烬,露出一个很大的陶瓮。
    唤来家中的小媳妇帮着搬开陶瓮之后,徐元寿就看到了陶瓮下被烤的金黄的馒头。
    这种馒头跟玉山书院里的馒头完全不一样,上面抹了油,中间还添加了炒熟后砸碎的胡麻籽,徐元寿抽抽鼻子,那个妇人就给他端来了两个香气扑鼻的烤馒头。
    徐元寿拿起一个滚烫的馒头,吹着凉气掰开了馒头,快速的往嘴里丢了一块,然后脸上就露出了品尝食物的幸福表情。
    馒头里添加了一点点盐,加上胡麻碎咬一口之后,粮食的香气完全被激发了出来,让徐元寿吃的赞不绝口。
    妇人见徐元寿很喜欢,又端来一碟子酱菜道:“现在人啊,一个个都在嘴上抓挠,就这烤馒头,还是家里的小媳妇弄出来的,她们总是不好好种地,老想着把这东西拿出去售卖。
    先生,您是关中的大学问家,您帮着看看,这东西能卖出去吗?”
    徐元寿点点头,就看看自己带来的那些学生。
    正在玩闹的学生们,立刻就老实下来,一个个坐在先生周围,开始品尝农妇拿来的烤馒头,一边品尝一边瞅着唯一完整的那个烤馒头胡思乱想。
    等这群小家伙们聚在一起嘀嘀咕咕一通之后,就有一个年纪最大的女弟子站出来道。
    “先生,馒头的味道不错,长安市面上还没有相同的东西,馒头的外表也不错,金黄,金黄的让人看了很有食欲。
    按照一般的商业规律,弟子们一致认为,烤这个馒头在长安应该是有市场的,可以作为一门手艺拿来养家糊口。”
    徐元寿淡淡的道:“如果仅仅是拿来养家糊口,人家会不知道?既然问到老夫头上,这东西就该是一门可以发家致富的手艺。
    再想想。”
    一个只有十二三岁的男弟子站起来拱手道:“先生,弟子以为,既然是食物,无非就是色香味三种优势,当然,如果先生肯站出来写文章告诉所有人这种馒头有多好,想必,这个馒头一定会风靡起来的。
    不过,先生大半不肯这样做,所以,弟子以为,那就要在店铺上下功夫。